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分重视对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已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控制体系,这对维护蜂产品的市场声誉,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出口优质蜂产品是我国蜂产品立足国际市场的唯一出路。我国加入WTO,虽然有利于蜂产品对外贸易环境的改善,但蜂产品的质量得不到根本解决,就很可能被挤出国际市场,因此,有必要对蜂产品实行全面质量监管。
中国蜂产品的质量管理,分纵向与横向两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的质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各部门、各地蜂产品的质量管理。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监督局或标准局,实施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管理。一些与蜂产品有关的部门,如农业部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他们负有质量管理指导职责。蜂产品的国家标准,首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计划,指定有关部门起草后,再报其审批颁发;各部门制定的蜂产品专业标准,也必须报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后方能在本系统本行业贯彻实施,各蜂业职能部门之间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横向调节,去实现不同内容的质量管理。1986年颁发的《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九条指出:“蜂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质量,防止污染。蜂产品严禁掺杂造假、粗制滥造和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加工、制造。违者,当地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没收产品。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商业部门主要是从经营领域管理蜂产品质量。1982年以来,原国家商业部先后起草了蜂蜜、蜂蜡、蜂王浆、蜂花粉等产品标准,是质量管理有了法规依据。1991年,原商业部、农业部、原经贸部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一个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以规范各部门的管理行为。近年来,国外对我国蜂产品的出口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因此,相关蜂业管理部门应加大蜂业管理力度,推广标准化管理制度。
(1)国家或行业标准 中国蜂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80年代有长足进步。到1991年,蜂王浆、蜂花粉、蜂蜜、蜂蜡等主要蜂产品均已颁布国家或行业标准。2002年7月农业部又制定了蜂王浆、蜂花粉、蜂蜜、蜂胶等主要无公害蜂产品的行业标准,已于同年九月颁布施行。国家标准主要为蜂蜜包装、蜂蜜卫生标准、蜂王浆标准、辐照卫生标准、蜂花粉标准及蜂蜜中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及限量标准,其余为农业部等颁布的行业标准(表1-1)。
表1-1 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颁布的蜂产品标准情况
(2)地方标准 关于目前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某些蜂产品的加工制品,可由重点产区制定地方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3)企业标准 中国一些较大蜂产品经营和加工企业,为了提高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各项指标都高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起草之后,同样需报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本企业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编号后方能实施。
企业标准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在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指定的企业标准。如我国负责蜂蜜、蜂王浆出口的某些大型企业制定的标准,其蜂蜜的含水量为18%以下,蜂王浆的10-羟基-2-葵烯酸则为1.8%以上,均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指标;另一种是国家和行业均无指标,企业为了开发某种产品而制定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