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人认为自己在城里生城里长,对城市道路交通并不陌生。然而,由于在道路交通活动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认知或者感触就会有所区别。比如说,行人、骑车人、汽车驾驶人,由于各自对城市道路交通认识上的差异,处理道路交通情况的方法就会有所不同。假如你以前总是步行、骑自行车或者乘坐公交车出行,最近刚刚考取了汽车驾驶证,改为单独开车出行,角色决定视角,你一定对城市道路交通会有新的感触。我们要在感触中去寻求感悟,不断探索城市道路安全驾驶的对策。
城市道路路面较为平坦,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分隔设施等较为齐全,有些路口和路段还设置有电子监控设施,全天候监控道路交通情况以及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参与者一般都有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
城市道路建设正在向空中和地下发展,高架路、立交桥、地下通道。市区道路有普通车道、公交车道、BRT快速车道;有单行道、可变导向车道、潮汐车道;还有对车辆掉头、转弯的时间限制和方向限制。因此,在路况不熟悉的区域驾驶车辆,稍不留神,就会迷路,或者出现交通违法行为。
城市路网密度大,大街小巷纵横交叉,交叉路口较多,道路两侧绿篱、花栏、行道树、建筑物遮挡视线,车辆行驶中视线盲区多,随时可能遇到横向冲突。
城市有许多行政区、商业区、居民区、游乐区和旅游区,布满了机关、学校、商场、餐馆、医院、公园、车站等。行人和车辆频繁出入这些场所,有匆匆忙忙赶路的,有慢慢悠悠闲逛的。不少街道存在着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合通行的状况。
城市人口密度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多,道路交通流量大,特别是在上、下班时段道路上会出现明显的高峰期,许多路口、路段交通流量处于饱和状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满了整个路面,交通拥挤,很容易导致道路交通阻塞。
新手在交通情况如此复杂的城市道路上驾驶车辆,在心理层面、技术层面上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大,交通情况复杂多变,交通高峰期容易出现交通阻塞。因此,在城市道路驾驶车辆要小心谨慎,遇到交通阻塞时要有耐心。
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要求汽车驾驶人必须要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还要求驾驶人要根据道路交通情况的变化,随时对注意力进行调节和重新分配。
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随时都面临着风险。只有集中精力,全神贯注,才能及时发现道路上出现的危险情况,才能做到反应迅速,判断准确,采取措施得当。
不要认为有了熟练的驾驶技术就可以心不在焉地开车,许多交通事故是在人们放松警惕时发生的。
驾驶车辆注意力集中固然重要,但是,仅仅做到注意力集中还是不够的。所谓顾此失彼,问题就在于不善于注意力的分配。
如图2-1所示,在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下,驾驶人要把注意力同时分配到道路的各个空间,做到了注意力的合理分配,才能确保行车安全。
图2-1 注意力的分配
在车辆行驶中,大量的信息主要是通过人体的视觉器官——眼睛来获取的,眼睛在观察道路情况时,也有个方法问题,全神贯注并不等于目不转睛。眼睛在观察路面情况时,既要有重点,又要做到全方位。
一般情况下,车辆行驶中应该把目光重点放在车辆前方的路面上,同时还要利用眼睛的余光观察道路两侧的情况,并通过后视镜观察了解车辆后方一定范围内的交通动态,还要注意观察道路上方的净空高度。
驾驶人在行车中不仅要做到注意力集中,还要做到注意力的分配。新手驾车,往往由于注意力过于集中才表现为目不转睛,由于不善于注意力分配,遇到复杂情况就会顾此失彼,惊慌失措。
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通常是车辆、行人过往比较频繁的交叉路口,或者是交通流量比较大的交叉路口。
尽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车辆交替通过交叉路口,但是,由于交叉路口内交通情况复杂,车辆、行人通行方向多变,因此,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也会成为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为了防止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如图2-2所示,在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之前,应该在距离路口30~100m的地点就放松加速踏板,让车辆平稳地减速,以便应对路口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图2-2 提前减速
如图2-3所示,车辆行驶在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驾驶人要注意观察地面上施划的导向箭头标记、道路上方悬挂的导向车道标志,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车道。
图2-3 选择需要的车道
变更车道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向左变更车道要开启左转向灯,向右变更车道要开启右转向灯。
如图2-4所示,由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弯的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要产生一些交叉点,在通过这些交叉点的时候,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对向直行的车辆、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优先通行。在通过这些交叉点的部位时,假如左转弯的机动车与对向直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发生运动干涉,造成交通事故,左转弯的机动车违反让行规定,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图2-4 左转弯冲突点
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有些驾驶人误解了这一通行规则。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是前方没有等候放行信号的车辆。所以,完整的表达应该是,红灯亮时,在前方没有等候放行信号的车辆的条件下,右转弯的机动车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如图2-5所示。
图2-5 右转弯车辆通行规则
红灯亮时,在右转弯车辆的行驶路线上存在着一些冲突点,包括与左侧被放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将产生交叉点,与左侧被放行的直行的机动车将产生合流交织点。
由于存在以上冲突点的安全隐患,假如右转弯机动车的前方还有等候放行的其他机动车,会遮挡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的视线,进一步增大了危险因素。因此,在本车道前方有等候放行的车辆时,右转弯的机动车不得绕行,如图2-6所示。
图2-6 右转弯车不得绕行
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仅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还要注意观察路口内过往的车辆和行人。
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随时都会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运动干涉。因此,在驾驶车辆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适当降低车速,注意观察路口内的车辆及行人动态。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且各个方向交通流量悬殊的交叉路口,通常采用减速让行或者停车让行的方法来分配通行权,车辆驾驶人要根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通过这样的交叉路口。
如图2-7所示,左右方向行经路口的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上下方向行经路口的车辆要降低车速,让水平方向的车辆优先通行,不得与水平方向过往的车辆抢行。
图2-7 减速让行
如图2-8所示,在环形交叉路口入口处设置了减速让行标志,表示准备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车辆,要注意观察环形交叉路口内的交通情况,在确保已经在环形交叉路口内行驶的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环形交叉路口。
图2-8 环形路口入口处的减速让行标志
如图2-9所示,水平方向为交通流量较大的单行路,上下方向的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必须停车瞭望,在不妨碍主流方向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前方的交叉路口。需要在路口内转弯的车辆,还要注意禁止向右转弯标志或者禁止向左转弯标志的规定。
图2-9 停车让行
在设置有减速让行交通标志及停车让行交通标志的路口,主流方向的车辆车速比较高,让行方向的车辆一定要按照让行交通标志的规定,确实观察路口内交通流的情况,确认安全之后,才能进入交叉路口。
汽车在交叉路口右转弯的时候,要注意左侧是否有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着道路的右侧转小弯,这样可以减小与横向来车的运动干涉,如图2-10所示。
图2-10 向右转弯
如图2-11所示,在施划有道路中心圈的交叉路口,汽车左转弯,要靠近中心圈左侧行驶,这样便于及早观察左侧是否有来车,以免与左侧的来车发生碰撞事故。
图2-11 靠近中心圈左侧行驶
如图2-12所示,在没有施划道路中心圈的交叉路口,汽车左转弯一定要注意,沿着交叉路口稍微靠右的路线转大弯行驶,这样便于及早观察左侧是否有来车,以免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图2-12 向左转大弯
关于机动车左转弯转大弯的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因为,通常情况下,人们一向认为,机动车左转弯应该转小弯,非机动车左转弯应该转大弯,如图2-13所示。其实,这种说法与本书所讲并不矛盾,只是参照标准不同而已。说机动车左转弯应该转大弯,是相对机动车的右转弯行驶路线而言;说机动车左转弯应该转小弯,是相对非机动车的左转弯行驶路线而言。
图2-13 大弯与小弯
(1)让右边的来车先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不同方向行驶的汽车在交叉路口相遇时,右边的来车有利于观察路面情况,所以,要让右边的来车优先通行,如图2-14所示。
图2-14 让右边的来车先行
(2)转弯让直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不同方向行驶的汽车在交叉路口相遇时,右转弯或者左转弯的车辆,对路口的通行效率影响比较大,直行的车辆对路口的通行效率影响比较小。因此,右转弯或者左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通过交叉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如图2-15所示。此项规则,也适用由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图2-15 转弯让直行
(3)右转让左转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优先通行,如图2-16所示。此项规则,也适用由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车辆左转的时候,驾驶人观察路面左侧的视野较为开阔;车辆右转弯的时候,驾驶人右侧往往存在较大的视线盲区。让左转弯的车辆优先通行,有利于减少路口内的冲突点,有利于缩短车辆在路口内的滞留时间。另外,右转弯车辆的右侧还会出现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观察右侧的交通动态较为困难,需要降低车速,缓慢通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图2-16 右转让左转
(4)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行至车道减少的路口或者路段,如果遇到前方有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的情况,既不可抢行,也不必谦让,应当按照通行规则的要求,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如图2-17所示。
图2-17 依次交替通行
(5)注意导流线 如图2-18所示,车辆通过不规则的大型交叉路口时,不可骑、轧导流线,要严格按照路面上施划的导向箭头行驶,以免因逆向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
图2-18 Y形路口导流线
如图2-19所示,车辆行经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T形路口时,要根据路面上施划的导向箭头及时选择行驶路线,并且要注意不可碾轧导流线。
图2-19 T形路口导流线
驾驶车辆通过无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要严格遵守有关让行规定。如果遇到其他车辆、行人抢行的情况,不可意气用事,要主动避让。
如图2-20所示,在超车之前应该观察前车动态,注意前车左侧是否有动态障碍和静态障碍,确认具备超车空间之后,向前车发出超车信号。
图2-20 从左侧超车
超车信号,首先是开启左转向灯,在非禁止鸣喇叭的路段,还可以通过鸣喇叭向前车示意;夜间的超车信号,除了开启左转向灯之外,还要交替变换远光灯和近光灯,这样才能更好地使前车明白后车要超车的意图。
在超越前车的过程中,要与被超车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以免与前车发生车辆剐蹭事故。超越前车之后,应该将左转向灯关闭,随即开启右转向灯,继续向前行驶。当与被超车拉开足够的纵向距离,确认不会因为向右变更车道而发生剐蹭和追尾事故的时候,再向右变更车道,驶回原车道。
车辆行驶中,由于种种原因,超车与被超车的情况是时常可见的。然而,许多交通事故就是在超车的过程中发生的。究其原因,超车一方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甚至前车越是不让超,后车越是执意要超;被超车一方对超车一方不服或者不满,让路不减速,或者故意不让,双方僵持,开英雄车,开赌气车,最终导致交通事故。为了避免超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超车一方,还是被超车一方,都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超车的有关规定。
超车的基本要领:一是超车路线,要从前车的左侧超越;二是转向灯的使用,超车前要开启左转向灯,超越前车后要开启右转向灯。
被超车一方,如果发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在前方一定距离内的路面无动态和静态障碍、对面无来车的情况下,应当主动为后车提供超车的便利条件,降低车速,同时靠右让路,必要时还可以开启右转向灯,示意后车超越。
被超车一方在让超时,要为超车一方着想,也要为自身的行车安全着想。
被超车一方不仅应该礼貌让行,还应当根据当时的路面情况确定是否让后车超越,因为让超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并不鲜见。
如图2-21(a)所示,A车前方的路面上有障碍物(或路面损毁),打算降低车速从左侧路面绕行,但同时又发现后方尾随的B车开启左转向灯欲超车,A车驾驶人面对这两种交通情况犹豫不决。B车跟随A车,B车见A车减速,决定超越A车,在B车将要超过A车的时候,A车已经靠近路面的障碍物,如图2-21(b)所示。
图2-21 让车不当
假如A车紧急制动,有可能与C车发生追尾事故;假如A车向左打方向绕过障碍物,有可能与B车发生剐蹭事故。驾驶经验不足的新手比较容易发生此类让超不当的错误。
以上的A车、B车、C车均处于危险状态的局面,就是因为A车对距离和速度的判断失误。好心让超,其实办了坏事,于人于己都不利。当初,A车前方有障碍物,B车因视线受阻未能观察到前方的障碍而发出了超车信号,A车在发现B车要超车时,不仅不应该让超,而且应该立即开启左转向灯,并适当向左修正行驶路线,一方面有利于避开前方路面的障碍物,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打消B车的超车念头,如图2-22所示。
图2-22 打消B车的超车念头
类似的情况,如图2-23所示,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条件下,如果B车发出超车信号,A车不仅不应该靠右让行,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开启左转向灯,示意B车不要超车;B车如果发现对面有来车,应该主动取消自己的超车念头,以避免因违法超车而酿成的交通事故。
图2-23 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不该超车的时候超车,有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不该让行的时候让行,也会引发交通事故。前车为后车让行,不仅要体现文明礼貌的精神,也要讲究原则和策略。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为后车让行,反而不利于交通安全。
如图2-24~图2-26所示的情形,在前车已经开启左转向灯的时候,后车不可超越前车,否则将会发生交通事故。
图2-24 前车正在左转弯时不准超车
图2-25 前车正在掉头时不准超车
图2-26 前车正在超车时不准超车
如图2-27~图2-30所示的情形,在行经交叉路口、弯道、隧道、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交通情况复杂的地点,不可超越前车,否则将会发生交通事故。
图2-27 不要在交叉路口超车
图2-28 不要在弯道超车
图2-29 不要在隧道超车
图2-30 不要在人行横道超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明文规定,车辆行经交叉路口不得超车。这意味着,车辆行驶,无论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还是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都不应该在交叉路口内超车。在交叉路口内超车,很容易与迎面来车、侧面来车发生交通冲突。因此,当车辆接近交叉路口的时候,首先应该充分考虑到安全,要事先降低车速,仔细观察路口内的交通情况,不应该片面求快,更不应该在路口内超车。
如图2-31所示,在上下坡的路段施划有道路中心虚实线。车辆在陡坡路段行驶,要注意观察路面上的交通标线,上坡路段视距受限,难以观察对面是否有来车,应该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可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车,以免发生迎面碰撞的交通事故。
图2-31 不要在中心虚实线的实线一侧超车
在视线不良和交通情况复杂的地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车辆在通过这些地点的时候,应该合理控制车速,谨慎驾驶,这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掉头时要注意安全,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掉头。
机动车在不允许掉头的地点掉头,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如图2-32所示,在设有禁止掉头、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的路段,不准掉头。
图2-32 掉头时注意交通标志
如图2-33所示,在划施有禁止掉头标记的路段,不准掉头。
图2-33 禁止掉头标记
在施划有道路中心单实线、道路中心双实线,以及靠向道路中心虚实线的实线一侧的路段,不准掉头,如图2-34所示。
图2-34 掉头时注意交通标线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没有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是不要妨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要避免因一车掉头造成多车堵塞的情况出现,如图2-35所示。
图2-35 一车掉头多车堵塞
在同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道路中间设置有中央隔离带或施划有中心双实线,这样的路段机动车是无法实施掉头的。如图2-36所示,这样的道路,汽车需要掉头的时候,只能在规定的路段或者路口的入口处掉头。
图2-36 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掉头
如图2-37所示,机动车还可以利用就近的环形交叉路口来掉头。
图2-37 利用环形路口掉头
驾驶车辆利用互通式立交桥来进行掉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车辆通过互通式立交桥的行驶路线如图2-38所示。
图2-38 利用立交桥掉头
假如是直行,可以在立交桥的上部天桥或下部地道直接通过。假如是向右转弯,要事先开启右转向灯,在接近立交桥的始端右转弯,靠右驶入匝道,而后由匝道驶入干道。假如是向左转弯,要在驶过天桥或地道之后,开启右转向灯,随后右转弯驶入匝道,在匝道另一端再进行一次右转弯进入干道,这样连续2次右转弯便可完成1次左转弯。假如是掉头,要连续进行2次左转弯即可完成1次掉头。
车辆在不允许掉头的地点掉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掉头要注意地点的选择,在视线好、过往车辆少的地点掉头;掉头的时候,要尽量减少对过往车辆的影响。
汽车在进行倒车的时候,由于车体的遮挡,视线盲区比较大,路面情况又在随时变化,所以,倒车时要格外谨慎。
以倒进停车位为例,如图2-39所示,A车向前直行的时候,观察到左前方的停车位空闲,随即向右转弯停车,挂倒挡倒车驶向停车位。跟随在A车之后的B车并没有意识到A车要倒车,继续向前直行,结果造成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图2-39 倒车事故
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一是A车在观察左前方的停车位时,没有注意观察紧随其后的B车;二是A车过于自信,忽视了车后情况随时都是在变化的。A车属于违法倒车,应该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
汽车在倒车之前,尤其是转弯倒车,要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的情况。倒车过程中,车速一定要慢,要把目光重点放在车辆后方。如果是转弯倒车,还要注意汽车前轮的运动轨迹。以上事例,A车在倒车之前只是观察了车辆前方的情况,忽视了车辆后方的情况。由于过于自信,倒车速度过快,加上对车后变化的情况观察不到位、不及时,因而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尽管不少汽车配置有倒车雷达,但是倒车雷达也存在着盲区,在心里没数的情况下,下车去车后观察一下,还是有必要的。在狭窄的地点、交通情况复杂的地点倒车,假如有人在车外指挥,倒车会更有把握一些,但是在车外指挥倒车的人员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站在汽车的正后方指挥倒车。
选择停车位的时候,不要与斑痕累累的车停在一起,那辆车的主人可能驾驶技术低劣,或者开起车来总是心不在焉,或者精力不够用。
国内媒体曾有报道,在驾驶人的意识中,起步时挂入的是D挡(正常行驶挡),但是松开制动踏板,踩下加速踏板,汽车不是前进,而是倒车,结果发生了倒车撞人的惨剧。这种事故甚至会发生在技术熟练的驾驶人身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与驾驶人的主观意识错乱和日常驾车习惯有关系,另一方面与自动挡汽车挡位的设置也有关。
如图2-40所示,自动挡汽车的临时停车,可以把变速杆置入N挡(空挡),也可以置入P挡(停车挡)。多数驾驶人或者在多数情况下,人们习惯在临时停车的时候,将变速杆置于N挡,这样,在汽车重新起步时,把变速杆少许向后拨动,便可以进入D挡。但是,在驾驶人意识错乱时,这种近似本能的操作模式可能就会闯下大祸。偶尔的一次临时停车,将变速杆放进了P挡,起步时将变速杆少许向后拨动,便踩下加速踏板,在驾驶人的意识中挂的是D挡,实际上挂进的是R挡,于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汽车突然向后驶去,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图2-40 停车挡位选择
自动挡汽车的挡位排列,由前至后,依次为P、R、N、D、2、1。在汽车起步之前,一定要确认变速杆是在P挡,还是在N挡。不能让惨剧再重演了。
市区的许多道路同方向划分有多个车道,车辆行驶中时常要根据需要变更车道,如果变更车道操作不慎,就容易发生车辆剐蹭事故。
在交通流量比较大的道路,不要频繁地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的时候,应该在变更车道之前,利用后视镜观察车辆侧方的情况,并且开启相应的转向灯。如图2-41所示,正常情况下应选择相应的车道行驶,不要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
图2-41 骑线行驶影响后方车辆通行
如图2-42所示,在临近交叉路口的时候,要根据行进方向提前选择导向车道。在虚线路段就应该变更到需要的车道,进入导向车道的实线路段之后不允许再变更车道。变更车道的时候,要事先开启转向灯,并且要注意观察相邻车道内有无来车,在确保相邻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才能变更到新的车道。为了减少变更车道对车辆通行秩序的影响,每次只能变更一条车道,如图2-43所示,不要连续变更两条车道。
图2-42 提前选择导向车道
图2-43 连续两次变更车道是危险的
在同方向划设有两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需要左转弯的时候,要提前变更到内侧的快车道,并且要同时开启左转向灯,如图2-44所示。不要在外侧的慢车道就突然向左转弯,这样极易发生剐蹭事故,如图2-45所示。
图2-44 在快车道左转弯
图2-45 不要在慢车道左转弯
如图2-46所示,需要右转弯的时候,要提前变更到外侧的慢车道,并且要同时开启右转向灯。不要在内侧的快车道就突然右转弯,以免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如图2-47所示。
图2-46 在慢车道右转弯
图2-47 不要在快车道右转弯
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两车之间的剐蹭事故,大多是在变更车道和转弯时发生的,应当引起注意。
市区比较狭窄的道路,没有施划道路中心线,也没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隔离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处于混合通行的状态。驾驶车辆在这样的道路上行驶,要提前处理交通情况,同时兼顾对向的机动车、同向的非机动车。
如图2-48所示,A车前方有结伴并行的自行车,迎面有一辆驶来的汽车B。
图2-48 A车将与B车会车
由于道路狭窄,会车时要避免多车并行的情况出现,如图2-49所示。
图2-49 多车并行是危险的
对于A车来讲,如果相距自行车比较远,就应该提前减速,让B车与自行车交会之后,再超越自行车,如图2-50所示。
图2-50 A车提前减速
如果A车距自行车较近,那就应该提前加速,超越自行车之后,再与B车会车,如图2-51所示。
图2-51 A车提前加速
对于B车来讲,如果A车相距自行车较远,B车则应该提前加速,先与自行车会车,然后再与A车会车,如图2-52所示。
图2-52 B车提前加速
如果A车已经接近自行车,B车就应当事先降低车速,等待A车顺利超越自行车之后,再与A车会车,如图2-53所示。
图2-53 B车提前减速
在A车、B车与自行车等距离的情况下,如果B车反应迟缓,仍然保持原有的车速行驶,必将导致多车并行的危险局面出现,这是新手容易犯的错误。
通过速度的调节,选择安全的地点会车,尽量避免在与迎面驶来的机动车会车的同时,还要超越同方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要把会车和超车在时间和空间上错开。
市区道路交通流量大,车辆首尾相接,再加上交通情况复杂,前车突然减速或是紧急制动,就有可能造成车辆的追尾事故。
城市道路上大型公交车、大型客车比较多。如图2-54所示,尾随高大的客车时,由于视线的遮挡,不便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当第一辆轿车遇到行人紧急制动的时候,紧随其后的大客车也要紧急制动,跟随在大客车之后的轿车还没有来得及紧急制动,就已经发生追尾事故了。
图2-54 轿车与客车追尾
如图2-55所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前车尾随大型公交车过近,因视线遮挡无法看到交通信号灯,当发现交通信号灯已经由绿灯变为红灯的时候,立刻紧急制动,后边尾随的轿车这时再紧急制动已经为时过晚,只能向前车撞去。类似的,在没有读秒器的交叉路口,在黄灯设置时间比较短的路口,或者临近绿灯快结束的时候抢信号灯,以上这些情况会造成车辆接近交叉路口时急减速,从而导致车辆追尾事故。
图2-55 轿车与轿车追尾
如图2-56所示,空驶的出租车和小型公交车往往招手即停,要提防前车突然制动停车。
图2-56 出租车招手即停
新手驾车往往处理道路交通情况不当,使用制动频繁。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紧随其后,要增大跟车距离,在条件许可的时候超越过去。
跟随外地车辆的时候,要注意外地驾驶人对市区道路不熟,行车中可能会出现忽快忽慢和突然转弯、变更车道、停车问路的情况。
综上所述,跟车不当容易发生追尾事故。为了防止发生车辆追尾事故,不要跟随车身高大的大客车和大货车过近,以免遮挡自己的视线;不要跟随出租车过近,出租车随时都有可能靠边停车;不要跟随教练车和实习车过近,以免这些车突然紧急制动;不要跟随外地车过近,外地车驾驶人对行车路线不熟悉,随时可能停车问路。
在视线不良的天气和湿滑的路面行车,容易发生车辆追尾事故。
城市公共汽车有固定的运营路线,在运营路线上有固定的站点,站点与站点之间设置得比较近。如图2-57所示,有些站点施划有港湾式停靠站区域,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因公交车停靠站对过往车辆的影响,而且有利于保障乘客上下车的安全。
图2-57 港湾式停靠站
然而,由于受路面宽度的限制,有些公交车的站点没有施划港湾式停靠站区域,公交车停靠站需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如图2-58所示,在公交车停靠站的路段,非机动车会绕道进入机动车道,上下车的乘客还会横穿道路。在该路段,过往的机动车要谨慎慢行,注意避让过往的非机动车和行人。
图2-58 公交车站点
如图2-59所示,由于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比较大,右侧的机动车道往往会被行人和非机动车占用,公交车在站点停车的时候,很难做到紧靠道路右侧,因而造成公交车在站点停车时要占用两条机动车道的情形。有些驾驶人在此路段急不可待,便跨越道路中心双实线强行通过,这是不利于行车安全的,这种交通违法行为还有可能被电子监控设施抓拍。
图2-59 当心公交站点的摄像头
在驾驶车辆行经公交车站点的时候,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前方的交通情况,确保该路段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假如因公交车占道无法通过,要停车等候。
事故回放: 如图2-60所示,在同方向有三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正值交通高峰期,货车A强行向右变更车道,其右后方的轿车C赶紧一脚急刹车,险些与货车A相撞。货车A紧接着又向左变更车道,由于打方向过猛,轿车B躲闪不及,致使货车A的左后角与正常行驶的轿车B的右前角相撞。
图2-60 货车A从轿车B的右侧超车
责任划分: 货车A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B属于正常行驶,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车辆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行驶,货车A两次强行变更车道,其目的是超越前方的轿车B。第一次向右变更车道的时候,没有确保右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轿车C的行车安全,幸亏轿车C的驾驶人采取避让措施及时,果断紧急制动才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货车A的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强行变道行为的潜在危险,执意要从轿车B的右侧违规超车,由于超车空间有限,不能保持与被超车的纵向和横向间隔,导致了第二次向左变更车道时,与轿车B发生了碰撞事故。
货车A违反了机动车超车必须从前车左侧超车的行车规则,在交通拥挤,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不顾交通安全,强行变更车道超车,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货车A的驾驶人应当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车辆在交通拥挤的道路上行驶,交通情况复杂,大家都遵守通行规则的规定,才能有正常的交通秩序,才能确保交通安全。货车A的驾驶人忽视了道路上的客观情况,片面追求行驶速度,只想到自己怎样能跑得快一些,这样就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扰乱了道路上的行车秩序,增加了其他车辆的行车风险。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要花费时间,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真是欲速则不达。
从前车的右侧超车是违反超车规则的,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违反超车规则的一方,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该案例还提示人们,变更车道时,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因为并线,而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事故回放: 如图2-61所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红灯亮时,直行通过交叉路口,被横向驶来的小轿车撞倒。当时小轿车面对绿灯放行信号,事故现场显示,小轿车未采取制动避让措施。
图2-61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轿车撞倒
责任划分: 电动自行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一方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点评: 电动自行车在红灯亮的时候直行通过交叉路口,违反了红灯亮时不准车辆通行的规定,此行为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时交叉路口视线良好,电动自行车、小轿车的车速并不高,小轿车驾驶人在视野范围内,应该发现违规进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但是小轿车事先并没有减速,在两车相遇的时候,小轿车驾驶人既没有打转向盘避让,也没有采取制动措施,因此小轿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红灯是禁止通行信号,红灯亮时,不准通行,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安全常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屡屡有人违反红灯禁行的规定,尤其是非机动车和行人更为常见。这种无视通行规则的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将会以健康和生命为代价。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与机动车相遇的时候,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可单纯地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人。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也有麻痹大意、采取措施不当、措手不及的时候。“中国式过马路”反映了一些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现实情况,这是一种交通陋习,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