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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于一九四七年,直到一九五八年,我们家才有了第一台电视机。我记得我看过的最早的节目叫《怪物机器人》,那部电影里面有个人穿着一身猿猴皮,头上顶个金鱼缸。这家伙叫罗曼,到处跑来跑去,要把一场核战后残留的幸存者杀光。我当时觉得这就是相当高级的艺术了。

我还看过《公路巡警》 ,布罗德里克·克劳福扮演英勇无畏的丹·马修斯。还看过约翰·纽兰德主持的《一步以外》,这家伙长了一双世上最吓人的眼睛。也看过《夏延》《海上捕猎》《你的音乐排行榜》和《安妮·奥克雷》;汤米·莱提格演第一任主人的《灵犬莱西》,乔克·马霍尼演的《山间骑手》我也看过。安迪·迪瓦恩用他那高亢又怪异的音调大叫:“嘿,野比尔,等等我!”整个世界充满让我感同身受的冒险故事,这些故事被打包装在十四英寸的黑白屏幕里,送上门来,故事里夹杂着许多广告。直到现在,那些品牌的读音在我听来还有如诗歌一般动听。我爱极了这一切。

但我现在对电视比较晚才来到我们金家感到挺高兴。我想,我属于比较稀少的一群人:美国最后几位在学会每天吞下许多视觉垃圾之前先学会读书写字的小说家。这也许不重要。但你如果是个初出茅庐的作家,不妨试试把电视机电源线剥光,缠在一根钉子上,然后把电源线插头插回到墙上,看看什么会爆掉,爆出去多远。

姑且这么一说。 l2t0iWckC1y+eFWYbiAG2yZmZL10fitdZHKD1kPeOwHIcAF+HNz5qyHDxP7Ftm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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