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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筑的地基、基础及地下室

所谓“土木结构基础”是指土木工程结构物(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它承受建筑物上部结构传下来的全部荷载并把这些荷载与基础自身荷载一起传给地基,基础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所谓“土木结构地基”是指基础下面承受荷载的土层,它承受着基础传来的全部荷载,地基不属于土木工程结构物的组成部分。所谓“地耐力”是指地基每平方米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压力(也称地基允许承载力)。目前,土木结构地基基础的投资一般占整个建筑物总投资的10%~20%。土木结构地基分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两大类。当地基有足够承载力、不需要经过人工加固即可直接在其上建造房屋的被称为天然地基。若土层的承载力较差或虽然土层较好但上部荷载较大时,为使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而需对土层进行人工加固和改良,这种经过人工处理的土层被称为人工地基,人工加固地基通常采用以下四类方法,即压实法、换土法、水泥搅拌和挤密法、化学加固法。土木工程结构常见基础类型见图1-2-1,按基础的形式可分为条形基础(大多属于浅基础且材料以砖、石、混凝土为主)、独立基础[大多为台阶形、锥形、杯形(预制柱)]、联合基础(比如井格基础、片筏基础、箱型基础等)。常见条形基础类型见图1-2-2,基础的埋深见图1-2-3,刚性基础与柔性基础的比较见图1-2-4,刚性基础的受力、传力特点见图1-2-5,刚性基础的刚性角见图1-2-6,独立基础见图1-2-7,柱下井格基础见图1-2-8,筏形基础的特点见图1-2-9,筏形基础构造实例见图1-2-10,箱形基础的构造与施工见图1-2-11,箱形基础用作地下室见图1-2-12。

图1-2-1 常见的土木工程结构基础形式

图1-2-3 基础的埋深

图1-2-4 刚性基础与柔性基础的比较

图1-2-5 刚性基础的受力、传力特点

图1-2-6 刚性基础的刚性角

图1-2-7 独立基础

图1-2-8 柱下井格基础

图1-2-9 筏形基础的特点

图1-2-10 筏形基础构造实例

图1-2-11 箱形基础的构造与施工

图1-2-12 箱形基础用作地下室

建筑物下部的地下使用空间称为地下室。地下室一般由墙身、底板、顶板、门窗、楼梯等部分组成。地下室按埋入地下深度的不同可分为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全地下室是指地下室地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半地下室是指地下室地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为该房间净高的1/3~1/2。地下室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普通地下室一般用作高层建筑的地下停车库或设备用房,根据用途及结构需要可做成一层或二层、三层、多层地下室(见图1-2-13)。人防地下室是结合人防要求设置的地下空间,用以应付战时情况下的人员隐蔽与疏散,并应具备保障人身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当地下水的常年水位和最高水位均在地下室地坪标高以下时,须在地下室外墙外面设垂直防潮层。另外,地下室的所有墙体都应设两道水平防潮层,一道设在地下室地坪附近,另一道设在室外地坪以上150~200mm处,使整个地下室防潮层连成整体,以防地潮沿地下墙身或勒脚处进入室内。当设计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室地坪时,地下室的外墙和底板都浸泡在水中,应考虑进行防水处理。常用的防水措施有沥青卷材防水(包括外防水和内防水)、防水混凝土防水和弹性材料(新型高分子合成防水材料)防水。地下室防潮处理见图1-2-14,地下室排水构造见图1-2-15,地下室卷材防水构造见图1-2-16,地下室混凝土防水构造见图1-2-17。

图1-2-13 普通地下室构造示意

图1-2-14 地下室防潮处理

图1-2-15 地下室排水构造

图1-2-16 地下室卷材防水构造

图1-2-17 地下室混凝土防水构造 l4vpSvQMZ4gOFjewUqI+8asw6ojaNXq8gLm54UGIM/EVWQ/NOImc5C93L30+Z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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