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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井下作业安全知识

一、地下矿山开采系统

地下矿山开采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拓工作

开拓工作指从地面掘进一系列井巷达到矿床,使矿床连通地面,形成行人、运输、通风、排水、供电、供风、供水等系统。

2.采准工作

采准工作指在已开拓完毕的矿床里,掘进采准巷道,将阶段划分成矿块,作为回采的独立单元,并在矿块内创造行人、凿岩、放矿、通风等条件。

3.切割工作

切割工作指在已采准完毕的矿块内,为大规模回采矿石开辟自由面和自由空间。

4.回采工作

回采工作包括落矿、矿石运搬和地压管理等三项主要作业。

(1)落矿。落矿是以切割空间为自由面,用凿岩爆破方法崩落矿石。一般根据矿床的赋存条件、所采用的采矿方法及凿岩设备,选用浅孔、中深孔、深孔和药室等落矿方法。

(2)矿石运搬。矿石运搬是指在矿块内把崩下的矿石运搬到阶段运输巷道,并装入矿车。运搬方法主要有重力运搬和机械运搬(电耙、装运机、汽车等)。

(3)地压管理。地压管理是指在回采过程中或矿石采出后,为保证开采工作的安全,对采场、矿柱、巷道,以及上下盘围岩所发生的变形、破坏、崩落等地压现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控制地压和管理地压,消除地压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开采顺序

地下矿山阶段的开采顺序一般是由上而下,即先采上部阶段,后采下部阶段,称为下行开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也可采用由下往上的回采顺序,即上行开采。

在阶段开采中,各采区沿走向的开采顺序是以主井或主平硐为标准的。主井或主平硐位于阶段开采的中部或附近时,则主井或主平硐把阶段划分为两翼,两翼可同时回采,也可以一翼采完后再采另一翼。前者称为双翼回采,后者称为单翼回采。主井或主平硐位于阶段的端部时,整个阶段均在主井或主平硐的一侧,此时阶段的回采称为侧翼回采。

在阶段的每翼中,采区沿走向的开采顺序是由主井或主平硐向井田边界方向回采,称为前进式回采;由井田边界向主井或主平硐方向回采,称为后退式回采;初期向井田边界前进式回采,当阶段采准完成后,又从井田边界开始后退式回采,称为联合式回采。

当开采相邻较近的矿体时,特别是开采平行矿脉群时,应先开采上盘的矿体,后采下盘的矿体。

当把采区划分为若干矿房和矿柱后,先采矿房,后采矿柱,称为二步骤开采。当采区不划分矿房、矿柱时,阶段开采以采区为单位一次采完的称为一步骤开采。

三、井巷开拓方法及安全知识

开拓井巷分为主要开拓井巷和辅助开拓井巷。根据主要开拓巷道形式的不同,矿床开拓可分为:平硐、竖井、斜井、斜坡道和联合开拓五大类。按井巷与矿床的相对位置可分为:下盘开拓、上盘开拓和侧翼开拓。

1.平硐开拓

平硐必须设有人行道、排水沟、躲避硐室和各种管线铺设的空间,以满足安全和多种功能的需要。平硐开拓时应该注意的主要安全问题如下。

(1)当矿石有黏结性或围岩不稳固时,矿石开采可采用竖井、斜井下放,或用无轨自行设备经斜坡道直接将矿石运往地表。

(2)主平硐排水沟的通过能力,应保证平硐水平以下矿床开采时,水泵在20h内排出一昼夜正常涌水量。主平硐水沟坡度一般为3‰~5‰。

(3)平硐人行道,有效净高不得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无轨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2m;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0m。

(4)平硐出口位置不受山坡滚石、山崩和雪崩等危害;其出口标高应在历年最高洪水位1m以上,以免被洪水淹没;同时也应稍高于储矿仓卸矿口的地面水平。

2.竖井开拓

按竖井与矿体的相对位置,竖井开拓可分为下盘竖井、上盘竖井、侧翼竖井和穿过矿体(矿脉)竖井四种布置方案。竖井按提升容器可分罐笼井、箕斗井和混合井;按用途可分主井和副井。竖井开拓时应该注意的主要安全问题如下。

(1)主、副井尽可能布置在矿体厚度大部分的中央下盘,且尽量集中布置,不占或少占农田。井口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2)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设有提升设备和梯子间。梯子和梯子间平台等构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并要考虑防锈蚀措施。

(3)位于地震区的竖井出口,当井深超过300m时,每隔200m左右应在井筒附近设一休息室(硐),并与梯子间平台相通。

(4)井筒有淋水时,马头门以上1~2m处必须设集水圈。

(5)深井地温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必须采取降温措施,井筒断面应考虑制冷管道的敷设和增加备用管道的位置。

3.斜井开拓

斜井开拓适用于开采倾斜或缓倾斜矿体,特别是埋藏较浅的倾角为20°~40°的层状矿体。斜井开拓时应该注意的主要安全问题如下。

(1)下盘斜井必须与矿体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应根据矿体下盘变化确定,一般应大于15m。脉内斜井必须在井筒两侧留保安矿柱8~15m。

(2)矿车组斜井井筒一般应取同一角度,中途不宜变坡;特殊情况下斜井下段倾角可大于上段倾角2°~3°。

4.斜坡道开拓

采场与地表通过斜坡道直接连通,矿石、矿渣可用无轨运输设备直接由采场运至地面,人员、材料和设备等可通过斜坡道随意上下运输,十分方便,从而简化了采矿工序。斜坡道开拓的一般安全要求如下。

(1)斜坡道必须设错车道和信号闭锁装置;错车道的长度和宽度应视行驶设备尺寸而定。

(2)斜坡道路面应根据无轨设备的外形尺寸和运行速度、斜坡道用途、支护形式、风水管和电缆等布置方式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②无轨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及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③用于运输矿石时,其坡度不大于12%;运输材料设备时,其坡度不得大于20%。

(3)斜坡道的弯道半径应根据运输设备类型和技术规格、道路条件、行车速度及路面结构确定。

(4)斜坡道路面结构应根据其服务年限、运输设备的载重量、行车速度和密度合理确定,一般应采用混凝土路面。

(5)斜坡道应设置排水沟,并必须定期清理,以利水流畅通。

5.联合开拓

用上述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矿床进行开拓的方法称为联合开拓法。它取决于矿体赋存条件、地形特征、勘探程度、开采深度、机械化程度等因素。

四、井巷掘进方法及安全知识

(一)立井(竖井)掘进

1.立井(竖井)掘进及支护

立井(竖井)掘进的主要工序包括凿岩、爆破、出矸(渣)、清底、提升、运输和防治水等。

井筒向下掘进一定深度后,应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工作。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在掘进过程中往往还要采用临时支护,以维护岩帮,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常用的临时支护形式有井圈背板临时支护、锚喷临时支护、金属掩护筒支护等,常用的永久支护形式有现浇混凝土支护和喷射混凝土支护。

2.立井(竖井)施工安全要求

立井(竖井)施工因其工艺的复杂性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安全设施要求

①立井(竖井)施工,至少需要两套独立的上下人员,以及直达地面的提升装置。安全梯电动稳车应具有手摇装置,以备断电时用于提升井下人员。

②立井(竖井)施工初期,井内应设梯子;深度超过15m时,应采用卷扬机提升人员。

③井口必须设置严密可靠的井口盖和能自动启闭的井盖门。卸渣装置必须严密,不许漏渣,防止发生井内坠物伤人事故。

④立井(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以确保井内作业人员的安全。为保证井筒延深时的施工安全,在提升天轮间顶部的上方应设保护盖。

⑤井筒内每个作业点都要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信装置,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要有明显的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所有信号经井口信号室转发。

⑥井筒延深5~10m后安装封口平台,天轮平台距离封口平台的垂高,不得小于15m,翻矸平台应高于封口平台5m。

(2)安全保护措施

①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②井口应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实行安全警告制度。

③卷扬机安全防护装置,吊桶提升速度、提升物料对信号工的安全要求,都应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完善安全回路闭锁,防止吊桶冲撞安全门。

④由专人负责定期对运转设备、井内提升、悬吊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⑤对卷扬机、空压机、爆破器材存放点和井内高空作业等危险源点实行监控管理。

⑥井内高空作业(大于2m),工作人员必须系牢安全带,谨防发生人员与物体的坠落事件,并采取可靠的防坠措施。

⑦经常监测井筒内的杂散电流,当超过30mA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杂散电流措施。

⑧在含水层的上下接触地带,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地带、可疑地带掘进,要加强探水。探水作业严格遵守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要求。当掘进面发现有异状水流和气体,或发生水叫、淋水异常、底板涌水增大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分析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⑨拆除延深井筒预留的岩柱保护盖,应以不大于4m 2 的小断面,从下向上先与大井贯通;全面拆除岩柱,宜自上而下进行。

3.竖井延伸安全要求

在用竖井开拓方式开采有用矿物矿床,尤其是急倾斜矿床时,为使矿山早日投产,井筒一般不是一次掘凿到最终开采深度的,而往往是先掘到某一水平后,即停止井筒下掘,开始进行回采工作。当上部矿床开采到一定程度时,为确保矿山持续稳产、高产,必须及时延伸竖井井筒,开拓新的水平,为深部矿床的开采做好准备,否则,将会造成三级矿量比例失调,严重影响矿山正常生产,甚至导致矿山被迫停产。竖井延伸,就是原有井筒的加深,对其井底的掘砌施工而言,与一般情况下井筒掘砌没有差别。延深工作是在确保矿山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从井下开始进行的。竖井延伸时的安全问题及确保安全的措施与竖井施工大致相同。

(二)平巷(硐室)掘进

1.平巷(硐室)掘进及支护

平巷(硐室)掘进方法有普通钻眼爆破法、联合掘进机掘进法、风镐挖掘法和水力冲破法等。钻眼爆破法掘进是最常用的方法,其主要工序包括凿岩、爆破、装岩、转载、运输和调车等。

为了保持巷道的稳定性,防止围岩发生垮落或过大变形,巷道掘进后一般都要进行支护。巷道支护按用途分为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两类。常用的临时支护有棚式临时支护、锚杆临时支护、喷混凝土临时支护。常用的永久支护有喷混凝土支护、浇混凝土支护和喷锚网联合支护等。

2.平巷(硐室)施工安全要求

平巷(硐室)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2013)施工;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计划并组织设计;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表土层中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1)顶板管理

①平巷(硐室)施工过程中,要设专人管理顶帮岩石,防止片帮冒顶伤人。

②钻眼前要检查并处理顶帮的浮石,在不太稳固岩石中巷道停工时,临时支护应架至工作面,以确保复工时顶板不致发生冒落。

③在不稳固岩层中施工,进行永久支护前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做好临时支护,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④爆破后,应对巷道周边岩石进行详细检查,浮石撬净后方可开始作业。

(2)爆破安全管理

①平巷(硐室)爆破时,应先通知在附近工作面作业人员,待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后,才能进行爆破,并要在所有的路口设岗,以加强警戒。

②在处理瞎炮时,应在爆破20min后再允许人员进入现场处理。处理时应将药卷轻轻掏出;或在距瞎炮300m处另打炮眼爆破,引爆瞎炮,严禁套老眼施工。

③加强爆破器材管理,禁止使用失效及不符合有关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

(3)通风防尘管理。掘进爆破后,通风时间不得小于15min,待工作面炮烟排净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作业前必须洒水降尘。独头巷道掘进应采用混合式局部通风,即用两台风扇通风:一台压风,另一台排风。风筒要按设计规定安装到位,对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4)供电管理

①建立危险源点分级管理制度,危险源点处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

②保护电源与供电线路要确保工作正常。

③严禁携带照明电进行装药爆破。

(5)施工组织管理

①开挖平巷(硐室)时,要编制施工计划并组织设计,并应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②采用钻爆法贯通巷道时,当两个互相贯通的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工作面掘进贯通,并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设立爆破警戒线。

③喷混凝土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处理喷管堵塞时,应将喷枪对准前下方,并避开行人和其他操作人员。

(三)斜井(巷)掘进

1.斜井(巷)掘进及支护

斜井(巷)倾角应小于30°,其施工方法与平巷类似,但在斜井(巷)施工中,除考虑装岩、运输、支护和排水的特点外,必须妥善处理表土层的掘砌工作,还应预防跑车事故发生。斜井(巷)掘进施工由表土施工和基岩施工两部分组成。斜井井口段(又称井颈)多建在表土上及风化岩层中,井口段的长度视表土层的厚薄和斜井的支护方式而定。常用的斜井(巷)永久支护有整体混凝土支护和喷射混凝土支护,临时支护可采用棚式支架支护和喷射混凝土支护。

2.斜井(巷)施工安全要求

(1)斜井(巷)井口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执行,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

(2)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斜井(巷)井口应设逆止阻车器(图1-69)或安全挡车板;井内应设两道挡车器,即在井筒中上部设置一道固定式挡车器,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一道可移动式挡车器。井内挡车器常用钢丝绳挡车器、型钢挡车器和钢丝绳挡车帘等。

图1-69 逆止阻车器

(3)由下向上掘进30°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矿(岩)道与人行道隔开。

(4)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个躲避硐室;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5)掘进巷道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应设有安全保护措施。

(6)在有轨运输的斜井(巷)中施工,为了防止轨道下滑,可在井筒底板每隔30~50m设一个混凝土防滑底架,将钢轨固定其上。

(7)在含水层的上下接触带及地质条件变化地带、可疑地带掘进,应认真实行防突水措施,防止工作面突水事件发生。

(四)天井、溜井掘进

1.天井、溜井掘进及支护

在天井、溜井施工中,除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外,一些矿山应用“吊罐法”、“爬罐法”、“钻井法”和“深孔爆破法”等掘进方法。

溜井的井壁易受矿石的冲击、磨损及二次破碎等损害,需要对其进行加固和补强加固等。溜井破损较严重的地方主要是倒矿口和放矿口,磨损严重的地方是井筒。根据磨损程度可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加固,放矿口可采用锰钢板加固,放矿量不大的溜井也可以采用混凝土或石料砌筑加固。在岩石不稳固或破碎带中掘进天井,一般可采用木框法支护或喷锚支护。

2.天井、溜井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天井、溜井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2013进行施工,矿山必须编制天、溜井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图。

(1)普通法、吊罐法和爬罐法施工的安全要求。普通法、吊罐法和爬罐法掘进天、溜井时,作业人员要进入井内,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每次爆破后,必须加强局部通风,半小时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井内。

②首先要检撬浮石,而且要保证两人作业:一人照明,另一人检撬浮石。

③井壁破碎或不稳固时,应支横撑柱或安装锚杆维护。

④凿岩平台要安装稳固,出渣间和人行间的隔板要严密、结实,防止渣石掉入人行间。每隔6~8m设一平台,内设人行梯子。

⑤用吊罐法施工时,严防发生“翻罐”和“蹲罐”事故;凿岩时吊罐要架牢,防止摆动。爬罐法施工时,导轨要固定牢靠,并防止爆破崩坏或崩松导轨,而发生吊罐事故。

⑥必须设立信号联络装置。可采用电铃、灯光和电话或复式信号系统,保持罐内人员与绞车司机之间的联系,确保罐笼提升、下降时的安全。

⑦应选用安全系数 k ≥13的粗钢丝绳、提升能力大的慢速绞车,电动机要有过电流保护装置。

(2)钻井法施工的安全要求

①采用“上扩法”时,岩渣可以自重下落,操作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落石伤人事故的发生。

②采用“下扩法”时,岩渣由导孔排出,下面操作地点粉尘大,坠石容易伤人,因此要加强通风和降尘措施,并采取防止落石伤人的安全措施。

③设专人负责定期对钻井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运转时的正常进行。

(3)深孔爆破成井法施工的安全要求

①中心孔一定要按设计施工,确保一次成井。

②作业人员不准站在中心孔下方,防止中心孔内掉石伤人事故的发生。

③盲天井施工时,为保证一次爆破达到设计高度,一般掏槽孔深要超1.5m,辅助孔深超1.0m,周边孔深超0.5m;并且要防止发生炮孔挤死或堵塞。 vQNLsOYEbC3isYOwlWWcTsome/UdTRU/DxlPdTsa8TELqvGWJOJ3dsM42rkjTh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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