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中药治疗疾病具有治疗范围广、疗效可靠、药费少且无不良反应等特点,临床上除少数中草药单独应用外,多数中草药是可根据病情和药物性配合使用的。由于药与药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所以有些药物因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但是有些中药配伍不当,相互具有相恶相反的作用,可能因互相对抗而抵消,削弱原有的功效,达不到治病的预期目的。有些药物相互配用而减轻或消除了毒性或不良反应;有的两种药物配合使用能产生毒性或不良反应。不注意药物配伍关系,就不能更好地发挥药效和确保安全用药。药物配伍禁忌有两种:一种是一般服药禁忌,如《元亨疗马集》中所叙“十八反”和“十九畏”;另一种怀孕母牛在临床应用中草药时,为了防止因用药物造成流产、早产,应注意妊娠期服药禁忌,尤其是怀孕母畜严禁服用药性猛烈、毒性较强的药物。例如中草药斑蝥、水蛭、虻虫、水银、巴豆、荆三棱、麝香、大戟、芫花、牙硝、芒硝、牵牛等都应该禁用。凡能行血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滑利的中草药,例如附子、肉桂、半夏、瞿麦、干姜、桃仁等都应该慎用。此外,还有益母草、莪术、枳实、大黄、冬葵子、川芎、商陆等也是孕畜所禁用的中草药,也应该注意慎用,以防发生事故。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萎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烘炙煨要精微。
有些中、西药在临床同时应用。中药与西药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因协同作用而增强药物的疗效;有些中药和西药相互配合同服,可以减轻、消除毒性和不良反应。但也有些中药和西药同时服用,不但不能增强疗效和减轻、消除毒性和不良反应,相反,有些中西药相互作用削弱了原有的功效,并产生不利于动物体的毒害作用。例如中药保和丸与西药碳酸氢钠、氢氧化铝、氨茶碱等合用,会影响酸碱平衡而失去作用;香连丸阿托品、654-2咖啡因合用,会增加生物碱的毒性,引起中毒;参苓白术丸与痢特灵合用,可引起呕吐、血压升高。
忌用药物要看对象,因为某些药物对不同的畜种其敏感性是不同的,不能不分对象、用途,一律用同一药品、同一剂量,如敌百虫对牲畜较敏感,应慎用。同时药物忌称量不准和比例不当,有的养畜户用药时不准确称量,只是估计用药,往往用量偏多而造成中毒。种畜在药物使用时要倍加谨慎,防止中毒死亡和流产死胎。
伪劣药品或药品储藏方法不当,或存放时间过长而变质失效,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治疗疾病作用,甚至产生有毒物质,能引起患病动物的病情加重或导致死亡。因此,应购买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的规范药品,使用时必须检验是否是伪劣药品和变质失效药品。伪劣变质失效药品严禁使用,其简易辨别可借助于药品的外观有无变化进行仔细观察。
合格药品说明书上应标明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有效成分及含量,药品性状、作用、类别、功能、主治、适应症限定,用法、用量、毒副反应,标明禁忌、使用注意事项、储藏条件等。此外,合格药品的说明书应纸张好,印刷排版均匀,内容准确齐全。而假药说明书随意扩大疗效和适应范围,或没有或缺少上述部分,内容不全,纸张质量差,字迹模糊。
合格药品的包装上用激光打印有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假药在标注中常缺1~2项,而且说明书印制粗劣,字迹多为油印。还有一些药品在外观上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内部已经变质了。因此,凡是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不能再延长使用期。
伪劣变质药品往往存在以下问题:注射液出现有变色、浑浊、沉淀或结晶析出絮状物、发霉等现象;胶囊剂有软化、破裂或表面发生粘连现象;丸剂有变形、变色、发霉或臭味;药片颜色不均匀,变色,出现有花斑、发黄、发霉、粘连、潮解或出现结晶;药粉吸潮、发酵、变臭等。内服药水尤其是糖浆剂,不论颜色深浅,都要求清澈,如果出现絮状物、沉淀物,甚至发霉变化,或产生气体,则表明已经变质失效,应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