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家的经典中,随处都流露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道家认为人应当充分地与社会、外界环境及至整个自然融为一体,人的精神应该投入到自然规律的运转过程中去,顺应及回归自然,与天地同呼吸、共命运,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最佳状态。《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最能体现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就是说人们要顺应天地之“道”,而“道”是宇宙本来的自然规律,人的一切行动应该遵守这些自然界固有的规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第五十一章》),老子在这里又清楚地说明,“道”与“德”之所以尊贵,不是谁来强迫命令的,人涵养“道德”,是因为“道”与“德”是自然而然的,从来不干扰万物顺其自然的发展。老子“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庄子》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这就是庄子所说的悠悠自在的“逍遥境界”,体现了庄子以博大精神涵养万物的广阔胸怀。《庄子·逍遥游》中说:“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里讲列子御风而行,遨游在不受时空限制的自在无碍的精神境界,不需要仰赖什么。《庄子·天地》又说:“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道”覆盖承载万物,十分广阔,君子要敞开心扉,抛开成见而与“道”(自然规律)融为一体。还说:“夫王德之人,素逝而耻通于事,立之本原而知通于神,故其德广。其心之出,有物采之。”“……忽然出,勃然动,而万物从之乎!”具有王者之德的人,抱朴守真耻于通晓琐细事务,立足于万物固有本源智慧,通达于神的境界,从而德行广大,引领万物。所以,道家认为人和万物构成一个宇宙共同的有机整体,正如《庄子·齐物论》上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老子认为人和万物都源于“道”,它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与“众妙之门”,是人与宇宙世界的一种本原关系,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老庄谈“道”的目的,是将人的身心向上展延,通过把握“道”而提升人的存在感,注重将个体生命灵魂,从现实世界的各种束缚中超脱出来。道家思想中所提及的“道”,是为了让人的精神世界可以寻得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并帮助人们从社会现实中的烦恼纷扰中解脱出来,最终使得自身的生命与永恒的宇宙融合,也就是实现“道”和“人”的结合,这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就清楚地说明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其他万物具有更高的地位。所以人应该遵循客观规律,道法自然,崇尚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道家的核心理论是“道”,所谓“道法自然”,即天地万物都有其固有的生生不息的规律,因此万事万物包括人,均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遵循规律地发展,以达到不妄为的境界。《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再次强调:“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由此可见,老子非常重视“道”与“德”对于生命本质上的意义,世间万物都无不崇“道”重“德”。那么,作为个体的人来说,遵循“道”即表示遵循规律,具体表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是不轻信、不盲从、不妄为。要形成良好的生活、作息、学习与工作习惯,正所谓“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对于建立或提高个人的积极幸福感至关重要。可见,“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指的是一种积极健康的心态,也是道家思想对人生之道的精辟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