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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有道

我母亲用《申命记》做教材,里面全是动物(大多数都是不洁的)。每当我们读到“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的这段,她会把所有提到的动物画出来。小马、小兔子和小鸭子是传说中面目模糊的角色,相反,我很了解鹈鹕、岩獾、树懒和蝙蝠……我母亲画过飞虫和飞鸟,但我最喜欢的是海底的那些软体动物。我在布莱克浦的海滩捡了好多带回家收藏。她用一支蓝色钢笔画海浪,用棕色墨水画硬壳的螃蟹。红色圆珠笔是画龙虾的……《申命记》也有不好的地方,里面尽是“可憎的”和“不可说的”。每当我们读到私生子、阉割这类字眼时,我母亲就把那一页翻过去,说“把那个留给上帝吧”,但等她走了,我会翻回去偷偷瞄一眼。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睾丸。睾丸读起来很像肠子,只不过长在身体外边,圣经里的男人总会把它们割掉,然后就再也去不成教堂了。真吓人。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我母亲主宰语言。我父亲从未真正学过阅读——他能够手指着一行行字慢慢地读,但他十二岁就辍学去利物浦的码头工作了。在他十二岁之前,没有一个人愿意费心读书给他听。他的父亲是个酒鬼,经常带着小儿子上酒吧,把他留在门外,几小时后蹒跚着走出来,径自回家,忘记我爸爸还睡在门口。

爸爸很喜欢温特森太太朗读——我也是。她总是站着读,我们两个则坐着听,气氛既温馨又威严。

她每晚读半小时圣经,从头开始,一路读完全部六十六卷《旧约》和《新约》。读到她最爱的部分——《启示录》,《新约》末卷,人们被毁灭,魔鬼被扔在无底坑里——她就暂停一星期,让我们思考。然后她再从头读起,《创世记》第一章。“ 起初神创造天地 ……”

在我看来,造出一整颗星球、天地万物,再将它摧毁,实在颇费功夫,这也是对基督教刻板说法的问题之一;明知一切终将破碎,为何还要看顾这星球?

母亲朗读得很好,充满自信,抑扬顿挫。她读起来就好像圣经才刚刚写就——或许对她而言正是这样。我早早便感觉到,经文的力量不受时间限制。言语持续做着工。

英格兰北部的工人阶级家庭在教会及家中经常听的是一六一一年出版的钦定版圣经,而我们日常对话里仍会用“thee”“thou”“tha”这样的古字,圣经的语言听来也就不算太难。我尤其喜欢“the quick and the dead(活人死人) ”的讲法——如果你住的房子里有老鼠和捕鼠器,你就真的能感受到“活”与“死”的差异。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许多男人——是男人,不是女人——在工人学院或技工学院上夜校,这源于曼彻斯特的又一项进步举措。自我“改良”在当时未被视为精英主义,人们不认为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也不承认所有文化多少有相同之处——不论是汉默恐怖片 还是莎士比亚。

那些夜校爱讲莎士比亚,从没有学生抱怨莎翁的语言太难。为什么呢?它不难,它就是钦定版圣经的语言;钦定版圣经出版同年,《暴风雨》首度公演。莎士比亚在那一年还写了《冬天的故事》。

这是一种有益的延续性,受过良好教育的那些人出于善意,在圣经的现代译本中去除古语,破坏了这种延续,他们未曾考虑过,这对于更广泛的文化将造成何种后果。后果就是未受过良好教育的男女,像我父亲那样的人,以及和我一样就读于普通学校的孩子,没法再与这历时四百年的英语保持简单的日常联系。

我认识的许多父辈长者会引用莎士比亚和圣经,有时还引用约翰·邓恩等玄学派诗人的句子,或不知出处,或误引混用。

我母亲生来钟爱末日预言,听到任何灾祸或好运的消息,她都喜欢用这句话回应:“别问丧钟为谁而鸣……”说的时候搭配一种阴森的语调。因为福音派教会没有钟,我甚至从来都不晓得这句话与死亡有关,当然直到我上了牛津大学,终于发现这是误引了约翰·邓恩的一篇文章 ,开头为“没有人是与世隔绝的孤岛……”,结尾为“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

有一次,爸爸赢了工厂抽彩。他得意扬扬地回到家中。我母亲问他奖品是什么。

“五十镑,还有两盒车轮夹心饼。”(这是一种又大又丑的巧克力味饼干,包装纸上印着马车和牛仔。)

母亲没有答话,爸爸尽力接着说:“很棒啊,康妮 ,你开心吗?”

她说:“别问丧钟为谁而鸣……”

所以我们没有问。

她还有其他爱引用的句子。有一次,我们的煤气灶爆炸了。修理工走出厨房,说里头情况不妙,这在意料之中,灶台和墙壁全都一片漆黑。温特森太太答道:“那是对上天的罪戾,对死者的罪戾,也是违反人情的罪戾。”对一个煤气灶而言,这负担太过沉重。

她喜欢这条警句,在我身上用了不止一次;有人好心地问我近来好吗,温太太垂下目光,叹口气说:“她是对上天的罪戾,对死者的罪戾,也是违反人情的罪戾。”

这对我的打击比对煤气灶更严重。我特别担心“死者”的部分,想知道我这样冒犯了哪一位不幸的已故亲戚。

后来,我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了这句话。

她和同侪形容什么东西相形见绌时,常用的句子是“就像野苹果跟家苹果一样相像”。

这是《李尔王》中弄人的台词。不过她们说起来有一种北部的语气,我想多少是因为工人阶级的传统是口语传统,并不拘泥于书本,但其语言的丰富性来自对学校所教名著的吸收——都是死记硬背——而后创造性地运用语言,讲述精彩的故事。回想起来,我意识到我们的词汇量不小,而且我们喜爱意象。

八十年代以前,视觉文化、电视文化、大众文化还没有在北部产生多大影响——那里仍为浓厚的本土文化及强势的方言所占据。我一九七九年离开,当时的北部与一九五九年时并无太多差异。到了一九九〇年,我们回去为英国广播公司拍摄《橘子》的电视剧时,那儿已经完全不同了。

对我认识的人来说,书籍很少见,而故事随处可见,最重要的是如何讲故事。连公交车上的短暂交谈都得有一段叙事。

“他们没钱,所以在莫克姆度蜜月。”

“真可惜——在莫克姆游完泳就没啥事儿可干了。”

“我为他俩遗憾。”

“可不,也幸好只是一个礼拜的蜜月。我认识一个女人,结婚后一辈子都待在莫克姆呢。”

别问丧钟为谁而鸣……

我母亲常讲故事——讲他们战时的生活,她如何在防空洞里拉手风琴,琴声还赶走了老鼠。显然老鼠喜欢小提琴和钢琴,受不了手风琴……

讲她缝制降落伞的生活——女孩们都偷丝绸去做衣服。

讲她将来的生活,她会有一个大宅子,没有邻居。她一直以来只想要所有人都走开。而我真这么做的时候,她从未原谅我。

她偏爱神迹故事,或许因为她的生活距离神迹就如木星距离地球般遥远。她相信神迹,纵然她从未遇上过——说来,可能有一次,那就是我,她不知道神迹常常带着伪装到来。

我是神迹,因为我本可以带她离开她的生活,投身她会乐在其中的生活。这从未发生,但并不意味着从没可能发生。这一切于我是残酷的教训,教我不可忽视或误解实际存在、目前正在你手中的东西。我们总是以为,彻底改变之必需——神迹——在别处,但它往往就在我们身边。有时候它就是我们,是我们自己。

她所钟爱的神迹故事是圣经故事,譬如“五饼二鱼”,这或许是因为我们家的食物从来都不够吃,她还爱讲耶稣在世上的第一线故事。

我特别喜欢“哈里路亚巨人”——他原有八英尺高,经由信徒们的祷告,缩至正常人的六英尺三英寸身高。

还有些故事讲几袋煤炭不知从何处冒出来,以及在你急需时,钱包里多出来一镑钱。

她不喜欢死而复生的故事。她总说,要是她死了,不许我们祈祷她复生。

她把自己的棺材本缝进窗帘,至少在我偷走以前藏在那儿。我拆开褶边时,只见她亲笔留的字条——她很骄傲自己那一手好字——上面写着:“ 杰克和珍妮特,别哭。你们知道我在哪里。

我哭了。为什么要用失去衡量爱? D2868OLNo+m6GJbpOGY3NHYFxUjzuPDYCH25WxYRT9T0PDRPcLceR7FCk4B1sQ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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