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分类方法详见表1-1。
表1-1 摩托车的分类方法
注:目前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是采用道路适应型综合法,就是以该车型适合于什么样的道路条件为前提,辅之以发动机的排量、功率、轮辋直径等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
我国摩托车一般按车辆的最大车速和发动机排量进行分类。
(1)轻便摩托车
发动机排量在50mL以下,车速不超过50km/h。按车轮数目又可分为轻便两轮摩托车和轻便三轮摩托车。
(2)摩托车
凡空车质量不超过400kg(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及专用摩托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设计最大车速超过50km/h,发动机汽缸工作容积超过50mL。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可将摩托车分为三大类15种车型,如表1-2所示。
表1-2 摩托车分类
按不同用途分为道路车、越野车、城乡两用车,如表1-3所示。
表1-3 按用途分类
摩托车的型号是由商标(或企业)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序号及企业自定代号五部分组成。如:YH50Q-2D摩托车的型号组成含义如下。
具体解释见表1-4。
表1-4 摩托车的型号编制说明
新产品的型号编制,应在产品鉴定之前向行业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经核发后方可使用。新产品的型号一般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①第一部分为公司名称,如HONDA、BMW;
②第二部分用字母表示的车型系列代号或车名,如CBX、GS;
③第三部分为发动机的工作容积,一般用cm 3 为单位,而德国一般用10cm 3 为单位;
④第四部分的字母表示车体、发动机等结构特征的符号。无符号者表示基本型。
新产品的型号组成含义可按如下表述: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的种类越来越多,不断涌现出新车型。现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摩托车。
此种车型设计时的理论最高车速一般不超过50km/h,发动机的工作容积不超过50cm 3 ,变速器也多为自动无级式。典型代表为嘉陵50型摩托车,如图1-1所示。
图1-1 轻便型摩托车
(1)实用车
实用车(图1-2)的发动机工作容积多在125cm 3 以下,常用四挡或五挡的变速传动系统,适用于各种道路和载荷条件。动力性、可靠性、耐久性均较好,结构普遍,车架坚固耐用,车速多为75~100km/h,经济实用。典型代表如长春铃木AX-100型摩托车。
图1-2 实用车
(2)坐式车
坐式车(图1-2)是近年来发展迅速,深受广大女士所喜爱的车型。这种车架前部是平面板式,驾驶员的双脚可平放在踏板上,乘坐舒适,操纵简便。多采用排量为50~250cm 3 的发动机和无级变速系统,车轮直径较小,因而上、下方便,安全性较好。典型车有钱江QJ125T-26D等。
图1-3 坐式车
(3)公路车
公路车(图1-4)主要用于在平坦的高速公路上高速、远距离行驶,最高行驶车速可达100~150km/h,且加速性能好,风驰电掣是公路车的特点。公路车一般装有125~1200cm 3 高性能的多缸四冲程发动机,且转速高,功率储备很大。典型车如铃木125摩托车。
图1-4 公路车
(4)公路越野两用车
公路越野两用车(图1-5)一般用于泥土道路或路况较恶劣的乡村道路,发动机中、低速,转矩大,功率足,车架的强度和刚度都要求较高,离地间隙大,采用大直径的车轮,注重车架的使用寿命和吸振能力。典型车如宗申ZS150gy公路越野摩托车。
图1-5 公路越野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