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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流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妊娠于孕20周前终止,胎儿体重<500g者称为流产。发生于孕12周前者为早期流产;发生于孕12周后者为晚期流产。

一、流产的诊断

流产的诊断见表1-1

表1-1 流产的诊断

二、流产的急症治疗

(一)先兆流产

先兆流产的急症治疗见图1-1。

图1-1 先兆流产的急症治疗

(二)难免流产、不全流产

难免流产、不全流产的急症治疗见图1-2。

图1-2 难免流产、不全流产的急症治疗

(三)完全流产

若出血明显减少,宫颈口已闭合,子宫恢复正常大小,并看到排出的完整胚胎,可不做任何处理。当诊断不明确、疑宫内有少量胚胎组织残留或出血时间超过1周时,可进行清宫术。

(四)过期流产

一旦确诊,应及时住院刮宫(见图1-3)。

图1-3 过期流产的急症治疗

(五)感染性流产

感染性流产的急症治疗见图1-4。

图1-4 感染性流产的急症治疗

(六)习惯性流产

尽量地寻找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见图1-5)。

图1-5 习惯性流产的急症治疗 4V9FJdG0M+Z2NA7+moaFbWR2bo5ZbBQxd8X1VKHyPD/i2nHZA5wHWOYwJoUQuR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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