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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他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附近,用火柴照亮了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拉契(RACHE)”。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又在内特利进修了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我被派到正驻扎在印度的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去做军医助理。此时,正值阿富汗战争爆发,我的团已经深入腹地。我在孟买上岸后,翻山越岭,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我的团的驻地,担任起我军医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使许多人得到了荣誉和升迁的机会,留给我的却只有终生的伤痛。我的肩部被子弹打中,受了重伤。如果不是我那英勇的勤务兵把我带回营地,还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厄运呢!后来我在后方医院得到了良好的治疗,虚弱的身体终于日益好转。但不幸的是,倒霉的我又染上了伤寒,一连好几个月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后来,我终于顽强地挺了过来,被送回了伦敦。而且,得到政府九个月的假期用来调养身体。

我在伦敦租了一个舒服的公寓,因为无亲无故,我的生活和那些懒汉差不多,每天挥霍着不多的收入。但没过多久,我的经济便拮据起来,这样下去我可能要移居乡下。于是,我决定换一个便宜点的公寓。

恰巧,这天我在酒吧门口碰到了我原来的助手小斯坦弗。我们一起愉快地吃了午餐。他对我的军旅遭遇感到同情,又向我介绍正好有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已经找到了一处价格不高又很舒适的房子,想找一个合租的人。我听了非常高兴:“太好了,我正是他要找的人。”

小斯坦弗对我的反应有些吃惊,接着向我介绍了福尔摩斯的一些奇怪的生活习惯,比如他在医院化验室工作,喜欢整天待在实验室里做一些杂乱的研究,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他轻易不说话,但高兴的时候滔滔不绝;他还曾抽打尸体,用来研究生前和死后抽打身体所留下的伤痕有何不同。

我迫切想搬离现在的公寓,便决定去见见福尔摩斯。小斯坦弗带我来到一个杂乱的化学实验室里,福尔摩斯正在聚精会神地做着实验,听到脚步声后转身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兴奋地喊道:“我发现了一种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的试剂!”然后,他拿着试管跑过来,同我们热情地打着招呼。

福尔摩斯伸出贴满了橡皮膏的手,一边使劲握着我的手,一边说:“我知道您去过阿富汗。”这让我十分吃惊,忍不住问:“您怎么知道?”他笑了笑,又向我们讲起了鉴定血红蛋白的试验。试验十分成功,我们向他表示了祝贺。

“哈哈,这无疑是近年来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它能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福尔摩斯开心地拍着手,激动得像一个刚得到新玩具的孩子,“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的一件案子如果用这个检验方法,就一定不会放过那个凶手。还有那个臭名昭著的摩勒,也不能逃脱。哈,我随口就可以举出二十多个可以受益的案件。”

“你可以办一份《警务新闻旧录报》啦!”小斯坦弗笑着说,“听你讲案子就像在查阅犯罪案件的活字典。”

我和福尔摩斯聊了一会儿,很快决定明天中午一起去看房子。

回来的路上,我问小斯坦弗,福尔摩斯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小斯坦弗微微一笑告诉我:“这就是他神奇的地方,他比你想象中的还要高明,日后你会发现的。”这让我对这个新结交的朋友更加好奇了。

第二天,我和福尔摩斯来到他所找的公寓——贝克街221号b。这座房子有两间宽敞舒适的卧室和一间明亮通风的起居室,室内的装饰也十分精致、舒适。阳光透过两扇大大的窗户,光线十分充足。我对这座公寓非常满意,当场就定了下来。于是,我们交完租金后,当天晚上我就搬了进来。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拿着他的行李搬了进来。我们收拾了一两天,便安定下来,慢慢熟悉起周围的新环境。

福尔摩斯的生活习惯十分规律,每天早睡早起。他有时会在实验室研究一整天,有时也会到很远的贫民窟去。他高兴的时候,对工作十分有激情,没人比得上;但有时候,他会在沙发上呆坐一整天,也不说话,一副茫然若失的模样。如果不是了解他的生活习性,我都怀疑他犯了毒瘾。

一个月过去了,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多;同时,我对他的兴趣却丝毫没有减少。他的身材十分高大、消瘦,锐利的目光和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十分睿智,而突出的方正下巴则彰显出他过人的毅力。我时常观察他用沾满药水的双手熟练地摆弄那些精致的仪器,因为我的生活实在无聊,没有什么好友,身体状况也不容乐观,所以除了在晴朗的天气出去晒太阳,剩下的时间大概都在观察这个神秘的室友了。

如果说他是医学界的专家,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学习这些绝对不是为了获得学位和成就,很难想象他那样漫无目的学习的人会在细枝末节上花费大量的精力。显然,他对某些稀奇的方面有极大的兴趣,才能如此忘我地研究。无疑,福尔摩斯的学识显得十分渊博。然而,他知识匮乏的一面却和他知识渊博的一面一样令人惊讶。

他对现在哲学、政治和文学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的时候,他反问我这个人是谁、有什么成就。而更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道理。他对此却不以为然,微笑着说道:“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阁楼,能存放各式各样的物品。而我从不存放那些对我毫无用处的物品,我始终相信这间阁楼不能伸缩,所以我们得保证那些有用的东西不会被无用的东西给挤出去。”

“可是,地球围绕太阳转这种真理您应该知道啊!”我忍不住分辩。

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我:“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管它是围绕太阳还是月亮,和我的工作没有丝毫关系。”

我几乎要冲动地问他的工作到底是什么,但还是忍住了,担心会引起他的反感。实在无聊,我就把他所擅长的领域和认为无用的常识用铅笔记下来。写完后,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显。

植物学知识——对于毒草有一定了解,对于园艺学却毫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他能一眼辨别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通。

解剖学知识——精通却无章法。

惊险文学——精通,了解近一个世纪的惊险事件。

擅长小提琴。

擅长刀枪棍棒。

对英国法律有深刻的认知。

看完我又觉得十分失落,因为我并不能因此判断出他的职业,于是几乎放弃了这个念头。他的小提琴拉得确实出色,但也像其他本事一样有些古怪。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但有时候他会拉一些符合他当时情绪的曲子,时而高亢愉悦,时而低沉忧郁。这让我十分恼火,如果不是他在此之后会拉几首我爱的曲子作为补偿,我大概已经疯掉了。

开始的两星期,我们的公寓没人来拜访过,我一度认为我的朋友和我一样,孤孤单单。但不久以后,我就发现他竟然认识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有面黄肌瘦的雷斯垂德先生,有时髦的姑娘,也有衣衫褴褛的老头和老妇人等。每当这时,他都会在起居室招待他的客人,并十分抱歉地对我说:“这些都是我的顾客,而我只能在这办公。”我似乎抓住了一个询问他职业的好机会,但他对此不提,我也不便多问。但不久后,他主动和我谈起了他的职业。

记得那天是三月四日,我比平常起得略早。我让房东太太准备我的早餐,福尔摩斯正在吃他的早餐。我随手翻看一本杂志,看到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一个逻辑学家能凭借一滴水来判断它的来源,人们穷尽一生的精力都很难达到这种境界。而初学者在练习的时候,通常通过观察一个人的外貌、衣服、鞋子、指甲等细节来判断他的职业。如果能练好这些,案件调查自然是手到擒来的事情。看完后,我把杂志一丢,大喊道:“真是一派胡言!”

“怎么了?”福尔摩斯问我。

“就是这《生活宝鉴》,我敢肯定,这一定是位无所事事、坐井观天的懒汉空想出来的文章,我敢和他打赌,让他判断一个三等车厢里乘客的职业,一比一千的赔率都行!”我不忿地说道。

“那你错了,这篇文章是我写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对你来说,这些可能不可理喻;而对于我来说,这是我面包和奶酪的来源。”

“你是怎样做到的?”我不禁好奇地问道。

“我是一名咨询侦探,这就是我的职业,我想这大概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吧。”福尔摩斯耸耸肩说,“一些官方和私人侦探会向我寻求帮助,我把他们得到的证据整理起来,从而得到真相。当你已经解决一千个案子后,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自然也是手到擒来。前两天,著名的雷斯垂德侦探就来询问我一桩伪造案的解决方案,他对此毫无办法。”

“那其他人呢?”

“多半是私人侦探推荐来的。他们把自己遇到的麻烦事向我陈述,我向他们提供意见并加以引导,这就是我的工作。”

我惊讶地问道:“你的意思是别人亲眼看到的事实,你在家里就能解决他们的困惑?”

“是这样的。我有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除了那些特别麻烦的事件需要去现场勘察外,其他的案件通过我那些奇特的知识都能迎刃而解。你觉得文章里提到的观点可笑,而对我来说,那是我工作制胜的法宝。你应该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福尔摩斯说。

“肯定是有人告诉你的。”

“当然不是。由于长期的习惯,我一般都直接略过了推理过程。其实是这样判断出来的:这位先生同时拥有医生的风度和军人的气概,那他一定是名军医。黝黑的脸色和手臂的肤色证明你是在气候炎热的地区晒黑的。而面容憔悴、左肩受伤说明你一定是受过重伤,历经苦难。这些资料结合起来我自然只能想到阿富汗了。”

“真想不到,你和小说里的侦探杜班拥有一样神奇的能力。”

“在我看来,杜班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福尔摩斯激动地说道。可能他觉得朋友之间这样不好,又补充道:“他确实有分析事情的能力,但我觉得没那么神奇。”

“那加波利奥作品中的勒高克侦探又如何呢?”

“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蠢货!”福尔摩斯轻蔑地说道,“我能在二十四小时解决的案子,他竟然用六个月!这些时间,我都能写本侦探教科书了。”

他对我钦佩的两个人物如此评价,令我感到有些愤怒,忍不住走到窗口,自言自语道:“他或许有几分才能,但太自大了。”

“这些天一直没什么案件发生,像我这样古往今来都没有的侦探天才竟然没有案件可破!整天都是那些幼稚到愚蠢的伦敦警官都能破解的案件。”福尔摩斯抱怨道。

我正对他的自大感到恼火,所以就转移了话题,指着外面一个拿着蓝色信封、穿着朴素的人说:“瞧,那个人在找什么? 看上去很焦急呢!”

“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又开始吹牛了!”我心里不屑地想着。

这个念头还没消失,我就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和楼梯上的脚步声。这个人走进来,把信交给福尔摩斯。而我绝对不放弃能打击福尔摩斯自大的机会,我得意地看着福尔摩斯,向送信的人询问道:“小伙子,你过去是干什么的?”

“军曹,先生,我过去服务于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说完,他并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走了出去。

福尔摩斯又一次证明了自己,使我敬佩不已的同时又有些怀疑,莫不是他事先设好的圈套。我忍不住问他:“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啊?”

“推断什么?”福尔摩斯正沉思着什么,说道。

“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福尔摩斯有些粗鲁地打断我,随即又微笑着说:“不好意思,刚才你打断我的思路,所以我比较暴躁。你看不出来吗?”

“我确实看不出来。”

“我很远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的蓝色的锚,这是海员的象征。而且他的举止充满了军人气概,也留着军人式的胡子。因此,我可以断定,他是个海军陆战队队员。再看他的神态,有些自高自大,而且有发号施令的神气。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稳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我才断定他当过军曹。”

我不禁大喊道:“妙极了!”

福尔摩斯平淡地回道:“这并没什么的,华生。”但我还是能从他脸上看出得意和欢喜。“看看这个,有案件来了。”

我简单地看了一下,不禁大喊道:“这未免太可怕了吧。”

福尔摩斯却从容地让我把信的内容念给他听:

凌晨两点左右,巡逻警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一处无人居住的房子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尸体口袋中有名片,上写“伊瑙克·锥伯,美国人”,尸体衣着整齐,毫无伤痕,也未有劫财的迹象,我们感到十分棘手,希望您在十二小时内前来查看。承蒙指教,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佼佼者,他们全都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但两人都是守旧派,不求进取;而且两人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如让这两人办此案,肯定会闹出许多笑话的。”福尔摩斯听完信的内容,仍旧和我侃侃而谈,我却忍不住着急地问道:“事情十万火急啊,我用给你雇辆马车吗?”

“我可没有说要去啊,当我的懒劲上来了,可是什么都不会管的。”

“可是,你不是一直渴望这样证明自己的机会吗?”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这种非官方人士解决了案子,功劳也会是那两人的。”

“可是他们有求于你啊!”

“他们才不会在外面承认不如我呢!但是我们可以独自破案,然后狠狠地嘲笑他们。”说完,福尔摩斯就带着我乘坐马车一起向案发现场驶去。

马车飞驰,福尔摩斯一路和我闲聊着,我担忧地问道:“你不关心案子吗?”

福尔摩斯说:“在没到现场之前,任何判断都是不准确的,很容易带你进入误区。”

很快,我们到达了劳瑞斯顿花园街。距离案发地点一百码(一码约0.9米)远的地方,福尔摩斯坚持下了马车,步行走了过去。我以为他会立刻奔向案发现场,谁知他却在案发现场门前的泥泞小路上仔细观察起来,还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这让我觉得他有些故弄玄虚,因为这条道路上有许多人的脚印,真不知道他能看出什么来。不一会儿,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跑了过来,向福尔摩斯说着:“你来了,我把现场保护得很好,一切都保持原状。”

“除了这条道路吧,”福尔摩斯指着眼前那条小路说,“肯定是你自以为已经得出了结论,才导致这里遭到了破坏。”

这个人就是葛莱森,他听了福尔摩斯的话,有些躲躲闪闪地说:“我一直在屋里忙活,外面是我的同事雷斯垂德负责的。”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

“雷斯垂德呢?”

“也没有。”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后,直接朝房中走去。

那套房子看起来长久没人居住,堆积了很厚的灰尘,光线也很昏暗。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摆设,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个男子的尸体,他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宽肩膀,黑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他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雷斯垂德正站在门口:“嘿,先生,这次的案子一定会轰动全城的。太离奇了。”

“发现什么线索了吗?”葛莱森问。

“什么都没有发现。”

福尔摩斯没有理他们,而是在尸体前跪下来,细致检查起来。我看到他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后来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表明尸体检查完了。

“你们确定尸体没有伤痕?”福尔摩斯问。

“确定没有。”

“尸体也一直没有人动过?”

“绝对没有。”

“那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啪嗒”尸体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捡起来,看了一下,立刻叫嚷起来:“啊哈,现场一定有女人出现过!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他一边给大家展示戒指,一边兴奋地说:“这下案件更复杂了啊!”

“你怎么知道它不能让案件更清楚一些呢?”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随身携带的东西。一只金表,一根结实的金链,一枚金戒指,还有一个金别针,一个名片夹上印着伊瑙克·锥伯。另外还发现了两封信,一封寄给伊瑙克·锥伯,还有一封寄给约瑟夫·斯坦节逊。

“信的内容是什么?”福尔摩斯问。

“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他们正准备回纽约去。”

“斯坦节逊调查过了吗?”

“已经去调查了。”

就在这时,雷斯垂德来了。他兴奋地搓着双手:“先生们,我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他说着,双眼放光,得意洋洋。接着,他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附近,用火柴照亮了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拉契(RACHE)”。

“怎么样?知道你们为什么没有看到吗?因为这里是房间中最暗的地方。” 雷斯垂德兴奋地涨红了脸,如马戏团的老板炫耀自己的把戏,“但是,在壁炉上点燃了蜡烛,这里就是最亮的。朋友们,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儿’。”

“你的重大发现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葛莱森一脸的轻蔑,“它有什么意义呢?”

“等案件全部搞清楚,你们就会发现这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件的重要关系。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你尽管笑话我,我不会在意的,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姜还是老的辣。”雷斯垂德恼怒地说。

“的确是你第一个发现字迹的,功劳归你。”福尔摩斯大笑着说,“现在我想检查这间屋子了。”

说完,他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搜寻着什么,敏捷的动作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在丛林中搜寻属于它的猎物。福尔摩斯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小心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又小心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放进一个信封里。最后,他又把血字的每一个字母仔细查看了一遍,这才满意地把工具收了起来。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好奇又轻蔑地看着福尔摩斯的动作,他们不清楚福尔摩斯到底在做什么,反而是我已经渐渐领会了福尔摩斯每一个细微动作具有的明确目的。

“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谈。”福尔摩斯略带讽刺地说,“而你们的进展很顺利,我想任何人都不便插手。”

“毫无疑问,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听了,对望一眼,露出怀疑的微笑。

福尔摩斯也不介意,一边大踏步朝外走,一边说:“不用再白费力气瞎猜了,根本没有女子出现在现场,这个血字也不是什么女子的名字,德文中它的意思是‘复仇’。”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顿时愣住了,雷斯垂德忍不住问:“那这个人是怎样被谋杀的呢?”

“当然是毒死的。”福尔摩斯说完,就离开了现场。

我们坐车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福尔摩斯是怎么得到那些信息的。福尔摩斯笑了:“这就是直接取得证据的重要性。我已经胸有成竹了。”

“你刚才说的那些信息,真的是根据细节得来的?”

“当然了。你也看到了,我在马路上观察了很久,发现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其中一道很深,肯定是昨天晚上的痕迹,因为这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而且,据巡警们说案发后再没有马车经过,这就说明车痕是凶手和死者一起来时乘坐的马车。至于不同的马蹄铁,不过是因为有一只马蹄印特别清晰罢了。”

“听起来也很简单呢!”我又忍不住问,“那个人的身高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一个人的身高基本上可以从他的步子的长度来测量,我已经从屋外的黏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了那个人步伐的距离。此外,我又用墙壁上的那个字做了验证。因为一般人都会写在与自己视线平行的地方,这个字距地面是六英尺(一英尺约0.3米),就证明他身高不会低于六英尺。至于其他一些情况,不过是对我那篇文章中提出的观察事物和推理方法的应用罢了。”

“那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问。

“那是我用放大镜看到写字时有些墙粉被指甲刮了下来。你也看到了,我从地板上收集了一些烟灰。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看一眼就能识别出来。一个干练的侦探必须注意这些细枝末节。”

“我觉得有点晕了,如果真的是两个人,那他们是怎么进入空屋的?车夫去了哪里?还有,一个人怎样迫使另一个人服毒?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还有,为什么凶手会写下德文的‘复仇’二字呢?”

福尔摩斯称赞地点点头:“华生,你总结得很简洁。我觉得那个血字不过是凶手故作玄虚罢了。这个字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肯定是模仿的,因为真正的德国人写的是拉丁字体。哈,华生,我不能再讲太多了;否则,你会觉得福尔摩斯不过是平常人罢了。”

“不会的。”我认真地说,“我觉得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福尔摩斯听了,高兴得脸都红了。

很快,我们找到了那位最先发现尸体的警察。当福尔摩斯听到现场曾出现过一个醉汉时,忍不住急切地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脸、衣服,你还有没有印象?”

“高个子,红脸。”警察不以为意地说,“穿一件棕色的外套。”

回去的路上,福尔摩斯生气地说那警察是个笨蛋。我劝说:“他肯定也想不到醉汉是凶手的。不过,他为什么去而复返呢?”

“戒指,肯定是为了戒指!”福尔摩斯突然又有了精神,“嘿,等着吧,我用戒指作饵,一定会捉住他的。”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过道里和楼梯上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响,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嘿,你们这群小鬼!”我忍不住站起身来问:“出什么事了?”福尔摩斯却坐着没动,得意地说:“没事,他们是我的侦缉队贝克街分队。”

正说着,六个孩童冲了进来,穿得脏兮兮的,像六条小泥鳅般在房间里扭动嬉笑。我顿时呆住了。福尔摩斯站起来,冲他们喊:“立正!”立刻,六条小泥鳅安静下来,迅速站成了一排。福尔摩斯又喊:“队长维金斯出列汇报。”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了一步:“报告,没有找到让找的马车夫。”福尔摩斯拿出一些先令来,说:“我知道了。现在拿了工资,继续去寻找,一定要找到。”小孩子们立刻高兴地拿着“工资”,像一窝小耗子一样嬉闹着跑了。

“别小看这些孩子,华生。”福尔摩斯看到我惊呆的模样,解释说,“这些孩子搜索消息的能力超过了几打警察,他们很机警,而且可以到处乱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打听到。警察们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谈了,可没人去防备这些小家伙们,他们像针尖一样无缝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

这时门铃一阵猛响,葛莱森兴奋地冲了进来,他抓住福尔摩斯的手连声说:“向我道喜吧,我已经抓到凶手了!”

而后,葛莱森一屁股坐了下来,兴奋地拍着大腿说:“福尔摩斯先生,不得不说我天生就有破案的直觉。瞧,我从死者的遗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经过一番调查,真的找到了他买帽子的商店,还从商店的记录上找到了死者以前的房东。哈哈,这可是个大发现。我来到房东家,发现两位女房东听到我的询问都很不自然。我立刻察觉这里面肯定有问题,经过一番技巧的追问,那位母亲终于崩溃了,承认死者在她们这里租住时曾多次调戏她的女儿,因为这个人给的房租很高,她就忍着没有赶他走。可是昨天,他竟然抱着她的女儿不放,女儿吓得惊叫,刚好她的儿子休假回来了,听见妹妹的惊叫跑了进来。当他看到那家伙竟然调戏自己的妹妹时,气得拿起一根木棍就去打,那家伙逃走了,儿子拿着棍子也追了出去。然而,儿子追出去好长时间才回来,说以后那家伙再也不会打扰她们了。母女俩很害怕,担心儿子杀了那个人,结果那个人真的死了。”说到这里,葛莱森得意地望了望福尔摩斯,继续说:“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线索,很快找到了那个儿子。可他坚决不承认杀了锥伯,说他追到门口,那家伙已经逃上了一辆马车,飞快地跑了。他之所以回家晚,是因为路上被一个朋友拉去喝酒了。不过,你们也知道,罪犯总会为自己辩护的,所以,我没被他的谎言迷惑,立刻就将他拘捕了。”

“朋友们,为我干一杯吧!”葛莱森带着骄傲的微笑伸手去拿威士忌酒。就在这时,雷斯垂德也来了,垂头丧气地说:“又出现凶案了。”

原来,他追查的约瑟夫·斯坦节逊,昨天晚上在旅馆也被人杀害了。有个送牛奶的孩子曾在现场见到一个男子,那是一个红脸膛的高大男子,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上衣。当时他正沿着梯子从三楼窗户上下来,神色坦然。小孩还以为是个勤快的木匠呢!

葛莱森听了,吃了一惊,手中的威士忌酒也打翻了。毫无疑问,这个消息证实了他找到的凶手是不对的。案情越来越复杂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相信,这肯定是某个集团组织的有规模、有组织的暗杀行动。他们热切地讨论着,发愁案件的线索和难度,担心还会有人被暗杀。

“先生们,”福尔摩斯舒适地靠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案子已经结束了,丝毫不必担心还有人会被暗杀。”

什么?我们听了都大吃一惊,案子已经结束了?凶手在哪里?就在我们着急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先生,马车已经来了。”哦,这是那个贝克街分队的队长维金斯。

“请他进来,我需要他帮我搬东西。”福尔摩斯说着,从卧室里拖出一只大箱子。奇怪,难道福尔摩斯要外出旅行?

“就这一个箱子吗?”维金斯带着那名马车夫走了进来。那马车夫身材很高大,看上去强壮有力。当他的手伸向大皮箱子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迅速跳起,用手铐铐上了那人的双手。

“先生们,”福尔摩斯笑着宣布,“他才是真正的凶手,杰弗逊·侯波先生。”

顿时,我们都愣住了。马车夫趁机从福尔摩斯手中逃脱,一拳击碎了玻璃,准备从窗子跳出去。玻璃的碎声惊醒了我们,一起涌上去抓住了他,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那车夫十分凶猛,又大力挣扎了一会儿,等他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后,才放弃了逃跑的想法,靠在墙上喘息:“没错,那两个恶棍是我杀死的,如今我大仇得报,死而无憾了。”

故事发生在二十年前,那时候的杰弗逊·侯波是个十分英俊的小伙子,他聪明能干,和几个伙伴一起在一个山谷寻找金矿。在六月的一天,他偶然遇见了美丽的露茜·费瑞厄小姐,两个年轻人一见钟情,深深相爱了。

然而,他们的恋情很快遇到了阻碍。因为露茜和她的义父约翰曾经得到一支摩门教徒的援救,并和他们一起落脚在犹他州的盐湖城。摩门教徒们的统治者神秘而残暴,他们允许约翰不去掠夺别人的财产,不去抢夺附近的女人,却不允许他单身,一定让他多娶上几个妻子,扩充摩门教徒的人数;另外不允许他的女儿露茜嫁给摩门教徒以外的人,因为教义有规定,摩门教徒的女儿必须嫁给摩门教徒。

露茜慢慢长大了,出落得非常美丽。摩门教徒其中两个首领的儿子伊瑙克·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都看上了她,他们逼迫着姑娘从中选出一个来和她结婚。这让约翰和露茜陷入苦恼之中,他们父女俩都很喜欢侯波。然而,此时侯波为了他和露茜日后生活的幸福,和他的朋友们到远方去开采金矿了。

老约翰思来想去,决定给侯波悄悄送去消息,请他赶快回来帮助他们父女。摩门教首领给了他们30天的时间选择,让露茜必须嫁给锥伯和斯坦节逊其中的一个。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父女俩都陷入绝望之中。然而,就在最后一天的夜晚,侯波如一条蛇一样爬进了约翰的家,因为摩门教徒们封锁太严了,他爬了三天三夜才爬到了这里。

当晚,他们在侯波的安排下,躲过看守他们的人,悄悄向山边走去,那里有侯波准备好的三匹马。他们骑上马,一刻不停地跑了一天一夜,终于逃进了深山里。他们觉得离摩门教徒们足够远了,应该安全了。于是,决定在一个小山洞里歇歇脚。

他们在山洞里点起火,靠在一起来取暖。侯波让他们父女安心休息,自己出去为他们打些猎物来充饥。然而,等侯波带着猎物回来,却惊讶地发现,火还在燃烧,老人和少女都已经不见了!一座新坟立在他们歇息的地方,“约翰·费瑞厄,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侯波发疯般找遍了整个山谷都没有找到露茜的坟墓,猜想一定是他们杀死了老人,抢走了露茜。他跪在约翰的墓前发誓,一定要亲手杀掉这些仇人们!

后来侯波得知,斯坦节逊杀死了老人,锥伯强娶了露茜。可怜的露茜结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忧伤地死去了。葬礼当天的晚上,侯波去看了她,取下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他要让锥伯看着那枚戒指死去。此后,侯波藏在大山中,过着原始的非人类的生活,寻找一切机会报仇。那两个家伙察觉到侯波对他们的威胁,曾多次带人到深山里去杀他,都没有成功,反而好几次都差点被侯波杀掉。于是他们害怕了,悄悄变卖家产离开了盐湖城。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摆脱侯波,可是他们想错了,侯波立刻追了出来,毫不放弃地寻找他们。有一次侯波在一个城市发现了他们,可惜他还没采取行动就让他们溜掉了。然后他们开始更加频繁地东躲西藏,试图摆脱侯波。因为他们知道侯波没有钱,必须得靠替别人工作来维持他的生活。然而,坚强的侯波丝毫没有退缩。这次,他终于在伦敦发现了他们,并了解到他们会在伦敦停留几天。于是,他赶紧在伦敦找了一份马车夫的工作,紧紧跟踪他们。一连跟踪了两个星期,他终于找到有利的时机。

那天,他看到锥伯被一个小伙子追打着跑到大街上。锥伯一看到他的马车,立刻爬了上来。侯波欢喜得几乎要跳起来,他立刻赶着马车,带他来到那间空屋。他举着蜡烛,让锥伯看清了自己的容貌,锥伯吓得面如土色。侯波逼他吞下一颗毒药,看着他挣扎着死去。由于太激动了,血从他的鼻孔流了出来,他想起一个德国人被谋杀后,死者身上写着“拉契”两个字,结果被认为是秘密党干的。于是,他灵机一动,在墙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他轻松地离开了现场,但他走了一段路后突然发现露茜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就立刻掉头回去寻找。然而,警察已经发现了空屋中的尸体,他只好装作醉汉离开了。斯坦节逊非常狡猾,他等不到锥伯,估计他出事了,就躲在旅馆不肯出来。侯波很快弄清了他住的房间,在一个晚上爬了进去,告诉他锥伯已经死了,让他选一颗药丸吃,是有毒还是无毒让上天来决定。然而,斯坦节逊竟然跳起来,朝侯波扑来,侯波毫不犹豫地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

“你已经报了仇,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呢?”我忍不住问道。

“我需要再赶几天马车攒点钱回美洲去陪我的露茜,不然也不会被你们抓住。”侯波有些遗憾地说,“不过,我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很快,我就要见到我的天使了。”

我听了,心中一动,立刻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果然,他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他微笑着说:“我患的是动脉血瘤症,早已到了晚期,太激动的时候就会喷血。”

我们都很同情他的遭遇,侯波却钦佩地对福尔摩斯说:“你对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非常谨慎周密,这么厉害的人堪当警察厅长的大任呢。”

完成了一生的复仇计划,侯波已经毫无牵挂了,他在被捕的第二天就带着微笑死去了。

整个案件结束了,《回声报》中声明,破案神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这名私家侦探,在这两位侦探导师的培养下,已经逐渐开始在侦探方面有所进步。

我安慰福尔摩斯说:“不要紧,全部事实经过我已经记录在笔记本里。反正你在乎的不过是破案的快乐。就像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9LcX3MSUUP1qvE/lgV5OWGX0nwPOx108yrF1r1MjhDMYU1zYk+4MCw76Y1S/Iw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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