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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的概念 |
为了便于表现和应用,现代色彩学按全面、系统的观点,将色彩分为无彩色和有彩色两大类。
无彩色—指黑、白、灰色,这三个色不包括在可见光谱中,所以称为无彩色。
有彩色—指黑、白、灰色以外的所有色彩,可见光谱中全部色都属于有彩色。
特别色—不属于上述两类的色彩,如具有金属光泽的金、银色和荧光色等。
色彩三要素是指色彩具有色相、明度、纯度三种属性,也称“色彩的三属性” 。色彩三要素是界定色彩感官识别和进行色彩设计的基础。
色相—指色彩呈现的相貌及名称,如红、橙、黄、绿、蓝、紫等。
明度—指色彩的明亮程度,也称“亮度”、“深浅度”。
纯度—指色彩的纯净程度,也称“灰度”或“鲜艳度”。
色相呈圆环状排列的图形叫做“色相环”,12色色相环是以红、橙、黄、绿、蓝、紫为基础色,加上它们的间色排列组成。
色相环中,位置相近的色彩组合显得协调,位置相反的色彩组合容易给人对立的印象。例图以红色为基色,从最近的地方开始排列着“邻近色”、“中间色”、“对比色”,正对面180位置的为“互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