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有多种含义。通常所说的包装是指盛装商品的容器。一般分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又称为外包装,销售包装又称为内包装。危险化学品包装主要是用来盛装危险化学品并保证其安全运输的容器。
(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按照有关标准和法规,专门设计制造的运输包装。
(2)气密封口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泄气体的封闭形式。
(3)液密封口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渗漏液体的封闭形式。
(4)严密封口 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漏固体的封闭形式。
(5)小开口桶 桶顶开口直径不大于70mm的桶,称为小开口桶。
(6)全开口桶 桶顶可以全开的桶,称为全开口桶。
(7)复合包装 由一个外包装和一个内容器(或复合层)组成一个整体的包装,称为复合包装。
危险品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为确保危险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除其本身的质量符合安全规定、其流通环节的各种条件正常合理外,最重要的是危险货物必须具有适运的运输包装。包装对于保证危险品的危险特性不发生危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同时也便于危险品的保管、储存、运输和装卸。也就是说,没有合格的包装,也就谈不上危险品的保管、储存、运输和装卸,更谈不上危险品的贸易。
危险品包装从使用角度分为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本章所讲的危险品包装是指危险品的运输包装。危险品包装通常包括盛装危险品的常规包装容器(最大容量≤450L且最大净重≤400kg)、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同一种包装可能有不同的叫法,而对于同一个名词或术语又可能有不同的命名或定义。国际上依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橘皮书)来规范和指导危险货物包装的定义。按照这个规定,危险品包装及相关的术语定义如下。
(1)袋是由纸张、塑料薄膜、纺织品、编织材料或其他适当材料制作的柔性容器。
(2)箱是由金属、木材、胶合板、再生木、纤维板、塑料或其他适当材料制作的完整矩形或多角形容器;为了诸如便于搬动或开启,或为了满足分类的要求,允许有小的洞口,只要洞口不损害容器在运输时的完整性。
(3)散装货箱是用于运输固体物质的装载系统(包括所有衬里或涂层),其中的固体物质与装载系统直接接触。容器、中型散装货箱(中型散货箱)、大型容器和便携式罐体不包括在内。
散装货箱的特点如下:
①具有长久性,也足够坚固,适合多次使用;
②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手段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装卸;
③装有便于装卸的装置;
④容量不小于1.0m 3 。
散装货箱包括货运集装箱、近海散装货箱、翻斗车、散料箱、交换车体箱、槽型集装箱、滚筒式集装箱、车辆的载货箱等。
(4)气瓶捆包是捆在一起用一根管道互相连接并作为一个单元运输的一组气瓶。总的水容量不得超过3000L,但拟用于运输毒性气体(不包括气溶胶)的捆包的水容量限值是1000L。
(5)封闭装置是用于封住储器开口的装置。
(6)组合容器是为了达到运输目的而组合在一起的一组容器,由按照规定固定在一个外容器中的一个或多个内容器组成。
(7)主管当局系指为主管与本规章有关的任何事宜而指定的或以其他方式认可的一个国家机构或部门。
(8)遵章保证系指主管当局施行的系统性措施方案,其目的是保证本规章的各项规定在实践中得到遵守。
(9)复合容器是由一个外容器和一个内储器组成的容器,其构造使内储器和外容器形成一个完整容器。这种容器经装配后,便成为单一的完整装置,整个用于装料、储存、运输和卸空。
(10)板条箱是表面不完整的外容器。
(11)低温储器是用于装冷冻液化气体的可运输隔热储器,其水容量不大于1000L。
(12)气瓶是水容量不超过150L的可运输压力储器。
(13)圆桶(桶)是由金属、纤维板、塑料、胶合板或其他适当材料制成的两端为平面或凸面的圆柱形容器。本定义还包括其他形状的容器,例如圆锥形颈容器或提桶形容器。木制琵琶桶或罐不属于此定义范围。
(14)装载率是气体质量与装满准备好供使用的压力储器的15℃水质量之比。
(15)货运集装箱是一件永久性运输设备,因此足够坚固,适于多次使用;专门设计用来便利地以一种或他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间装卸;设计安全且便于操作,装有用于上述目的的装置,并根据修订的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得到批准。“货运集装箱”一词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容器,但包括在底盘上运载的货运集装箱,用于运输第7类物质的货运集装箱。
(16)GHS即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17)检查机构是主管当局核可的独立检查和试验机构。
(18)中型散货集装箱(中型散货箱)。
1)中型散货箱 是指硬质或软体可移动容器,这种容器的特点如下。
①具有下列容量
(a)装Ⅱ类包装和Ⅲ类包装的固体和液体时不大于3.0m 3 (3000L);
(b)Ⅰ类包装的固体装入软性、硬塑料、复合、纤维板和木质中型散货箱时不大于1.5m 3 ;
(c)Ⅰ类包装的固体装入金属中型散货箱时不大于3.0m 3 ;
(d)装第7类放射性物质时不大于3.0m 3 。
②设计用机械方法装卸。
③能经受装卸和运输中产生的应力,该应力由试验确定。
2)改制的中型散货箱是如下情况的金属、硬塑料或复合中型散货箱。
①从一种非联合国型号改制为一种联合国型号;
②从一种联合国型号转变为另一种联合国型号。
3)修理过的中型散货箱是金属、硬塑料或复合中型散货箱由于撞击或任何其他原因(例如腐蚀、脆裂或与设计型号相比强度减小的其他迹象)而被修复到符合设计型号并且能够经受设计型号试验的容器。把复合中型散货箱的硬内储器换成符合原始制造商规格的储器算是修理。
4)软体中型散货箱的例行维修是对塑料或纺织品制的软体中型散货箱进行的下述作业。
①清洗;
②更换非主体部件,如非主体的衬里和封口绳锁,换之以符合原制造厂家规格的部件。
但上述作业不得有损于软体中型散货箱的装载功能,或改变设计类型。
5)硬质中型散货箱的例行维修是对金属、硬塑料或复合中型散货箱进行的下述作业。
①清洗;
②符合原始制造商规格的箱体封闭装置(包括连带的垫圈)或辅助设备的除去和重新安装或替换,但须检验中型散货箱的密封性;
③将不直接起封装危险货物或阻挡卸货压力作用的结构装置修复到符合设计型号的状态(例如矫正箱脚或起吊附件);但中型散货箱的封装作用不得受到影响。
(19)内容器是运输时需用外容器的容器。
(20)内储器是需要有一个外容器才能起容器作用的储器。
(21)中间容器是置于内容器或物品和外容器之间的容器。
(22)罐是横截面呈矩形或多角形的金属或塑料容器。
(23)大型容器是由一个内装多个物品或内容器的外容器组成的容器并且设计用机械方法装卸;超过净重400kg或容量450L但体积不超过3m 3 。
(24)衬里是指另外放入容器(包括大型容器和中型散货箱)但不构成其组成部分,包括其开口的封闭装置的管或袋。
(25)液体是在50℃时蒸气压不大于300kPa(3bar)、在20℃和101.3kPa压力下不完全是气态、在101.3kPa压力下熔点或起始熔点等于或低于20℃的危险货物。
(26)《试验和标准手册》是题为《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联合国出版物第四修订版(ST/SG/AC.10/11/Rev.4)。
(27)最大容量 指的是储器或容器的最大内部体积,以升(L)表示。
(28)最大净重是一个容器内装物的最大净重,或者是多个内容器及其内装物的最大总和质量,以千克(kg)表示。
(29)多元气体容器是气瓶、气筒和气瓶捆包用一根管道互相连接并且装在一个框架内的多式联运组合。多元气体容器包括运输气体所需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
(30)近海散装货箱指专门用来往返近海设施或在其之间运输危险货物多次使用的散装货箱。近海散装货箱的设计和建造,需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在文件MFC/Circ.860中具体规定的批准公海作业离岸集装箱的准则。
(31)外容器是复合或组合容器的外保护装置连同为容纳和保护内储器或内容器所需要的吸收材料、衬垫和其他部件。
(32)外包装是指一个发货人为了方便运输过程中的装卸和存放将一个或多个包件装在一起以形成一个单元所用的包装物。外包装的例子是若干包件以下述方法装在一起。
①放置或堆叠在诸如货盘的载重板上并用捆扎、收缩包装、拉伸包装或其他适当手段紧固;
②放在诸如箱子或板条箱的保护性外容器中。
(33)包件是包装作业的完结产品,包括准备好供运输的容器和其内装物。
(34)容器是储器或储器为实现储放作用所需要的其他部件或材料。
(35)便携式罐体是指:
①用于运输第1类和第3类至第9类物质的多式联运罐体。其罐壳装有运输危险物质所需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
②用于运输非冷冻液化第2类气体、容量大于450L的多式联运罐体。其罐壳装有运输气体所需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
③用于运输冷冻液化气体、容量大于450L的隔热罐体,装有运输冷冻液化气体所需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
便携式罐体在装货和卸货时不需去除结构装置。罐壳外部必须具有稳定部件,并可在满载时吊起。便携式罐体必须主要设计成可吊装到运输车辆或船舶上,并配备便利机械装卸的底垫、固定件或附件。公路罐车、铁路罐车、非金属罐体、气瓶、大型储器及中型散货箱不属于本定义范围。
(36)压力桶是水容量大于150L但不大于1000L的焊接可运输压力储器(例如装有滚动环箍、滑动球的圆柱形储器)。
(37)压力储器是包括气瓶、气筒、压力桶、封闭低温储器和气瓶捆包的集合术语。
(38)质量保证系指任何组织或机构施行的系统性管制和检查方案,其目的是为在实践中达到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所规定的安全标准提供充分的可信性。
(39)储器是用于装放和容纳物质或物品的封闭器具,包括封口装置。
(40)修整过的容器包括如下情况。
1)金属桶
①把所有以前的内装物、内外腐蚀痕迹以及外涂层和标签都清除掉,露出原始建造材料;
②恢复到原始形状和轮廓,并把凸边矫正封好、把所有外加密封垫换掉;
③洗净上漆之前经过检查,剔除了有肉眼可见的凹痕、材料厚度明显降低、金属疲劳、织线或封闭装置损坏、或者有其他明显缺陷的容器。
2)塑料桶和罐
①把所有以前的内装物、外涂层和标签都清除掉,露出原始建造材料;
②把所有外加密封垫换掉;
③洗净后经过检查,剔除了有可见的磨损、折痕或裂痕、织线或封闭装置损坏、或者有其他明显缺陷的容器。
(41)回收塑料是指从使用过的工业容器回收的、经洗净后准备用于加工成新容器的材料。用于生产新容器的回收材料的具体性质必须定期查明并记录,作为主管当局承认的质量保证方案的一部分。质量保证方案必须包括正常的预分拣和检验记录,表明每批回收塑料都有与用这种回收材料制造的设计型号一致的正常熔体指数、密度和抗拉强度。这必然包括了解回收塑料来源的容器材料以及了解这些容器先前的内装物,这些先前的内装物可能降低用该回收材料制造的新容器的性能。
(42)改制的容器包括如下情况。
1)金属桶
①从一种非联合国型号改制为一种联合国型号;
②从一种联合国型号转变为另一种联合国型号;
③更换组成结构部件(例如非活动盖)。
2)塑料桶
①从一种联合国型号转变为另一种联合国型号(例如1H1变成1H2);
②更换组成结构部件。
(43)改制的圆桶须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适用于同一型号的新圆桶的同样要求。
(44)再次使用的容器是准备重新装载货物的容器,经过检查后没有发现影响其装载能力和承受性能试验的缺陷;本用语包括重新装载相同的或类似的相容内装物、并且在产品发货人控制的销售网范围内运输的容器。
(45)救助容器是用于放置为了回收或处理而运输的损坏、有缺陷、渗漏或不符合规定的危险货物包件,或者溢出或漏出的危险货物的特别容器。
(46)稳定压力是压力储器内装物在热和弥散平衡时的压力。
(47)防筛漏的容器是指所装的干物质,包括在运输中产生的细粒固体物质不向外渗漏的容器。
(48)固体是不符合本段所载液体定义的非气体危险货物。
(49)罐体系指便携式罐体,包括罐式集装箱、公路罐车、铁路罐车或拟盛装固体、液体或气体的储器,当用来运输第2类物质时,容量不小于450L。
(50)试验压力是为鉴定或重新鉴定进行压力试验时所需施加的压力。
(51)气筒是水容量大于150L但不大于3000L的无接缝可运输压力储器。
(52)木制琵琶桶是由天然木材制成的容器,其截面为圆形,桶身外凸,由木板条和两个圆盖拼成,用铁圈箍牢。
(53)工作压力是压缩气体在参考温度15℃下在装满的压力储器内的稳定压力。
(54)箱体(适用于复合中型散货箱以外的所有类别中型散货箱)是指储器本身,包括开口及其封闭装置,但不包括辅助设备。
(55)装卸装置(适用于软体中型散货箱)是指固定在中型散货箱箱体上或由箱体材料延伸形成的各种吊环、环圈、钩眼或框架。
(56)最大许可总重是指中型散货箱及任何辅助设备或结构装置的质量加上最大净重。
(57)防护(适用于金属中型散货箱)是指另外配备防撞击的防护装置,其形式可能是多层(夹心)或双壁结构或金属网格外罩。
(58)辅助设备是指装货和卸货装置,以及视中型散货箱类别而定,降压或排气、安全、加热及隔热装置和测量仪器。
(59)结构装置(适用于软体中型散货箱以外的所有类别中型散货箱)是指箱体的加强、紧固、握柄、防护或稳定构件,包括带塑料内储器的复合中型散货箱、纤维板和木质中型散货箱的箱底托盘。
(60)编织塑料(适用于软体中型散货箱)是指由适宜的塑料拉长带或单丝制成的材料。
为了包装目的,第1类、第2类、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以外的物质,按照它们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下列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显示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Ⅱ类包装:显示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Ⅲ类包装:显示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另外,对于第1类、5.2项有机过氧化物和4.1项的自反应物质,除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另作不同具体规定的外,其包装所用容器(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包装)应符合中等危险(Ⅱ类包装)规定。
编码包括:
①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容器的种类,如桶、罐等,后接;
②一个大写拉丁字母,表示材料的性质,如钢、木等,必要时后接;
③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容器在其所属种类中的类别。
如果是复合容器,用两个大写拉丁字母顺次地写在编码的第二个位置中。第一个字母表示内储器的材料,第二个字母表示外容器的材料。如果是组合容器,只使用外容器的编码。
容器编码后面可加上字母“T”、“V”或“W”。字母“T”表示符合要求的救助容器。字母“V”表示符合危险化学品试验要求的特别容器,字母“W”表示容器的类型虽与编码所表示的相同,但其制造的规格则不同。
(1)下述数字用于表示容器的种类。
1——桶
2——木制琵琶桶
3——罐
4——箱
5——袋
6——复合容器
(2)下述大写字母用于表示材料的种类。
A——钢(一切型号及表面处理)
B——铝
C——天然木
D——胶合板
F——再生木
G——纤维板
H——塑料
L——纺织品
M——多层纸
N——金属(钢或铝除外)
P——玻璃、陶瓷或粗陶瓷
编码取决于容器的种类、其建造所用的材料及其类别。如:1A1表示桶装,钢制,非活动盖;3B2表示罐装,铝制,活动盖。
编码必须包括表5-1中规定的两个阿拉伯数字;随后是后文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大写字母,再后是某一节中具体提到的表明中型散货箱类型的一个阿拉伯数字。
表5-1 中型散货箱的指示性编码
对于复合中型散货箱,必须把两个大写拉丁字母依次写在编码的第二个位置上。第一个字母表示中型散货箱内储器的材料,第二个字母表明中型散货箱外容器的材料。
中型散货箱编码之后可加“W”字母。字母“W”表示中型散货箱虽然是与编码所示者相同的型号,但制造规程则有所不同。
用于大型容器的编码包括:
①两个阿拉伯数字50表示硬质大型容器;51表示软体大型容器。
②大写拉丁字母表示材料的性质,例如木材、钢等。
标记散装货箱类型使用的编码如下:
①帘布式散装货箱BK1;
②封闭式散装货箱BK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