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料规程要求,在下完的料上和剩余的料上要作材料标记及移植。
①移植是一种跟踪记录,在剩余的材料上移植材料标记,待再用时可从记录中查到材质种类、规格、炉批号和入库验收编号等,以防混用。
②在已使用的材料上移植材料标记,以备使用的压力容器一旦出现裂纹或爆炸事故,可将其材料标记与制造厂的材料标记相对照,便于追查事故责任。
1)需作移植者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①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对第二、三类容器的受压元件材料都要有标记,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标记移植;
②对第一类容器,应对受压关键元件材料实行标记移植。受压元件主要有板、管、圆钢、法兰、封头、补强圈和锻件等。
不锈钢作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或非压力容器时,都要作材料标记移植,可用红蓝铅笔或碳素墨水作出,其目的主要是防止材料混用。
2)无需作移植者 非压力容器的所有元件、低温钢(如16MnDR)、屈服强度 σ s >392MPa的钢种、压力容器的非受压元件如裙座、吊臂等都不需作材料标记移植。
为了切实保证产品的安全可靠,在产品的零、部件上应有明确的标记,如牌号、检号等,以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压力容器生产。
需要进行标记的零、部件种类如下。
①各种法兰、盲板、管板。
②设备的筒体、封头及其相焊的受压元件(如接管、补强圈)等。
③用于设计压力大于6.4MPa的螺栓、螺柱和螺母。
①Q235-A钢可不打钢号直接打检号,其它材质必须同时打钢号及检号。
②接管除20钢外,其余应打标记。
①法兰、盲板和圆形板件的标记应打在板面上,并用红油漆涂注工程编号。
②零件加工时,在毛坯上的标记没加工掉之前先移植。
③筒体的标记应打在筒体的中间部位,距焊缝边缘50mm左右处,内容应包括钢号、检号、台号。
④封头应在距封头圆顶心100~200mm处打印标记。
⑤补强圈应打在内圆及外圆中间部位的板面上。
⑥圆钢直径不小于45mm时,需打印标记;直径小于45mm时,采用挂标签的办法标记。
⑦接管直径不小于45mm时,钢印打在接管的中间部位;直径小于45mm时采用标签,其内容包括工程编号、钢号及检号。
⑧不锈钢抗腐蚀的表面不允许打钢印,应用红油漆写上明显的标记。
⑨打过的钢号、检号四周应用油漆画出明显标框,使标记更加明显。
①材料应由施工者根据保管员提供的钢号,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打印。对于筒体或封头需要焊接时,生产班组应提供与实际相符的拼板图,拼板图上应标有每块钢板的钢号、检号。
②每一道工序都应注意保存或打印标记,如果标记不清楚或发现无标记或被加工掉时,必须由操作工会同工序检查员把情况弄清,重新打印或打标记,在材质没弄清前不应加工。
③标记应打在零件的表面上,如果筒体滚卷将标记卷在筒体里面时,筒体表面需重新打印,并经工序检查员确认。
④工序检查员在每一道工序检查中,都应检查标记是否完整、清楚,并作为零件是否合格的项目。
⑤为了确保标记移植的正确性,必须先移植后消除标记。
⑥对于焊接试板也应打印标记。
焊接压力容器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每一个焊工都应有编号,施焊后应在焊缝附近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①打钢印的范围 压力容器每一条焊缝焊接后都应打上焊工钢印。
②打钢印部位的规定
a.纵缝:在焊缝中间部位距焊缝50mm处。
b.环缝:在焊缝中间部位距焊缝50mm处。
c.接管与法兰对接焊缝:在距对接焊缝30mm处打印,小接管与法兰的焊接焊工钢印可打在法兰外圆上。
d.接管与壳体或封头的角焊缝:在距焊缝30mm处的筒体或封头上打印(有补强圈时可打在补强圈上)。
③印记和责任
a.每个焊工在规定的打印范围和部位,打上焊工钢印,由工序检查员负责确认并打确认印,用油漆圈出,记录于工艺检验卡上。
b.对于热压封头的拼接焊缝,应做好原始记录,热成形后不清晰者,补打焊工钢印。
c.对无钢印和标记不清者,不给予探伤。
①完工的焊缝由质量检验员进行宏观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检伤申请单,委托理化检验站进行探伤。
②局部探伤由质量检验员画出局部探伤位置,并编出探伤编号,在委托单上画出草图,标出探伤编号。
③同时制造多台相同规格的压力容器时应用数字加以区别。
④探伤底片应有编号及探伤时间。
责任人员的钢印标记如下:
材料技术员——字母C;
工序检查员——字母G;
质量检验员——字母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