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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华版《家世旧闻》

《家世旧闻》是陆游的一部重要笔记,但最早仅著录于明代《文渊阁书目》,而原书久佚。明中期长洲袁袠曾藏有此书钞本,今亦不见。现孔凡礼先生据北京图书馆收藏邓邦述穴砚斋写本,校以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所藏萃闵堂钞本,整理出版(与《西溪丛语》合刊,中华书局1993年12月版),使这一尘封冷藏多年的珍籍重见于大陆学林,诚有功之举;且孔先生句读审慎、校勘亦称精细,整理质量颇高。

然而,此书在台湾“中央图书馆”尚藏有钞本一部,上、下两卷,共62页,每半页9行,每行18字,无界栏及中缝字,楷体工录。此本最后亦有何焯跋语云“乃六俊袁氏故物”,知同是袁袠藏本的另一过录本。又据首尾各有一“吴兴张氏珍藏”“希逸藏书”长方印,知曾为吴兴人张珩(字葱玉,号希逸)所藏。

此张珩藏本(简称张本)虽与穴砚斋本等均自袁袠蔵本所出,但因抄写工整,保存完好,实比穴砚斋本优胜,具有很高的校勘价值,可供参酌之处甚多。

一、穴本残缺或文义疑异者,可据此本补全或校理。暂举十例。

(1)中华版第181页,卷上13条:“楚公仕宦四十年,意无屋庐。”孔先生校云:“疑应作‘无意’。”按,张本作“竟无屋庐”,“意”“竟”乃形近而误,作“竟”于义始通。

(2)第182页,16条:“楚公精于《礼》学,每摅经以破后世之妄。”按,“摅”为发抒、舒展等义,“摅经”似不词,张本作“据经”,是。

(3)第187页,32条:“‘……必是出□在此。’既检,果出此句注中。”“出□”,张本作“出处”,是。

(4)第190页,43条:“忽见右□数十人列侍。”张本“右□”作“左右”,不缺亦不误乙。

(5)第194页,53条:“朝循之治为先,诵楚公回师朴《谢入馆启》云。”孔校云:“此句文意难明,疑有讹脱。”按,张本作“胡循之治为先君诵楚公回师朴《谢入馆启》云”。此当作一句,谓胡治(字循之)为先君(陆宰)诵读楚公(陆佃)之文(《谢入馆启》)。师朴,指韩师朴,见本书前第50条。

又,本条《谢入馆启》云“而有寒唆之风”。“唆”字误,张本作“畯”,是。

(6)第213页,卷下30条:“当时阿谀之士,翕然称其□□得《尚书》《春秋》之法。”按,据张本,此两脱字为“工”“云”,应分为上、下两句。

(7)第214页,34条:“初,安时妻与弟宽不相得,安时妻早死。”此谓黄宽叔嫂不和而致使嫂氏早死,似属少见;而据张本,“弟宽”下有一“妻”字,则指妯娌勃谿,较合情理。同条“安时不拘世俗如此”句,张本作“安时卓然不徇世俗如此”,义亦较优。

(8)第216页,38条:记陆宰临终梦见陆佃:“楚公愿,又曰:‘汝在此日,……’”孔校:“‘愿’疑为‘顾’之误。”张本此句作“楚公顾叹曰:‘汝在此日,……’”则“顾”误作“愿”,“叹”又误作“又”,两字并误。

(9)第217页,39条:“泰州徐神翁,能知前来物。”“前来物”三字费解,孔校仅云:“《说郛》‘前来’作‘未来’。”“未来物”于义亦欠妥;张本作“能前知未来事”,则语意明白通畅。

(10)第221页,43条:“范忠宣叹曰:‘□唐士宪、程伯淳不遽死,元祐之政,可以无憾,亦当□□今日之祸。”据张本,所缺三字,分别为“使”“能弭”,文义即周全矣。

二、凡孔先生校改之误字、脱字,此本大都不误、不脱。如此者颇夥,略举五则以示例。

(1)第177页,卷上6条:“太尉锁斤试两浙漕司。”孔校:“宋制,凡命士应举,谓之锁厅试”,“疑‘斤’字有误”。按,张本正作“厅”。

(2)第183页,21条:“色极不乐。”孔校:“‘乐’后疑脱去一‘曰’字。”按,张本即有此“曰”字。

(3)第185页,27条:“私念秦陵终无嗣。”孔校:“秦”当作“泰”,“泰陵”乃谓哲宗。按,张本即作“泰”,不误。

(4)第192页,46条:“妻刑,亦追封燕国夫人。”孔校:“‘刑’疑为‘邢’之误。”按,张本正作“邢”。

(5)第194页,54条:“介甫观书,一过目尽能。”孔校:“‘能’后当脱去一字,其所脱之字或为‘记’字。”按,张本正有“记”字,孔校所言极确。

三、其他异文可供参考者。

(1)第182页,卷上19条:记苏轼守钱塘时商议筑堤西湖,陆游六叔祖陆傅以“工役甚大”“费财动众”加以反对。苏轼怒斥其“小匃辄呶呶不已!”“小匃”当为骂人口语,“匃”即“丐”字,义亦互通;而张本作“小勾”,或指其时陆傅任“浙西转运司勾当公事”之“勾”,可供再酌。顺便提及,孔先生认为此条说明“苏轼实有点自以为是、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毛病。这,十分有助于对苏轼的全面了解”(见《〈家世旧闻〉是宋代史料笔记珍品》,《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285期)。则似不确。因该条下文陆傅即自云:“‘小匃’盖指臣也。然是时岁凶民饥,得食其力以免于死、徙者颇众。臣所争亦未得为尽是。”苏轼整治西湖采取了“以工代赈”的正确方法,兼收治湖、赈济之利。其《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云:“艰食之岁,使数千人得食其力以度凶年,亦归于赈济也。”《奏户部拘收度牒状》又云:“将前来度牒变转赈济外,所馀钱米,召募艰食之民,兴功开淘。今来才及一月,渐以见功。吏民踊跃从事,农工父老,无不感悦。”故此则若说成“记录下”苏轼的“自以为是、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性格中的这一方面”,毋宁说是表现他的“决断精敏”(苏辙语)以及陆傅的知错改过。

(2)第184页,23条:楚公“与诸公不合者实多”。张本在“诸公”下多出“议论”两字,似可增补。

(3)第185页,28条:“元丰中,庚申冬。”张本作“元丰庚申冬”。“庚申”为元丰三年。“中”字当系衍文。

(4)第190页,41条:“至崇宁后,群阉用事,遂改都知为知内侍省事、同知内侍省事。”按,“都知”改为“知内侍省事”,但不能同时又改为“同知内侍省事”;改为“同知内侍省事”的当是原“副都知”。张本在“同知内侍省事”前正有“副都知为”四字。

(5)第192页,48条:“一鼎之内,以貔一脔投之,旋即糜烂。”张本作“一鼎之肉,以此物一脔投鼎中,旋即糜烂”。按,此句言陆佃从辽国所得“貔狸”,有“糜肉”之神奇性能。“貔狸”当系一兽,不能省称为“貔”,却可用“此物”代称。“一鼎之肉”亦比“一鼎之内”于义为长。

(6)第195页,58条:记陆佃为傅氏师,“傅氏孙兴祖,字仲修,实受业。为仲修不第,自号且翁”。按,“为仲修不第”,“为”字甚突兀;据张本,“为”乃“焉”之误,应属上句为“实受业焉”,然后再述其不第之事。

(7)第195页,60条:“九月杜知婆”,又“先世以来,庶母皆称知婆”。按,此两“知婆”,据张本批语均应作“支婆”,即“支庶”、“支孽”之“支”。“知”恐是音近而讹。

(8)第205页,卷下13条:“先君言:问贯、师成事用之由。”此句谓陆宰问邵成章:童贯、梁师成“用事”之缘由,作“事用”不妥,张本正作“用事”。同条言梁师成“自言母本文潞公侍儿,生己子外□者”,下一句殆不可解。张本作“生己于外舍者”,即谓梁师成冒充文彦博之子,语意始明。

(9)第209页,19条:记蜀人魏汉津“自言年九十五,得法于仙人李艮,艮盖年八百岁,谓之李八百者是也”。按,张本“岁”作“世”,当属下句:“世谓之李八百者是也。”上文记魏汉津“年九十五”,亦无“岁”字。

(10)第221页,41条,记唐介被贬,朝士作送行诗,“李诚之作《山字韵》一篇”,“先夫人尝言李诚之诗本云‘未死奸谀骨已寒’,盖畏祸者避斥潞公也,然不知如此则句乃不工”。据张本,“盖畏祸者”前,尚有“世所传本乃曰‘已死奸谀骨尚寒’”一句,则上下句因果关系始显。按,李师中,字诚之,时唐介因弹劾外戚张尧佐、宰相文彦博而被贬英州,李师中作《赠御史唐介贬英州别驾》诗,中有“并游英俊颜何厚,未死奸谀骨已寒”一联,据《东轩笔录》卷七,时谏官吴奎先助唐介同劾张尧佐,及至弹劾文彦博时,吴奎“畏缩不前”,故“厚颜之句,为(吴)奎发也”;而据本书,我们才知“未死”之句乃指文彦博。此为仁宗朝政争与诗歌之一大关涉,《家世旧闻》张本所载,对解读李诗很有帮助。又,今存此诗除《东轩笔录》外,尚见《宋朝事实类苑》卷三十六,“未死”句恰作“已死奸谀骨尚寒”,与“世所传本”相同。对此异文,亦赖张本可得辨明渊源本末,乃是“畏祸者”所改。

张珩本虽也有个别舛误之处,但总体而言,远胜穴砚斋本。其原因之一,恐在于袁袠藏本之本身缮写颇劣。张本所附何焯跋语云:“陆放翁《家世旧闻》二卷,乃六俊袁氏故物,恨笔生太拙于书耳。”(此跋与中华版《家世旧闻》所附录之何焯跋语文字出入颇大,“恨笔生”句即无。)抄手书写拙劣,以致辨认为难;而张本之缮写者却甚细心严谨,错误较少;且遇宋帝必空格(穴本不空格),自称“游”时必作小字,似比穴本更多地保留了初钞本的原貌。胡适于1948年12月18日曾寓目此本,“敬记”有“此书似宜钞一本付影印流传”一语,继毛扆、缪荃孙、傅增湘之后,表达了出版此书的愿望,但当时亦未实现。

此书有九条正文之末注有入《笔记》等语,其中六条且作“入《笔记》讫”字样。此《笔记》即《老学庵笔记》。孔先生认为,这些都是“陆游自己加的”,并说,“陆游原来有意把前者(《家世旧闻》)的一些条陆续经过考虑后收入后者(《老学庵笔记》)”,得出了“前者大约是后者的初稿”的推断。此点尚可再酌。第一,此九条注文中,有的注云:“已入《笔记》,‘天人五衰’《记》所无。”(卷上,44条)玩其语气,不类陆游本人,显是抄者所加。又如“《菊》诗人《笔记》”(卷上,46条),亦疑抄校者之语。第二,卷上第54条,记楚公尤爱《毛诗》及王安石熟读《诗正义》事,亦见《老学庵笔记》卷一,但文末无注,殆系抄校者失校;如此类注文为陆游自注,恐不致遗漏。第三,陆游于庆元四年春作有《戊午元日读书至夜分有感》一律云:“七十年来又四年,雨声灯影故依然。未收浮世风沤梦,尚了前生蠹简缘。《老学》辛勤那有补,《旧闻》零落恐无传。先师钵袋终当付,叹息谁能共著鞭?”此诗把《老学庵笔记》和《家世旧闻》两者对举,说明这是两部独立的著作,而不是一书之“初稿”和“定稿”的关系。两书虽有部分条目交叉,但不影响各自作为专书的性质,正如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和《归田录》亦有互见条目而仍各自成书一样。

(原载《书品》1995年第1期) WFlrN5TEmdlsZvvUktXz8IpbQwQF999zAdNu0rL282D5bhfOzvijg8rg2xaB9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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