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专业叫考古学,有时我自己也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考古学研究什么呢?有一门学科叫考古学吗?《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开篇有个经典的定义:“考古学属于人文学科,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在于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的历史。实物资料包括各种遗物与遗迹,它们多埋没在地下,必须经过科学的调查发掘,才能被系统地、完整地揭示和收集。因此,考古学研究的基础在于田野调查发掘工作。”在大众的眼中,考古学家就是一批发掘宝藏的人,是不是宝藏在于人怎么看,但就发掘这一点而言,简直就是考古学家的身份标志。
然而并不是所有考古学家都去发掘,想想宾福德博士,除了早年求学期间参加过一些发掘之外,没听说主持过什么重要的发掘工作。如果一定要说发掘的话,那就是他挖了些现代爱斯基摩人的居住遗迹,我想很少有人会说这也是考古发掘。至于沙发考古学家谢弗等人连野外都懒得去,研究研究城市垃圾堆或是废弃的电器,也敢说自己是考古学家。倒是我们那些经年累月在野外发掘的人,因为缺少研究时间,反而不敢说自己是考古学家了,简称为考古工作者。
去不去野外跟是否是考古学家也许没有什么关系,这似乎也不影响考古学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充其量夏鼐与王仲殊先生所下的“考古学”定义还不够严格。最早让我产生质疑的是考古学的形成历史,我发现近代考古学从开始就是分裂的,说得斯文点,叫作齐头并进。旧石器考古与古人类研究是一支,探索人类的由来,挑战宗教的信念,地质学家、古生物家和医生是其中的主力;第二支是原史与新石器考古学,北欧的古物学家与英法的文化人类学家贡献最大;第三个分支是历史考古学,它的前身是约翰·温克尔曼(Johan Winckelmann)开创的艺术史研究,19世纪,是考古学的英雄大发现的时代,古埃及、亚述、古希腊的研究见证了它的辉煌。这三个分支之间从来就没有什么共同的理论,甚至是共享的概念、研究的问题,方法也差异悬殊。发掘,哦,又回到这个考古学家的身份标志上来了,难道只有发掘者才可以称为考古学家吗?如果考古学家只是一些会发掘的人,那么考古学何以能够成为一门学科呢?任何学科都是有其理论、方法与实践的,发掘充其量只是一种方法而已。
如今不发掘的考古学家越来越多了,姑且不说那些理论家了,越来越多穿着白大褂工作在实验室中的研究人员也在从事考古学研究,他们分析沉积物、测定年代、鉴定动物与植物化石标本,如此等等。这些人不参与发掘,但研究发掘材料,尚可以通融。但是还有一个群体研究传世文物、地表建筑,或是从事博物馆的陈列布置、搞文化遗产的保护,他们也是考古学中人,考古学是不是搞得太宽了呢?考古学是不是越来越不像考古学了呢?
考古学号称通过实物资料研究人类古代历史,研究实物资料不仅仅有考古学家,研究人类古代历史也不只有考古学家。重要的是目标,而不是手段。考古学家不会仅仅为了肯定自己的身份,而将研究手段限定在实物资料方面吧?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看来也不会有。
最近跟儿子一起玩连环套,怎么才能解开两个看似封闭的连环呢?我们找到了一个小诀窍,那就是绕着一根轴来回旋转,不要只在一个平面上转,要利用许多不同的平面,这样才可能绕出来。我想研究也是这么回事,围绕一个中心问题,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层面上来研究,直到问题解决。考古学只是探索古代人类历史的一个角度与层面,还有许多其他的角度与层面,考古学家故步自封是行不通的。所谓考古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不意味着它与其他学科是隔离的,与其他学科有截然的界限。正相反,只有打破那些隔离与界限,我们才可能真正解决那些看起来就像死结一样的问题。从考古学史来看,考古学的每一次重大的进步其实都是利用了其他学科的启发与成果。从这一点上来看,过于强调考古学的独特性,并不利于考古学与其他学科的交织与合作。
看哲学史有个体会,那就是哲学说不上存在某个普遍的规律,而是有许多哲学,不同的哲学家提出自己的观点,从自己的角度回答那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只有问题是普遍的!考古学也许不像哲学这么主观,但是毫无疑问,每一代考古学家都可以有自己的回答,每位考古学家都可以有自己对人类古代历史的理解。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们其实并不需要一门“统一的”考古学,如制定一个适应面很窄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倒是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考古学。
有没有一门学科叫考古学?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但如何理解这个问题还是有点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