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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网络社群:一个具体概念的提出

概念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石。社会科学的概念,“是对研究范围内同一类现象和过程的概括性表达” 。社会科学概念作为研究工具,需要依据其使用情景来加以界定。在这一意义上,社会科学概念是分析性的 。本书以40年来中国社会经历的社会变迁和技术变迁及其结果为具体情境,考察了当下中国网络社会中人们结群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的新特征,进而重构了网络社群这一概念。本节的重点在于对这一概念进行多维度的阐释。

一、情境一:社会个体化、利益碎片化催生新交往结构

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也是中国社会剧烈的社会分化过程。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出现了不同的阶层、利益群体,而且社会的个体化程度不断提高。

从总体的结构来说,前文提及的社会学家对中国社会的分析结论,无论是层化论、断裂论还是碎片化,都表明多元、分化、阶层断裂、利益多元是当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总体的社会结构会对人们的交往方式、社会组织形态产生重要的影响。

就地域、行业来讲,社会因改革聚集了巨大的财富,但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以及地区差距、行业差距过大的结果。改革的成果并未平等地惠及每个个人、行业、群体,收益最多的群体和收益最少的群体分别是党政干部、私营企业主和工人、农民 。利益分化使得中国社会中形成了新的利益群体。

改革让个人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权利,如择业、迁徙等,整个社会释放出了活力。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农村改革和80年代中期的城市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开启了个体化进程,“强国家—弱社会”的状况得以改变。

个人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权利,社会的个体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的流动性越来越强,人们的交往方式、社会组织形态随即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刚性的组织关系和人身束缚逐渐被打破,个体获得了极大的自由。而且重要的是,不光一些精英或者有能力的个体,普通人也获得了流动的机会。个体流动性的增加,反过来重塑着他们与社会群体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呈现出新型社会性:作为个体的——而不是作为家庭或者其他社会群体的代表——个体间社会互动

个体化最基本的含义,是指个体从传统的交往关系中逐渐抽离出来的过程。个体化的过程,也是一个身份的自我确定和寻找认同的过程。这一过程也使得以个人为中心、利用各种渠道和他人交往,链式的关系网络开始形成。正如贝里·韦尔曼(Barry Wellman)所言,现今社会中以个体为中心建立特定的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特别是个体网络(personal network),成为人际关系主要的呈现方式。

多元利益产生多元群体,多元群体导致多元诉求,多元诉求需要多元表达。而社会分化过程,恰遇中国信息社会建设特别是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使得各种新的利益群体能够跨越地域的限制而形成情感认同和群体意识。这与西方国家不同,因为在互联网兴起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并未经历剧烈的社会结构变迁以及面临融入全球化这一全新课题。而全球化趋势以及中国逐渐融入全球化的过程,对中国社会力量的重组和社会生活框架的重构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情境二:作为新交往形态物质基础和作为关系中介的技术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家制定了许多战略、政策发展信息技术,以此推动信息社会的建设。“信息技术不仅被视作是科学和技术进步的最现代指针,也被认为是中国国家现代性的象征”,通过推动信息社会的建设,国家和社会都从中受益

作为信息社会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互联网及终端设施在中国经历了一个突飞猛进的普及过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终端设施发展的一大结果就是媒介系统和传播格局的去中心化。今天的中国,虽说媒介国家化的管理机制并未改变,但整个媒介系统可看作是党报(台)、党报下属的市场化媒体、商业网站以及社会化媒体多元共生的局面。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利用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加入到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场域中,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主体趋于多元,自上而下的、一对多的、单一且制度化的大众传播方式受到网络化传播的冲击,以往稳固的传受关系被改变,一元化的信息传播格局被打破。

互联网和新媒体已经是中国人群体意识和社会政治意识的一个重要来源和推动力量。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变革、政治变革以及媒介系统变革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中国,互联网即是媒体的一种新形式,是传播信息和社会情绪以及意见表达的沟通手段,又有助于增进认同、形成新型社群。

但上述路径对技术的观察和理解,依然停留在将新媒介当作器具的层面上,在这种视野下,新媒介就是一种工具或手段,只是方便了主体在所谓虚拟空间内进行信息传递和关系延伸。于是,真实与虚拟、主体与客体、地方与“脱域”、内容(信息)与形式(媒介)的二元对立便顺理成章了。将新媒介仅仅做器具性的理解,不仅遮蔽了它和个人主体、社群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挖掘新型社群的诸多意涵。因为传播媒介不仅服务于信息传递,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参与意义的生产。媒介不仅仅应被理解为器具,也应被理解为装置。“作为工具的技术只是节省了劳动;而作为装置的技术则生产出一个人工的世界,它开启了新的经验,并使新的方法得以可能产生,而没有装置这种方法不是会不会起作用,而是根本不会存在。不是效率上的提升,而是世界的产生,这才是传媒技术的生产意义。” 将媒介视作装置,大大丰富了我们对媒介技术的认识。媒介的一般功能,就是“认识与交往的结构性耦合” ,主体建构、意义生产、信息共享、关系搭建等新媒介技术条件下的社群的更多意涵就能被挖掘出来。当媒介被当作主体与主体之间连接的中介,理解今天的新媒介以及它在社群中的作用,便生发出新的认识。正如孙玮所论述的,“中介”不仅呈现了媒介形式的特点,而且还取消了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将信息(内容)与媒介(形式)统一在“中介”里;突破了现代性范畴的主体观,在“主体”的历史发展中讨论“中介”及传播诸问题

将近80%的中国人认为通过使用互联网,使他们能更好地理解政治和社会 。如此对互联网和新媒体高应用程度和接受程度,我们看到的是互联网的使用和群体认同之间有着积极的关联。再如,通过对微信的日常习惯性使用,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的传播将人们编织进了一个关系网络当中,这个网络中的每个人成为一个个节点,紧紧和网络联系在一起,从而成为一种新型的主体,即“节点主体”,微信呈现了群体的共同在场

三、网络社群概念的多维度构建

卡斯特在其“信息时代三部曲”中提出人类社会的三种基本组织形态:自上而下实行控制的国家主义(statism),相对自由竞争相对扁平的市场(market),灵活多变的网络(network)。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冷战结束、互联网崛起、全球化空前发展这一过程,网络超越了国家主义和市场,成为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社会组织形态,我们的时代进入到“网络社会” 。卡斯特认为:“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虽然社会组织的网络形式已经存在于其他时空中,新信息技术范式却为其渗透扩张遍及整个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此,我们可以称这个社会为网络社会,其特征在于社会形态胜于社会行动的优越性。”

卡斯特所说的网络,并非信息网等物理层面上的网络,而是指一组相互连接的节点(nodes),包括相应的社会生产与消费方式、信息流动方式、制度结构等。由互联网和电脑形成的信息传播网络,只不过是社会众多网络中的一种。但该网络又是相当重要的,因为网络社会建立于信息和传播技术与社会整体之间的互动。

近年来,建立在自己独特的文化认同之上的中国,已处于全球性相互依赖之中,而其社会碎片化、个体化进程产生了新的个体与群体的身份认同,信息传播技术又适时地为新型社会关系形态和新型结群方式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是之故,中国已进入网络社会

与卡斯特的判断相印证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网络化的组织形式逐渐成为中国社会中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即以个体为中心,借由电脑和互联网、移动通信设施而形成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是一种新型的社群,本书称之为网络社群(network community)。

第一,网络社群概念中的“网络”,也就是社会关系网,表明网络社群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在Web 2.0时期,社会化媒体的设计理念是以人为中心,以关系为主,目的是建设一个以自我为中心、链式结构的社会网络。在这个意义上,“电脑网络就是社会网络”,“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个体及其关系网络的时代,而不是组织的时代” 。论坛(BBS)、博客、微博、微信等新技术使得网民个人可以创建一个网络节点,将自己所需或能提供的信息、服务、观点等嵌入到这个节点上。这个网络节点就成为个人构建社会关系的平台。但这种交往关系并非局限在网络空间中,线上与线下的互动也是其重要特征,特别是微信的出现使这个特征更为明显。微信朋友圈由志同道合者等组成,他们以“同”为媒,以“同”为圈,或同学,或同事,或兴趣相同,或专业相同,线上与线下互动频繁,形成一个个“圈子”。“圈子”即网络,网络即社群。也就是说网络不光是物质基础,更是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

第二,网络社群中的“社群”,是以一种“主观感受的共同”而形成的共同体。网络社群不仅为其成员提供了共享信息,也提供了群体归属感和群体认同,虽然这种情感可能是短暂的。网络社群不受血缘、地域、职业、组织等规约传统群体的因素的限制,在个人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接触和使用中生成,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变化和发展,它更依赖媒介这一中介。

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认为,“印刷资本主义”(print capitalism)的出现,使人们不再受限于“面对面”交流,而是可以依靠复制技术完成跨时空的精神交往,寻求共识和认同,从而形成关于民族的甚至全球一体的想象。安德森用“想象的社群”(imagined communities,也译“想象的共同体”)来指称民族国家和阐释民族主义的起源 。它是指借助报纸这一大众传播媒介而形成的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结群方式,而网络社群则是网络社会中人们的结群方式。网络社群当然也有“想象的”成分,但其存在的物质基础已不同于现代社会,而且,其互动是真实存在而非如“民族共同体”那样基于想象的。再者,现代社会中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点空间”(space of place)逐渐被网络社会中“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所取代 ,成为人们表达、交往甚至日常生活的聚集地。

第三,网络社群中的成员,即网络社群中的个体,是一个个体网络中心,是后现代的主体,他镶嵌于关系网络中的节点,因而是节点主体。他从原有社会关系中“脱嵌”又嵌入新的关系当中,即经历了个体的去组织化、再组织化(自组织化)这一过程。个体以其主体性自由而多元地建构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网络。当下中国网络社群中的个体,不再以固定的身份来识别,而是以利益、兴趣、价值观等标识,是一种关系性身份。今天,人们从博客、微博、微信圈乃至APP客户端获取的信息,更多的是与自己所处的群体相关,是对群体生活的参与,以及借此对自身在关系网络中身份的确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网络社群中,人们因交流而产生信息传播,而非颠倒过来。以此形成的社会群体,自然是多元的、流动的、网络化的。

第四,新媒介成为节点主体之间的中介,成为社群关系的中介。正是由于新媒介这一中介的存在,新的关系网络即社群这一组织形式才得以产生。又由于网络社群中的个人主体并不能完全脱离传统关系,如血缘、地缘群体,因而网络社群也并未排除网络空间中的初级群体关系,而新媒介又中介着他们的关系。正是中介存在,使得网络社群及其成员表现出极强的流动性。个人可以随时加入或退出社群,并不需要他人或外界的许可。网络社群也具有极大的弹性,并不限于一时一地,也会随时伸缩其“边界”。这样,互动的社群成为一种移动的现象。

第五,网络社群是“自组织”的结果,也是知识的生产者。“简单规则产生复杂模式的过程被称为‘自组织’。”自然界中原子和分子聚集在一起直至最终形成生物的生命体,人们身体发育经历的单个细胞聚集直至最终使各个器官形成一体,这些都是“自组织”。人类聚在一起形成家庭、城市和群体等各种社会组织形式,同样是自组织过程。自组织无需一个核心智慧者来监督整个自组织过程,需要的只是一套适当且简单的局部规则 。这些规则,会成为群体所共有的知识,甚至意识形态。正如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所说,人不是仅仅作为分离的个体而在物质意义上的共存,相反,“他们处于各种有组织的群体中”,“这些人结合在一起形成群体,并力求同他们所属的群体的特征和立场相一致,致力于改变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或使之维持一种既定的条件”,“正是这种改变或维持这一集体活动的方向,对于他们的问题、他们的概念以及他们的思维方式形成指导线索”

第六,本文所指称的网络社群概念,有别于既有相关概念。在互联网空间成为人们交互、参与公众生活的空间之时,学者们立足于不同侧重点提出了诸多描述和分析网络群体的概念,如采集性社群、认同性社群、虚拟社群和心理社群等。采集性社群(foraging communities)是指“为了获得资源或立即的报酬而临时性地聚集起来,成员之间关系松散,对社群的认同性很低” 。而认同性社群则更为接近线下的传统社群的特征:以“共同的个性、兴趣和社会利益等,形成一些共同遵守的行为方式和规范,彼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较为频繁,甚至开展线下的交往,聊天室和多人线上互动游戏很多就属于这一类型,它们正日益成为新的集体文化共同体” 。虚拟社群是所有由数字化媒介凝聚而成的,基于共同的空间、文化和语言场域内的中介性交往而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共同性、有一定可见或不可见的边界、自主性、想象空间是其特征 。提出心理社群概念的学者则认为,“‘群体’概念强调它与‘个体’的对应以及个体的某种集合的心理素质,网上的群体是指一种心理群体。在网上群体形成之前,这种心理群体往往必须依附于地域或社会群体而存在,有了网络,心理群体有条件以虚拟的形式分化出来,相对独立地存在于网上” 。可见,这些概念与本书提出并重构的网络社群概念均具有一定的差异。如前文所述,网络社群概念是在具体的情境下,即在“国家—社会—技术”的框架下,立足中国现实,更加侧重于其流动性,强调网络社群是流动性空间中人们新的结群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

至此,经过对virtual community概念的辨析,并对当下中国现实的考察,经重构网络社群概念,可以对网络社群作如下表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中出现的以个体为中心,以互联网、移动通信设施为中介形成的一种新型关系网络。网络社群突破了以往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的群体组织方式,亦即突破了一定物理空间和熟人圈的限制,强调个人作为节点主体的选择和行动以及与他人的意义分享,因而具有强烈的流动性特征。这种新型社群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 ajFvk3EA3KWBpaOuWgr59OhAX+QKm+0HiG/eH4XutRrdY519TdPtdBQPZVW1An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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