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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

“杀人小丑”

每个连环杀手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心理变态,这些心理变态集中体现在他们的性行为或者人格方面。也就是说,连环杀手在杀人的过程中是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合法的、错误的,但这种错误和不合法恰恰是他们所追求的。

1942年3月17日,在芝加哥郊区的一户人家中诞生了一个新生命,他就是约翰·维恩·加西。约翰有两个姐妹,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按理来讲,约翰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家中的“顶梁柱”,但实际上他的父亲并不想他成为这样一个对家庭有用的人。约翰的父亲是一名一战退役老兵,常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这个毛病又培养出了他十分暴躁的脾气,这对约翰一家来讲简直是一场灾难。在约翰的记忆中,父亲在每次醉酒之后都会爆发“雷霆之怒”,他会拿皮鞭抽打自己的妻儿子女,妻儿的惨呼、痛哭似乎是他追求的唯一乐趣,儿时的生活给约翰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约翰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自然也备受“关注”,他的父亲甚至给他起了一个专有外号:“胆小鬼”和“傻子”。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论约翰如何努力,他都不能改变父亲对他的印象。FBI犯罪心理学专家认为,父亲的态度是导致约翰开始走向偏激的最初因素,这一点也为约翰所认同。

可怕的事情才刚刚开始,在约翰5岁的时候,他被邻居家的一名女孩性侵犯了,这对年幼的约翰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8岁那年,约翰又被一名男性承包商性侵犯,这次性侵让约翰完全改变了对“性”的态度。10岁时,约翰得了癫痫症,从此他必须坚持长期服药。11岁时,约翰在公园玩耍时不小心被秋千击中了前额,由此还引发了血栓和轻度昏厥,但他的父亲竟然认为这是约翰向他骗取同情的“鬼把戏”,这让约翰感到很绝望。约翰的疾病制约了他的行动,在随后的求学旅程中,他甚至不能参加集体活动或者剧烈运动,这让他更加孤僻。对一个孩子来说,缺乏应有的保护是很可怕的,再加上父亲的无视和冷漠,约翰的心理慢慢开始扭曲,他的经历就像是一颗种子,被他深深地掩埋在内心深处,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破土而出。

约翰在20岁的时候再也不堪忍受父亲的折磨,他从家里搬出去独居。此时的约翰已经开始工作,他靠在社区的一家殡仪馆工作的薪资维持生活。几个月后,约翰大学结业,他辞去殡仪馆的工作,加入一家鞋业公司做销售,在这里他偶遇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不久,约翰辞去鞋业销售员的工作,加入岳父经营的肯德基连锁店工作。此后,约翰就像一个“工作狂人”那样拼命工作,他同时经营三家肯德基连锁店,并获得该区青年商会副主席的荣誉称号。从表面上看,此时的约翰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成功人士了,但事实上,这些只是约翰故意表现出来,用来掩盖自己“特殊嗜好”的伪装。约翰自打上了高中之后就开始吸毒,他继承了父亲酗酒的毛病,但他很会掩饰,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吸毒和酗酒的事情。

事业的成功让约翰有足够多的金钱来培养自己的“特殊嗜好”,他开始以吸毒、聚会、召妓以及观看色情电影等理由,将当地少年诱骗到自家地下室内。在少年们进入地下室后,约翰就以进行有偿的科学研究为名和这些少年发生性关系。暴力胁迫他人性交的行为自然不可能不为人知,约翰的劣迹很快就浮出了水面。1968年12月,有两名15岁左右的男孩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约翰的侵犯,约翰随即被捕。法庭认定约翰有罪,他们判处约翰有期徒刑10年。在法庭宣判的当天,约翰的妻子向法庭递交了离婚申请,并获得了所有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至此,约翰再一次变得一无所有,但他并没有自暴自弃,他开始在监狱中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并以帮助狱友改善待遇为目的。很快,约翰就承担了狱中各项工程的监督工作,他不但担任了厨师长一职,还加入了狱中青年商会分会。约翰优异的表现让他在服刑仅18个月的情况下,便获得了假释许可。

出狱后,约翰在他母亲的资助下于芝加哥郊区购置了一块土地,他开始从事承包装修工程的工作,并与已经离异的原高中情人结了婚。和原来一样,约翰积极从事公共事务,他频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并迅速获得了社区邻居们的一致好评。约翰还试图与政界建立联系,他为民主党派提供无偿清理办公地点的服务。不久,约翰就获得了加入社区街道照明工程队的许可。在婚后的一年中,约翰先后遭到了两次性侵他人的指控。在这两次指控中,受害人称约翰以警察的身份将他们诱骗进车内,并强行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在发生关系的期间,约翰还多次对他们进行殴打。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便逮捕了约翰,但起诉的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第一次起诉开庭审理的时候,受害人突然失踪,而第二次起诉审理的时候,另一名受害人也没有出庭指认约翰。约翰趁机反诬这名受害人其实是想要勒索自己,在没有人证和相关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庭撤销了这两起对约翰的控诉。

诉讼结束后,约翰便加入了当地的“欢乐小丑”俱乐部,他亲自为自己设计了独特的小丑形象,并将这一小丑形象命名为“高跷小丑”。正是这一形象使得约翰在后来被捕之后被媒体冠以“小丑杀手”的称号。FBI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约翰之所以要扮演小丑,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将自己内心中最真实的一面变相展现给世人(他幼年的经历和他父亲眼中的约翰不正是一个自卑、丑陋的小丑吗?)。以小丑的形象参加表演或者和他人交流,恰恰是约翰所独有的释放方式,他必须将内心中沉积许久的童年阴影释放出来。在当时,芝加哥会经常举办各式各样的公益聚会或慈善表演活动,约翰就以“高跷小丑”的身份参加这些聚会,他会在聚会中提供无偿表演,这种行为让约翰迅速赢得了他人的好感。不久,约翰就被人们评为当地的“模范青年”。

与约翰成功的“事业”相比,他的婚姻生活并不是很顺利,在约翰向第二任妻子坦承自己是一名双性恋并与妻子终止性关系之后,他的妻子选择与他离婚,法院在1976年批准了这项申请。1978年,约翰被选为社区主任,他还在同年5月份的时候,与当时的美国第一夫人罗莎琳·卡特合影。至此,约翰的事业生涯终于达到了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从表面上来看,约翰的生活好像再一次回到了“正轨”。事实上,“模范青年”的身份并不能完全掩盖约翰的罪恶行为,他暗中进行的“特殊嗜好”再一次露出了马脚。

1978年12月11日是比斯特太太的生日。比斯特太太的儿子罗波告诉母亲:他会在下班之后给母亲一个惊喜的生日礼物,但今晚他可能会回来晚一点,因为他下班后还要去停车场和一个开发商谈一谈新工作,这份工作的工资要比他在药房工作的工资高出两倍,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比斯特太太欣然同意,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谈话会成为她与儿子的最后一次谈话。一转眼时间就到了傍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罗波依然没有回家,比斯特太太有些担心,她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他们安慰比斯特太太,让她再等一会儿,他们觉得罗波可能马上就会回家。到了晚上7时30分,罗波依然杳无音讯,比斯特太太强烈要求警方外出搜寻她的孩子,但警方依然没有用心搜寻,他们知道在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平均每年都会走失约两万人,而其中的一万九千人会在几个小时到1年内被找到或自行返回,他们认为罗波就属此类。

幸运的是,罗波失踪的事情引起了一名警探的注意,因为这名警探的儿子和罗波是好朋友,所以他熟知罗波的品行,罗波是不会做出莫名消失的事情的,他决定介入这次调查。警探从药房那里得知了那名邀约罗波的承包商的名字——约翰·维恩·加西。警探开始调查约翰的档案,他需要了解约翰是否有过犯罪记录,同时他会邀请约翰到警局面谈。面谈进行得并不顺利,约翰最初坚称自己并不认识罗波,他没有和罗波进行过任何接触,但在警探说有目击者看到他和罗波在停车场谈话的时候,约翰又马上改口说自己只是和那个孩子打了招呼,随后便各奔东西了。尽管警探明知约翰在说谎,但他却没有确凿的证据逮捕约翰,所以他决定将约翰定为重点怀疑对象,并开始监视约翰的行踪。

约翰很快就发现自己被警方监视了,但他表现得很镇定,他甚至还去找过监视者,告诉对方警察选择监视自己的行为是十分愚蠢的,因为他们竟然会调查一名无辜的公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约翰甚至会将自己即将去的地方主动告诉警方,用他的话来讲,他这是害怕警方在交通混乱的地方跟丢自己。在监视行动展开后的第五天,约翰以监视行动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意为由向法庭起诉警方,他还控告警方的这种行为是在骚扰无辜市民。但就在约翰起诉的同时,当地警方终于掌握了约翰曾经的犯罪历史。1978年12月21日,警方申请到了搜查约翰住宅的命令,他们马上展开行动。在搜查即将开始的时候,警方试图让约翰主动交代藏匿罗波的地点,但约翰断然否认自己与罗波的失踪有关,不过他在否认之后承认了自己曾经在1972年因自卫杀死了一名同性恋伙伴,他将这具尸体封在了水泥中。约翰还主动将藏匿尸体的地点用喷漆标了出来,他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吸引警方的注意力,但他并不能阻止警方的搜查。

警方很快就在约翰家的地下室中发现了一间密室,这间密室里乱七八糟地丢着一些完整或被肢解的尸体,约翰马上被警方以蓄意谋杀的罪名抓捕。在最初的审讯中,约翰承认自己杀害了罗波以及其他27名男孩,大多数男孩的尸体被他埋在地下室,而最近的几具尸体则被他丢进了迪斯普拉尼斯河中。警方马上将约翰的房屋翻了个底朝天,他们需要根据从现场收集到的证据来辨认被害人。经过警方的最终统计,约翰共计杀害33名男性,他将其中的29具尸体藏在了自己的家中,而另外4具则丢进河中。起初,约翰还向警方交代了部分杀人行动的细节,但在律师的建议下,约翰选择闭口不言,为了获得更准确的信息,FBI决定介入调查。

约翰首次杀人是在1970年1月份的某天。当晚他在芝加哥一家灰狗巴士站勾搭上了一名男同性恋,他将这名男子带到自己的家中做爱。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约翰发现这名男同性恋正拿着一把刀想要杀自己(自称),而他在挣扎中将刀子捅进对方的胸口,杀死了对方。第二次杀人的时间约翰已经记不清楚了,他告诉警方应该是在1972年到1975年之间,法医认为这种说法是合理的。据约翰的前妻和岳母称,她们在约翰家小住的时候经常会闻到一股“死老鼠”的臭味,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好几年。显然在这几年中,约翰的“特殊嗜好”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约翰在第二次杀人的时候改变了杀人手法,他开始使用绳索。在准备杀人的时候,约翰会将自己的“猎物”诱骗到自己的家中,他会把“猎物”灌醉,然后用手铐将“猎物”控制住。在对“猎物”施暴之后,约翰会用绳子将他勒死。这种杀人的“流程”被约翰一直沿用,只不过在诱骗少年的时候,约翰会使用对孩子们更有吸引力的理由——魔术表演,来诱骗对方进入自己设好的圈套中。渐渐地,约翰的“杀人技术”越来越纯熟,他能有效地诱骗、控制“猎物”,这也让他的残暴程度与日俱增。约翰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通常都会在同性恋聚集地进行挑选,在这里出没的同性恋者通常都是暂停该处的过客,这样就保证了受害人在突然失踪之后依然不被他人所察觉。

FBI特工们发现,约翰还对自己公司的员工下手。他经常会以发奖金或工资的形式邀请他选中的员工去他家。在员工到达之后,约翰就会用掺了毒品的酒水招待他。约翰会在酒精或者毒品发作之后给这些员工推荐同性恋电影或者报刊,如果对方没有明确拒绝,那他就会和对方玩“手铐游戏”或“强暴游戏”,在受害人失去行动能力的时候,约翰就会展开性攻击。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约翰一般会用绳子直接勒死受害人,但有时他也会用塑料袋蒙住对方的头部,以此欣赏受害人奄奄一息的样子。在使用塑料袋的时候,约翰不会马上杀死他们,他会在受害人因缺氧休克之后救醒对方,然后进行下一次性攻击。

FBI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约翰的行为取决于他的智商。高水平的智商和巧妙的沟通技巧使他可以轻松瓦解被害人心中的戒备并让对方对他产生好奇心。约翰的行为就像是一只等待捕猎的蜘蛛,他只有在将猎物诱骗到自己编织好的“网”上时才会对“猎物”下手,如果“猎物”拒绝了约翰的提议,并没有走进他的圈套,那他就不会成为约翰的新目标。特工们认为,约翰的杀人行为是在1976年2月之后加重的。此时,约翰几乎每一月都会杀死一人,他的“冷却期”已经明显缩短了。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在所有导致约翰频繁作案的原因中,除了从谋杀他人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这一根本原因之外,约翰对自我杀人手段的认同度也非常重要。此时的约翰已经在内心中相信自己的“能力”远远超出了警察的能力,他不认为警察有对付他的办法。在约翰看来,警察甚至都不曾怀疑过他,这就让他变得更加大胆和狂妄。在约翰频繁杀戮的时候,他还积极进行着各项公益活动。穿小丑服慰问病童、参加福利院活动、无偿清洗社区公共设施以及帮助邻居等都是他必须参加的活动。这些活动让约翰博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人们不会将他和“杀手”这个词语联系在一起,而这也正是约翰有着缜密心思的佐证。在约翰被捕后,社会舆论甚至很多报刊都将约翰称为拥有“双重人格”的人,他们相信“小丑杀手”和约翰是完全两回事儿,这也是约翰努力参与“公益”的根本目的。

1980年3月,在案件最终的审理阶段,约翰的律师试图以约翰患有双重人格,他的罪行是被另一个人格唆使所致为由来减轻他所犯的罪行。但这一观点被FBI请来的精神病专家否决了,再加上犯罪心理专家的佐证,法庭认为约翰·维恩·加西有罪,陪审团一致认定约翰必须为他所杀害的33条人命负责,判处约翰死刑,执行电刑。

【连环杀手与精神病的纠葛】

在很多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被捕之后,我们都会发现一个现象,这些连环杀手的“内质”明显异于常人,看起来他们就是一些患有不同程度精神病的病人。很多人都相信这些杀手就是精神病人,他们认为杀手杀人和精神病之间是有着直接联系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经过医学研究,几乎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不能称得上是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病患者,尽管他们几乎没有一个是精神正常的,但导致他们不正常的原因是“心理变态”,反社会人格就是其中最显著的一种。

在犯罪心理学中,反社会人格、精神变态、人格变态,这三者都属于心理变态行为下的不同分支,是完全可以归属于心理变态的范畴中的心理疾病。导致心理变态的原因是人格的缺失,所以反社会人格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种人格的残缺。精神病则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紊乱,它和反社会人格是完全不同的。

每个连环杀手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心理变态,这些心理变态集中体现在他们的性行为或者人格方面。也就是说,连环杀手在杀人的过程中是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合法的、错误的,但这种错误和不合法恰恰是他们所追求的。

在美国,大约有5/1000的人患有不同类型的人格缺陷症状(当然大多数程度较轻),在这个公民拥有枪支属于宪法权利的国度中,这一数据是很可怕的。 Ujlrg6uCjjHEYizQrKAArb3SSvYnzMZHFr0+oAahxSq2RliMYIiEfdpb3aRqRd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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