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实践充分证明:施工准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为拟建工程的施工建立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条件,统筹安排施工力量和施工现场,施工准备不仅是搞好工程施工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而且是施工企业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道路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熟悉设计文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准备等。在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中,对于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规定,在施工中应当认真执行。
(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
(2)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现况翔实资料和地勘、气象、水文观测资料,并约请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研究确定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拆移或保护、加固方案,形成文件,并予以实施。
(3)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
(4)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的调查;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核对施工范围,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
(5)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
(6)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标书、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内容应包括: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与技术措施、必要的专项施工设计,以及环境保护、交通疏导等。
(7)施工中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好量具、器具的检测工作与有关原材料的检验。
(8)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
(9)正式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对特殊工种进行上岗资格培训。
(10)依据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现场环境条件,安排搭建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制定施工管理措施,结合施工部署与进度计划,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