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小学生,万不可去做一个自由放纵的人,即便是不开车,也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然的话,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险,而且还会给他人带去灾祸。同学们放学回家,即便你的家不需要过马路就可以到达,但是也千万不要逆行。同学们务必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真正做到踏踏实实地走路,做一个交通安全的小使者。
2010年1月6日傍晚,一位记者来到槐安路和十中街交叉口附近。那时候刚好是第十中学放学的时间,许多骑车或步行的学生在槐安路混行车道逆行着。从表面看上去,学生们对身边的车流根本就没有在意。
这位记者看到,从学生们对面行驶过来的机动车不停地按着喇叭,企图引起学生们的注意。其中一个女学生推着自行车向前逆行走的时候,一辆面包车呼啸而过,幸好女学生急忙摆动车把躲开了。
这些学生为何要逆行呢?据说,十中街和槐安路交叉口以前是一个十字路口,而槐安路经过大修之后,就变成了现在的丁字路口,因此沿十中街北行便不能穿越槐安路。这样一来,在十中街上的第十中学的学生,如果想沿槐安路向西走,那么选择逆行是最佳的路线。
这位记者还看到,某些学生甚至还从槐安大桥下横穿,中间必须要跨过两条快车道与两条混行车道,这样才能到达槐安路北侧。可以想象,这条路线的危险程度有多高。
每个人都离不开交通,因此交通所存在的危险也时刻伴随着大家。事实上,交通事故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而这颗炸弹的开关掌握在同学们自己的手中,然而同学们又往往很难把握住。为了把握住自己的生命,同学们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如果你不想去遵守的话,到头来吃亏的依然是自己。
在很多中小学校周围,常常会发现学生们喜欢逆行骑车、行走,或者是占道行驶,或者是三五搭肩,又或者是相互追逐嬉闹,让过往车辆与行人着实为他们捏了把汗。事实上,逆向行驶潜在的危险是巨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交通部门之所以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目的就是让行人、车辆各行其道,保证安全。由于学生们的放学时间比较统一,人流量比较大,而且和人们日常的下班时间十分接近,如果出校门的这部分学生只图自己方便而逆向行驶,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交通拥挤和阻塞,还很容易人为地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某些中小学生逆向骑行,那么就会给机动车驾驶员的正常行驶判断带来盲区。而且中小学生的年龄都比较小,相比成年人,判断与反应能力都有所不及,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的话,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处理,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