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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梦理论以及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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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个视角尽力解释更多已观察到的梦的特征,并界定梦与其他心理现象之间关系的叙述,都可以被称为梦理论叙述。理论各不相同,区别在于它们选择了梦的不同特征作为本质特征,并将该特征作为解释和关联的出发点。我们没必要从这些理论中推断出梦的功能,也就是梦有什么用处或者类似作用。但因为我们习惯于带有某种目的,所以我们期待和欢迎能够为理解梦的功能带来启发的理论。

我们已经熟悉了很多对梦的看法,根据以上所述,它们多多少少可以被称为梦理论。古人认为梦是神赋予我们的启示,可以指引我们的行为,这就是一个完整的梦理论,它告诉我们应该关注梦的哪些内容。自从梦变成生物学研究的对象,就出现了更多的理论,其中一些尚不完善。

如果对完整性不作要求,那我们可以根据他们对梦中精神活动的程度和模式的基本看法,将梦理论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德尔波夫等人的理论主张清醒时的精神活动全部延续到梦中。他们认为心灵在梦中不会睡着,其机能保持完好无损,但由于其处于睡眠状态,正常功能必定产生与清醒状态下不同的结果。对于这类理论,人们也许会质疑,他们对梦中思想与清醒思想的区分是否完全基于睡眠状态下的情况不同。此外,这类理论不能表明梦具有任何作用,不能说明人为什么会做梦,不能解释精神装置的复杂机制为何要在似乎不能适应的条件下继续运作。这类理论认为与做梦相比,人只有两种有意义的反应:一种是无梦的睡眠,另一种是由于干扰性刺激而醒过来。

2.还有与之相反的另一类理论,主张梦意味着精神活动的削弱、关联的松散、可获取材料的匮乏。这类理论做出的假设是,睡眠的心理学特征完全不同于德尔波夫等人提出的特征。根据这类理论,睡眠对心灵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不仅仅在于它将心灵与外界隔绝,相反,它会进入心灵的机制,使其暂时停止发挥作用。如果从精神病学角度进行比较,第一类理论认为梦就像妄想症,而第二类理论认为梦是某种心理缺陷或智力缺陷。

睡眠导致精神活动瘫痪,所以梦中只出现精神活动的一个片段,这是目前医学界和科学界最支持的理论。就人们对释梦的普遍兴趣而言,确实可以说该理论是最流行的梦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它巧妙地避开了释梦必须面对的最大障碍——即处理梦中冲突的困难。该理论将梦视作部分觉醒的结果,正如赫尔巴特(Herbart)在《梦的心理学》中所说,梦是“一种逐渐的、部分的、同时又是高度异常的清醒过程”。因此该理论可以利用一系列从逐渐清醒到完全清醒的状态,来解释梦中精神活动的一系列变化,即从它们的荒谬性表现的低级活动,到充分集中的理智活动。

有些人认为从生理学角度释梦是必不可少的,或者认为这样释梦更具有科学性,他们会发现该理论被宾兹总结如下:“这种(迟钝)状态在清晨的数小时内逐渐消失。在大脑蛋白中累积的疲劳产物逐渐减少,它们慢慢地被分解或者被持续流动的血液冲散。四处分散的细胞群开始苏醒,而它们周围的一切仍然保持迟钝状态。在我们的模糊意识面前,这些细胞群开始孤立工作,但模糊的意识还无力控制主管联想过程的其他大脑部分。因此,产生的图像大多与最近的客观印象相符,并且以一种疯狂、不受控制的方式结合在一起。随着获得自由的脑细胞持续增多,梦的非理性将变得越来越少。”

在现代所有生理学家和哲学家的著作中,都能发现一种观点或其影响的痕迹。此观点是,梦是一种不完全、部分清醒的状态。其中,莫里最精确地论述了这一观点。这位作者似乎认为,清醒状态还是睡眠状态取决于哪个区域在起作用,每个区域对应一种确切的精神功能。在这里我只想说:即便部分觉醒理论得到证实,它的上层结构仍然需要详尽的讨论。

此观点当然不能说明梦有什么功能。作为该理论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宾兹一直否认梦的地位或重要性。他说:“所有的事实都要求我们将梦视作躯体过程,这种躯体过程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无用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绝对是病态的。”

宾兹突出了“躯体”一词,该词包含的意义当然不止一点。第一,它是指梦的病因学,当他在做药物引发梦的实验时,对病因学特别感兴趣。将梦的来源完全归因于躯体刺激,当然是与该理论相一致的。该理论的最极端形式如下:我们一旦摆脱刺激进入睡眠,就没有做梦的需要,也没有做梦的理由,直至早晨,新的刺激入侵,使逐渐清醒的过程可能以做梦的现象体现出来。但事实上,要使睡眠免受一切刺激干扰是不可能的;就像魔鬼靡菲斯特(Mephistopheles)抱怨的生命的胚芽一样,刺激会从各个方向——从外部和内部,甚至从清醒时从未困扰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侵入睡眠者。于是睡眠受到了干扰,心灵的一个个角落被轮流唤醒;被唤醒的那个部分在短暂时间内发挥作用,接着安然入睡。做梦是对刺激干扰睡眠所做出的反应,但归根结底是一种多余的反应。

将梦(终究是心灵的一种活动)视作躯体过程还包含着另外一层含义,即否认梦是一种精神过程。曾经有人将做梦比喻成“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用十指在乐器的键盘上拨弄”,这个比喻大概最形象地概括出精密科学代表者对梦的评价。根据这种观点,梦是绝对无法解释的。一个不懂音乐的人怎么可能演奏乐曲呢?

很早以前,就有很多作者曾批评部分觉醒理论。例如布达赫于1830年写道:“如果说梦是一种部分觉醒状态,那它首先就没有说清楚这究竟是睡眠状态还是清醒状态;其次,这等于在说,心灵的一些力量在梦中活跃,另一些力量在休息。但其实这些情况贯穿我们的一生……”

确实有人支持将梦视为“躯体”过程的流行理论。罗伯特于1866年首先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假设。这个假设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它赋予了梦一种功能或有用的结果。罗伯特采用了两个可观察事实作为其理论基础。我们在上文提及梦的材料时已经讨论过这两个事实(第一章):(1)我们经常梦见的是白天最微不足道的印象;(2)我们很少梦见白天非常感兴趣的事情。罗伯特声称,毋庸置疑,那些经过我们深思熟虑并且得到解决的事情绝不会诱发梦,只有在心中没有经过全面思考或者在心中一闪即逝的事情才会进入梦。他说:“正是因为引发梦的是前一天未获得做梦者足够注意的感官印象,梦通常无法被解释清楚。”因此,允许一个印象入梦的条件是,该印象的加工受到干扰,或者该印象太微不足道而不需要加工。

因此,罗伯特将梦设想为“一种宣泄的躯体过程,我们通过对这一过程的精神反应意识得到它。”梦是为了宣泄一产生就被扼杀在萌芽之中的思想。“一个人如果被剥夺了做梦的能力,就会很快变得精神失常,因为大量未完成、未解决的思想和表面印象会累积在他的大脑中,使得应该作为整体被记忆吸收的思想无法得到疏通。”对于负担过重的大脑,梦就像安全阀,具有治愈和排解的能力。

如果我们问罗伯特梦中表象如何能帮助心灵获得放松,那我们就误解他了。显然罗伯特是根据梦材料的两个特性推断出了这样的结论:睡眠中无价值的印象的宣泄是以某种方式作为一种躯体过程进行的,做梦不是一种特殊的精神过程,而仅仅是我们接收到的关于宣泄的信息。此外,宣泄不是心灵在睡眠中发生的唯一事件。罗伯特还补充说,白天的刺激同样要接受加工,“心灵中那些无法宣泄的未经消化的思想材料,依靠从想象借来的思想线索被结合成一个整体,然后作为无害的幻想画面被存入记忆之中。”

但是在评价梦的来源时,罗伯特的理论与流行的理论截然不同。根据流行的理论,如果心灵不是反复被外部和内部的感官刺激唤醒,我们就不会做梦。而罗伯特认为,做梦的冲动来自于心灵本身,是心灵过载时的释放。他坚持认为:作为梦的条件的躯体原因只处于次要地位,如果没有心灵从清醒生活中获取材料,那些原因根本不足以引发梦。但他承认,来自心灵深处的幻想意象可能受到神经刺激的影响。因此,罗伯特的看法是,梦不完全依赖于躯体。在他看来,梦当然不是精神过程,清醒生活才会发生精神过程,梦在其中毫无立足之地。梦是在心理活动的装置中夜间发生的躯体过程,并且具有保护该装置免于过度压力的功能——换言之,具有洗涤心灵的功能。

耶维斯·德雷基(Yves Delage)也是以梦在选材方面的这两个相同特征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同一事物,由于观点上的细微差异,他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德雷基失去过一位非常重要的亲人,从这次亲身经历中,他发现了一个事实:或者我们根本不会梦见白天我们关注的事情,或者只有等这件事情让位于白天关注的其他事情后我们才会梦见它。通过对其他人的研究,他证实了这个事实的普遍性。他对一些新婚夫妇的梦做出了评价,如果他的评价被证明普遍属实,可真是令人钦佩。他说:“如果他们非常相爱,那么他们在婚前和蜜月期几乎从未梦到过对方;如果他们做过情欲的梦,那么在梦中他们与无关紧要的人或者不爱的人发生了关系。”那么,我们会梦到什么呢?德雷基认识到,梦的材料是来自前几天或者更早时候的印象的片段和残余。在梦中出现的一切,我们在一开始可能倾向于认为是梦生活的创造物,但经过仔细研究,我们就会发现它们是未识别出的复制品——无意识的复制品。但是这种表现材料具有一个共同特征:来源于也许比心灵更强烈影响着感官的印象,或者来源于出现之后不久我们就不再注意的印象。意识越少,同时印象越深刻,它在下一次梦中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就越大。

这两类印象——微不足道的印象和未经处理的印象,与罗伯特所强调的印象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德雷基赋予了它们另一种意义,他认为这些印象之所以能够引发梦,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它们未经处理。在某种意义上,微不足道的印象也是未经完全处理的;由于具有新印象的性质,它们就像是“压紧的弹簧”,在睡眠中才处于松弛状态。在加工过程中偶然受阻或者被故意压制的生动印象,比那些微弱得几乎未被察觉的印象更有权入梦。在白天由于受到抑制或压制而积聚的精神能量,到了夜晚就变成了梦的主要动力。被压制的精神材料在梦中得到了表达。

可惜,德雷基没有继续沿着这条思路前行。他认为,独立的精神活动对于梦的形成仅起到最微乎其微的作用。因此,他的理论也属于流行的大脑部分觉醒学说类别。他说:“简言之,梦是游荡的思想的产物,没有目的和方向,相继附着在记忆之上。这些记忆有足够的力量挡在路上,使游荡的思想停止,建立起自身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有时紧密,有时松散,具体要取决于大脑活动受到睡眠影响的程度。”

3.认为梦中心灵有能力和倾向实现在清醒生活中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特殊精神活动的理论,则可以归入第三类。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活动可以使梦具有某种实用功能。早期心理学家对梦的评价大多数属于这一类。布达赫的一段话足以代表这类理论的观点。他说,做梦“是心灵的自然活动,不受个体能力的限制,不受自我意识的干扰,也不受个人意志的指引,而是感觉中心的自由狂欢。”

布达赫等人显然认为,这种自由发挥自身力量的狂欢是心灵得到恢复和为白天工作积聚力量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心灵好似在度假。因此,布达赫引用了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赞美梦的力量的一段话:“梦是对平淡规律生活的抗议,是对想象力枷锁的挣脱。梦融合了日常生活的景象,以孩童般的欢乐嬉戏打破了成年人的严肃。如果没有梦,我们很快会变老;我们也许可以不把梦当作神的礼物,而当作一种愉悦的体验,或者我们走向坟墓的人生旅途上的伴侣。”

普尔基涅(Purkinje)对梦的更新和治愈功能的描述,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说:“这些功能主要是由创造性的梦执行的,它们是想象力的自由活动,与白天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关联。心灵不希望把白天的紧张情绪带入睡眠中,心灵希望获得放松和恢复。它首先创造一种与白天生活完全相反的环境,用快乐治愈悲伤,用希望和欢乐减轻烦恼,用爱和友谊化解仇恨,用勇气和信心消除恐惧,用信念和坚定的信仰减轻疑虑,用实现取代无望的期待。白天反复遭遇的心灵创伤可以在梦中得到治愈,睡眠保护它们免于再次受到伤害。时间的抚慰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此。”我们都感觉到,睡眠对人的精神生活有益处。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放弃这种想法,即做梦是睡眠体现其益处的一个方式。

做梦是心灵只有在睡眠时才能自由舒展的一种特殊活动,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最早由施尔纳于1861年提出。他在书中写得有点言过其实,但他对这个题材表现出了强烈的热情,若是没有同感,一定很难理解他。他在分析时运用的语言深奥难懂,所以我们很乐于看到哲学家沃克特对施尔纳的理论做出简明的评价:“从这些神秘的凝聚物中,从这些耀眼璀璨的云团中,发出有启示意义的闪亮光芒,但这光芒并未照亮哲学家的道路。”这就是施尔纳的追随者对他的著作做出的评价。

施尔纳并不相信心灵的能力在梦中一点儿都不会弱化。他曾介绍,人的自我中心(自发能量)在梦中如何变得微弱,由这种去中心化引起的认知、感情、意志和想象力如何发生变化,以及这些精神力量的残余如何失去了真正的理智性质而只具有机械的性质。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或许可被称为“幻想”的精神活动摆脱了理性的支配和严格的控制之后,在梦中占据了绝对支配地位。尽管梦幻想从清醒记忆中借用其构建材料,但是利用这些材料构建起来的结构是与清醒生活不同的,正如白天不同于黑夜。梦幻想不仅具有再现力,而且具有创造力。梦幻想的独特性赋予了梦生活的奇异特征。梦幻想偏爱无限制的、夸张的、异常的内容。与此同时,由于突破了思维的界限,它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敏捷性和多样性。它对细微的情绪刺激格外敏感,并且迅速地将内心世界以外在的、可塑的可视形式体现出来。梦幻想缺乏概念性语言表达能力,只能以可视形式进行表达。由于没有概念的辅助,它就充分利用可视形式来表达。虽然这种表达方式简单,但还是冗长和笨拙的。直接表达是尤其困难的,原因是梦不愿意用实际的形象表达对象,而宁愿用新奇的形象表达它想呈现的对象的某个方面。这就是梦幻想的“象征活动”……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梦幻想从不细致地再现对象,而只是以最自由的方式勾勒出对象的轮廓。因此,它的画面就像是素描。然而,梦幻想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呈现对象,还有一种内在冲动,驱使它将梦中自我与对象产生某种联系从而引发一个行动。例如,梦中呈现一些金币散落在街上,然后做梦者捡起它们,开心地离去。

根据施尔纳的观点,梦幻想用以实现艺术工作的材料,主要来自于机体感官刺激,但在白天这些刺激是非常模糊的。因此,施尔纳的脱离实际的理论,与冯特等生理学家提出的也许过于实事求是的理论,两者虽然在其他方面截然对立,但是在关于梦的来源和梦的刺激物这两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然而根据生理学的理论,对内部躯体刺激做出的精神反应由于唤起适于此刺激的某些想法而耗尽;然后这些想法沿着联想路线诱发其他的想法,到达这一阶段,精神过程似乎就终止了。而按照施尔纳的观点,躯体刺激仅仅为心灵提供实现幻想的材料。被施尔纳视为梦形成的起点,却被其他作者视为终点。

梦幻想对于躯体刺激而言,当然不能被认为是有目的性的。它只是与躯体刺激做游戏,以可塑的象征手法描绘出产生梦的刺激的躯体来源。虽然沃克特等人与施尔纳的观点不同,但施尔纳仍主张梦幻想对于有机体有一定的偏爱,即把有机体视为一个整体——一座房屋。幸运的是,梦幻想似乎并不局限于这一种表现方式。它也可以利用一排房屋代表一个单独的器官;例如,一条街的房子表示源于肠道的刺激。另外,可以利用一座房子的各个部分代表身体的各个部位;例如,在由头疼引发的梦中,房屋的天花板上布满了像蟾蜍一样的蜘蛛,天花板则代表头部。

除了房屋的象征以外,其他任何合适的对象都可能被用以代表激发梦的身体各部位。“例如,熊熊燃烧的火炉可代表呼吸的肺,空的箱子或篮子可代表心脏,圆形、球形或中空的物体可代表膀胱。在由男性性器官刺激引起的梦中,做梦者会梦见在街上看到一根单簧管的上部或烟斗的嘴口,或者一块毛皮。单簧管和烟斗可能代表男性性器官,毛皮可能代表阴毛。在女性的性梦中,大腿之间的狭窄区域可以用被房屋围绕的狭窄庭院代表,阴道用一条狭窄、光滑、柔软的穿过庭院的人行道代表,做梦者必须走过这条路,也许是为了送一封信给一位男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由躯体刺激引发的梦的结尾,梦幻想往往会揭下面具,显露出涉及的器官或者其功能。所以由牙齿刺激引发的梦,通常以做梦者梦见牙被拔掉而结束。

然而梦幻想不仅可以关注兴奋器官的形式,还可以对该器官包含的本质进行象征化。例如,在由肠道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可能会穿过泥泞的街道;在由泌尿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会梦见冒着泡沫的小溪。或者,刺激本身、刺激引起的兴奋的性质和刺激欲作用的对象也可得到象征性的表达。或者,梦中自我与兴奋状态的象征物可以表现出具体的联系。例如,在痛苦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与凶恶的狗或凶猛的牛拼命搏斗;在女性的性梦中,做梦者梦见被赤裸的男性紧追不舍。尽管梦所采用的方式丰富多样,幻想的象征性活动仍然是每一个梦的中心力量。沃克特在他的著作中曾试图更深入地分析梦幻想的性质,并为其在哲学体系中寻找一席之位。但是,尽管他的书写得生动精彩,它对于未接受过哲学思维训练的人来说还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施尔纳的象征化幻想并不具有功利性的作用。心灵在梦中和作用于其的刺激玩耍。人们也许会怀疑心灵是在恶作剧。人们可能会问,施尔纳的梦理论中的任意性以及与一切研究规则的背离非常明显,我对其理论研究得如此细致,是否获得任何益处。我的回答是,没有经过事先考察就排斥施尔纳的理论,这样的傲慢态度是不受欢迎的。他的理论建立在自己的梦的基础上,建立在一个对梦格外注重并且对于研究模糊的心灵现象具有独特天赋的人的基础上。其次,几千年来,这个理论研究的题材一直被人们视为难解之谜,但无论这个题材本身,还是其意义,都非常重要;对于梦的解释(与流行的观点截然对立),正如科学界已经承认的那样,它除了否认梦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外,没有做出任何贡献。最后,我们必须承认,对梦的解释很难不带有想象成分。我们必须记住,神经节细胞也可能是想象的产物。我在前面引用了一位严谨的研究者宾兹的一段话,他描述了黎明的清醒悄悄涌入大脑皮层中处于睡眠状态的细胞群,其想象程度和不可能性并不亚于施尔纳试图所做的解释。我希望能够证明,在施尔纳的解释的背后,存在一种真实的元素,尽管人们对它只有模糊的认识,而且它不具备表明梦理论特征的普遍属性。目前,将施尔纳的梦理论与医学界的理论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为止对梦的解释依然在两个极端的观点之间摇摆不定。 P8GyD8GlY0iFg1ns06tQ7I6+oi7ytTBJu+PIlnI0c4F3IiZAguRBhBEmZq6KTJ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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