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饲料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看有无饲料标签。饲料标签在包装袋的封口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是饲料生产企业给使用者的质量信息,内容包括产品的成分、质量、所执行的标准等。具体鉴别要注意以下信息:
(1)所有饲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是否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
(2)饲料产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称 饲料添加剂应标注“饲料添加剂”字样,饲料原料应标注“饲料原料”字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通用名称表述为“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类别”。饲料(单一饲料除外)的通用名称应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或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中的一种表示,并标明饲喂对象。
(3)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如未标注生产日期,则有可能是过期饲料。
(4)是否标明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应有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氯化钠、水分、氨基酸含量的分析保证值;复合预混合饲料应有微量元素、维生素和(或)氨基酸及其他有效成分、水分含量的分析保证值;微量元素预混料应有微量元素、水分含量的分析保证值;维生素预混料应有维生素有效成分含量、水分含量的分析保证值。
(5)是否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 生产企业应有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无标准编号的产品是绝对不能生产的。
(6)是否标明原料组成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应标明主要饲料原料名称和类别,饲料添加剂名称和类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应标明饲料添加剂名称、载体和稀释剂名称;饲料添加剂若使用了载体和稀释剂的,应标明载体和稀释剂的名称。
(7)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应标明饲喂阶段;浓缩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添加比例或推荐配方及注意事项;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推荐用量及注意事项。
(8)净含量包装类产品应标明产品包装单位的净含量;罐装车运输的产品应标明运输单位的净含量;固态产品应使用质量标示;液态产品、半固态或黏性产品可用体积或质量标示。
(9)保质期的标注是否正确。“保质期为天(日)或月或年”或“保质期至:年月日”表示。
(10)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应标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应标明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11)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标明与行政许可文件一致的生产者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及其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不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应标明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生产者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及其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12)动物源性饲料应标明源动物名称,乳和乳制品之外的动物源性饲料应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13)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应在产品名称下方以醒目字体标明“本产品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产品中所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休药期及注意事项。
三看原料色泽。
根据原料的色泽可大致判断饲料是否稳定,但色泽不是决定饲料好坏的唯一标准,主要看色泽是否一致均匀,颗粒度是否均匀,是否有结块、发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