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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远渡重洋

1938年秋天,把我从英国带到非洲的那条船叫“孟托拉”号。它像是一只九千吨重的瓷漆剥落的旧浴缸,只有一座高高的烟囱和一部浑身发抖的马达,震得桌子上茶碟里的茶杯格格作响。

从伦敦港到肯尼亚的蒙巴萨要两个星期,路上我们还要停靠马赛、马尔塔、塞得港、苏伊士、苏丹港和亚丁。如今你飞到蒙巴萨只要几个小时,但在1938年,这样的旅行中途要歇好几个地方。从家里到东非那是一段很长的路程,为此,我特地跟壳牌公司签订了合同,我要在那个地方一连待上三年。我离开家的时候是二十二岁,跟家人重新团聚时已经二十五岁了。

关于那次旅行,我至今仍然清清楚楚记得的是,我那些旅伴的古怪行为。我以前从没有碰到过这种特殊帝国血统的英国人,他们一生都在不列颠领土的天涯海角工作。请不要忘记,1930年的时候,大英帝国还是像模像样的帝国,维持这个帝国的是一个种族的男男女女,这种人,你们大多数人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现在再也不会遇见了。我认为,我很荣幸能在这些“稀有人种”还在地球的山麓小丘上或森林中漫游的时候见识过他们。他们比英国人还要英国人,比苏格兰人还要苏格兰人,这是一群我所遇到过的最最疯狂的人类。举一个例子来说,他们说的是一种他们自己的语言。假如他们在东非工作,他们的句子中往往夹杂着斯瓦希里语的词汇,假如他们在印度工作,那么各种各样的印度方言也混了进来。同样情形,有一个完整的常用词的词汇表似乎在所有这些人中间通行无阻。比如,晚上喝的饮料往往叫做“太阳下山饮料”,其他时候喝的就叫“威士忌苏打饮料”了。把老婆叫做“嬷姆萨博”,那是印地语里称欧洲已婚妇女“太太”的意思。看一样什么东西叫“舒夫梯”,也就是“瞅一瞅”的意思。而且相当有意思,根据这个字眼,在中东皇家空军的行话里,侦察机就成了“舒夫梯”。什么质量差的东西叫“森兹”,也就是“宿货”的意思,晚餐叫做“梯芬”等等。这些帝国子民的行话可以塞满整整一本字典。总而言之,对我这样一个城郊出身的普通小伙子来说,突然投身在这一群皮肤黝黑、肌肉发达的土老帽儿和他们小巧伶俐的妻子中间,这一切是挺令人惊奇的,不过我最最喜欢的是他们的那种怪癖。

看来,英国人多年生活在酷热的使人汗流浃背的气候里,并且要在众多的外国人中间保持头脑清醒,靠的就是这种疯疯癫癫。他们养成了一种不同寻常的习惯,要是在他们的家乡那是决不能容忍的,但远在非洲、锡兰(今斯里兰卡)、印度或在马来西亚等地,他们就能随心所欲了。在孟托拉号上就是这样,差不多人人头脑里都有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对我来说,整个旅程中一直都像是在看一场没有结尾的哑剧。让我跟你讲讲其中两三个喜剧演员。

我跟一个印度旁遮普的一家棉纺厂经理同住一个小间,他名叫U.N.萨弗雷(我头一次看见他箱子上缩写的名字,简直不相信—哪有这样的名字?)。我住在上铺,因此,头枕在枕头上就可以通过小窗清清楚楚地看到放救生艇的甲板和外面辽阔的蓝色海洋。在海上的第四个早晨,我碰巧醒得很早。我躺在上铺懒洋洋地向窗外张望,耳朵里听着萨弗雷轻轻的打鼾声,他就躺在下铺。突然,一个光身子男人的身影,像一只丛林里的猿猴一样嗖的一下在窗外闪过去不见了!他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全无声息,我躺在那儿纳闷:我看到的究竟是幻影、是幽灵,还是光着身子的鬼?

一两分钟以后,那赤裸的身影又在窗外闪了过去。

这回我马上坐了起来,想好好看看这个日出时赤裸裸的身影,所以,我趴在上铺的床头,把头伸出窗外。放救生艇的甲板上空无一人,地中海很安静,一片混浊不清的蓝色,金黄的太阳刚刚镶嵌在地平线上。我开始一本正经地思索起来,是不是我刚才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鬼影,那鬼可能是一个旅客,早些时候在旅途中掉下了海,如今永远奔波在海浪之中,还时不时爬上当初他失足的那条船上。

忽然,从侦察孔里我瞥见甲板的尽头有动静。接着,一个赤裸的身子出现了,但他压根儿不是什么鬼。那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迅速地在甲板的救生艇和通风装置之间穿行,毫无声息地朝我跳过来。他矮墩墩的很粗壮,赤裸的身子上肚子有些凸出来,脸上有一挂黑黑的大胡子,当他跑到二十码开外的时候,他看见我正傻里傻气地从小窗里探出头来,于是他举起一条毛茸茸的胳膊向我招呼:“来啊,孩子,跟我一起慢跑吧,让你的肺里吹进点海上的空气,调整一下你的身体,把松弛的肌肉抖掉!”

光从那挂大胡子上我就认出他是格里费斯少校。在昨天晚上的饭桌上他就告诉我,他在印度待了三十六年,刚刚回国度完假,准备重返阿拉哈巴特去。

少校欢跃着跑过去的时候,我淡淡地朝他笑了一笑,但是我没有缩回头来,我还想看看他。他那种一丝不挂地在甲板上一圈圈奔跑的方式有一种让人欣赏的东西—那是某种让人惊奇的天真,并不让人尴尬,倒显得很快活、很友好。要是我,一个很容易紧张不安和敏感的年轻人,这样就不免感到害羞了。看着他在窗外穿过去,对他的所作所为我是很不赞成的。但与此同时我也很羡慕他,我对他满不在乎的态度其实是很忌妒的。我希望自己昏了头也有这个胆量做同样的事情。我要跟他一样,我渴望能够抛掉我的睡衣,跟他一起在甲板上蹦蹦跳跳绕圈圈,碰巧有什么人看见,就大声地向他打招呼。但是,即使一百万年后我也不会这么干。我等他再绕圈过来。

啊,他又来啦!我看见他远在甲板的尽头,这个飞奔的少校真是豪气十足,毫无顾忌。这时,我打定主意趁此机会跟他随便说上几句话,表示我跟他是“一伙的”,并没有注意到他是光着身子的。

但是等一等,那是什么?还有一个人跟他在一起,在他旁边跑得飞快!也跟他一样一丝不挂!这条船上究竟怎么了?难道船上所有男性旅客黎明时光都在甲板上不穿衣服绕圈奔跑吗?这难道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大英帝国的某种锻炼身体的方式?那两个人现在靠得近了一些,我的天哪,另外那个人看上去像是一个妇女!那个赤身裸体的妇女像1820年美洛斯岛发现的维纳斯雕像一样光着上身,不过相似之处也仅此而已,因为这时我看出来,那个骨瘦如柴的白皮肤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格里费斯少校夫人本人。我在窗洞里愣住了,目光集中在这个裸体的女性稻草人身上,她一直在她那光身子的丈夫身边快跑,跑得那样的得意,弯着胳膊,高昂着头,好像在说:“难道我们不是一对快活的好夫妻吗?我的少校丈夫不是一个体形出众的男人吗?”

“快到这儿来!”少校大声地招呼我,“身材小巧的太太都能行,你当然更行了。绕甲板五十圈才四英里!”

“早上天气真好!”他们奔过去的时候我喃喃地说,“今天是个大好天。”

两个小时以后,我在餐厅里吃早饭,坐在我对面的正是少校和他那小巧的太太,一想起她刚才一丝不挂的情形,就有一股冷气爬到我的脊背上。我低着头,假装没有看见他们。

“啊哈!”少校突然叫了起来,“你不就是早晨把头伸出窗外的那个年轻人吗?”

“谁?我?”我喃喃地说,鼻子还伸在麦片粥的碗里。

“是,就是你!”少校洋洋得意地大声说道,“谁的脸我看一眼就不会忘记!”

“我……我那时只是在透透空气。”我含糊地说道。

“你还不止看他妈的一眼呢!”少校哇里哇啦地说,咧嘴笑了,“你饱饱地看了一眼我太太,这就是你干的事!”

我们那张桌子上的八个人全都突然安静下来,朝我的方向看。我觉得我的脸开始发烧了。

“我没有说要怪你。”少校继续说道,朝他的妻子大大地眨了眨眼。这时是他最最得意、最最豪爽的时候,“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怪你。你们会怪他吗?”他问饭桌上的其他人,“毕竟我们都年轻过。况且那个诗人怎么说来着?”他停下来,朝他那可怕的妻子又大大地眨了眨眼,“一样美的东西总是令人愉快的。”

“闭上你的嘴,老公!”他的老婆美滋滋地说。

“在阿拉哈巴特,”少校说,他的眼睛盯着我,“每天早晨吃早饭以前我都要认认真真地打五六盘马球。可是现在在甲板上是没法玩的,所以我不得不换个法子锻炼身体。”

我坐在那里很纳闷,想这种马球的游戏怎么玩?“你为什么没法玩呢?”我一心想换个话题,所以这么说。

“为什么我没法玩?”

“对,在船上玩马球。”我说。

那少校是一个喝粥也要咀嚼的人。他慢慢咀嚼着,用淡灰色无神的眼睛打量着我。“难道你要告诉我,你活那么大从来就没有打过马球。”他说。

“马球,”我说,“哦,当然打过。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一向骑自行车用曲柄棍打马球。”

少校的打量突然变成了恶狠狠的瞪视,嘴巴也停止了咀嚼。他的瞪视中既有轻蔑,也有厌恶,他的脸成了猪肝色,我想他说不定心脏病就要发作了。

从此以后,少校也好,他的太太也好,就再也不愿意跟我打交道了。他们在餐厅里换了桌子,不管什么时候,我们在甲板上相遇,他们只当没有看见我。我大大地冒犯了他们,而且是当着他们的面,那可是一个不可原谅的罪过。我嘲笑了马球,那可是英裔印度人和特权阶层的一种神圣的运动。只有不知好歹的冒失鬼才会这么干。

接着,我要说一说上了年纪的特雷佛西丝小姐,她也常常跟我在餐厅里坐同一张桌子。她骨瘦如柴,皮肤发灰,走起路来身体向前倾,像是一个又长又弯的“飞去来”,那是澳大利亚土著人的一种武器。她告诉我,她在肯尼亚高地有一座小小的咖啡园,她对作家拜伦尼丝·勃列克森非常熟悉。我本人也读过她的书并且很喜欢,不论是她的《走出非洲》,还是《七个哥特人的故事》,都弥漫着恐怖、凄凉和衰败。我很入迷地听特雷佛西丝讲她的一切,这位笔法细腻的作家自称是伊萨克·丹尼森。

“当然她很怪,”特雷佛西丝小姐说,“像所有生活在这儿的人一样,她最后怪得不能再怪了。”

“你并不怪。”我说。

“哦,不,我也怪。”她很坚决、很一本正经地说,“这条船上人人都怪到家啦。你没有注意,那是因为你年轻。年轻人不善于观察,他们只会瞪大眼睛看人。”

“前几天早晨,我看见格里费斯少校跟他妻子光着身子在甲板上绕圈奔跑。”我说。

“你把这叫做怪吗?”特雷佛西丝小姐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那很正常。”

“我不这么认为。”

“年轻人,在你变得很老以前你还得要受一些惊吓,记住我的话,”她说,“人们在非洲住得太久就会变得呆头呆脑。那就是你要去的地方,对吗?”

“是的。”我说。

“你也一定会变得呆头呆脑,”她说,“跟其他人一样。”

这个时候,她正在吃一个橘子,我突然注意到,她并不是用通常的方式在吃那个橘子。首先,她用叉子在果盘里叉一个橘子,而不是用手指去拿。接着,她用刀子和叉子在整个橘子上细细做一系列切皮的动作。然后,她非常细致地用刀子尖和叉子尖剥下八块橘子皮,让剥得光溜溜的橘子美美地摆在盆子里。还是用刀子和叉子,她把多汁的橘子切成一片又一片后,这才慢慢地吃起来。

“你是不是总是这样吃橘子?”我问。

“那当然。”

“我可以问问吗,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从不用手指接触任何吃的东西。”她说。

“天哪,你真的这么干?”

“从不接触。从我二十二岁以后就没有接触过。”

“你这样做总有一个原因吧?”我问她。

“当然有原因,手指太脏。”

“可你是洗过手的呀!”

“我的手没有消毒啊!”特雷佛西丝小姐说,“你也不消毒,手上满是细菌。手指是讨厌的脏东西,你想想,你用它们都干了些什么!”

我坐在那里细细想,我用手指都做了些什么。

“细细想想就受不了啦,是不是?”特雷佛西丝小姐说,“手指只是工具,它们像铲子和叉子一样,什么都摸。”

“我们好像都是这么活过来的。”我说。

“你要是不那么干,就活不长。”她沉着脸说。

我看着她吃橘子,用叉子把一瓣瓣像小船一样的橘子叉起来。我想告诉她,那叉子也没有消过毒,不过我没有说出来。

“脚指头更糟糕。”她突然说。

“你说什么?”

“它们比什么都糟糕。”她说。

“脚指头怎么了?”

“它们是人类身体上最最令人作呕的部位!”她理直气壮地宣布道。

“比手指还要糟糕?”

“没法相比,”她怒气冲冲地说,“手指很讨厌很肮脏,可是脚指头,脚指头是爬虫,是毒蛇!我提都不想提!”

我有点给搞糊涂了。“但是,人并不是用脚指头吃东西的啊!”我说。

“我没有说过用脚指头吃东西啊。”特雷佛西丝反驳道。

“那么它们有什么可怕呢?”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问。

“哼!”她说,“它们像是从你的脚里爬出来的小毛毛虫。我讨厌它们,恨它们!看一眼都受不了!”

“那你怎么剪脚指甲呢?”

“我才不剪呢!”她说,“我的男孩替我剪。”

既然她有一个亲生的男孩,我很奇怪,为什么人们还叫她小姐呢?或许是她的私生子?

“你的儿子多大啦?”我小心翼翼地问。

“不,不,不!”她叫了起来,“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男孩’就是土生土长的仆人。难道你读伊萨克作品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啊,当然。”我这才记起来。

我心不在焉地拿起一个橘子,正要剥皮。

“别,别,”特雷佛西丝小姐都发抖了,“你要剥,一定得用什么东西。用你的刀子和叉子,试试看。”

我试了试,这样做倒也很有趣。要把橘子皮切得不深也不浅,刚刚正好,然后剥下一瓣瓣橘子来,倒也给人一种满足的感觉。

“你瞧瞧,”她说,“干得不错嘛!”

“在你的咖啡园里,你雇用了多少‘男孩’?”我问她。

“大约五十个。”她说。

“他们赤脚走来走去吗?”

“我的‘男孩’不赤脚,”她说,“替我干活的‘男孩’没有不穿鞋的。那要花掉我一大笔钱,不过花得值。”

我喜欢特雷佛西丝小姐。她性子急,但很有知识,既慷慨又有趣。我觉得她随时随地都会帮我一把,而格里费斯少校很乏味而且很粗野,既自大又冷酷,那种人即使你让鳄鱼咬了,他也不会救你。他甚至还可能在背后推你一把呢!当然,他们两个人都是十足的怪物。船上的人都很怪,但后来我才发现,再怪也怪不过跟我住同一船舱的U.N.萨弗雷。

一天傍晚,当我们的船航行在马尔塔和塞得港之间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现他的怪异。那天下午特别闷热,我在去吃晚饭之前穿着整齐地躺在上铺上休息。

穿着整齐?哦,是的,的确如此,天天晚上我们在那条船上吃饭都得穿得整整齐齐。大英帝国的男性子民,无论他在丛林里野营还是在划艇里航海,吃饭的时候都得穿着整齐,一成不变。我说的穿着整齐是指穿白衬衫,打黑领带,还要配上晚礼服、黑裤子、黑漆皮鞋,那是一整套华丽的服饰。无论气候如何,这是雷打不动的。

我半闭着眼静静地躺在铺位上,萨弗雷正在梳妆打扮。在小船舱里没有地方让我们两个人同时换衣服,因此,我们要轮着换,今天晚上轮到他先换。我半闭着眼,睡意蒙眬地看着他,只见他手伸到防潮的旅行袋里,取出一只小小的纸盒,打开纸盒的盖子,把手指头蘸到里边去,蘸到了一小撮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然后,他把那东西小心翼翼地撒在晚礼服的肩头上。接着,他盖上盖子,把它放回旅行袋中。

我突然警觉起来,这个人究竟在干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看见了他干的事情,所以,我闭上了眼睛,假装睡着了。我想,这又是一桩古怪的事情。真是见鬼,这个萨弗雷究竟为什么要往晚礼服的肩头上撒一些白色的东西呢?还有,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是一些淡淡的香粉,还是一些性感的神奇药末?我一直等到他离开船舱,才心虚地从上铺跳下来,打开他的旅行袋,只见那只小小的纸盒上写着“泻盐”!里边也确实是泻盐!可是,他把泻盐撒在肩头上究竟有什么用处呢?我一向以为他是一个怪人,有着许许多多的秘密,不过以前,我从来没有发现这些秘密。他的铺位下面放着一只铁皮箱子和一只黑色的皮箱。那只铁皮箱没有什么奇怪的,可那只皮箱总是让我迷惑。它跟一只提琴盒差不多大,但是,盖子不像提琴箱那样有些鼓凸,也不渐渐变窄。它只是一只三英尺长的长方形的皮箱,简简单单,上面有一把很结实的铜锁。

“你拉小提琴吗?”有一次我曾经问过他。

“别犯傻啦!”他回答道,“我连留声机都不玩。”

可能里边放着一把锯短的枪,我对自己说。那样的话,尺寸倒差不多。

我把泻盐的盒子放回旅行袋,洗了一个澡,穿着好了,晚饭以前到甲板上去喝点什么东西。酒吧里有一张凳子空着,我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啤酒。那里有八个肌肉发达、皮肤黝黑的土老帽儿正坐在高凳上,那些凳子都钉死在地板上。酒吧是半圆形的,因此,每个人都能跟对面的人交谈。萨弗雷跟我相隔四五个座位,他正在喝小杜松子酒,那是大英帝国子民给这种酒起的名字,实际上就是杜松子酒掺了些酸橙汁。我坐在那里听他们闲聊,他们谈猎野猪,谈马球,谈咖喱粉可以治便秘。我觉得自己完全是个局外人,插不上话,我不再听了,而是集中精神想解决泻盐之谜。我看了一眼萨弗雷,他那肩头上的小小白色结晶看得很真切。

接着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萨弗雷用手掸起他肩头上的泻盐来。他重重地拍他的肩头,动作很夸张,同时,还扯大嗓子说:“讨厌的头皮屑!我讨厌死了头皮屑!你们有谁知道治头皮屑的良方?”

“用椰子油试试。”有一个人说。

“拜茹姆香水加班蝥。”另一个说。

有一个印度阿萨姆邦茶园主人名叫恩斯瓦斯,他说:“你听我的话,老伙计,准没有错,你得刺激头皮的血液循环。办法就是每天早晨把头发泡在冷水里,泡三分钟到五分钟,然后用力擦干。你现在头发就稀,要是不把头皮屑治好,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变得像秃鹫一样。照我说的去做,老伙计。”

萨弗雷确实有一头稀稀的黑发,但是为什么他没有头皮屑偏要假装有,这我就不知道了。

“非常感谢,老伙计。”萨弗雷说,“我会试的,看看有没有效果。”

“会有效果的,”恩斯瓦斯告诉他,“我奶奶就是用这个办法治好的。”

“你奶奶?”有人说,“她有头皮屑吗?”

“她只要一梳头,”恩斯瓦斯说,“头皮屑就像雪花一样往下掉。”

船上的人全都彻头彻尾地怪,无可救药地怪,一个也不例外,可现在我开始觉得萨弗雷可能在这方面把他们全都打倒了。我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啤酒,不停地想他为什么要欺骗大家,说他有头皮屑。三天以后,我终于有了答案。

那天刚到傍晚,我们正在缓缓通过苏伊士运河,天气从来没有这么热过。那天轮到我吃晚饭以前先换衣服。我洗了一个澡,穿上衣服。萨弗雷躺在铺位上眼睛盯着舱里看。“轮到你啦,”最后我打开门,走出去说,“甲板上见。”

跟往常一样,我坐在酒吧里呷起啤酒来。天晓得,这天怎么这么热,天花板上那个慢慢转动的风扇从叶片里吹出来的似乎是水蒸气。汗淌下我的脖子,淌到蝴蝶结硬领上,我能感觉到领子上上过的浆都化了,背心上黏黏糊糊的。可是我周围那些肌肉发达、皮肤黝黑的土老帽儿却似乎并不热。我决定到外面甲板上去,趁还没有开饭抽上一口烟,那里可能要凉快一些。我伸手去摸烟斗,他妈的,我忘记带了。我站起来,朝船舱走去,打开舱门,只见一个陌生人刚套上衬衫袖子,坐在萨弗雷的铺位上。我踏进船舱的时候,那人发出一声怪叫,立刻跳起来,好像一个爆竹在他的裤裆里炸开了。

那个陌生人一根头发也没有,因此过了一两秒钟我才弄明白,他不是别人,正是萨弗雷本人。真是奇怪,一个人头上有头发和没有头发竟能有这么大的差别。萨弗雷看上去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首先他看上去缩小了,变得矮小多了。我刚才说过,他已经完全歇顶了,他的头顶像一只成熟的粉红色的桃子,闪闪发光。这时他正站在那里,双手拿着我走进去时他刚想套上去的假发。“你没有权利回来!”他大声吼道,“你说过你已经完事啦!”他的眼睛里闪着小小的愤怒的火花。

苏伊士运河,靠近伊斯梅利亚

“我……实在是非常抱歉,”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忘了带烟斗。”

他站在那里盯着我看,眼里闪烁着魔鬼般的黑光,我能看得见他头顶的毛孔里渗出小小的汗珠来。我觉得非常糟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就拿个烟斗,马上就走。”我含糊地说。

“哦,你不能走!”他喊道,“既然让你看到了,你不对我发个誓,就不能离开这个房间!你得向我发誓决不告诉任何人!你一定要答应我!”

我看到他的背后,那只古怪的黑皮的“小提琴盒”已经被打开,躺在他的铺位上。盒子里放着不止三个假发,像几个很大的黑色刺猬,毛茸茸的,一个挨着一个偎依在一起。

“你头上也没有什么不对头啊!”我说。

“我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他嚷道,仍然非常生气,“我只要你答应我。”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说,“我向你保证。”

“你最好遵守诺言。”他说。

我伸手去取放在我铺位上的烟斗,我在上面到处摸索着。“你一定以为我疯了。”他说。所有那种怒气冲冲的语调一下子全都跑掉了。

我什么也没有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以为我疯了,是不是?”他说。

“没有,”我回答道,“一个人可以做他喜欢的事情。”

“我敢打赌,你一定以为那只是出于一种虚荣,”他说,“但是,那不是虚荣,这跟虚荣一点不相干。”

“我同意,”我说,“真的同意。”

“那是为了做事,”他说,“我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做事。我在旁庶普的阿姆里莎做事。那是锡克族人的家园,对锡克族人来说,头发是一种宗教信仰。锡克人从不剪头发,他们要么把头发盘在头顶上,要么把它裹在头巾里。锡克人不尊敬歇顶的人。”

“那在这种情况下你戴一个假发很聪明。”我说。我还不得不跟萨弗雷在这个船舱里生活好几天,因此,我不想有什么口角。“那很巧妙。”我又补充说。

“你真是这样想的?”他问道,态度软了下来。

“真是一个天才之举。”

“为了使所有的锡克佬都相信这是我自己的头发,我动足了脑筋。”他继续说。

“你指头皮屑的事?”

“这么说,你看到了?”

“当然看到了,很巧妙。”

“那只是我的一个小计策,”他说,这时他变得有点沾沾自喜了,“要是我有头皮屑,那就没有人怀疑我戴假发了,是不是?”

“肯定是,这非常巧妙。不过在这儿你为什么还要费那个神?这条船上并没有什么锡克人啊!”

“你不知道,”他诡谲地说,“你永远无法弄清楚谁正躲在角落里偷看。

这个人蠢得像沙丁鱼一样。

“我看到你的假发不止一个。”我说着指了指那个黑色的皮盒。

“一个可不行!”他说,“你要是想做得像我一样滴水不漏,就得这样。我经常带着四种假发,它们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你别忘了头发是要长长的,难道不是吗?所以它们一个比一个要长那么一点。我每星期都要换一个长一点的假发。”

“那要是你戴了最长的一个,你的头发再也不会长了,怎么办?”

“啊,”他说,“那是要紧关子。”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只要简单地说一句:‘你们谁知道附近有什么好的理发师吗?’第二天我就从最短的假发重新来一遍。”

“但是你说过,锡克人不赞成剪头发?”

“我只跟欧洲人说这话。”他说。

我瞪大眼看他,这人真是十足疯狂的傻瓜。我觉得我再跟他谈下去,自己也会变成傻瓜的。我向门边挪动身子。“你真聪明,”我说,“你的办法真是巧妙。你尽管放心吧,我的嘴巴滴水不漏。”

“谢谢你,老伙计,”萨弗雷说,“你真是个好小伙子。”

我赶紧溜出船舱,关上了门。

这就是U.N.萨弗雷的故事。

你相信不相信?

事实上,当我蹒跚着走上甲板去酒吧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有点不大相信。

不过我还是遵守了诺言,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这已经不再是个问题了,那个人至少比我大三十岁,如今他的灵魂已经安息了,他的假发可能只有在他的侄子、侄女化妆舞会上才能派上用场。

“孟托拉”号

1938年10月4日

亲爱的妈妈:

我们现在正在红海上,天是那样的热。风吹在我们的后面,风速正好跟航速一样,因此,甲板上连气都透不过来。我们已经三次掉头顶风航行,好让船舱和机舱里吹进一点凉空气来。风扇也只能吹出一些热空气。

甲板上到处都是一些无精打采的家伙,他们简直就跟厨房炉子上蒸煮的许多湿毛巾一模一样。他们抽着烟,哇哇地叫着:“伙计,再来一大杯冰啤酒。”

我倒并不觉得太热,可能是我瘦的缘故。我写完这封信就出去跟另一个瘦子做剧烈运动,打打甲板网球。他是一个政府的兽医,名叫哈蒙特,我们是脱掉衬衫打的,拼命地挥动我们的拍子,打到汗流浃背时,就径直跳到游泳池里。 Eow5dAvJJ5+8kvrE772bKpg9f4ToeZVVTdQSY57BjMMIl2R8U1ZRhOYADFJtE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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