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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星期六,程致研带司南去吴世杰的铺子买自行车。路上,他问她预算多少。

她想了想说:“最多一个月工资,否则信用卡还不上,会被我爸骂,够不够?”

他笑笑说,够了。

到了店门口,吴世杰看到他们,喜笑颜开地问程致研:“这位是?”

“我同事司南。司南,这是这儿的老板,你叫他吴妈就行了。”程致研随口替他们介绍,不等说完就开始检阅店里陈列的新货。

吴世杰听说司南要买车,便带她去看一辆刚装好的粉色公路车,大力推荐那个配置。

司南一看就很喜欢,直到听到报价,倒抽一口气叫起来:“你这是自行车还是飞天扫帚啊?!”

“前后碟刹,液压避震,全钛合金车身,连脚架也是钛纤维!”吴世杰喋喋不休地侃起他的生意经,“我说妹妹,你上别家问问,光这个车架都不止我开给你这个价!”

“脚撑也没有,书包架也没有……”司南是外行,挑不出什么错来,只能胡搅蛮缠地跟他砍价。

吴世杰一脸冤屈:“妹妹,专业车哪有装脚撑、书包架的啊?”

“我预算就这点儿,你看怎么办吧?”司南拿过旁边柜台上的计算器,按了一个数字,塞到吴世杰手里。

“要不这样吧,”吴世杰做出一副狠了狠心的样子,按了归零键,笑嘻嘻地又把计算器递过去,“你把手机号码留下,哥给你个超V折扣。”

话说到这份儿上,基本就是打情骂俏了。吴世杰是北方人,平时做生意最烦人家跟他讲价,他的名言是:我开价六千,你非说三千卖不卖,这完全是一种调戏,可不能这样,我为人很正派的。但这种烦仅限于男性。对于适龄且面容姣好的女子,他一向很宽容,认为此类人群喜欢讨价还价,就跟他喜欢研究梅根·福斯特的三围一样,是一种天性。而司南,当仁不让的就在此列。

这样的场面,程致研看得并不算少,两人在美国念大学的时候,吴世杰就是这副德行,看不惯也习惯了。此时却不知为什么,听这边厢一口一个“妹妹”的叫着,他由心底里升起一股不耐烦来。司南每个月赚多少钱,他一清二楚,这辆车的售价差不多等于她两个半月的薪水,跟她的预算也差了十万八千里。能卖就卖,谈不拢就换辆便宜的,真不知道这两人还有什么好纠缠的。

“行了,就照这个配置装一辆。”他打断那两人热火朝天的对话,拿出钱包,把信用卡交到身边一个销售小弟手上。

司南和吴世杰不约而同地闭上嘴巴,转过头来看着他。销售小弟吃不准这唱的是哪一出,也不敢动,直到吴世杰示意按刚才说的价钱开票,才颠颠地跑去账台。

半秒钟静默之后,司南开口道:“你干什么?我这儿价钱还没谈好呢,多出来的钱我可不还给你啊。”

程致研冷笑了一声,抛下一句:“随便你。”说完转身就去账台签单,签完字,抬头就看见吴世杰正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当作没看见,只顾盯着小弟开箱装车。

反倒是吴世杰按捺不住,慢腾腾踱到他身边,轻声道:“丫鬟,我再问你一次,这妞儿是你什么人?”

程致研头都没抬,漠然回答:“同事。”

吴世杰哧的一声冷笑,却也不再多问。

一直到车子装完,程致研都没怎么讲话,倒是吴世杰在一边拉着司南聊人生谈理想。店堂中央的柱子四周全都是骑行俱乐部活动的照片,在吴妈那张舌灿莲花的嘴里,每一张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注定成为传奇,车子装好,他又自告奋勇带司南去试车,一直到天黑才散。

当天夜里,吴世杰打电话给程致研,上来就是一句:“那个司南,真就是你同事?”

“吴妈,这个问题你问了我三遍,我也答了三遍了。”程致研回答。

“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吴世杰笑,“这姑娘挺有意思的,你帮我约她。”

程致研叹了口气,道:“你积点德吧,她耳朵听不见。”

吴世杰愣了长长的一秒:“不可能吧,我看她说话挺溜的啊。”

“助听器,读唇,反正就是那样,你少去招惹她。”

“你自己嫌弃人家,也不能拦着别人追她吧!”吴世杰仍不罢休。

“我几时嫌弃她了?!”程致研急了,“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你就不能不蹚这浑水吗?!”

片刻静默之后,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笑声,笑得他心烦意乱,随口道了再见,便把电话挂了。

十七岁之后,能把他激得火冒三丈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吴世杰偏偏就是其中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有句话是对的,无论他是什么态度,都没办法阻止别人靠近她,比如查尔斯,比如Friedman,再比如吴妈。究竟该把她怎么办,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她就像他手心里的一根刺,虽说不太痛,却总在那里,去也去不掉,一天又一天越刺越深,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了致命的伤。

那几天,天庭公关部已经遵照经纪公司的指示,关照了所有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与Friedman保持“44厘米正常距离”,他去酒店以外的地方,不管是排练、演出还是玩耍,也都由戴安亲自陪着,最多跟一个司机,再加一个演出公司请的翻译。

司南的工作瞬时清闲下来,刚好又新买了自行车,新鲜劲儿还没过,骑行队的活动,她几乎每次都会参加,很快就跟吴世杰混熟了。

程致研骑车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最多就是和吴世杰两个人一起。但从那个十月开始,只要他约了吴妈去骑车,必定买一送一,屁股后面跟着一个司南。

司南骑车的造型总是很惹人瞩目,头盔是玫红色,后脑勺上写着“Very cute indeed”(真的好可爱),配那辆粉色的自行车,嫩得像个小女孩,衬得他和吴妈像两个花痴。

一日傍晚,三个人从浦东骑到浦西。行至半路,离程致研住的地方不远,吴世杰叫肚子疼,不由分说地要借用他家的厕所。程致研从没想过会把司南带回家,更没想到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但吴妈情况紧急,别无他法。

三个人上楼进屋,吴妈冲进厕所,反手锁了门。

司南四处看看,脱口就说:“你这里怎么这么乱?”

“乱吗?我不觉得。”程致研回答。

屋子只是普通,说不上纤尘不染,但也不算脏。钟点工隔天来一次,那天刚好没来,所以被子没叠,洗干净收下来的衣服也都堆在床上。

“如果是别人住,就还好,但是你……”司南对他笑。

“我怎么了?”他反问。

“酒店西面三百多面遮阳帘都要拉到一样的高度,你敢说不是你定的规矩?”

他尴尬地笑笑,她是对的,在天庭,他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

吴妈状况不妙,一时半会儿完不了。程致研只能给司南找点事做,以免大眼瞪小眼。他打开电脑,给她看他不计其数的照片。她随手就点开云域岛那个文件夹,里面大多都是风景照。这是哪儿?那是什么?她是喜欢旅行的人,缠着他问个不停。

翻到一张有人的,她停下来细看,夕阳西下,十几个人站在一片细白的沙滩上,中间最显眼的一个就是查尔斯。

“这是我们在开周会。”程致研告诉她。

“老板好帅啊!”她感叹道。

他同意她的观点,但还是侧目看了她一眼。

每每翻看旧照,他都会想念在云域岛度过的那一年半。那个时候,每个礼拜总有一天,清晨或者日落,查尔斯带着所有部门经理,沿着海滩绕那个椭圆形的岛屿徒步走上一圈。他身高六英尺三寸,算作公制超过一米九,总是穿着白色马球衫,藏青色百慕大短裤,赤着脚,或者趿一双乐福鞋,走在队伍中间,一边清理沙滩,一边开每周的例会。那是程致研开过的最不乏味的例会,同事中间甚至有人盼着开周会的日子。

程致研对查尔斯的感觉始终是复杂的,钦佩、怀疑、信任、防备,交融混杂,正如查尔斯这个人本身一样不简单。

早在十多年以前,W集团曾经有这么一个小团体,其成员都是由基层经理升上去的,大多是普通人家出身,甚至更低,虽常年在奢华场所工作,但内心本色不改。这些人想法比较务实,力主增加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尤其是中国大陆。但他们的提议却始终没有获得大多数董事的支持,理由就是根据咨询公司的调查结果,除了日本和香港,东亚的大多国家还没有做好为W这样的精品酒店买单的准备。

那个时候,沃尔登家的大公子Kenneth Walden刚刚成为集团CEO,此人虽说是曼哈顿出了名的无用二世祖,口头上的豪言壮语却不比任何一个商业奇才逊色,他的名言是:W不是希尔顿,更不是万豪,我们经营酒店不是为了给出差的推销员一个洗澡睡觉的地方。

就这样,W错过了第一波掘金的热潮,反倒在北美和欧洲买下大量地皮,如鸡肋般拿在手上,一囤就是十年。

与此同时,那个力主东征的小团体也逐渐土崩瓦解,大多数人都辞了职,另投别家,极少数留下来的日子也不好过,而这部分人当中就有查尔斯。

在Kenneth的老爸James掌权时,查尔斯最受赏识,升得也最快,几乎可说是平步青云,而立之年就坐上了旗舰酒店运营副总的位子。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James突然因为身体原因退居二线,查尔斯的好日子也就此终结。那几年,老沃尔登空有一个董事长的头衔,实权都握在两个儿子手里,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保住查尔斯副总的头衔,再难顾及其他。

就这样一直到六年前,程致研进入W酒店工作,Kenneth和Draco突然开始清洗东征小团体的余孽,首当其冲的就是拿查尔斯开刀。

他们翻出查尔斯多年前提交的一份计划书,命他付诸实施。这份陈年老计划书里说的是要在菲律宾买下一个小岛,建一座度假村,实现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并不在于建造本身,而是因为那个特殊的时间。那一年,一场海啸刚刚席卷印度洋诸国,曾经宛若天堂的海域几乎化作废墟,旅游业百般萧条,条件万分艰苦。

沃尔登家两位公子的本意是想让查尔斯知难而退,但事情的发展却和他们的打算背道而驰。查尔斯爽快地接下了那个不可能的任务,很快抛下纽约的一切,跑到菲律宾去了。

当时的查尔斯在酒店圈子里已经有了些人脉和名气,许多人想不通,他为什么那么坚持要留在W集团,吃这碗不易下咽的冷饭。但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海啸之后,菲律宾地价骤降,再加上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他几乎没花几块美金就买下一个三平方公里大的无名岛,命名“云域”,又花了两年时间在岛上建起一座拥有一栋主楼、三十栋别墅的奢华级度假村。

到程致研去那里工作的时候,整个南印度洋海域的旅游业已全面复兴,甚至比以前更为兴盛,其中大部分是为数众多的中国游客做出的贡献,而云域岛度假村也成了众多旅行杂志推荐的终极梦想目的地之一。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这个隐秘的乐园,仅在数年之前,还是查尔斯用抄底价买下来的一片什么都没有的滩涂。

“这个是你吧?”司南打断他的回忆,指着另一张照片问。

程致研有拍照习惯,但他自己的照片却很少,眼前这一张是个难得的例外,因为那是一场婚礼,而他在做伴郎。新郎新娘是一对漂亮的当地人,麦色皮肤,白色礼服,别着兰花,光脚站在沙滩上,身后的落日已有大半沉到海平面以下,深蓝的天,玫瑰色的晚霞,美如梦境。

“椰林树影,水清沙幼,蓝天白云,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司南学着麦兜的口气念叨,一脸向往的表情。

程致研看着好笑,忍不住告诉她:“年底之前你们可能有机会去云域岛,是查尔斯的意思,算是MT的海外培训,不过时间不长,就两三个星期。”

“师父已经告诉我了,”司南笑答,“只是还不知道我分在第几批。”

程致研顿时觉得有些无趣,默默不言。司南浑然不觉,关了那个文件夹,又点开了另一个,那里面只有六张拼接照片,但每一张尺寸都很大。

她一张张看下去,突然转过头,看着他问:“是不是等拍完上海的照片,你就会离开这里?”

这是她第二次问他会不会走,上一次是在一个月前,夜里,他开车送她和沈拓回家。

他看着她,不确定她想要怎样的答案,所以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没有坚持,很快换了一种口气:“这样真好,一年一个地方,一张照片,永远都是新的。”

他曾经真的这样想过,一辈子又如何呢?不过就是几十张照片罢了。

当天夜里,吴世杰去医院看病,确诊是急性肠胃炎。随后几天,他荤腥不沾,很快就瘦了一圈。

紧接着的那个周末,是骑行俱乐部季度活动的大日子,原计划是周六一早出发去莫干山,在当地农家乐住一夜,周日再回上海,总共二十几个人报名参加,其中就有司南。这是她入伙之后的第一次出省活动,吴世杰本来信誓旦旦要好好带带她的,没想到吃坏了肚子,不能成行。于是,他郑重其事地把这个保驾护航的任务交到程致研手上。

程致研起先并不想去,酒店是有值班制度的,那个周六刚好轮到他上班。他给吴世杰两个选择,要么托别人当这个保姆,要么干脆叫她别去了。

“那妞儿我可劝不了,要不你自己去跟她说?”吴世杰很诚恳地跟他讲道理,“她车技菜得很,编队骑行的手势不记得几个,德清那边上坡下坡的路段又特别多……”

毕竟是做过律师上过堂的,吴妈几句话就把程致研说服了。他嘱咐胡悦然盯着酒店里的事情,有史以来第一次翘了一天班,清晨天还未大亮,就跟着那一队人马往莫干山去了。

那时已是十月末,江南秋意最正的月份,晨风清冽,天空澄澈,阳光像钻石的火彩一般干净而耀目。从上海到莫干山,巴士开了将近三个小时,进入德清县地界,一路竹林,一路风景。他们在石颐寺水库下车,短暂休整之后,开始装车准备进山。

从石颐寺水库到从山脚下的筏头村,远远就能看到莫干山的山门,再一路骑行上到山顶,沿途风景很好,满眼稻田竹林,但将近二十公里的上坡路不是开玩笑的,队伍中不多的几个女孩子爬坡爬到绝望,有的只能下来推车前进。

司南虽说是新人,体力却很好,尚能保持在第一梯队,程致研一直紧跟在她后面,听见她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看着玫红色头盔下细碎的发丝逐渐被汗水沾湿,粘在脖子上。

终于到达山顶,她喝空了随身带着的两瓶水,下了车就直接倒在地上,龇牙咧嘴地抱着一条腿说抽筋了。他蹲在她身边,扳着她的脚,帮她按摩腿肚子。

领队过来夸她:第一次就这么猛,强人啊!

她得意地笑,擦干净脸上脖子上的汗,把程致研喝剩下的半瓶水也喝了。

等掉队的人又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聊天。

程致研突然有兴致说起小时候的事情,他告诉她,别人都以为他是ABC,其实他生在上海,到美国的时候已经快五岁了。

他的祖父曾是个大学老师,在美国改行为拍卖行和画廊装裱中国字画,信手就能把韩愈、柳宗元译作漂亮的古英文。“致研”这个名字就是祖父起的,寓意“清远有致,刻意精研”。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在一起,所以他的中文一直没有荒疏,甚至还练过几年毛笔字,刚开始写自己的名字,不懂布局,每个字都写得很胖,三个字生生被拉成了六个。

他找了根树枝,在地上写给她看,就像这样——禾呈至文石开。她趴在他肩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一句都没提起他的父母,她似乎也没觉得奇怪,什么都没问。

笑完了,她抬起头看着他,看得非常仔细。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心里一阵瑟缩。

结果她只是指着他眉骨上一道旧伤,问:“这是什么?”

“念高中的时候被人用冰球杆打的。”他淡淡回答。

她像是倒吸了一口气,他随即笑起来,让她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存心吓她。

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再深的伤也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白印子。其实这样的印子他头上还有,只是被头发盖住了。那时他身上穿着全套的护具,头盔被人扒下来了,所以全都伤在头上脸上。

他没再说下去,她便开始说她自己。

“你知道吗?我的听力问题是天生的,不像有些人是因为后天原因,比如小时候吃了超过剂量的抗生素。”

他有些意外,她会对他说起这些。

“出生和四十二天的听力测试都没通过,六个月大就确诊了。”她继续说下去,声音平静而坦然,“长大了才渐渐知道外面那些人传的话,他们说是因为我爸做事太过分,处处不留余地,容不得旁人,所以才报应在孩子身上。”

她的语气波澜不惊,他却很是诧异,究竟是怎样的恶意,才能让人对一个先天残疾的小姑娘说出这样残酷的话。

“当时有这样的政策,第一个孩子残疾,可以再生一个,我妈其实是想生的,但我爸坚持不要,连残疾证都没给我办。”她不看他,向山谷间远眺,脸上带着些笑,像是在回忆美好的往事。

“那时候他逼我逼得那叫一个狠哪,他从前是建筑师,设计和工程都做,很忙,也没多少钱,却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带我出国去配最好的助听器,每天让妈妈和奶奶在我耳朵边上喊四五个钟头,教我发音和读唇,家里的电视机和收音机全都开到最大音量。他每天下班都要检查我的功课,一有时间就陪我练习,让我看着他的嘴,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复。就这样,满四岁的时候,我开始能讲一些简单的话了。到上小学之前,我认识两千个汉字,除了有些口齿不清,几乎什么都能说。他托了人,外加塞了一笔钱,把我送进普通小学念书。开学第一天,我下课出去玩,走得远了些,没听到上课铃,一个人在操场角落里一直玩到老师来找为止。”

她絮絮地说,眉飞色舞的,好像很高兴。

“上中学之后,家里有点钱了,爸爸请了专门的老师给我做语言康复练习,一个音一个音地纠正。考进高中,只要是面对面讲话,别人根本感觉不到我有什么不正常。当时我特别得意,没想到军训的时候就露馅了,一个操场上好几个班一起训练,几个教官叫不同的口令,根本听不清,只能靠猜,运气差起来一连几次都猜不对,教官以为我是存心捣乱,就罚我跑圈、站军姿。班主任老师听说之后找教官解释,教官又来向我道歉,说事先并不清楚我的特殊情况。我说不用,视力不好戴眼镜,耳朵不好戴助听器,没什么好搞特殊的。”

“再后来,我就被扔到美国去了,在加州待了快六年吧。”她抬头看天,似乎是在努力数着日子,“我爸是个很犟的人,从来不服输,也不许我在他面前叫苦。”

“你是不是跟他很像?”他问。

她摇摇头,笑起来:“对我来说,他是个传奇,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他想到自己,其实他也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努力,都没能达到陆玺文的期望。

“但他的确教会我许多东西,”她笑完了,又说下去,“比如告诉我一定要漂亮地活着,一定要笑得很好看,这样别人才不会介意对我多说一遍,即使我听不到。”

说完那句话,她对他做出一个灿烂的笑脸。

他看着她点点头,评价道:“的确不错。”起先只是揶揄的口气,慢慢却变了味道。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了,夕阳下她的脸庞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泽,像是濯净的细瓷,嘴唇是半透明的粉橙色。他突然伸手抚过她的脸颊,把她拉近自己,清浅地吻她。她开始还有些惊讶,很快便张开嘴,纵容他到更深的地方去,其间温热的气息带来的感觉强烈得近乎不真实,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或者说才肯承认,自己想这样做想了有多久了。

但下一秒他便幡然醒悟,在嘴唇分离的一瞬轻轻道了声:“对不起。”

她仍与他额头相抵,腻在他耳边问:“干吗说对不起?”

他没有解释,轻轻推开她。

“怎么了?”她抓住他的手。

他搀她起来,却没办法给她一个解释,刚好有几个女孩子到达山顶,其中一个的车子出了一点问题,他就去帮忙修车。她远远看着他,起先只是迷茫,渐渐地就真的动气了。

仲秋的天黑得很快,远山的轮廓逐渐模糊,山上的路灯照不了多大一块地方。所有人都到齐之后,领队抓紧时间带大家下山。

程致研并没有忘记此行最初的目的,他找到司南,郑重提醒她:下山十几公里的下坡路,一定记得带一点刹车,不要用前刹,要用后刹。她还在生气,无视他,默默不语。

下山似乎比上山要轻松,但亲身经历过的人都知道下坡比上坡更难掌控,尤其是在这种黑黢黢的山路上。领队不停地在前面喊左转右转,程致研很怕司南听不到指令,一直骑在她旁边,打开车架灯为她照路,大声重复领队的每一句话,提醒她注意前方障碍,不要压着路边的黄线,不要太靠近排水沟。

可能是他说话的口气不太好,听起来就好像在骂人,有个队员骑过他们身边,跟他开玩笑:“怎么对女朋友这么凶,不怕回去跪搓衣板?”

司南闻声回头,没对那个人怎么样,却瞪了他一眼,而后就开始加速。

他赶紧跟上去喊:“慢下来!”

她没听到,要么就是根本不愿意听,索性放开了刹车,越骑越快。他怕她出事,只能紧紧跟着,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超过了领队和其他队友。他码表上的瞬时速度接近每小时五十公里,她比他还要快。

“慢下来,带一点刹车!”他继续对她喊。

话音未落就遇到一个弯道,她的前车轮碰到什么东西,整部车子一下子跳起来,再摔下去,因为惯性又朝前面蹭出几米。那一刹那,他浑身都冷了,算起来他玩自行车已经快五年了,转动脚腕,松开锁扣,这一连串的动作就像本能一样,却不知为什么突然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记得自己还穿着自锁鞋,试图脱开脚踏下车,反而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倒在她身边。后面的车子眼看就要到了,在这样的速度和路况之下,很可能来不及刹车。他顾不上多想,伸手解开锁扣,一把抱紧她扑进路边的草丛。身后五六辆车呼啸而过,不知是谁发出几声惊叫,而后便是领队大声提醒后面的人注意前方事故。

他爬起来,把两辆车拖到路边,再回来看她。她脸色有些苍白,除了手臂和小腿上有些擦痕,倒看不出有更严重的伤。

“有没有撞到哪里?”他一时不敢动她。

她好像只是吓傻了,坐起来看看他,半天才恢复了一点血色,夸张地长舒一口气,大笑道:“你刚才看到没有?看到没有?太刺激了!”

他瞬时沉下脸来大骂:“你不要命啦?!”

她从没见过他这样生气,吐吐舌头不敢出声,由着他检查手脚,看有没有扭伤。检查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她除了几处擦伤,毫发无损。倒是他自己,因为没及时脱开锁扣,把脚踝给扭了,方才情势紧急,一直没觉得疼,直到此时才发现一大块青肿,一落地就疼。

对讲机响起来,领队问他们情况,知道他受伤之后,派了两个人上来接应。

天已经完全黑了,两人面面相觑便有些尴尬。他避开她的目光,低头摆弄车把上的GPS,北纬30.5°,东经119.9°,海拔149米,他漫无目的地存下这一组数字。 IlXYpTx7aQZatdU1EpndtV3AqnQXQ3iYXvubocf99tm5BkOR/uGrX4OdOtUG2h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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