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才思敏捷,善用文字,但“人名、人名,还是人名”恐怕是他最拙劣、却也最有用的一句话了。“人名”这个词有用又好记,因为高度具体且高度简练。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简单的两个方面:信息的简化既要寻找核心,又要尽量精炼。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精炼这一原则似乎已被普遍认同。不太可能会有人建议你使用复杂冗长的文句,除非你是在替信用卡公司撰写利率说明。我们都知道,句子比段落好,2条重点比5条重点好,简单比晦涩好。这是个“带宽问题”:表达中含有的信息量越少,就越容易增加黏性。
我们也必须指出,只有精炼还远远不够。我们很容易接受一个非核心但精炼的观点;换句话说,那就只是一个无法反映“指挥官意图”的简洁口号而已。精炼的语句或许很“黏”,但不一定具有很大的传播价值。精炼的句子可能违背事实(“地球是平的”),也可能毫不相干(“山羊喜欢嫩芽”),还可能欠考虑(“不可一日不买鞋”)。
还有些时候,精炼本身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值得追求的目标。我们大多数人都有各自专长的领域,而“专业性”本身就意味着对事物的精微之处和复杂之处感兴趣。这也正是“知识的诅咒”起作用之时,即我们会忘掉不具备这些知识的人将会面对何种状况。这种情况下,我们会认为简单化即“弱智化”。身为专家,我们可不希望被人指责为片面化,或者刻意迎合公众口味。简言之,我们担心的是,简单化可能演变成过度简单。
因此,如果要将“简单”定义为“核心+精炼”,我们就得说服自己“精炼”确实是有意义的努力方向。既然已经找到了核心,为什么还需要精炼呢?观点洗尽铅华后难道会比完好无缺时更加有用吗?要是把精炼推到极端,还能在只言片语中说出有意义的内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