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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与“自然”各自的价值,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魏晋玄学的重大命题,曾经引起当代众多名流的热烈兴趣,并围绕它发生了一系列的争议。而由于名教实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概念之一,魏晋玄学的这些讨论留下的影响就非常深远。

“名教”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与“礼教”对换使用,但仔细分辨起来,又不能说这两者是完全对等的概念,前者所包涵的意味要更为广泛和复杂一些。

对“名教”概念的解释,各家每有出入,我觉得其基本的意义其实很简单,就是“望文生义”,立名为教的意思。倘如在此基点上讨论问题,那么可以说“立名为教”本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文化现象。举个浅近的例子,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里,一个老师不满意一个学生,常常会说:“做学生要像个学生。”在这句话中,前一个“学生”指具体存在的身份为学生的个人,后一个“学生”指老师心目中关于学生的理念,他拿这个理念来衡量、断定一个具体的学生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并要求前者向后者趋同。但合格不合格,该由谁说了算呢?

在这个浅近的例子里面隐藏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其实是一个概念的世界,事物的名称代表了人赋予事物的内在关系,而正是那些具有命名与阐释名义之权力的人设定了世界的秩序。

回到中国传统的“名教”概念上来。对这一概念的形成,一般追溯孔子的正名说。《论语·颜渊》篇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君君”为例,它的意思是“使君成为君”。这里第一个“君”指的是理想化的、概念中的“君”(此处用作动词),第二个“君”指为“君”的人。其他几组也是同样的语法结构。胡适在《先秦名学史》中解释说,孔子所强调的正名,目的在于“使真正的关系、义务和制度尽可能符合它们的理想中的涵义”,也就是用理念来规范事实。

儒家的名教牵涉到所有的人伦关系。但在古代来说,君臣、父子关系是首要的和基础性的,所以讲名教首先要从君臣父子讲起。东晋时袁宏说:“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则名教之作,何为者也?盖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拟议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辨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务者也。”(《后汉纪》卷二十六)这个过程约略地说,就是根据某种神圣原则制定名称,根据名称所包涵的理念展开教化,由此建立世界的秩序,保证人间万事的有序运转。果然如此,就能建立一个理想化的社会。

通过建立概念来设定秩序的人相信他们所依据的是一种神圣原则,因而“名”理所当然体现了最高的真理,它可能被错误地背弃,其自身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是永远不会动摇的。

在这个问题上,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采取了另外一种态度。《老子》劈头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话语可以表述真理却不可能到达真理,当人们表述真理时就已经离开了它;而名虽然可以用来指称事物,“名”与“实”却是永远也不可能结合为一体的。“无名万物之母,有名万物之始”——虽然命名的行为给出了事物的秩序,但无名才是万物的本真状态。所以用概念所支撑的世界是可疑的、不稳定的,它终究不是生命真正的归依。

在老、庄那里,宇宙的本体是“无”。它不能够被命名,因而也不能够被阐释——称之为“道”也只是“强名”,它无往不在而无形无迹,它的唯一特性是“自然”——自身如此,不具有任何外加的规定性。由于“无”本体是包括人类、人类社会在内的万物的本源,所以从根本上说,“自然”也是人与万物的本性及理想状态。

这样,在儒与道之间,形成了“有”与“无”、“名教”与“自然”的相互对立的理论系统。前者主要强调事物的规定性与秩序(它的背后就是以理念来规范事实的理想),后者则更多地重视事物的自然本性与可变性,尤其在庄子的思想里,它还更多地指向对个人精神自由的追求。当然,我们看到在整个中国文化大系统内,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理论系统其实具有互补作用。 eIodm0MFdw+ruhDZkZ34CRuv4/l5z5ftVV6bAdg+piASx5lSif5FS/PDcEAWYx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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