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上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
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1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合格的科目考试成绩作废。
③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科目二考试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④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科目三考试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⑤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3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⑥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⑦每个科目考试1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1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10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①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②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③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所有上车考试项目容易扣分处必须牢记。
★未系安全带:扣100分。
★未关好车门:扣100分。
★未开转向灯: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未使用转向灯或使用少于3秒,扣10分。
★熄火1次:扣10分。
(1)倒车入库
①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扣100分。
②没有完全倒入库内,扣100分。
③车身出线,扣100分。
④中途停车,扣100分。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①没有定点停车,扣100分。
②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到控制线,扣100分。
③停车后后溜大于30厘米,扣100分。
④停车后后溜小于30厘米,扣10分。
⑤起步未开左转向灯,扣10分。
⑥车辆行驶中压道路边缘实线,扣100分。
⑦车辆停止后,前保险杠未到停车线,扣10分。
⑧停车时右前轮距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10分。
⑨起步时间超30秒,扣100分。
(3)侧方停车
①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扣100分。
②行驶中车轮触压车道边线,扣10分。
③未停车于库内,扣100分。
④起步未开左转向灯,扣10分。
⑤倒车未开右转向灯,扣10分。
⑥中途停车,扣100分。
(4)曲线行驶
①任一车轮压道路边缘线,扣100分。
②中途停车,扣100分。
(5)直角转弯
①任一车轮压道路边缘线,扣100分。
②中途停车,扣100分。
(1)上车准备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②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⑤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⑦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⑧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⑨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⑩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③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④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⑤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变更车道
①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5)通过路口
①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②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③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⑤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⑥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6)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①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③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7)会车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8)超车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④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⑤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⑥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9)靠边停车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②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③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④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⑤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⑥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⑦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⑧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⑨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10)掉头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③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11)夜间行驶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⑤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⑦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⑧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