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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反贫困四十年: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

中国反贫困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把建立“人人平等、大家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邓小平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科学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现了新时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心。四十年来,中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特殊群体贫困程度降低,福利保障水平提升,农业现代化进入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阶段,人均收入大幅提高,中国落后地区迅速发展。可以说,中国反贫困四十年,无疑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道路的四十年。

一、中国贫困状况的转变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期间的反贫困斗争也取得了巨大胜利。以绝对贫困线度量,197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2.5亿,2010年下降至2 688万,仅仅32年,全国就有超过2亿人摆脱了食不果腹的绝对贫困状态。这既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也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陈宗胜等,2013)。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筚路蓝缕、迎难而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人民生活达到了小康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在国内扶贫开发过程中,中国在强调扶贫扶志、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同时,也带动了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发展:在生产方面,21世纪以来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在民生方面,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建设,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4.67亿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充分说明我国的扶贫工作具有持续造血功能。放眼国际,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世界反贫困作出了突出贡献:1981—2016年,中国贫困人口由8.8亿减少至0.4亿,占同期世界减贫人口数量的78%;中国减贫速度远超印度及非洲同类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1978—1985年,中国贫困发生率从33%降至11.9%。贫困人口从2.6亿人减少到0.96亿人,减少幅度为63%;2001—2003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下降速度减缓,2001年为2 970万人,2003年为2 900万人,基本在3 000万人左右徘徊,贫困发生率也在3%上下浮动。

特殊群体贫困程度降低。在我国反贫困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重视少数民族、妇女和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的扶贫开发工作,并取得了诸多成就。1986年,扶贫领导小组制定贫困县的基本标准为1985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而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这一标准放宽到人均纯收入低于200元,一定程度上将更多的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对内蒙古、新疆和青海部分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这一标准进一步放宽到人均纯收入低于300元。1994—2000年,国家累计向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投入资金432.53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38.4%,其中,财政资金194.15亿元(含以工代赈资金127.22亿元)。在妇女扶贫方面,妇女联合会通过建立扶贫联系点、联系户,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小额信贷等项目和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的妇女就业,关注其身心健康发展。在残疾人扶贫方面,1992年全国有贫困残疾人口约2 000万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口有30%集中于592个贫困县内,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1998年制定的《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等,取得了显著成就,2001年我国贫困残疾人口降至979万人(张磊,2007)。

福利保障水平提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共扶持贫困残疾人226.8万人次、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29.9万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6.9万户(惠及9.1万人)。为提高国民尤其是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我国除对贫困残病人群进行帮扶外,还扩大了失业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让更多贫困人口享受国家福利和保险保障(见表1-12)。

表1-12 2011—2015年各类保险覆盖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农业现代化进入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一些地方农民收入实现“十二连快”。如图1-10所示,1978年农村制度改革以后,农业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显著提高,很多贫困人口通过农业的生产经营摆脱了贫困陷阱。粮食产量在21世纪初期有小幅度下降,此后2004—2016年实现“十二连增”,由此可见,农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从第一产业增加值来看,这一数值长期呈现增长趋势,21世纪前后增幅较小,自2004年起,伴随粮食的增产,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也快速增加。我国农业发展呈现出可喜局面,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农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有钱可赚,自己主动扩大农业生产,实现脱贫致富。

图1-10 1978—2014年粮食产量和第一产业增加值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本章剩下的图如不做特殊注明,资料来源均与此相同。

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如图1-11所示,从1981年到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断上升。从图1-12可知,农民工月收入也在不断提高,极大地缓解了这一群体的生活压力。从图1-11、图1-12可知,我国农村人口的收入在不断上升,这一数据很好地说明了中国的减贫成就。未来中国将进一步朝着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保障其生存权利,进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消除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的目标进发。

中国落后地区迅速发展。自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在实现空前的经济发展和大幅减少社会贫困的同时,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也越来越明显。地区间持续存在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导致的社会经济成本已经越来越成为政府考虑的重点问题之一(世界银行,2006)。

图1-11 1981—2015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图1-12 2008—2016年中国农民工月收入变化趋势图

1999年,中国政府提出了以促进落后的西部地区发展为目的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过去的5年中,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补贴,中央政府已经投入了1万亿元3 0人72民3 币275(1 200亿美元)。这些投资主要用于西部地区教2 6育09、2 卫86生4、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同时,中央政府还采取了多2种 29多0样的投资优惠政策和低息贷款政策来吸引国内外的企业到西部地区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如能源和农业)发展。

同时,历史上曾经领先的东北地区近年来的衰退也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些处于衰退状态的行业和城镇现在正面临着低增长率和高失业率的双重难题。因此,中国政府在2003年提出了振兴东北的战略。这一战略包括一些新的措施,如完善投资环境、发展更加灵活的市场、用公共基金推动而不是推迟产业的调整,以及通过改善后的便利的社会保障网络减少社会成本等。

二、反贫困成果的外部效应

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社会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兜底保障机制能否建立事关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人口脱贫的成败。在我国扶贫过程中,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兜底保障的一大防线,切实保障了贫困人口的个人健康。2017年8月1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了第三次扶贫开发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提出:“要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门诊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年度限额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限额部分由各项保障措施予以兜底;要针对多人患病家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协调中央财政在安排时序上优先、在安排力度上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建立兜底保障机制;要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协调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快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全面建立远程医疗网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难”的关键是,让贫困人口更便捷地获得优质资源。这样既可减少贫困人口的疾病问题,防止因病返贫、贫困加深,同时又可降低非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可能性。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建设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对于个人身心的健康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进而有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

农业现代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进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 我国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因此,消除农村贫困也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础。消除贫困,摈弃资源掠夺式的生产模式,让人民群众通过高科技手段,更高效、更绿色地进行生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提高我国整体的生态文明水平。2016年4月在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在政策上,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这就说明,消除贫困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增加农民收入、农村扶贫和农业现代化的双向关系,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经典论述的要义。

贫困地区教育机会均等化程度得以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家贫子读书”,“治贫先治愚”,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主要途径。在当下,缺教育、缺技术导致的个人发展受限,严重影响了国家整体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我国政府明确要求:“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此,国家采取了诸多积极举措:在资金方面,加大教育投资金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教育资金的使用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为抓手,将更多福利向农村等贫困地区倾斜;在制度方面,逐渐健全和完善教育帮扶制度,免除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能公平地拥有就学机会和良好的就学环境,并对品学兼优且家境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缓解家庭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在设施方面,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农村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完善教育设施(如桌椅、黑板、运动器材、图书、电脑、电子教学系统等);除此之外,在师资方面,提高对乡村教师的合理补贴,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以此来解决贫困地区的教学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编写组,2016)。优质的教育让学生知礼节、晓道理,也能理解更多的个人权利与义务,更好地承担起公民的职责,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如基层民主选举等,充分带动贫困乡村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妥善解决贫困中的教育问题有利于切实促进全国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日趋完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基础更加坚实。我国政府要求:“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如在贫困地区修公路、通水电气、建设太阳能发电站等措施,完善了贫困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流、物流、信息流在农村与城市间更好地传递,逐渐消除城乡差异;要立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的理念,增强农村社会保障的供给力度,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消除两极分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要基于广泛覆盖、逐步提高的原则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变革,结合全国和地方财政能力的提升态势,提高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和小部分城市贫困人口的福利保障待遇;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度提高养老金额,防止无钱养老、致病致贫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和政府从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对贫困人口的体恤,极大地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物质福利水平,进而减少了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反贫困的过程中,显著提高了物质文明水平。

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得到强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取得了新的、更大的成果。“善政之要,惟在养民。”解决群众贫困问题是党和国家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西部22个省份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向中央立下军令状,主动约谈相关党政负责同志,采取了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一系列措施,体现了中央对反贫困工作的支持力度和坚定决心。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建设,解决一些地区的贫困问题或组织涣散问题,国家鼓励并动员一批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以及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深入农村、服务农村,做好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的设立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两委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主抓思想建设,促进了当地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在反贫困过程中,贫困地区村两委和“第一书记”集思广益、相互砥砺,共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贫困户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高度,真正落实“扶贫先扶智”。“第一书记”的下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基层建设的重视程度,而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更是真正实现了农民当家做主。村领导班子成员来源于群众,又走进群众中开展相关扶贫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协同村两委一起带动村民消除贫困,例如通过积极推广当地的农产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三权分置”、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并开展股份合作等来促进农业与农村的发展。“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在不断学习中央政府文件的过程中,提高了思想觉悟,为农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并带领村集体走向富足、安定;减少并消除了村集体组织涣散的情况,并将村干部、村集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消除贫困;提高了农民的思想素质,降低了违法犯罪的概率,提高了社会整体文明程度。

三、扶贫政策的不断完善

当前,中国的多维扶贫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扶贫的目标,并不仅仅限于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还包括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就学、就医,促进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推动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

由表1-13可见,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的扶贫目标从来没有局限于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而是涉及收入、教育、卫生、文化等多个维度,并不断丰富其内容。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之初,就规定其成员包括农业、教育、卫生、财政等领域的多个政府部门。我国的扶贫主体包括财政、民政、卫生等领域的诸多部门和机构。只有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参与,才能有效开展多维扶贫。教育部门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卫生部门应对因病致贫问题,金融部门处理生产生活融资困难问题,电力、水务、工商、文化及能源部门解决涉及贫困人口生活质量的其他问题。此外,我国还确定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及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力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表1-13 扶贫政策演变情况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而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等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困难帮扶、资金链接、生计发展、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断吸收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入,到2015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已经增加到40多个。2017年印发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19号)提出,要以助力脱贫攻坚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发挥作用为核心,按照“党政引导、协同推进,以人为本、精准服务,东西协作、广泛参与,群众主体、助人自助”的总体原则,制定一系列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为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制度指引。这正是多维度扶贫的生动体现,也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从1978年至今的近四十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时俱进,赋予扶贫政策和方向时代内涵和中国特色,推动了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在我国反贫困事业的不断探索中,扶贫的政策和方向主要发生了以下三大转变。

从项目导向到系统推进转变。在我国反贫困过程中,存在资金跟着项目走,跑项目、拉资源的现象,因而有可能造成“有项目就有扶贫,没有项目就没有扶贫”的局面。虽然中央政府一直将扶持贫困人口作为首要目标,但是很多情况到地方就会“变味”,变成了大力修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我们既要客观看待在农村大范围贫困和落后的局面下,首先明确改善贫困地区的面貌这一决策的明智性,也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一政策的时代局限性。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我们必须将一部分扶贫人力、物力投放到贫困户甚至贫困个人上。当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区应因地制宜,按照自身发展情况和反贫困进程,系统确定资源的投放对象,将有限的资源在基础设施等大型项目和贫困个体之间合理分配。

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在国家反贫困过程中,曾存在某地因反贫困资源一时间过度集中,短时间内实现脱贫,但很快再次“返贫”的现象,这说明这样的扶贫模式不可持续,难以调动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因此,党和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扶贫的方向和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我们看到,国家和政府提供了充足的扶贫资金,而关键在于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效率。产业扶贫成为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的一大途径。将产业链条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是以市场效益为主,由市场主导、政府辅助完成的扶贫模式,旨在增加贫困地区的就业岗位、培养贫困人群的专业技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产业为使自身不断盈利、扩大规模,必然会采取诸多举措使得产业可持续发展。政府必须做好积极引导,通过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入驻贫困地区,并制定有效的帮扶制度,让企业在帮助贫困人群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形成“政府省力、企业盈利、百姓受益”的多赢局面。同时,政府还应对当地企业,尤其是当地的特色产业加强宣传,促进地方品牌的建立,使特色产业得到认可,以实现更好的“造血式”循环。

从粗放“漫灌”向精确“瞄准”转变。经历多年扶贫,剩余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老、少、边、山、库”地区,是贫困程度深、发展能力弱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大山挡住了出路,消磨了意志,贫困人群穷惯了、苦惯了、熬惯了,容易脱贫的地区和人口的贫困问题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见效越慢。有些地区贫苦人口反贫困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必须有外力(政府、社会、市场)介入,打破贫困落后的僵局。我们要以发展和扬弃的眼光看到传统粗放式扶贫在减贫方面的伟大功绩,也要认清其存在方向不明确、内容不清晰、针对性不强的缺陷。由于当时我国扶贫资金有限,加之贫困人口多、分布广、程度深,不能将扶贫工作精确瞄准贫困个体,因户施策。我国的国情和反贫困进程的差异性造就了阶段性反贫困的特征。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以精准为要义,就是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带动、“大水漫灌”式扶贫,向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精准滴灌”式扶贫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现阶段的扶贫工作,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更好地解决当下贫困人口的各类“疑难杂症”。

总的来说,近五年来,全国农村累计脱贫5 564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总量。与前几轮扶贫相比,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不仅减贫规模扩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缩小的趋势,年均减贫1 391万人,这是从未有过的。我国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按照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一目标与前几轮扶贫相比有一个明显不同,就是不留锅底。从历史角度看,贫困问题仍会长期存在,贫困人口也仍存在,但是到2020年要消除国内的绝对贫困人口,而接下来我国扶贫的重点也将从消除绝对贫困向减缓相对贫困转变。这意味着届时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同时也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继续走在全球减贫事业的前列,具有里程碑意义”(侯雪静,2017)。

四、将中国的反贫困事业进行到底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世界人民期盼的美好未来,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之一。必须要看到中国与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如中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地形复杂、区域贫富差距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这些差异的存在意味着我国在反贫困过程中,面临着迥异于其他国家的特殊难题。然而,我国在反贫困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世界有目共睹,减贫速度之快绝无仅有。在反贫困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之快远超其他同类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带动了一大批贫困人口走向富裕;我们看到了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人口自力更生,充分激发了内在动力实现脱贫;我们看到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以及粮食产量的“十二连增”,让很多种粮务农的贫困户得到了满意的收入,调动了其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们看到了在扶贫过程中,就医、就学、养老、住房等方面的福利保障让贫困户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防止了“返贫”或继续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我们还要看到反贫困的外部效益。在反贫困过程中,医药卫生领域的建设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无钱就医、就医质量不佳等就医难题,有助于贫困人口个人身心健康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反贫困过程中,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改善了贫困乡村的村容村貌,抵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扶贫开发手段,提高了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水平;在反贫困过程中,“治贫先治愚”,义务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人口的个人素质,增加了其谋求生存的基本技能,拓宽了其就业选择空间,通过教育提高了其知识水平和政治参与意识,从整体上提高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水平;在反贫困过程中,基础设施和福利保障的进一步完善,让贫困人口享有更好的物质生活,缩小了地区间、城乡间的福利差异,逐渐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助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在反贫困过程中,为防止当地一盘散沙,促进扶贫资金高效利用,国家积极鼓励优秀人才驻村当“第一书记”,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班子的建设,促进了贫困地区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的反贫困工作不论较其他国家而言,还是针对我国内部的其他方面而言,都有突出贡献。所以,反贫困不仅仅是对贫困个体或贫困地区的帮扶,还涉及其他人群、其他地区、其他产业。因此,反贫困是各国乃至全世界共同奋斗的目标。我国在反贫困过程中遵循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其基本思想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高度凝练。抓好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好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是党和国家不懈追求的目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努力的目标。 RGuiNQJArFCq1pq4nyeIhDpMQ89lZfOITth4S55STtPYCQnKb/ajXzmnhtIxWL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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