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美国哲学家格莱斯(Herbert Paul Grice)初次提出了会话含义理论(The theory of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后经列文森(Levinson)等人补充并完善,使其成了语言学的核心内容。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合作原则,认为谈话者必须遵守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并将合作原则具体化为量准则(The maxim of quantity)、质准则(The maxim of quality)、关系准则(The maxim of relevance)和方式准则(The maxim of manner)4个合作准则。之后周礼全又对合作准则进行了扩充,增加了真诚准则、态度准则等,汤颖芳受周礼全的启发,又将李奇的礼貌准则引入,形成了一个整合的会话含义理论。
综上所述,依据安全标语的特点,将会话含义理论运用于安全标语创作和应用中而形成安全标语的会话含义理论,对安全标语的创作与应用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其核心仍然是合作原则。合作准则包括量准则、质准则、方式准则和礼貌准则4个准则,下面对其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的原始含义依次进行阐明。
合作原则,格莱斯的观点是任何谈话应均有一个公认的谈话目的,谈话双方存在着一种默契,这是谈话应遵守的原则,该原则称为会话的合作原则。
量准则(又称信息准则),也就是霍恩的Q原则和R原则。Q原则和R原则均是从听者的角度来谈的,两原则互相制约。Q原则指在满足R原则的前提下,谈话所传递的内容要尽可能包含更多信息,即说话力图信息充分;R原则指在满足Q原则的前提下,谈话所传递内容不应包含多余的信息,即说话力图精炼、扼要。
质准则是指说话不能传达虚假信息并且要有依据,强调谈话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方式准则是指谈话要清晰而透彻地传递信息,特别是要避免歧义、晦涩,保证表达简练而具有条理性。
礼貌准则由利奇(Geoffrey N.Leech)提出,指出谈话应力求将对方受损、双方分歧和反感度最小化及尽可能贬低自己,将自己受损、对方得益、双方的一致性和同情度最大化及尽可能表扬对方,概括为得体、宽宏、赞誉、谦虚、一致、同情6个准则。
安全标语作为一种言语交际行为,在安全标语内容创作中,一般认为,绝大多数安全标语应不仅应遵守合作原则,而且也要遵守合作准则。作者将依据合作原则及各合作准则分别对安全标语进行简要分析,力图重点阐明大多雷人安全标语均违反了合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应尽可能避免出现雷人安全标语。
(1)合作原则与安全标语
合作原则指出谈话要有目标,谈话双方必须遵守合作原则,要紧紧围绕谈话的目的而展开双方交际过程,这种约束或要求对于安全标语亦是,即安全标语交际亦要遵守合作原则。
安全标语作为一种短暂的“一次性”的交际方式,即内容简短,实现了所表达信息对受众的“一次性”传递,因此安全标语遵守合作原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创作者必须要采用最佳的方式实现内容的表述,受众则需要最佳的接受状态去理解所传递的信息。如“安全生产:为国、为厂、为己、为家人”这条安全标语直接表明了其基本目的是“安全生产”,而基于“安全生产”又阐明的更深远目的是“为国、为厂、为己、为家人”,进而更加凸显了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遵守合作原则表明了国家、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期盼,即安全。显而易见,要实现这条安全标语的效用必须要使受众正确理解它,亦遵守合作准则,实现了“安全生产”的目的。
本篇第2章提及安全标语的语旨行为时,指出安全标语主要以指令式为主,这种形式一般可取得一种“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的效果,从而更有利于受众正确理解其意图。同时,受众也遵守了安全准则。若使用其他语旨行为就有可能造成所表达意图不是很明显,这类形式要实现受众对其的正确理解,亦须受众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前提下,花较大努力正确揣测表层背后所阐述的真正意图。“安全生产,是我们的生命线”这条安全标语让受众明白“安全生产”与“生命”同等重要,从而揣测出管理者是要求自己安全生产。对于许诺式的安全标语,一般含有威胁、警告等,意味着管理者在劝阻或禁止某种不安全行为,如“安全生产,违法必究”,若受众遵守合作原则的话就应当理解到管理者所传达的那层意思。
综上所述,一般安全标语都应遵守合作原则,若不遵守合作原则就会致使安全标语的目的无法及时实现。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禁止”二字中的“止”字若有好事者加一笔变为“正”字,就违反了合作原则,从而导致其目的无法实现。
(2)合作准则与安全标语
依据会话含义理论,安全标语要遵守合作准则是肯定的。若安全标语创作者刻意或无意违反合作准则就会引起会话含义或隐涵意义。因此安全标语不仅要遵守合作原则,还要遵守合作准则。作者从量准则、质准则、方式准则和礼貌准则4个准则来分析安全标语。
①量准则与安全标语 量准则要求说话既要简明扼要,又要信息充分。显而易见,安全标语的最显著特征就是精炼。如“一切为了孩子,安全重于一切”“有了安全才有其他一切”,这里的“一切”即Q原则的体现;“安全第一要牢记,时时处处要注意”“安全不容丝毫马虎”中的“时时处处”与“丝毫”则是R原则的表现。“丝毫”体现了创作者提供了最小信息,进而揣测到该安全标语的真正意图是使受众杜绝所有麻痹大意现象。
表面看来,安全标语语句均极其简练,但不能由于简练而违反了量准则,提供不充分的信息。但是安全标语口号仅需说必须说的即可,这样才能突出它的精炼性,避免语句冗余造成的受众不耐烦或信息传递慢等问题。如“灯闪/铃响,请勿上下车”在广州地铁上的英文标语表述为“In case of flashing light/warning chime,please stop boarding or leaving the train”(见图4-5),而此标语后半句的也可表述为“Do not stop a closing door”(见图4-5),很明显同样的信息,前者的标语形式就显得表达冗余,则不易实现短暂的“一次性”交际的实现。
图4-5 部分冗余(违反量准则)的安全标语图示
②质准则与安全标语 安全标语作为传递安全客观规律、事故预防理论或安全知识、技能等的媒介,则必须要符合质准则,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传递信息要真实而有科学依据,绝不能传递违背客观规律、不合理、无科学依据的信息等,否则极易使受众产生错误认识,甚至导致事故发生。质准则是安全标语的前提和核心。
③方式准则与安全标语 方式准则要求安全标语清晰而透彻地传递信息,特别要注意避免冗余、歧义、晦涩等。上文提及了安全要避免冗长的例子,此处不再赘述。安全标语要避免歧义,如“消除隐患,从我做起”就存在歧义,受众可以理解为“安全生产要从消除隐患做起”或者“从受众自己做起消除隐患来”。因此,该安全标语严格来说违反了方式准则造成表意不清。安全标语也要避免晦涩,若安全标语出现内容混乱或出现错别字等原因就会导致晦涩,即违反了方式准则。
④礼貌准则与安全标语 分析发现违反礼貌准则中的某一准则是造成雷人安全标语出现的最主要原因。所谓雷人安全标语,一般是指对受众造成隐形伤害或追求新颖、娱乐至上而忽略语言逻辑规范,缺乏文化熏陶和人文精神,致使本义淡化或无意产生理解歧义等雷到受众的安全标语,也称为不良安全标语。
众所周知中国是标语大国,安全标语也是,其中不乏有滥现象出现。更主要的是,人们为了追求安全标语新颖性、幽默性,甚至为了顺应当前娱乐至上的趋势,刻意或无意使雷人标语违反礼貌准则而造成影响恶劣。如最狠安全标语“亲爱的工友们:在外打工,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别人睡你媳妇,打你孩子,花你的抚恤金!打工安全,为你自己”,违反了得体准则使受众受到了一些伤害而引起热议,受众响应差;再如“天堂不远,超速就到”“骑车不戴安全帽,阴曹地府去报到”等雷人交通安全标语也违反了礼貌准则,“小孩放火,父亲坐牢”违反了得体准则、一致准则,见图4-6。如“安全为人人,人人为安全”则很好地体现了一致准则。
图4-6 部分雷人标语(或不良标语)图示
总之遵守礼貌原则不仅是交际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前提条件。目前的雷人安全标语多违反礼貌准则,影响恶劣。合作准则,尤其是礼貌准则要在当前安全标语创作中引起特别重视。绝大多数标语口号都应该遵守合作准则,因为安全标语要准确、真实、直白、温馨地表达其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