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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1.1.1 化妆品的定义

人类使用化妆品最初的目的是保护身体,使得裸露的身体能够抵御大自然中温度的变化、紫外线或强光的照射、虫蚁等带来的伤害。因此,最初的化妆品是油,或油、泥土、植物的混合物。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一些化妆品被赋予了宗教意义,比如一些宗教人士在身体上涂上颜色以防灾避难,或在身体上涂抹颜色来完成一些神秘的宗教仪式。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妆品的内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化妆品的作用转化为清洁、美容、保护、防止老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化妆品定义为:“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化妆品属于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也是一类重要的精细化学品。

1.1.2 化妆品的分类和作用

1.1.2.1 化妆品的分类

GB/T 18670—2002《化妆品分类》按照功能将化妆品分为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三大类(如表1-1所示),每一种功能的化妆品又可以按照使用部位分为皮肤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指甲用化妆品、唇用化妆品,其中包含了多个品种(表1-1)。

表1-1 GB/T 18670—2002关于化妆品的分类

国际上则将化妆品分为两大类:①护肤、护发用品,属于基础化妆品,产品有雪花膏、冷霜、润肤霜、蜜类、花露水、生发水、洗发香波、护发素等;②美容化妆品,如香粉、粉饼、粉底霜、面膜、指甲油、眼影粉、眉笔、染发剂、头发固定剂等。

1.1.2.2 化妆品的作用和举例

化妆品的小类可以根据化妆品的主要作用进行细致地分类,包括清洁作用、保护作用、营养作用、美容作用、预防治疗作用。

清洁作用化妆品是一类起到清洁卫生作用或消除不良气味的化妆品。该类化妆品主要用于去除皮肤(面部、身体)、头发、口腔(含牙齿)表面脏污。常见的有洗面奶、卸妆水(乳、霜)、洗发液(膏)、牙膏、漱口水、沐浴露(盐)、痱子粉、洗甲水、清洁面膜等。

保护作用化妆品是一类用以保护皮肤、毛发、口腔、指甲、口唇等部位,使得皮肤和毛发滋润、富有弹性,能够抵御环境损伤的化妆品。此类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产品,主要包括日常使用的润肤乳、润肤霜、防晒霜(油)、护发乳(膏)、防皲裂霜等。

营养作用化妆品的主要作用是提高皮肤、面部、毛发的营养,增强组织活力,减少水分流失,进而起到缓解皮肤衰老,预防或减缓色斑形成,或防止脱发等作用。这类化妆品多数含有具有功能性的营养活性物质,常见的产品有精华液(乳)、精油、化妆水、焗油膏等。

美容作用化妆品的主要作用是美化面部、指甲、身体,使使用者个人魅力增加。该类化妆品包括面部美容所需的粉底液、粉饼、香粉、胭脂、唇膏、遮瑕膏、眼线笔(液)、睫毛膏、眉笔、眼影等;头发美化所需的发胶、发蜡、发用精油;指甲美化所需的指甲油;美化身体所用的香水、人体彩绘用的颜料等。

预防治疗作用化妆品主要用于预防或者改善皮肤、头发、牙齿等部位的一些病理性问题,这类化妆品中很大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因此会添加一些药物,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如祛斑化妆品、祛痘化妆品、抑汗化妆品、瘦身化妆品、丰胸化妆品、生发育发化妆品、美白牙膏等。

1.1.2.3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种类和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育发化妆品,又称生发用化妆品,具有生发、防止头发脱落及改善发质的作用,常见的配方是在乙醇溶液中添加生发、养发、抑菌等成分的液体或乳状制剂,如生发水等。

染发化妆品是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达到美化毛发目的的化妆品,如各种染发剂(暂时性染发剂、半持久染发剂、持久染发剂、无机染化剂、植物染发剂、矿物染发剂)、头发漂白剂等。

烫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作用,包含头发软化剂、中和剂。

脱毛化妆品是能够减少、消除体毛的一类化妆品,其基本原理是使用强还原剂切断毛发角质中蛋白胱氨酸中的二硫键实现脱毛。

美乳化妆品是有助于乳房健美的一类产品,最为常见的是丰乳化妆品,多数含乳酸钠硅烷醇、硅烷醇透明质酸酯、水杨酸酯硅烷醇、啤酒花精和甘草精、激素等。

健美化妆品是能够使体形健美的一类产品,较为常见的是减肥瘦身的化妆品。多数含有甲基黄嘌呤、硅烷醇及其复合物、辅酶A和L-肉碱、草药提取物等活性物质。

除臭化妆品是有助于消除腋臭、体味或能够抑制汗液分泌的一类化妆品。

祛斑化妆品是用于缓解皮肤表皮色素沉积或形成的化妆品。

防晒化妆品是通过无机或有机活性物质吸收或散射紫外线,来减轻紫外线引起皮肤损伤或色素沉积的化妆品。

美白、祛粉刺、祛痘类等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化妆品,并未包含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内,但是近年来随着化妆品市场份额的不断加大,消费者对特殊功能化妆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在化妆品抽检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药品添加的现象,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如2005年卫生部通报的对9个省市189种“宣称祛痘、除螨及去皱”等功能化妆品的抽检情况显示:126种祛痘类产品中17种产品被检出甲硝唑;9种产品被检出氯霉素;6种产品同时被检出甲硝唑和氯霉素;63种祛皱功能的护肤类化妆品中部分检出含有可的松、地塞米松、雌激素等物质。

事实上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应该是药物与化妆品结合的一类化妆品,是医药学和精细化学之间的交叉产业。日本称之为“准药品”;美国、英国则认定其为非处方药(OTC)或药妆品,其中包含了添加药物的皮肤保健品、护肤及头发的护理品、口腔清洁剂等。在我国除了涉及化学药物的添加,更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还涉及了中药提取物或天然植物提取物的添加。我国对于该类化妆品的总体要求是无毒副作用,并规定了359种禁用成分、57种限制添加成分、66种限用防腐剂。 Ra5A14apEW/LgafAFO661ZP8PqLXNRgMGUgYXzGj27VH8uMyX+OjuuQF27mPxP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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