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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创新

创新就管理学视野下的语义来看,它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一样,本身就是管理活动的最基本职能之一。 创新职能与管理的其他职能不同之处在于,它本身并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总是在与其他管理职能的结合中表现出自身的存在和价值,并且在管理循环中处于轴心的地位,成为推动管理循环的原动力。 相对于创新职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更多地表现为管理的“维持职能”。因此,创新寓于管理之中,创新又推动管理的发展。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在科学认识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现状、客观把握监狱职能、遵循罪犯矫正规律的基础之上,秉持、落实和发展“以警为本”、“科学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的基本理念,并以此引领进行民警进入退出、考核激励、素质管理、职业风险防范和警察文化建设五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一)目前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践证明,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的,有力地保障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提升,激发了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了监狱职能的发挥。但客观地讲,在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和践行“首要标准”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现有的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体系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理论研究仍然落后。目前专门研究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著作很少,只是在一些报刊上见到零碎的、不系统的文章。这些文章对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系统性、理论性和指导性都有欠缺之处,尤其是关于监狱人民警察心理、行为的研究目前处于空白阶段。监狱人民警察既是“组织人”、“政治人”,也是“自然人”、“社会人”,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本身的研究,进而提升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人文性。

2.监狱人民警察警力配置不科学。目前监狱中从事行政、后勤和生产经营工作的警察所占比重较大,而直接从事罪犯改造工作的警察人数相对较少。“大机关、小基层”的局面成为监狱人民警察警力配置不科学的通病。加之全国监狱警囚比例普遍不达标,基层监狱尤其监区警力配备严重不足。由于基层监区条件艰苦压力大,留不住专家型人才,优秀人才往往又被选调至相关业务部门,导致基层监区关键岗位缺乏专业人才。

3.尚未建立起科学的监狱人民警察绩效考评体系。目前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缺少细化和量化指标,定性指标多,考核的准确性和激励功能有待提高。

4.监狱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进展缓慢,已经严重制约了监狱改造罪犯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理念创新

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发展和完善,首要的是确立正确的管理理念,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实践;其次是要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将管理理念固化在制度之中,进而使监狱人民警察管理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之中,顺应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理念的解释是:“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的普遍范型。”理念一旦形成,将会指导制度实践并构成制度创新的思想基础。监狱管理创新并不是简单的资源整合和目标发展,而是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下,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创新理念,对监狱管理进行科学的探索。秉持、落实、发展以下几个基本理念是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理念创新的关键。

1.以警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监狱领域,以人为本并不是一个空洞的命题,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科学理念。与其他领域不同,监狱行刑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人员主要是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以警为本是以人为本理念在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实践中的直接体现,意味着必须认识到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管理行为的具体操作者和行刑活动的具体执法者,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合理赋予民警管理职权,充分尊重民警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情绪,能够让民警主动、积极、充分、有效地投入到监狱工作中去。监狱民警的执法动机、执法意愿和执法情绪,必须得到应有的关注。如果没有民警的积极态度和主动管理意愿,监狱管理及其创新就是一句空话。

科学认识民警是确立以警为本理念的前提。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同时,社会属性是人的基本属性。管理者必须基于此来认识民警。长期以来,在政治话语环境中,往往忽视民警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民警设定形而上和过高的道德标准,刻意塑造民警“高”、“大”、“全”的正面形象。在多元文化激荡、价值多元化的今天,要加强对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的研究,掌握其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所好,找准管理的切入点,引导民警将个人价值实现和职业发展融入到监狱事业发展中去。要将党管监狱、党管干部、政治建警等基本原则与理性认识民警、尊重民警、服务民警有机结合起来,关注民警的个性、需求和发展,激发民警活力。

服务民警发展是以警为本理念的立足点。让个人得到充分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必须寓于服务民警发展之中。要切实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氛围和有利于民警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环境,指导和帮助民警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尊重民警的首创性、积极性,培养民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认同感和事业自豪感;要问计于警,鼓励民警更深入、广泛地参与监狱管理。在制定管理制度、实施管理行为时必须考虑民警的感受和体会,使组织要求、制度规定得到民警认同并与民警个人意愿最大限度地结合。

保障民警权益是以警为本理念的根本体现。在管理中必须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这是依法治国应有之义和依法治监的客观要求。一方面,要积极维护和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落实工资福利保险抚恤待遇和政策,保证民警休息休假的权利,改善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依法合规地适用相关惩戒权并保障其申诉、控告、检举、复议、诉讼等权利。尤其在发生罪犯脱逃、自杀等监管安全事故时,管理者既不能一味护短偏袒民警,也不能迫于各种压力集体失语,不敢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使民警承担过当之刑事责任。

人文关怀是以警为本理念的价值追求。人文关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维度之一,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等,其核心是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由于改造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监狱的封闭性和监狱亚文化的影响,监狱民警的职业风险不断加大,民警人身安全、生理健康、心理疾病、职务犯罪风险等问题凸显。因此,必须关注民警的原生态工作和生活状况,在物质、文化生活上真正关心民警,用核心价值观引导民警,用深厚感情慰藉民警,用公平舞台发展民警。改善监狱安全条件,保障民警执勤安全;规范监狱权力行使,保障民警政治安全;加强民警身心调节,维护民警心理健康。通过职能社会化、监狱布局调整、民警住房城市化等途径让民警融入社会生活。

2.科学管理。政治建警是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红线和特色,是党管监狱、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提倡科学管理的理念,就是要形成包容政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管理、职业管理、团队建设等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科学管理体系。

(1)引入现代管理理论。监狱人民警察不仅仅是“政治人”和“组织人”,同时也是“经济人”和“社会人”,因此,在监狱人民警察管理中,要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激励理论,运用多种手段激发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要借鉴组织管理理论,建立监狱组织图景和共同愿景,培养团队精神;要运用职业管理模式,开展民警职业生涯设计;实施监狱民警专业化分类和岗位分类建设,不断提高民警队伍专业化水平。

(2)依法规范管理。依法规范管理民警是科学管理的核心,要求有关民警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齐备、完善,“于法周全,于行简便”,具备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民警队伍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防止出现“政出多门”而无所适从的现象,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视式和救火式管理。合理运用正负激励手段,平衡奖励与惩罚权力,做到管理有据、运作有序、奖罚有度、激励有效。

(3)激发民警积极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监狱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民警工作的消极、被动、机械和职业倦怠将造成执行力下降,危及监狱稳定和管理效率。因此,激发民警积极性、增强民警队伍活力是科学管理的最终目标。要在围绕如何调动和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要深入基层,运用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准确掌握民警的心理和需求,分析研究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进而修正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灵活运用制度权力和非正式权力,同时发挥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群体的作用;既要运用传统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培训等手段,也要积极采用角色轮换、岗位丰富化、团队建设、参与管理、自我管理等新型管理方式,使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民警队伍呈现活力。

3.专业化建设。专业化建设是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创新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监狱民警职业化进程已经基本完成。结合国际监狱行刑潮流和我国监狱的发展规律,监狱民警队伍专业化是大势所趋,也是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创新乃至监狱管理创新的重中之重。专业化分工既是监狱行刑效率提高的关键,也是促进民警自我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将有助于实现民警由“通才”到“专才”的转变,它将赋予监狱更加丰富的行刑样态,使监狱行刑和管理活动更具专业性、科学性和效率性。

分类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基本路径。要大力推进民警专业分类和监狱岗位分类制度。结合我国监狱职能,遵循矫正罪犯的客观规律,将民警分为生产类、安保类、矫正类、勤务保障类和综合管理类等。相应的,对监狱管理流程进行再造重组,调整警力配置模式,细化岗位职责和要求,使“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建立完善的专业考核和岗位考核体系,鼓励民警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发展和建树。完善技术职务序列设置,积极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

(三)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制度创新

创新是在传承基础上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对现实的客观和公正评价,创新也必须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借鉴其他行业和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的创新举措必须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并以制度(包括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基层监狱的制度等)的形式固化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既是理念创新的产物,更是创新的最终载体。在以警为本、服务民警发展和专业化建设的理念下,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创新民警进入和退出制度。重点是要结合监狱工作需要和特殊性,设置科学的入口和出口通道。首先是要建立监狱部分职位的资格准入制度,如监狱负责人、安保人员、矫正人员等应该有相应的准入门槛。其次,要调整招录模式和条件。监狱人民警察面试题目、体检标准应该与普通公务员有所区别;对从事矫正岗位民警应增加相关社会阅历的要求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可以通过聘任制度聘任一些监狱亟须的专业人才;退伍军官、教师、医生等可以优先招录为监狱人民警察。第三,适当放宽监狱人民警察提前退休年限,建立弹性法定退休年龄制度。

2.创新民警考核激励制度。要在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框架和模式下,突出绩的考核。要建立不同岗位、职位的考核标准,增加量化考核指标,做到“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考核,责任细化、考核量化”。进一步开发“动力源”,灵活运用评先评优、嘉奖、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学习、休假、津贴及补贴等制度,奖优罚劣。要借鉴和引入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相关理论,鼓励民警参与绩效计划制定,适时开展绩效过程辅导,注重绩效结果沟通等,并要在制度许可范围内创新激励方式。

3.创新民警素质管理制度。延长新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脱产培训期限,原则上要在司法警官类院校培训两年以上,期间,要将院校学习和监狱实践结合起来,组织学员分期到监狱考察、实习。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加大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核心专业人才的引进。非法学专业民警必须继续学习法律类专业(包括法律本专科研究生学习、法律资格考试、监所管理自学考试等)。设立不同岗位人员体能、警务技能等级标准,开展体能和技能达标验收。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拓展教育培训载体,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以师带徒、专业培训、模拟演练、交流互动等活动,切实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警体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

4.创新民警职业风险管理制度。要充分关注民警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保护民警合法权益。改善监区工作条件,加大民警人身安全防护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建民警兴趣小组,调节气氛,愉悦身心。实现警力下沉、配足基层警力、调整带值班模式,务必保证民警休息,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的民警要适时轮换岗位、优先安排休养。要规范监狱管理,推行狱务公开,科学设置权力制约机制,严格“减假保”工作流程,防止因为制度疏漏、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不严,民警在执法上犯错误、栽跟头。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监狱人民警察协会和互助协会,发挥民警自治群体组织的积极作用,相互交流、相互帮助。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加大对生病、因公伤残亡民警的关心、补助、救济、抚恤力度,切实做到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

5.创新警察文化制度。要建立“文化治监”、“文化育警”的理念,大力加强监狱文化和警察文化建设。制定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强化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操守,开展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精神大讨论,提炼监狱人民警察精神,认真研究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的问题。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推行监狱开放日制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展示人民警察形象,使全社会关心监狱事业,尊重、理解和关爱监狱人民警察。要活跃监狱文化氛围,加大监狱文化投入,用积极健康的文化熏陶民警,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民警,培养民警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风范,增加民警的事业神圣感、职业自豪感、个人成就感、组织归属感、工作从容感和生活幸福感。 qzttBpdTeqE3XRDSCvB0q54Vnr2112PGnS4sYY8kz5JBfLJRxPpYt4ShYWBoE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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