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北京大学2015级财经传媒硕士生)
本文讨论初中毕业之后,进入普通高中还是职业高中的“分流”情况。
笔者在百度学术网站上搜索“教育分流”,相关论文超过2 700篇。其中有大量关于教育分流的模式研究、问题研究和中外对比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要么从教育资源配置的角度(如职业教师队伍的质量等),要么从教育政策法规如招生、考试、制度等角度,做职业教育政策建议;要么通过考察国外的教育分流,希望借鉴教育模式;社会学学者从社会阶层的视角出发,进行分流对教育获得和职业地位的影响研究。整体而言,相关研究缺乏对绝大多数地区分流现状的关注和对分流内在机制的挖掘,对参与到分流这一过程中的实践者和分流教育实践关注较少,对农村中学真实的分流状况也缺少细致的刻画。本文希望以农村中学组织和参与“分流”的教师群体为切入口,展现一个更具体而微的“分流”现象,并力图探索这一现象的原因。
笔者选择了四川省中部某地级市
(下面称为“D市”)城中区(下面称为“J区”)的一所乡镇初级中学(下面称为“T中”)为个案,并选取了这所中学的校长、教导主任、当届或往届毕业生班主任等若干人为调查访谈对象。
D市职业教育起步较早。在“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把D市作为重工业基地,投巨资兴建了一批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改革开放以来,D市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与重装企业配套建立的职业学校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全市有高职学院5所(其中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单位两所),在校生5.5万,中职学校26所(其中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8所),在校生8.5万。当前,全市职业院校每年毕业学生3万余名,其中机械类专业毕业生占43%,有7 000余名学生。(陈新有,2010)
基于D市的职业教育基础、产业发展需求和就业需要,D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做出了建设中国西部职业教育基地的决定。2008年,市委、市政府结合D市全力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再次提出努力把D市打造成西部职教高地。
T镇是该市东边的一个小镇,占地面积31平方公里,人口总数10 483人,除场镇外下辖11个自然村,其中2公里以内有2个村,2~5公里内有5个村,5公里外有4个村。
T中是一所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注册员工有34人,临时聘用人员11人,其中在编教师32人(初中教师9人),在编工人3人。全校25名教师的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毕业9人,中师毕业后自考或培训取得大学学历的8人,民转公取得中师学历的8人。
现在校学生403人,初中学生有104人。学生主要来自周边农村,2015级毕业生有一个班,共60人,城镇户口2人,农村户口58人。初三学生可以选择分流,进入普高、大专班、职高,或者就业。
表1 T中2015年毕业生中考成绩等级
[1] D市中考成绩等级按占全市排名计算:A1,第1~3 000名;A2,第3 001~6 000名;B1,第6 001~9 000名;B2,第9 001~12 000名;C1,第12 001~16 000名;C2,第16 001~20 000名;D1,第20 001~25 000名;D2,第25 001~30 000名;E,30 000名以下。
表2 T中2015年毕业生毕业去向
[2] 有的职高和地方大学合办大专班,需要中考成绩达到一定水平才可以就读,大部分只能进入职高的学生都没有资格。
2008年,T中响应国家政策开始实施对初中毕业生的分流。一个完整的分流过程持续大约三个月。
3月底、4月初为启动阶段,初三一诊考试结束之后,老师们对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升学预期有了初步判断。根据一位在T中工作了20余年的教师陈述,每年此时,J区教育局会给各学校下达分流指标,即分流到中等职业学校
的学生占学校总学生人数的百分比,学校需尽可能完成该指标。
如何决定一个学生是否适合分流,老师们的标准是学生们的成绩和表现,被分流的学生一般是班上的末尾生。在T中初三毕业班,总共60人,也就是指最后二三十名。
然后毕业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动员,这是分流中最主要的工作。如果有困难的话,学校行政人员也会参与其中。动员分为几个步骤:
首先是初中学校的班级动员:(1)老师在班会上介绍分流是什么及其概况。(2)老师把准备分流的学生的家长集合起来召开家长会,介绍分流“政策”。(3)单独动员,“做工作”。
同时进行的还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到校宣传,包括本校的专业、优势、就业情况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职业高中的老师们会专程驻扎在招生学校里,随时负责报名和收费。
4月,分流学生离开原来的班级,职业高中组织他们提前进入校园,熟悉学校,了解专业,进行初中文化课复习,并准备中考。分流学生在职业高中的考点进行中考考试,监考和阅卷都由职高教师担任,考生成绩录入到原中学。
一般经过三年的学习,学生从职高毕业获得中专文凭。
至此可以把一个分流过程总结为:教育局下达指标——班级摸底——家长会动员+职高宣传——报名——进入职高——学习并毕业。但是在真实的分流过程中,其操作远不是这样简单。
第一,J区的分流指标是一种不规范约定。J区教育局下达给处在生源供应端的初中学校的分流指标没有明文可参照,“一直都是口头”形式。同理,省政府教育部门也对D市下达分流指标。2014年D市中等职业学校共招生19 131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9 000人的招生目标任务。可见指标的完成度较高。
第二,指标高低有城乡差异。J区共有18所初级中学,分别为一类城市学校(如一中、二中),二类城郊学校(如七中、逸夫),三类农村丘陵学校。三类农村丘陵学校共9所,占总数的50%。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16 296人。可见在招生端,普高和职高各占初三毕业生去向比例的一半,但其中分流指标主要倾向于农村学校,农村学校是职高主要的学生来源。教育局指标下达会议上指出,“农村学校的(分流)比例有50%,(二类)城市周边学校有30%”。2015年,T中初三只有一个班,人数为60人,按职高60%的分流指标计算,当年分流目标有36人,最后这个指标完成了30人。
第三,D市的特殊情况是,分流指标还主要指向H高。
H高创办于2007年,在校学生4 000多人,占全市中职学校每年总招生人数的近1/5,专任教师200多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之一。H高是由J区政府与四川省某教育集团(下面称为“X集团”)联合开办的唯一一所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X集团是一个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大型专业化教育集团,在D市拥有5所职业教育机构,在校生5万余人。H高就是X集团最主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在D市兴起的初期,中等职业学校还是各自为政的状态,由不同机构开办,教授电子商务、旅游、护理等不同专业,学生选择分流的去向相对独立和分散。近几年来,这些职业高中几乎都被X集团合并,并最终与J区教育局共同形成了主要支持H高的局面,H高获得大于90%的分流指标份额。
依照惯例,分流指标的制定一般会超出实际需要的学生数量,“指标都是定得多,如果全部完成指标了,H高装都装不下”。在宣传阶段,H高也有其竞争优势。从2012年开始,只有H高可以进入J区教育局管理的初中驻扎宣传,教育局负责人曾在会议上明确提出“保H高”,“非X集团的学校不可以来竞争”。
2015年,T中初三毕业班60人里有21人进入了H高,占35%。受访的T中老师说,基本上每个县市都有特别重点保护的一个职业学校,“学生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也就是在这样的政策潜规则下,农村学校成为J区分流的主力军,H高成为分流学生的主要去处。
在D市,分流实际上是一种“提前分流”,初三学生未毕业就被分流读职高。不同类型的老师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应对策略。
正如学界的分流意愿研究发现的那样,普通高中仍然是家庭的首要升学选择,但是在学生群体中,也有部分学生很乐意分流。在教育资源落后、教育质量较低的T中更是如此:“大部分学生想分流,等到在(等着呢)”;“学校里学得恼火”。受访的老师认为,这些成绩较差、无心学习的学生想逃避最后两个月复习和中考的困难,“到职业学校就好耍了”。对于他们,老师们怀着送神般的心态欣然安排分流。
而对于成绩较好但是想分流的学生,老师们则有另一套策略。在D市,学校的中考成绩关系到教育局对该学校的年终考核。年终奖指年终时J区教育局对学校各方面的综合考核奖,其中“教学”这一评比项只参考中考成绩,占总考核的比重约20%,也即它将直接影响全校老师的年终奖。J区教学质量评比按照学校所属的类别进行内部比较,每一类里,排名第一的学校获一等奖,第二、三名获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还分有综合名次奖和单科名次奖。T中属于三类农村丘陵学校,获奖面大约为2/3。最近三年(2013、2014、2015)T中获得的年终奖分别为4 000、4 500、5 000元,人均200~1 000元。
T中的分流学生中考成绩大多偏低。2015年初三分流学生的成绩等级都在D1以下(第20 000名以后)。受访的T中教导主任认为这是组织这批分流学生中考的H高故意所为。“不可能,有的分出去(分流)的学生比留校的学生学得还好些!”
分流学生的成绩计入学校中考总成绩,因此从考核的层面来说,老师们不愿意把太多学生分流到职高,而想留下更多可能考到D级以上的学生。他们会劝说想分流的“好学生”留在学校参加了正式中考之后再去职高,而不是参加在职高组织的“中考”。
“为了让留下的学生更安心迎接中考”,初三老师会把少部分不愿意读H高但中考又考不好的学生,采取各种手段,“先骗到H高”。比如让他先交几百元费用报名,“到H高去体验一下”,考虑一段时间,如果不愿意升入H高,也可以回到初中参加中考重新选择。所以存在一种情况是,部分学生虽然在4月的分流动员中进入了H高的名单,但9月开学时又改变了主意。对于H高,为了规避毕业季学生已“报名”最终却没有来学校报到的风险,会在9月开学后再一次统计实际报名、交费、注册的学生,即根据实际上进入学校的人数来给付生源奖金,即将900元每人的“组织费”交予J区教育局,教育局按实际分流人数将奖金再发给各初中。
奖金的分配为,“教育局的意思是,150元给学校行政,100元给校长,其余650元给(初三)班主任和相关老师”。“相关老师”能不能分到奖金主要看班主任的意愿。对指标完成得好的初中,H高还会额外颁发“生源基地奖”奖状,给初三班主任颁发“优秀个人”奖状和1 200元奖金。
分流过程大部分时候由班主任一人完成,甚至背着学校领导进行,比如2015年T中的初三班主任。有的时候,则由学校行政人员组织,将目标学生分配给若干个老师去完成分流任务,老师们采用抓阄来决定各自负责哪些学生。
因此从利益层面来说,主管分流的老师会尽力把学生分流到职高,一位被访老师称之为“卖学生”。尤其是对于成绩本来就很差的学生,老师会“想方设法送走”。
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与H高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需要明确的现状是:首先,如果中考之后还有自主选择进入职高就读的学生,职高仍然会给付生源奖金给初三班主任。其次,没有提前分流进入H高又考不上普通高中的学生,中考后老师会联系他们报名进入其他的职业高中,这些职高给付的奖金都远高于H高。最后,H高在20世纪90年代名声较盛,还有成绩较好的学生主动选择就读,甚至曾经有学生从H高考入普通大学(如邱清春考入西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为知名画家),然而随着职业教育潮流的衰落,近年家长们对该校的认可度下降。
不同职业学校颁发的生源奖金不同,一般规则是分流学生人数越多,奖金越高。5人以上时,奖金每人1 500元,10人以上时可能达到每人2 500元甚至更高,数额都远高于H高给付的奖金。尤其是提供大专学历的“大专班”。T中2015年毕业的学生里有16个就读了大专班,成绩等级主要为C1、C2(第12 001名至第20 000名之间)。“所以H高用的公家资源啊,人家民办的(却)都能给这么多。所以给教育局的钱肯定不止900元,教育局在中间吃了好多。”
初三班主任因此面临其他学校的高额招生奖金和教育局钦定H高的指标的两难选择。
所以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出发,最有利的做法是尽可能动员更多的学生进入职业高中以提高收益。一方面可以满足规定的分流指标,另一方面即便学生在参加中考之后再进入职业高中,也可以获得奖金,并且这部分收益大于辛辛苦苦提高学校中考成绩得到的年终奖。
这在客观上带来一个后果:近几年,农村学校老师鼓励学生进入普通高中的热情并不高,教学质量也下滑明显。J区教学质量奖对三类学校均分配有指标,即便T中的中考成绩实际数据并不理想,在整体较低的教学水平中横向比较仍有可能获奖。2015年,有两所农村丘陵学校获教学质量奖,T中获三等奖,单科有两个二等奖,五个三等奖。2015年T中中考总分平均分为286.19分,而整个J区平均分为392.86分,难怪被访老师有些愤慨地说道:“T中就是(获得教学质量奖的学校)其中之一,但科目总分是710分,算起来就是只有40分左右!这(竟然)都能排在前面,都能得奖!”
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分流”行为选择都是在职业教育整体趋势下做出的决策,教师“买卖”分流学生的行为,其实是基于利益考虑的理性抉择。农村中学的学生得不到优质的教育,农民家庭在分流大势下也没有选择空间,教师则无意中成了顺应社会阶层再生产的推手。
存在于T中的这个小小现象,印证了陈旭峰(2010)的研究:当前学术界、国家和政府带有明显的留农倾向,而农民个人则带有明显的离农倾向。学者陈旭峰从布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研究中发现,当前的教育体系并不利于农村教育的发展,不利于农村人口向上层社会的流动。同时,现实中的农村教育不仅仅和城市教育存在很大差别,不同区域的农村教育之间发展也不平衡。这决定了“分流教育在中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应该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之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适时的开展分流教育”。
但笔者认为,分流模式并不是问题的全部。第一,指标潜规则背后暗藏J区教育局和X职业教育集团的合谋,它过滤了大量升学信息,缩小了毕业生的选择渠道。如果不能在职高阶段给学生提供较好的教育,集团化的分流方式无异于将农村学生带进一条被设计好的死胡同。第二,指标先行同时阻碍了教育工作者真正去思考分流的初衷和意义,使教育分流沦为简单的行政任务。第三,农村(乡镇)中学教师薪酬较低,提高教学质量的物质激励和精神动力明显不足,也是导致老师们宁愿选择赚取分流奖金这一道路的原因之一。推动职教公平竞争、优化农村教育资源、提升初中教育质量,才是将选择的自由真正交给了学生们,也才更有利于我国教育的良性发展。
本文的缺陷在于没有搜集到足够的历史性资料,进行与分流政策发展变化相结合的趋势变化分析,以更好地说明农村中学分流现状的由来。由于校址搬迁,T中关于毕业生去向的统计资料大量流失,也是客观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