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与雇佣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对立的企业管理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然而,在当今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合伙制有了更大的施展舞台,成为很多企业经营管理采用的主流模式。尤其被新型企业、互联网企业追捧,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曾说:“下一轮竞争就是合伙制度的竞争。”这句话强调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寻找优秀的合伙人,与优秀的人才合伙,才有可能成就更大的事业。
与此同时,不少传统企业也纷纷转型,寻求革新,领先的企业如华为、万科、海尔等。
案例1
中国房地产业的龙头万科集团曾召开合伙人创业大会,1320位中高层管理人员成为万科集团的首批事业合伙人。万科总裁郁亮在大会上喊出这样一句口号:“职业经理人已死,事业合伙人时代诞生。”
与此同时,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自述“我是怎么被‘中国合伙人’的”,又一次引发了关于企业合伙制的热议。从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到地产界翘楚万科,从轻巧灵动的创业企业到声名显赫的传统企业,“合伙制”已成为管理界的新名词。
在名人效应的光环下,合伙人制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然而,“合伙”的概念并非现代社会专有。它可以说是自古有之,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两种企业形态之一(另一种企业最基本的形态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从起源上看,无论是欧洲古代,还是中国古代都有合伙的身影,如三国时期的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就是一次典型的“合伙”;古罗马时期也可以找到合伙的原型,到中世纪时期这种契约基本形成,有了有限合伙人的雏形。这说明合伙并非一个新事物,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在不断地发展着、演变着。
只不过“合伙”在现代产业社会中才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慢慢地渗透到各个领域,被企业所运用。合伙制对行业、领域是有较高要求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合伙制(2.4节中会重点讲到)。率先做合伙企业的大部分集中在知识型行业中,以知识型、轻资产型的企业为主,如律师、会计师事务所、信托公司、咨询培训机构等实行的都是合伙人制度,而且效果非常好。
合伙企业的重点涉及领域如图2-1所示。
图2-1 合伙企业的重点涉及领域
合伙制为什么最先在知识型企业运用,这是与其特点分不开的。首先,合伙制激活了人才资源;其次,合伙制打破了人才壁垒,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才的价值。
例如,当一个应聘者最初以合伙人的身份,而不是员工、打工者的身份进入公司后,就不会有“我只是一名打工者”“我与公司无关”的想法。而是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把自己当成公司的主人,任何时候懂得从公司的角度去思考;当一个部门领导成为企业合伙人后,他就不再局限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局限于自己部门的小利益。相反,大局观更强,时时事事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先,推倒“部门墙”,努力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
可见,合伙制赋予了合伙人明确的角色定位,一个超越岗位局限的广大视角。有效地盘活了人力资本,更有利于人才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当人才的价值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企业就迈出了成功的重要一步。
汇聚人才、打通人才壁垒只是合伙制的优势之一,也是大多数人看到的最表面化的一层。其实,合伙制对企业的促进是多方面的。合伙制可以筹集资金、技术、劳务等众多资源,并使这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互通有无。同时,还可以使不同合伙人之间有精神层面的提升,促使各合伙人精诚合作、并肩作战、共担风雨。
因此,无论是抱着创业、做企业创始人的目的,还是参与企业管理,做一名投资人的目的,都一定要深刻认清一个现实:未来企业所有人都是合伙人,没有上下级,没有特权,更没有“打工仔”一说。也就是说,领导虽然有权,却不能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皇上”,对下属呼来喝去;一个参与者即使无法进入企业的决策核心,掌控决定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必须尽职尽责,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混吃等死,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不再有。人人必须有平等意识,和平相处、互帮互助,以特有的姿态投入工作中。
时代在变,企业的管理模式同样也需要变革,雇佣制已经不再适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要求,打破传统的雇佣关系、更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强强联合,一切都表明,合伙制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