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气,实天地之心生。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旁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这是《原道》篇的第一段。在这一段中,刘勰开宗明义,说:“文之为德也大矣!”意思是说,“文”是非常了不起的。他说天地万物无不有“文”,文与天地并生,与天地同在,乃是“道之文”。为什么是“道之文”呢?因为道是形而上的宇宙本体,是万物之本原,是万物之所以如此的根本依据。道无所不在,无时不在,而它本身又无形质、无音声,不可把捉,无从究诘,它就体现在万物之中,因此万物的属性也就是道的属性。“文”既是天地万物的属性,那么也就是道的属性。“道”是那么伟大,那么“文”当然也就很了不起了。
既然天地皆文,那么与天地并立,而且是“天地之心”、“五行之秀气”的人,也就当然有文,必然有文。“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自然之道”,即本然如此之理,亦即当然之理、必然之理的意思。
在说了天地皆文、因此人亦必然有文之后,刘勰又说一切动物植物,以至林籁泉石,莫不“自然”成文;无识之物尚且如此,作为“有心之器”的人,岂能无文?刘勰再次强调人必有文。
总之,刘勰运用道家学说,从“文”之本原的角度,论证了“人文”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那么所谓“文”是什么呢?从刘勰所说的“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山川焕绮”以及动物的毛色、植物的花朵以至于大自然中那些悦耳的音响来看,所谓文就是一切事物的美。“文”字本义指线条或色彩交错,引而申之,凡物之文采、物之美丽,都可称为文。而所谓“人文”,从广义说,指人类社会的文明、文化,包括礼乐制度等等;就狭义言,指用文字写下来的东西,即文章(文字原与图画同样以线条交错而成)。刘勰的目的,最终是要论定文章是道的表现,因此他这里所说“人文”最终是指文章。用今天的眼光看,文章与天地万物的色彩、线条、音响似乎牵扯不到一块儿,但从古人的思维逻辑而言,既然都是“文”,那就成为一个系列了。关于这一点,下面还会讲到。
这一段的文笔非常优美。刘勰用了诗一般的、富于形象性的语言,热情地赞颂“文”的美丽。刘勰生活在骈文高度发展的时代,《文心雕龙》全书也用骈文写成。骈文首先讲究对偶,还讲究词藻富丽、典故运用恰当和声律的和谐悦耳。这是我们祖先将我们的汉语、汉字之美发挥到极致而形成的一种文体。骈文的这些要素刘勰都运用得很纯熟。我们这里仅就这一段中的用典举两个例子作一点简单的说明。我们知道,古代文人大多读书甚博,腹笥甚富,他们觉得在文章中运用典故,既可以显得词藻丰富,又可以做到言简意赅,表现婉曲而意蕴深沉,还可以表现自己的才学。但是,若用得不好,又容易产生晦涩难读、表现不明朗的弊病。因此要掌握分寸,特别是要做到如沈约所说的“易见事”(见《颜氏家训·文章》),即所运用的典故要让读者易于了解。沈约与刘勰是同时代人。当时北朝文人邢卲佩服沈约,其中一点就是沈约写文章能做到“用事不使人觉”(同上),即用典故好像没用一样,即使不知道那个典故的读者也一样能看懂。刘勰的这段文字就有这样的优点。它几乎句句用典,运用典故来构造成为句子,但却明白流畅,即便不知其出处也不妨碍对文意的理解。当然最好能逐步多知道一些,以理解得更准确、更深入。比如“玄黄色杂”一句,从字面上看就是天玄地黄、色彩不同的意思,其实它来自《周易·坤·文言》:“夫玄黄者,天地之杂色也,天玄而地黄。”又暗含着《周易·系辞下》“物相杂曰文”之意。知道了这些出处,就感到刘勰措辞真是巧妙,这四个字是与要着重论述的“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再进一步,我们该知道这个“杂”字并非今日所谓杂乱、混杂之意。“杂”,小篆作“ ”,是形声字,从衣,集声。其本义乃衣服上“五采相合”之意(见《说文·衣部》),引申为不同的色彩相配合的意思。“夫玄黄者,天地之杂色也”,深青色的天,土黄色的地,互相映衬,那便是天地的文采,多么美丽!“物相杂曰文”,也就是必须是不同的色彩、不同的线条、不同的事物互相配合,才能称之为文,若是单一的,就不是“文”了,因此古人早有“物一无文”之说(《国语·郑语》载史伯语)。这里体现了古人求异、求多样统一的美学思想。如果我们知道刘勰这里所用典故及有关的知识,便会发生联想,感到其意蕴丰厚。又如“两仪既生矣,唯人参之”,从字面上说,就是人生于天地之间、与天地合而为三(是谓三才),亦即人与天地并立之意。而如果知道《礼记·中庸》有“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与天地参矣”之句,便会有进一步的理解。《中庸》说的是圣人。圣人造福于万物,犹如赞助天地的化生一般,故可与天地并立。刘勰这里说“唯人参之”,是有这样的思想背景的;他这么说,与下文“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是相呼应的,他是以圣人之文作为人文的典范的。
(一)文之为德也大矣 意谓“文”作为一种“德”,是很了不起的。为,作为。德,指事物的禀性、特性。“某某之为德”不等于“某某之德”。这个句式的重点在某某,而不在“德”;它不是要陈述某某的禀性如何,而是表示某某作为一种存在,这存在是通过其“德”(即其禀性)体现出来的。“文之为德也大矣”,就是“文这种东西很伟大、很了不起”之意。刘勰用这么一个感叹句领起全篇。
(二)自然 本段两次出现“自然”:“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又“……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这里的“自然”不是今日所谓“大自然”之意,而是“自己便是这样”、“本来就是如此”之意,亦即非关某种外力作用、不知其所以然而必然如此之意。“自然”是道家思想中的重要范畴。《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道的根本性质便是自然,或者竟可说自然便是道。宇宙万物的形成和发展,都是道的体现、道的作用。在魏晋玄学家的阐释中,此种作用,便表现于无任何外力的干涉而万物自己如此、本然如此。西晋郭象云:“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自己如此)者也。”(《庄子·逍遥游》注)又云:“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庄子·齐物论》注)刘勰深受此种思想的影响,他认为万物之所以美丽有文,人之所以有文,都是本来如此、非关外力、不知所以然而然的。他所谓“道之文”,正是这样的意思。道就是自然,而不是什么造物主。下文说到“神理”,指一种无可解释、非关人力的必然性;“自然”也就是“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