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起源,首先应该是对功能的要求,其次是建筑的材料,在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有建筑美的要求。这三个条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各个时期不同的功能要求和对建筑美的不同需求而变化的。这就是说建筑的产生和发展是与人们生活的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联系的,是新技术、新材料等的实况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类进步的历程。
中国古建筑的发展历程如下。
(1)砖、瓦
砖是建筑用的人造小型块材,以黏土为主要原料,经泥料处理、成型、干燥和焙烧而成。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烧制方形和条形砖,到秦、汉时期,制砖技术,砖的生产规模、质量、品种都有了显著的发展,世称“秦砖汉瓦”。此时的砖还不普及,建筑墙体和地基主要用土版筑。
西周时制造出了筒瓦、板瓦和瓦当,表面多刻有各种精美的图案。西汉时期工艺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使瓦的质量有较大的提高。中国生产的黏土瓦由于材质脆、自重大、片小、施工效率低,现代建筑中已很少使用。
(2)木结构榫卯
在这一时段早期,中国木结构建筑就已经开始使用榫卯技术。榫卯技术的应用,使梁、柱能牢固结合,提高了房屋的坚固程度。河姆渡木构架榫卯连接如图1-1所示。
图1-1 河姆渡木构架榫卯连接
(a)转角柱榫卯;(b)平身柱榫卯;(c)加销梁头榫
(1)砖
汉代砖瓦(图1-2)生产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砖瓦得以大量生产。汉瓦有筒瓦和板瓦两种,无釉,涂石灰以着色。瓦当有文字、动物、植物三种纹饰。汉代工匠已懂得用砖发券,并有专用券砖。砖的种类有普通砖、发券砖、地砖等。普通砖条形,砌墙用;券砖上大下小,用于券栱;地砖方形,铺砌地面;空心砖制成梁柱形状,形状有长方条、长方块、三角块等。
图1-2 汉代砖瓦
(a)汉代空心砖;(b)汉代瓦当
(2)柱
汉代立柱多为棱柱,柱径与柱高比值较大,由柱根向上急杀,外观肥矮。柱与础有平接和榫接两种,榫卯方向与后代相反,即榫在础上,这种柱与础的连接方式容易破坏柱子,逐渐被废弃。汉代墓室石柱如图1-3所示。
图1-3 汉代墓室石柱
(3)斗栱
汉代斗栱形象主要见于崖墓。柱上安栌斗,上施一斗三升或一斗二升栱。斗栱硕大、笨拙,造型简单,主要起结构作用。
(4)门窗
门窗均是简单的几何图形,绝大部分窗是方形,有少部分是三角形。门已采用衔环饕餮装饰,为后代铺首之始祖。
(5)屋顶
四阿顶(庑殿顶)、九脊顶(歇山顶)、不厦两头(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在汉代都已存在。屋顶坡度及四角已渐显卷杀之势,为后代曲面屋顶之始。
这一时期宫殿与佛教建筑十分活跃,当时开凿了大量的石窟建筑。这段时期的建筑逐渐脱离汉代风格,呈现出新气象。流传至今的有石窟、佛塔、陵墓等。
(1)柱
从石窟等实例推断,棱柱较常见。柱身向上斜收,无卷杀。柱径与柱高比值有所减小,外观较前代清秀。柱头斗栱多为一斗三升,栱心小块已演化成齐心斗。补间出现人字形斗栱,即叉手,为前世所不见。
(2)塔
随佛教传入的佛塔,原为埋葬佛骨的坟墓。传入中国后,与本土建筑相结合,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建筑,其功能、外形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塔的平面绝大多数是方形,如山东历城神通寺塔等。
(3)石窟
东汉时传入中国的佛教,此时逐渐发展壮大,佛教建筑大量出现,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流传至今的有规模巨大的石窟,如甘肃敦煌石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甘肃天水的麦积山石窟、山西太原天龙山石窟、河北磁县响堂山石窟。这些石窟的规模和雕刻各具特色,总体上反映出佛教的兴旺和发达。
这一时期寺观建筑十分活跃,遗物较多,除流传至今的石窟外,还有少量木构建筑及部分砖塔。石窟有山西太原天龙山石窟和河南洛阳龙门石窟。木构建筑有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大殿、佛光寺大殿。砖塔有陕西西安慈恩寺大雁塔和荐福寺小雁塔、河南嵩山法王寺塔、北京房山云居寺塔等,塔平面均呈方形。建筑平面布局为四面围墙,中轴线上立堂,倚围墙修建回廊以利交通,每面正中或适当位置辟门,四角建角楼。
(1)柱
木结构立柱径高比进一步缩小,甚至小于1:9。柱头开始采用卷杀处理,使柱头呈曲线收分,造型更加优美、清秀。檐柱侧脚、升起处理,柱头向建筑物内部微倾,使建筑物更加稳定。
(2)斗栱
斗栱结构功能不变,构件增多,装饰性增强渐趋复杂。角科斗栱已经完善,斗栱逐渐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宋代以斗栱材栔高为建筑基本模数奠定了基础。以短柱或人字形叉手作为补间铺作(图1-4),这一点与后代有所不同。
图1-4 补间铺作(叉手线描图)
(3)门窗
各种花式门窗逐渐增多,建筑物的立面装饰增强。
当时已普遍使用筒瓦,屋角已明显起翘,但仍不似后代明显。正脊两端鸱尾逐渐定型,尾内曲,外缘有鳍状边,正脊中安宝珠代替前代凤凰等其他装饰。
(4)砖
汉代通行的券栱技术主要用于墓葬,此时已逐渐应用在其他建筑上,并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如赵州桥券栱。
宋、辽、金均注重宫殿营建,虽然宫室建筑已全部不存,但佛寺建筑散布于华北各省,塔、幢等数量更多。宋代建筑的作风及手法特征显著、规则明确、比例适当,逐渐发展出特有风格。除遗留众多实物外,更有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颁行的《营造法式》一书,为研究中国建筑变迁和做法提供了重要资料。
(1)柱
宋、辽、金的木构建筑遗物中,佛教建筑所占比例较大。结构方法前承唐,后启元、明。立柱有梭柱和直柱两种,梭柱是将柱的上三分之一做卷杀处理,现存木柱柱头均略有卷杀。柱的升起与侧角成为宋代基本准则,内柱则视情况不同,酌情撤减。
(2)枋
唐初的普拍枋扁而宽,到北宋及以后,逐渐加厚。
(3)斗栱
斗栱又分柱头铺作、补间铺作、转角铺作。构件有斗、栱、昂,斗又有四种,栌斗集中承受上部重量,再传给立柱。宋代斗栱已成为标准构件,全部建筑物都以横材之高的1/15,即“分”为基本模数。《营造法式》将木材分为八等,根据建筑物大小决定用材等级。规定材高15分,厚10分,两材间距6分,以斗垫托,称为栔,材、栔高之和谓足材,高21分。材分制如图1-5所示。
图1-5 材分制
(a)材栔构造;(b)足材比例
(4)梁
梁袱有明袱和草袱之分,如室内有平棊(吊顶),则用草袱承托屋顶,若“彻上明造”(不吊顶),则用明袱负重。明袱又分为月梁和直梁,直梁较为普通,月梁则较少见。平梁之上立侏儒柱承檩,侏儒柱两侧用叉手斜撑加固,唐代只有叉手,至明、清之际演变成只有侏儒柱而无叉手。双重角梁已成定制,大角梁为一直料,下端作蝉肚或卷瓣。仔角梁折起,梁头斜杀。
(5)屋顶
四阿顶是宋代最尊贵的屋顶,其正脊向两头延伸,即后世所谓的推山。瓦有筒瓦和板瓦,筒瓦仅用于殿阁、厅堂、亭榭等,板瓦用于厅堂及普通屋舍。视屋的大小和等级,将瓦分为若干种。屋脊由多层板瓦叠砌而成,脊两端置鸱尾。
(6)彩画
营造法式的彩画制度相当严格,图样很多。彩画以红色为主,用退晕之法控制颜色深浅,其法至清代依然沿用。
元、明、清三代奠都北京,都市营建延续近六百年,使都市规模日渐庞大和完善。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工部刊行的《工程做法则例》成为清官式建筑的标准,对规范工程营造起到了一定作用。元、清两朝皇帝信奉藏传佛教,引进西藏佛教建筑,使中原地区增加了新的建筑形式。明清之交,基督教会传入西洋建筑样式。清末,与欧美接触频繁,西洋建筑式样深入都市,民间旧建筑传统日渐衰弱,传统标准动摇,中国建筑陷入混乱状态。
(1)柱、梁
元代以后,梭柱仅在南方使用,而北方则使用直柱。清代北方官式用柱径高之比为1:10,柱身收分约为1%,无卷杀。柱下用石础,础上雕素鼓镜。各地民间建筑的立柱长短、大小、方圆无定则,使用较为随意。
櫍是一圆木块,垫在柱脚之下,柱础之上。櫍的木纹一般与柱身木纹垂直,以阻止柱础传上来的水分上升。櫍腐朽时,可以抽换,以防止柱身腐烂。明末清初,木櫍逐渐淘汰,代之石櫍。
江南、巴蜀地区柱础多高起,目的是为了防潮。由于柱础外露面积大,柱础(图1-6)雕刻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图1-6 柱础
(a)北方官式柱础;(b)南方柱础
柱梁构架在唐、宋、金、元时应用十分灵活,至明、清则显单调,多每缝立柱,少有为增加活动空间而抽减柱的做法。梁断面日趋接近正方形,清官式梁断面宽高比为5:6,在力学上很不合理,材料浪费严重。梁架与柱之间,多直接卯合,将斗栱省去。至明、清两代,已无明袱、草袱之别,无论在平暗上下,做法相同。月梁只偶见于江南,官式做法中已不再使用。
唐代之前,平梁之上只立叉手承脊檩;宋、元立侏儒柱,辅以叉手;明、清以后,叉手消失,改为侏儒柱加角背承托脊檩重量。
(2)斗栱
就斗栱结构而言,元代与宋代是同一时期的两个阶段。元代斗栱比例尚大,昂尾挑起,仍保持杠杆作用,两朵补间铺作最常见。柱头铺作耍头增大,后尾往往自耍头挑起,已具明、清斗栱雏形。
明、清两代斗栱与殿屋之比例,日渐缩小。辽、宋时期,斗栱全高为柱高之半,至明、清时仅为柱高的1/6~1/5。补间铺作日渐增多,昂多平置,杠杆作用消失。阑额(额枋)在比例上渐趋粗大,之上的普拍枋(平板枋)缩小。阑额与普拍枋之组合,宋、金、元为“T”形,至明变为平齐,至明末则反成“凸”字形。
明、清以后已完全失去前代的材栔观念,而以斗口宽度作为建筑的基本模数。
(3)屋顶
明、清沿用前朝屋顶等级制度,以四阿顶(庑殿顶)为最尊,九脊顶(歇山顶)次之,悬山顶又次之,硬山为下。
宋代的屋架举折制度,至清代成为举架。宋代先定举高而各架折下,清代则先由檐步按五举、六举、七举、九举递加,故屋顶全高为各架递加结果,基本观念与前代不同。
清代将四阿顶(庑殿顶)正脊向两山推出,称推山。其制度始于营造法式的“两头增出脊槫”之法,至清代逐架递加曲度,技术臻至成熟,使屋顶造型更加优美。九脊顶(歇山顶)的两山,宋代多与稍间铺作取齐,清代向外端移出,大致与山墙取齐,故两山三角部分面积加大。
(4)砖、瓦
墙壁材料自古有砖、版筑、土砖三种。清代磨砖对缝之法使砖缝更整齐,墙体更美观。砖雕及琉璃成为砖墙上常见的装饰。元代之前,砖栱顶主要用于墓室,少用于地面建筑。明中期以后,地面建筑大量应用砖栱顶,留下大量实物,如山西五台山显通寺、太原永祚寺、四川峨眉山万年寺均有无梁殿。
明、清两朝沿用前朝旧制,仍使用筒瓦和板瓦。清代琉璃瓦使用极为普遍,黄色最为尊贵,用于皇宫及孔庙;绿色次之,用于王府及寺观;蓝色像天,用于天坛;其他紫黑等杂色,用于离宫别馆。清代屋脊正吻,宋代称鸱尾,宋、金、元鸱尾比例瘦长,至明、清时近方形,上端卷起圆螺旋,已失去尾的形状。宋代叠瓦为脊,而清代则预制成分段脊瓦构件。
北京地区一般民居,上覆俯仰板瓦,作清水脊,脊两端翘起,称“朝天笏”或“蝎子尾”。
北方冬季寒冷,屋内需要保暖,因此椽上多施望板,板上施厚草泥,上覆瓦垄。南方气候温和,屋顶遮风蔽雨即可,因此在椽上直接浮放仰瓦,上覆俯瓦,不施灰泥。
(5)栏杆
与宋代相比,明、清石栏杆在比例上趋向厚拙,木栏杆则较纤弱。明、清栏杆是一整体石板,将寻杖之下荷叶墩间镂空。栏板之间立望柱,故所呈印象望柱如林,与宋代勾栏风格不同。因各地环境不同,庭园建筑的勾栏样式千变万化,极富趣味。
(6)门窗
自唐、宋至明、清,造门制度在基本观念及方法上没有本质变化。营造法式小木作中的版门及合版软门,为后世所常见。连楹通过门簪卯于门额,唐至宋初门簪为两个,北宋末期之后则演变为四个。门板上所用门钉,至明、清成为纯粹装饰品。
屋内槅扇所用方格、球纹、菱纹等图案,《营造法式》中已有记载,为明、清宫殿必用形式。《营造法式》所载各种直棂窗或波纹棂窗,至清代仅见于江南民居,少见于官式建筑中。清式支摘窗及槛窗,则未见于宋、元以前。相对来说,江南民居的窗格纹样图案变化多,制作更精巧。
(7)彩画
清官式彩画有和玺与旋子两大类。和玺彩画将梁枋分为若干格,格内以走龙、蟠龙为主要母题。旋子彩画在梁枋近两端处作分瓣圆花纹,以旋数及金色多寡定等级。离宫、别馆、民居有作写生花纹的,更有将评书、戏剧人物绘于梁枋的。
(8)雕刻
明、清以后,雕刻装饰除用于屋顶瓦饰外,还用于阶基、须弥座、勾栏、石牌坊、华表、碑碣、石狮等处。清代已有一整套程式化的雕刻法则,工匠思想受到束缚,发挥不及前代自由,雕刻作品的艺术水平也随之停步不前。
(9)牌楼
牌楼是明、清特有的建筑类型。明代牌楼以北京昌平十三陵的石牌楼规模最大。牌楼是标志性建筑,多被安置在一组建筑群的最前面,或立在一座城市中心,或大街的两头,具有门的特点。牌楼按建造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木牌楼、石牌楼、琉璃牌楼三种。按功能不同分为标志性牌楼、大门式牌楼、纪念性牌楼、装饰性牌楼。
民国时期,欧美建筑师在各通商口岸极力推广、开拓建筑市场,加之中国留学生推波助澜,欧式建筑之风大盛。中国建筑师们逐渐注意到传统建筑的民族特色,并做了有益的尝试,如朱启钤先生组建营造学社,吕彦直先生设计了南京中山陵等。
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人类对建筑的实用性要求增强,钢筋、水泥等现代高性能材料的出现,适应了这一要求,而传统建筑不能适应这些要求,正逐步退出建筑市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的性格、艺术及思想的体现,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历史。因此,我们应当认真研究自己的建筑文化,把民族特点体现在现代建筑中,形成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