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告诉我那个锡克人的故事。听说他离乡多年后回到印度,一个人坐在孟买码头上守着他那一堆行囊,默默哭泣。他已经忘记印度到底有多贫穷。这是一个典型的印度故事——它的人物和情节安排,它的通俗剧色彩以及它的感伤,都流露出印度特有的风味和情调。然而,在这个故事中,最能够体现印度精神的却是它对贫穷的态度:对成天忙着其他事情、偶尔思索贫穷问题的印度人来说,贫穷能够在他们心中引发出最甜美的情感。哦,这就是贫穷,我们国家特有的贫穷,多悲哀啊!贫穷激起的不是愤怒与改革,而是源源不绝的泪水,是最单纯的一种情操。“那年,这家人变得那么贫穷,”备受读者爱戴的印地语小说家普林禅德在作品中写道,“以至于连乞丐都两手空空离开他们家门口。”这就是我们的贫穷:让人感到悲哀的倒不是乞丐本身,而是这群叫花子竟然两手空空离开我们的门口。这就是我们的贫穷:以印度各种语言文字写成的无数短篇小说中,这种贫穷逼迫一个又一个清纯美丽的姑娘,出卖身体,赚钱偿付家人的医药费。
印度是全世界最贫穷的国家。因此,对它的贫穷感到愤怒是没有用处的。在你之前,多少初履斯土的外国人像你一样,看到了印度的贫穷,说出了你现在说的那些气话。不只是外国人,我们自己的子女从欧洲和美国回来时,看到家乡的贫困,肯定也会说出同样的气话。别以为只有你才会感到愤懑和不屑,只有你才会那么敏感。你也许会看到更多:你也许看过街头那一群群小叫花子脸庞上绽露的天真笑靥;在孟买市区人行道上,满街席地而卧的人群中,你也许看见过一家人(父亲、母亲和小婴儿)相拥而睡,自成一个天地,自给自足,仿佛有一堵墙把他们跟外界(包括你在内)阻隔开来似的。在沁凉的孟买早晨,一家三口醒过来,看见你正睁着眼睛,瞪着他们瞧,心里肯定会觉得很别扭——正是你的凝视侵犯了他们的隐私,你的义愤和不平惹恼了他们。你也许看见过那个独自在孟买街头过活的小男孩,他拿起一根扫帚,把他在人行道上的地盘打扫干净,铺上草席,然后躺下来。在他那瘦小的身躯和枯萎的脸庞上,你看见营养不良和过度劳累的生活遗留下的斑斑烙痕,但他只管仰躺在地面上,自顾自地把玩着一把短小的蓝色塑料手枪。那成群穿梭在草席之间、走过街边一栋栋闪烁着广告和竞选标语的房屋的路人(包括你在内),他视若无睹,不理不睬,置身于孟买城中那浓浊的、热烘烘的空气中,这个小男孩竟能自得其乐。正是你的惊讶,你的愤怒和不平,剥夺了他身为人应该享有的生活权利。别急,你在这儿再待六个月看看。随着冬天的来临,会有一群新的观光客涌进孟买城。跟初来乍到的你一样,他们也会谈论印度的贫穷,也会表现他们的气愤。你会同意他们的看法,然而,内心深处,你却会感到莫名的恼怒,因为那时你会觉得,他们看到的也只是表面的现象而已。发现自己的感觉被别人如此精确地重现模仿,你是不会感到开心的。
十个月后,我重访这座城市,对自己当初抵达孟买时所表现的歇斯底里,感到颇为惊讶。天气比较凉爽了。在科拉巴区,家家庭院张灯结彩,五颜六色的圣诞灯饰从窗口探伸出来,繁星一般,闪闪烁烁映照着孟买城上那一片黑漆漆的天空。这座城市并没改变。我自己的一双眼睛却改变了。我已经见过印度的乡村:狭窄残破的巷弄,流淌着绿色黏液的排水沟,一间挨着一间、狭小逼仄的泥巴屋子,乱糟糟堆挤在一起的垃圾、食物、牲畜和人,肚腩圆鼓鼓、沾满黑苍蝇、身上佩戴着幸运符、躺在地上打滚的小娃儿。我亲眼看见过一个饥饿的小孩,蹲在路旁大便,身边一只癞皮狗虎视眈眈,等着吃小孩的屎。在安得拉邦 ,我发现那儿的居民个头非常瘦小,身体十分孱弱,让人怀疑大自然是不是在开玩笑,把印度人的进化过程往后推。在这样的地方,悲悯和同情实在派不上用场,因为它代表的是一种经过改良的希望。我感受到的是莫名的恐惧。我必须抗拒内心涌起的一阵轻蔑,否则,我就得抛弃我所认识的自我。也许到头来我感受到的只是深深的疲倦,就在歇斯底里的当儿,我心中骤然间感觉到一种宁静祥和。我终于学会了把自己和周遭的世界分隔开来。如今,我终于懂得如何区分美好的和丑恶的事物,如何区分彩霞满天的苍穹和那一群群在夕阳下干活、身形显得格外渺小的佃农,如何区分美丽高贵的手工艺品——黄铜器皿与丝织物,以及制作这些东西的那双干瘪瘦小的手,如何区分雄伟壮观的历史遗迹和蹲在废墟中大便的小孩儿,如何区分“物”和“人”。我终于领悟,在印度这个国家,你随时可以找到逃避的窍门。几乎每一座城镇都有一个比较祥和而且干净的角落,让你躲藏在那儿,疗伤止痛,恢复你的自尊心。在印度,最容易也最应该被视若无睹的东西就是那些最显眼的现实。因此,尽管出行前阅读过许多有关印度的书,但抵达这个国家后,我却发觉,这些著作并不能帮助我做好心理准备。
初抵印度,令人怵目惊心的现实宛如排山倒海一般直向我逼近,而我却不能像在亚历山大港、苏丹港、吉布提港和卡拉奇时那样,逃回船上去。那时我做梦也没想到,竟然可以把丑恶的现实从美好的东西中(从自尊和自爱的领域中)分离出来,在它们中间画一条界线。滨海大道,马拉巴尔山,从卡玛拉·尼赫鲁公园眺望到的满城华灯、城中矗立的一座座帕西寂静塔 —这些景点是印度观光局所推销的孟买市,也是一连三天我们被三位热心的友人带去游览的地方。然而,另一个孟买,另一个令人心悸的孟买,却隐藏在这些观光胜地背后。这才是真正的孟买:里面居住着数百万身穿白色衣裳的人,宛如白色潮水般不断涌进和钻出“教堂门车站”,就像赶着去或离开一场无休无止的足球赛似的。这就是即将显现在我们眼前的孟买城:郊区那一条条宽广壅塞、纵横交错的马路,路旁乱糟糟挨挤在一起的店铺,高耸的廉价公寓大楼,破落的阳台,密如蛛网的电线和四处张贴的广告;戏院门口的印度电影海报,比英国和美国的电影海报还要清凉性感,剧照中的印度女明星,展示着比好莱坞姐妹们还要丰硕的臀部和乳房,浑身洋溢着无比旺盛的生殖力。隐藏在大马路背后的一户户人家,一间间庭院:密不通风,闷热不堪,静止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各样的不知名堂的臭味,窗口显示的不是一窗椭圆形的灯光,而是满院子的晾衣绳、衣裳、家具和各式箱子,堆堆叠叠,乱成一团。通往北部的道路两旁,散布着一间间被花园环绕的红砖工厂。这些工厂令人联想起英国的米德尔塞克斯郡,唯一不同的是依附在工厂旁的,并不是一排排半独立式的或连栋住宅,而是一座座贫民窟和一堆堆垃圾。娼妓(印度报纸管她们叫“欢乐姑娘”)四处出没。可是,在这些大杂院中的一栋建筑物里开设三家妓院,阴沟和厕所臭烘烘的,连勒克瑙 出产的檀香油都遮盖不了,还能到哪儿去寻找欢乐呢?情欲就像怜悯,是希望的改良品。面对这种情欲,你只会感受到你的性冲动究竟有多脆弱。你犹豫不决,逡巡不前,不敢贸然探索。你把全副心神集中在你的厌恶上。手握棍棒的男子把守在妓院门前。这帮人究竟在防备谁,又在保护谁呢?暗沉沉的、臭气弥漫的走廊里,呆呆地坐着一群非常苍老、非常肮脏、整个身子萎缩得不成人样的妇人。这时你会觉得有些人是多么微不足道。这群妇人是清洁工,讲得白一点,就是专门服侍妓女(孟买市普罗大众心目中的“欢乐姑娘”)的用人。她们还算幸运,总算还有一份工作可做。就在妓院门口,你窥见到了印度那令人惊悸的、一个层级一个层级不断倒退的堕落。
我说“层级”,因为我们会渐渐发现,在印度,人类的堕落是经过缜密的测量和界定的,就像绘制地图一样,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印度的普罗大众(那一拨拨身穿白衣,有如潮水般汹涌在街头的人群)是不可能被分类或被评定等级的。这种情形就像印度的土地:尽管从火车上眺望,印度那广袤无垠的乡野是由一小块一小块不规则、杂乱无章的田地所组成(官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百姓随意处置他们的田地),事实上,这些土地全都已经被彻底勘察测量并绘成图籍,保藏在政府属下的各个收税区。在那儿,一捆一捆包扎在红布或黄布中的地契资料,堆积如山,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这得归功于英国人。他们不辞辛劳,从事这项艰巨的工作,为的是满足印度人的一个根深蒂固的心理需求:界定和区分。界定自己,你就能够把你的自我从周遭人群中抽离出来,你就能够确定自己在社会的位置,你就能够摆脱印度那无所不在的随时会吞噬你的乱象——莫忘了,印度是一个无底洞,而“欢乐姑娘”的用人就坐在深渊边缘等着你。戴某种特定样式的帽子或头巾,留某一种型款的胡子,穿西装或穿政客们最喜欢穿的手织棉布服装,身上佩戴克什米尔印度教徒或马德拉斯婆罗门的阶级标志——这些东西全都是一个人的表征,证明你属于某一个社群,证明你是一个有价值,有正当职业,对社会有贡献的男人,就像保藏在收税区里的地契,证明你拥有某一块土地。
这种需求是普世的、全人类共通的,但印度人的做法却是独一无二的。“做你分内的事,即使你的工作低贱;不做别人分内的事,即使别人的工作很高尚。为你的职守而死是生;为别人的职守而生是死。”这是《薄伽梵歌》的一段经文。早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俄底修斯之前一千五百年,印度的史诗已经在倡导阶级观念了,而它的影响力一直维持到今天。在旅馆负责整理床铺的服务生,若被客人要求打扫地板,他肯定会觉得受到侮辱。在政府机关办公的文员,决不会帮你倒一杯开水,就算你昏倒在他面前,他也无动于衷。你如果要求一个建筑系学生画图,他肯定会把它当作奇耻大辱,因为在他看来,身为建筑师却从事绘图员的工作,不啻是自甘作践。就是这个缘故,蓝纳士(根据他办公桌上竖立的一块三角形木牌,他的正式职称是“速记员”)才会拒绝上司的要求,把他用速记法写下来的一封信函,用打字机打出来。
蓝纳士是在政府机关中服务的文员,月薪一百一十卢比,觉得非常满足,直到月薪六百卢比的公务员马贺楚被调到他的部门,担任他的上司,情况才改变。马贺楚出身东非共和国一个印裔家庭,在英国大学受教育,后来被派到欧洲工作,最近才回到印度。蓝纳士和他那伙月薪一百一十卢比的同事,私底下很瞧不起从欧洲回来的印度人,但对马贺楚这位长官,他们却颇为敬畏,因为他们听说这人很厉害。据说,马贺楚熟读《公务员行为守则》的每一个篇章和每一项条文,他了解自己的职责,也知道自己享有哪些特权。
新官上任没多久,马贺楚就把蓝纳士召唤进办公室,以很快的速度向他口授一封信。这难不倒蓝纳士。他把上司讲的每一句话记录下来,得意洋洋,回到他那张标示着“速记员”的办公桌。那天,长官没再召唤他,但隔天早晨他一进办公室,马贺楚就把他叫进去。蓝纳士进得门来,看见上司铁青着一张脸孔,气咻咻的,两撇修剪得十分整齐的小胡子直往上翘,两只眼睛只管瞪着他。马贺楚刚洗过澡,刮过胡子。蓝纳士望望长官身上穿着的那套欧洲剪裁定制的灰色西装,再看看他脖子上系着的那条英国大学领带,然后低下头来,瞧瞧自己那身松松垮垮的白色长裤和领子敞开、下摆拖得长长的蓝色衬衫,心里不免感到有点自惭形秽,然而,他表面上却依旧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在蓝纳士看来,长官向下属发脾气,不管什么原因,都是挺自然的事——他自己也常常无缘无故责骂每天两次前来孟买市玛哈姆区帮他打扫公寓厕所的清洁工。在这样的人际关系中,发发脾气骂骂下人只不过是小事一桩,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它只是在显示两人之间身份的差别和阶级的不同。
“你昨天记下的那封信,到底怎么了?”马贺楚劈头就问,“昨天,你为什么不把这封信打好,拿进来让我签名呢?”
“还没让您签名吗?真对不起,我马上就去查查看。”蓝纳士出去一会儿,然后回来向上司报告:“长官,我已经催过打字员奚雷拉尔,但他这几天实在很忙,手头上有一大堆信件要打。”
“奚雷拉尔?打字员?难道你不会打字吗?”
“哦,不,长官,我是速记员。”
“你以为速记员是干什么的?从今天起,我向你口授的信函,你都得自己动手打出来,明白吗?”
蓝纳士的脸色嗖地一白。
“听到没有?”
“长官,那不是我的工作。”
“不是你的工作?好!现在我就向你口授一封信。午餐之前你把它送回来,让我签名。”
马贺楚开始口述。蓝纳士颤抖着手,握住钢笔,歪歪斜斜记下长官口授的内容。口述完毕,蓝纳士朝向马贺楚一鞠躬,转身走出上司的办公室。下午,马贺楚按了按桌上的蜂音器,召唤蓝纳士进来。
“你今天早晨记下的那封信,在哪里啊?”
“还在奚雷拉尔那儿,长官。”
“昨天那封信,现在也还在奚雷拉尔那儿。我不是吩咐过你,从今天起,我向你口授的每一封信,你都得自己动手打出来吗?”
蓝纳士不吭声。
“那封信在哪里?”
“报告长官,那不是我的工作。”
马贺楚举起拳头,猛一敲桌子。“今天早晨,我们不是讲清楚了吗?”
蓝纳士也以为事情早已经讲清楚了。“长官,我是速记员,不是打字员。”
“蓝纳士,听着,我要向上面举报你抗命。”
“那是您的权利,长官。”
“别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你不肯帮我打字,对不对?让我听你亲口说一次。你说:‘长官,我不愿意帮您打字。’”
“我是速记员,长官。”
马贺楚把蓝纳士打发出办公室,然后自己去见部门主管。长官让他在接待室等候了好一会儿,才把他叫进去。这位老先生今天已经够累的了,但他还是打起精神,接见马贺楚。他知道,像马贺楚这种刚从欧洲回来的留学生,个性都有点毛躁,求好心切嘛。可是,在他这个部门,以前从没有人要求速记员打字呀。当然,从宽解释,速记员的职务或许也包括打字。但这样来定义打字员未免太宽泛了点儿。何况,这儿是印度。在这个国家,无论做什么事情,你都得考虑考虑对方的感受。
“报告长官,如果这真是您的看法,对不起,我只好把这桩案子呈报‘联邦公共服务委员会’,让他们来处理。我现在向您举报蓝纳士抗命,然后通过您,要求委员会对速记员的职务展开全面的调查和质询。”
主管叹了口气。马贺楚简直在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这小子偏要把事情闹大,也只好由他了。展开这样的一项调查,肯定会给他这个部门带来一大堆麻烦:成堆的文件、问询和报告。
“马贺楚,你就劝劝他吧。”
“请问长官,这就是您对这件事情的结论?”
“结论?”主管支支吾吾,“我的结论是……”
电话铃响了。主管伸出手来一把抓起电话,回头朝马贺楚笑了笑。马贺楚立刻起立,告退。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马贺楚发现蓝纳士并没遵照他的吩咐,把打好的信摆在他桌上,让他签名。他立刻按了按桌上的蜂音器,把蓝纳士召唤进来。蓝纳士应声出现在长官面前。他绷着脸,弓着腰,把拍纸簿紧紧搂在穿着蓝衬衫的胸前,眼睛只管瞪着脚上那双鞋子。这副恭顺严肃的德行却也遮掩不住他脸上流露出的那股得意和兴奋。原来,他已经知道马贺楚去见过主管,而且他也明白,主管根本不吃马贺楚那一套。他没受到任何惩处,连一句训斥也没有。
“蓝纳士,我现在向你口述一封信,记下来。”
蓝纳士打开拍纸簿,掏出钢笔,开始在画线纸上歪歪斜斜涂写起来。他越写心里越慌,背脊忍不住冒出冷汗。原来,马贺楚要他记下的这封信,是要求主管把他开除,罪名包括:抗命、未能胜任速记员的工作、顶撞上司。把一件事情记录在文件上,已经够严重的了,更糟的是,这封信会交到奚雷拉尔手里,让他用打字机打出来。蓝纳士这次肯定要受羞辱了。他咬紧牙关,强作镇定,把长官口授的信函一字一字记录下来,然后垂着头,等待长官开释。马贺楚终于把他打发出办公室。蓝纳士如逢大赦,立刻逃到主管那儿。他在接待室苦苦等候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被传唤进去见主管,但不一会儿,他就出来了。
那天下午五点钟,蓝纳士伸手敲了敲马贺楚办公室的门,然后恭恭敬敬站在门口,等待召唤。他手里捏着一沓打好的信函,哆哆嗦嗦,一个劲儿颤抖不停。马贺楚抬起头来,看见蓝纳士眼眶里噙满泪水。
“啊!”马贺楚说,“奚雷拉尔终于加把劲,把我的信全都打好了。”
蓝纳士一声不吭跑到马贺楚办公桌旁,把手里那沓信函放在桌面那块绿色的吸墨纸板上,扑通一声,双膝下跪,整个人趴在地上,双手合十,触摸马贺楚脚上那双油光水亮的皮鞋。
“起来!起来!这些信是奚雷拉尔打的吧?”
“我打的!我打的!”蓝纳士跪伏在地板上铺着的那张破旧的草席上,只管哀哀啜泣起来。
“把你们当人看待,你们就来劲了,开始作怪了。把你们当畜生看待,你们就乖了,趴在地上像狗一样。”
蓝纳士一面啜泣,一面伸出手来不停抚摩擦拭马贺楚的皮鞋。
“从今天起,你愿意帮我打字了?”
蓝纳士伸出额头,一个劲碰撞马贺楚的皮鞋。
“好吧,咱们现在就把这封信给撕掉。在我们这个部门,要想提高办事效率,也只好用这个方法了。”
蓝纳士泪眼汪汪,不停地在马贺楚鞋子上磕头,直到那封信的正副本全都被撕成粉碎,扔进废纸篓,他才站起身来,擦干眼睛,跑出办公室。这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现在,他跟随满街推推挤挤的人群踏上归途,回到他那套坐落在孟买市玛哈姆区的公寓。一时间,他还不习惯面对这个新世界给他带来的耻辱。他心灵中最敏感最脆弱的部位(他的自尊)被人侵犯了。若不是担心他会一头栽进那个无底深渊,他怎会容忍这种侵犯呢?这是人生中一出小小的悲剧。他已经学会服从,他应该能够存活下来。
类似的悲剧在孟买不断上演着,在无数男人(就是我们在街头看到的那一群群身穿白衣步履轻快的上班族)心中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就像世界上每一座城市的上班族,朝九晚五,这些男人每天匆匆出门,匆匆回家。媒体上的广告全都是为这些男人设计的,电车为他们按时行驶,电影海报把目标指向他们。瞧,海报中的女明星,一个个浓妆艳抹,搔首弄姿,争相向这些男人展示她们的豪乳丰臀——她们是古代印度雕像中那些女神的后裔,而这些女神像,跟创造她们的人分开之前,一直代表印度普罗大众内心中那股卑微的悲剧性渴望。
印度社会和它所遭受的亵渎,对身穿意大利式西装、打着英国大学领带的马贺楚来说,也是一个崭新的经历。在东非、英国大学和欧洲待了这么些年,他带着殖民心态回到印度,恍若一个异乡人,难免觉得格格不入。在自己的祖国,马贺楚举目无亲。他只是一个月入六百卢比的人,因此,平日他也只能够跟月入六百卢比的其他人交往。但在这个阶层,像马贺楚这种刻意扬弃阶级标志(食物、种姓和服装)的“外人”,毕竟不多。他很想结婚,而这也是他父母亲的愿望。但他抱着殖民者的心态求亲,眼光未免太高了些。“别打电话来。我们会打过去给你。”“谢谢你对这门亲事感兴趣。等我们把应征者的数据处理完毕,我们会通知你。”“我们并不觉得,月入六百卢比有什么了不起。”最后这句话可是女方家族的长子说的。马贺楚觉得,如果再降低标准,那就只好到乡下找老婆了。就这么样,马贺楚的终身大事一再蹉跎。久了,连他父母亲也灰心了。马贺楚满肚子怨气,但也只能向朋友们发发牢骚。
马立克就是常常听他诉苦的朋友。在印度,马立克也是一个“新鲜人”。身为工程师,他月入一千两百卢比,比马贺楚多一倍,但两人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经常聚在一块儿互吐苦水。他居住在孟买高级住宅区一套设备完善的公寓。以伦敦的标准来衡量,他的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但在孟买本地人眼中,他的生活非常优渥奢华,令人艳羡。可他一点也不快乐。能力都不如他的欧洲籍工程师,在印度人经营的公司充当专家顾问,月薪高出他三倍,只因为他们是欧洲人。这就是马立克的遭遇。游子返乡,但在孟买,他却永远是个异乡人,甚至比那帮应聘前来担任客座的欧洲技师,还要像一个外人——印度公司的大门,永远向这些老外敞开。凭马立克的能力,他绝对有资格晋升“管理阶层”,担任初级行政主管,但第一次见面他就告诉我,好几次他向别的公司试探,结果却都碰了一鼻子灰。他是一位工程师,这很好。他从北欧留学回国,那更好。他现在服务于一家有名望的跟欧洲关系密切的印度公司,这更让人刮目相看。然后对方问他:“你有车吗?”马立克没有汽车。事情就这么样吹了。对方甚至还没问起他的家世和出身。
坐在他那套过时的现代主义风格公寓里,马立克只顾哀哀诉说着。最近这阵子,他心灰意冷,实在提不起劲来把屋子好好收拾整理一下。整个公寓乱糟糟的:横七竖八的书架、四处摆放的陶艺品、堆满杂物的咖啡桌。访客稀落,把屋子收拾得再整齐,给谁看呀?就像一个没有人会注意到的女孩,花了一番功夫细心打扮,准备出门。时髦的家具就如同时髦的衣裳:没有人注意,没有人赞赏,只会让你感到更加悲伤。凌乱的咖啡桌上摆放着一张镶在镀金框子里的巨大照片。照片中的女孩是白种人,长得很漂亮,一头褐发披肩,脸颊两旁的颧骨高高凸起。我没问他这女孩是谁,但马立克后来主动告诉我,这女孩早已经死了——多年前,在北欧家乡。我们一面喝咖啡一面聊天。录音机播放马立克在欧洲留学时录下的歌曲(天哪,这些歌曲连我都觉得古老)。就这样,我们坐在孟买城中一套公寓里。周遭环绕着一个又一个光影迷离的街道,底下闪烁着弧形的滨海大道灯光。就这样,我们坐在中央摆放着北欧姑娘遗照的客厅,一面聆听那一首又一首哀伤而古老的歌谣,一面翻看那几本不知被人翻了多少次的相簿:披着大衣的马立克、马立克和朋友们、马立克和那个女孩。照片的背景不外乎是白雪皑皑或松树丛生的高山,再不然就是露天咖啡座。马立克和马贺楚哥俩,一个月入一千两百卢比,一个月入六百卢比,这会儿聚在一块,相濡以沫(书架上摆着几部易卜生原文剧作),暂且忘掉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遭受的耻辱,暂且沉湎在回忆里:遥想当年,在北欧留学,身为一个男人和学生就已经足够被社会接受,而身为印度人,更为他们的身份增添些许神秘的魅力和光彩。
十三四岁那年,吉凡离开家乡的村子,到孟买找出路。在这座大城市,他举目无亲,晚上只好在人行道上打地铺。好不容易,他终于在法特区一家印刷厂找到工作,月薪五十卢比。他没找房子,晚上依旧睡在人行道上。根据孟买的习俗,你只要在人行道上同一个地方一连睡几天,这个地盘就归你所有,别人不得侵占。吉凡能读能写,天资聪颖,待人殷勤。在孟买混了几个月后,他就开始帮他那间印刷厂承印的一家杂志拉广告。老板一再给他加薪。这小子如果好好干下去,厂长的位子早晚是他的。突然有一天,他跑进老板的办公室,向他提出辞呈。
“我总是留不住好员工!唉,这是我的命,”老板说,“我苦心栽培他们,训练他们。把本领学到手,他们就离开我了。你找到什么样的新工作啊?”
“老板,我还没找到新工作。我想请你老人家帮我找找看,可不可以呢?”
“啊!原来你要求我给你加薪。”
“您误会了,老板。我不是来向您要钱。这阵子每天骑着脚踏车在街上跑,我觉得有点累,而且我也不再年轻了。我希望能找到一份办公室的工作。我希望拥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只要能在办公室工作,薪水少一些也不打紧。老板,您能不能帮我留意一下?”
吉凡已经拿定主义。老板心肠很好,二话不说,就把这个得力助手推荐给另一家公司。晋升为办公室职员的吉凡,工作十分勤快,对老板忠心耿耿,一如当初他在印刷厂工作时那样。老板十分器重他,没多久,就把整个公司交给他管理和经营。吉凡省吃俭用,存下八千卢比,相当于约六百英镑。他利用这笔钱购买了一部出租车,以每天二十卢比的租金(马贺楚一天的薪水)把它租给别人开。他继续在公司工作,但他依旧睡在人行道上。吉凡那年二十五岁。
华桑特在孟买一座贫民窟长大。小小年纪,他就离开学校,出外找工作。一大早他就跑到孟买市证券交易所周围徘徊逡巡。厮混久了,所里的交易员都认得他,隔三岔五差遣他到外面去办点事,帮他们跑跑腿。华桑特渐渐地变成了交易员们专用的信差,替他们送电报。一天,一位交易员把一封电报交给华桑特,要他拿到电信局拍发,但没给他钱。“没关系,”交易员告诉华桑特,“月底他们会跟我结账,把账单寄给我。”就这样,华桑特发现了一个重大的商业机密:如果你每个月拍发的电报超过一定的数量,电信局就会让你赊账。于是他灵机一动,向证券交易员们提议:每天,他到交易员办公室收取电报,拿到电信局拍发,月底结账。他只收些许服务费,但集腋成裘,没多久他就存了一笔小钱,甚至可以租下一个小房间,充当电报收发室。收进来的每一封交易员电报,他都仔细看过一遍。没多久,他对证券市场的运作就了如指掌。他开始进场买卖股票,着实赚了一笔钱,变成一个富翁。如今他年纪大了,在孟买商界也有了一点地位,他在高级商圈拥有一间装潢颇为高雅的办公室,雇用了一个接待员、许多秘书和职员,但这只是充门面而已。重要的工作,他都拿到那间狭小拥挤的电报收发室去做,因为在别的地方,他实在没办法静下心来思考。当初过穷日子时,华桑特白天从不进食,发迹后,他依旧保持这个习惯。白天吃东西,会让他觉得昏昏欲睡,提不起劲来做任何事情。
在印度,制作皮革的工人是最低贱最肮脏的一种人。因此,在阶级意识十分强烈的印度半岛南端,发现有两位出身婆罗门阶级的兄弟,竟然从事这一行,心里难免会感到非常诧异。他们的工厂规模不大,却也自给自足:住家、工作坊和占地四英亩的菜园。兄弟俩,一个身材比较高瘦,身体强健,成天在城中各处奔走拉生意,争取订单,他的眼光十分敏锐,对外国皮革制品(公文包、日记簿封面和照相机皮套)的最新型款和设计都了如指掌。另一位兄弟身材比较肥胖,个性沉稳,负责管理工厂,监督工人干活。兄弟俩感到最得意的,是时不时就会有一位顾客对他们说:“这真的是你们自己做的吗?看起来像进口的。我敢打赌这肯定是美国货。”每次听到这种赞美,兄弟两个就会乐得一个劲儿扭动身子,哧哧笑个不住。对于“劳资关系”(这是那位身材比较高瘦,星期天早晨会穿着汗衫和卡其色短裤的兄弟的用语),他们两人的看法倒是很开通进步的。“你必须想法子,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工作。我不能做这种工作。我也不能让我的儿女做这种工作。所以我必须想法子,让工人们开心。”从街上捡来的一个“流浪儿”,刚开始在皮革工厂干活,日薪一卢比,干到十四五岁,薪水调高到每天四个卢比;制作皮革的师傅,月薪一百二十卢比,外加一笔年终奖金,约莫两百四十卢比。“对!”另一位兄弟接着说,“你必须想法子让他们开心。”这家工厂生产的皮件全都是手工制造的。为此,兄弟俩感到颇为自豪,但他们一生最大的愿望,却是创建一座以他们的姓氏为名的“工业园”。他们出身一个贫穷家庭。刚开始时,他们制作信封。今天,他们的工厂除了生产皮件,也制造信封。在工厂一个角落,一个男孩站在堆集得十分整齐的一沓信封纸上头。一位师傅挥舞着一把宽刃大刀,把男孩脚趾旁的纸张剁成一块块。其他男孩蹲在另一个角落,把依照规定样式切割好的纸张,折成一个个信封。这两位兄弟的身家财产,总值七万英镑。
在印度的阶级体制中,稍稍逸轨,出外冒点儿险是被容许的,但阶级意识早已根深蒂固,没有一个印度人能够彻底摆脱他的种姓根源。它就像一种肉体的渴望:商场大亨一天到晚窝在他那间狭小简陋的办公室,舍不得离开;崛起中的年轻企业家,依旧睡在人行道上;出身婆罗门阶级的皮件制造商,不让儿女介入这个行业,以免遭受污染。西方新世界输入的现代商业机制(股票买卖、电报、劳资关系、广告等等),表面上看起来跟印度社会格格不入,但实际上,这些玩意儿全都已经被吸纳进阶级制度中,与之融为一体。很少印度人能够置身于阶级体制之外。马立克和马贺楚是例外。对印度社会所能提供的、所能容忍的那种冒险,他们不感兴趣,但他们的愿望和野心,却不能见容于印度社会,因为它会带来纷扰不安,破坏社会的稳定。排斥阶级标志(服装、食物和职业)就等于排斥阶级制度本身,结果,马立克和马贺楚发现,他们被这个社会遗弃了。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他们竟然寻找积极进取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式的冒险,难怪会到处碰壁。
“不义的混乱一旦在社会蔓延开来,女人就会犯罪,变得不贞洁。女人一旦失贞,克里须那啊,种姓就会混淆,社会就会紊乱。”这句话也是出自印度教经典《薄伽梵歌》。但你大可不必担心,即使在今天的印度,也不可能发生种姓混淆,社会紊乱的现象,更不可能让老百姓恣意越轨,冒险犯难,尽管每个星期天早晨,老旧的英国俱乐部都会举行宾果游戏,尽管街上到处可以看到英国八卦报纸《每日镜报》黄色首版的海外版(身穿莎丽装的印度女士伸出玉指,争相购阅)和《女性杂志》的亮丽封面(上街购物的美艳少妇,把它当作阶级标志搂在怀里,身后跟着手挽菜篮,亦步亦趋的用人)。尽管在孟买、德里和加尔各答的夜总会,你可以听到乐队弹奏哀伤的乐曲,英印混血女歌手握着麦克风,演唱哀伤的歌谣,看客们说着过时的英国俚语,高声谈笑:“哦,把你的外套脱下来,扔到那儿去吧。”“哟,我的妈呀!”在这种场所大伙儿都使用英国名字:邦迪(Bunty)、安迪(Andy)、弗雷迪(Freddy)、吉米(Jimmy)和邦尼(Bunny)。这些人可都是真实的。他们身上的装扮(外衣、领带和领子)和他们嘴里的英语,使他们看起来和听起来都像极了英国的邦迪、安迪和弗雷迪。但那只是表面而已。实际上,安迪是安南德(Anand),丹尼(Danny)是丹德华(Dhandeva)—这都是典型的印度名字。他们的婚姻是父母安排的,将来他们子女的婚姻也得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生命中遭遇任何疑难,他们都会去找占星家,请求他指点迷津。舞池中每一对翩翩起舞的男女,都受命运之神眷顾。度完假,搭乘邮轮从果亚返回孟买的帕西教徒(可能是弗雷迪的朋友或远亲),也许会聚集在船舱中,旁若无人,引吭高唱英美流行歌曲《芭芭拉·艾伦》《白杨树丛》和《我不是铁石心肠》。但他们在孟买创造的那个欢乐的小英国,却具有强烈的德鲁伊教色彩。他们崇拜火,他们的教义褊狭而诡秘。在他们人生旅程的终点,矗立着阴森森的“寂静塔”,门口镌刻着古代图腾,墙后举行令人毛骨悚然的仪式。
与特立尼达岛上的印度人不同的是,对这儿的印度人来说,内在和外在世界是分不开的。两个世界和平共存。印度只是假装成殖民社会,因此,它的荒谬很容易显露出来。它的模仿既是殖民地式的模仿,又不纯然是殖民地式的模仿。那是一个古老的国家特有的一种模仿——这个古国,在过去一千年间,并未拥有自己的王室和本土贵族统治阶层,早已经学会挪出一些空间(但那也只是在社会的顶层)容纳外来的入侵者。在这一千年中,外在的模仿对象不断变换,但内在世界永远保持不变,而这正是印度人生存的秘诀。因此,像奥文顿这样的一位十七世纪末期的旅行家,他所撰写的旅游指南,直到今天,在很多方面仍旧适用于印度大部分地区。以前,印度人模仿的对象是莫卧儿人 ,未来,他们也许会模仿俄国人或美国人,今天,他们模仿英国人。
“模仿”也许是一个太苛刻的字眼,不太适合用来描述影响印度社会这么深远、这么广泛的东西:建筑物、铁路、行政体系、公务员的培训和经济学家的养成。描述一位印度科学家特有的行为比较适当的字眼也许是“精神分裂”:就任新职位之前,他会事先请占星家替他选个良辰吉日。但我还是坚持要用“模仿”这个词,因为取得了很多成就,这种“精神分裂”的症状就被掩盖了,因为我们看到的现象,有太多只是单纯而荒谬的模仿,令人啼笑皆非,而根据我的观察,在全世界各色各样的人种中,印度人最具模仿天赋。那位第一次跟我见面的印度陆军军官,乍看起来,跟英国陆军军官简直一模一样。他刻意把自己装扮成英国人: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全都是英国式的,连喝酒也讲求英国品位。摆在印度这样的一个社会,这种印度式英国模仿简直就像一首狂想曲。你越看就会觉得越荒谬。你刚抵达印度时的感觉,渐渐获得了确认和证实:印度人模仿的并不是真实的英国,而是由俱乐部、欧洲老爷、印度马夫和用人组成的童话式国度—“盎格鲁-印度”。整个印度社会仿佛被一个漫不经心的骗子玩弄于股掌之间。我说他漫不经心是因为这个骗子玩够了,不感兴趣了,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那帮“盎格鲁印度人”,每个星期天早晨,成群拥进加尔各答的教堂,膜拜早已经被它的欧洲子民遗弃的神祇,留下弗雷迪和他那满口英国俚语:“安迪,把你的外套脱下来,扔到那儿去吧。”留下那个同样满口怪腔怪调的印度陆军军官:“唉,我的天!今儿个我感到好累!”这个骗子还留下一大堆词汇,诸如“民防线”“兵营”和“开小差”……这些充满魔幻色彩的字眼,如今已经被印度人全盘吸收,变成“印度化的盎格鲁-印度”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在这个国度,主宰大众品位的是琐碎无聊、充斥着八卦新闻的《女性杂志》和《每日镜报》,而霍克斯比太太就像住在城郊的米勒曼特 ,是优雅举止的权威。
社会顶层倒还存留着一些空间。在这一股模仿风潮中,一个新贵族阶级渐渐形成了,崛起了,但它的成员并不是政客和公职人员,而是那群在外国(主要是英国)公司服务的企业主管。印度人管这帮新贵叫“箱贩”。当初保留给外国人和征服者的特权,如今全都归属他们。这个新兴商业阶级,也正是马立克(每月“支领”一千两百卢比的工程师)和马贺楚(月薪六百卢比的公务员)全心全意追求的目标,却不得其门而入。两人失望之余,就开始讥笑起这批新贵来。我们现在的社会地位,比他们高一等哦,就像他们比蓝纳士高一等那样。记得蓝纳士吗?那个身穿印度式宽松白色棉布裤子,下班后赶搭通勤火车回到玛哈姆区公寓房间的速记员。而蓝纳士又比佛法特路那位“欢乐姑娘”的用人高一等。至于低贱的帕西教徒,那就更不用说了。度完假,搭乘邮轮从果亚返回孟买,同乘一艘船,我们却根本听不到他们引吭高歌《阿夫顿河水慢慢流》。
邦迪是一位“箱贩”。全印度的人都妒忌他,嘲笑他。“箱贩”这个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身为企业新贵的邦迪,有时也会半开玩笑地说,这个名称肯定跟街头小贩的箱形摊子有关,但比较可靠的一种说法是,它源自英印时代仆人身上背的文件箱——英国小说家吉卜林在《自述》中曾经以感性的语气提到这种箱子。别人都羡慕邦迪拥有公司提供的一套豪华公寓、一份高得离谱的薪水和一种特殊的本事:他能够跟现实的印度(独立后的印度)保持距离,心里却不会感到愧疚。这种疏远也引起别人的不谅解,让他饱受奚落。他是个好靶子。在商贾阶级中,邦迪是新入门的人,而这个阶级非常古老,虽然从事买卖,但受过征服者的提携奖励,俨然变得高贵起来。邦迪就是受到这两样东西吸引(征服者的光环和做生意的利润),才决心加入这个阶级。
邦迪是“好人家”的子弟,祖上当过兵,干过公务员,甚至有人说他们家拥有贵族血统。他们家脱离真正的纯粹的印度已经有两三代了。跟他父亲一样,邦迪可能就读过说印度语或英语的公立学校,上过说英语的大学(本地有两所英语大学),在那儿学会了英国腔调的英语——这种口音,到现在他还努力保持着,尽管他没办法完全摆脱印度人讲英语特有的怪腔调。他结合东西方两种文化,自认“心胸开阔”。他让他的印度名字转化为最近似的英语名字,就像征服者口中的印度地名。佛道斯(Firdaus)变成了英语中的弗雷迪(Freddy),詹姆谢德(Jamshed)变成了吉米(Jimmy)。至于昌德拉谢卡尔这个典型的印度名字,实在没办法转化为近似的英语名字,只好变成最普通的英语名字“邦迪”或“邦尼”了。邦迪知道,身为旁遮普省的印度教徒,如果他敢娶孟加拉省的穆斯林或孟买市的帕西女子为妻(虽然在目前这个阶段,这样做需要一点点勇气),对他的前程肯定大有帮助,因为大伙儿都会说,他自诩“心胸开阔”,这可不是胡说。邦迪摆脱了一个禁忌,却不能不遵守另一条戒律:你千万不能把吉米(他那间陈设简单的冷气办公室,是跟别人共享的)带到安迪家做客(他那间陈设豪华的办公室,可是一个人专用的),否则就会触霉头,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
邦迪的祖父也许抽着水烟袋,又也许是在一个脏兮兮的房间斜躺在长枕上,跟客人谈买卖。邦迪做生意,则是在俱乐部跟客户边喝边谈,或是在高尔夫球场上边挥杆边谈。“箱贩”的圈子很小,对高尔夫球也没什么兴趣,但雇主却要求他们学会打高尔夫球,以便建立“人脉”。因此,在全印度的乡村俱乐部,你常会看到邦迪和安迪两人,郁郁寡欢,徜徉在高尔夫球场上,陪客户挥杆——每次走进南印度班加罗尔城的蒙蒙细雨中,安迪总会怀念起英国的雨季。他们这个圈子还保存着其他一些传统,因城市而不同。在加尔各答,每个星期五下午,他们聚集在周林希区一家叫费尔波的餐馆,举行狂欢派对,痛饮一番。英国人统治印度的时候,他们举行这种派对是为了送别启航去往英国的邮轮,顺便庆祝周末的来临(那时每周工作四天半)。如今,寄往英国的邮件都是飞机运送,但阶级意识强烈的邦迪却坚持保留这个传统,尽管在一般印度人心目中,它的起源并不怎么光彩。邦迪可一点都不会感到尴尬。
一般印度人觉得邦迪很滑稽可笑,因为在他们眼中,邦迪的行径和作风实在有点怪诞:他让他那从小讲英语的儿女们喊他“爹地”;他刻意模仿西洋人的礼仪,一看到妇道人家走进房间,就霍地站起身来;他讲究室内装潢,强调西方品位;他把浴室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他准备一大堆毛巾,让如厕的客人随时取用(在印度,这可是打扫厕所的用人干的活儿——印度家庭的厕所和厨房,是访客心中的最大梦魇)。但邦迪可不是一个小丑。他刻意和现实的印度保持距离,但他可也不愿意把自己变成一个欧洲人。他欣赏欧洲的迷人光彩和魅力,然而,天天跟欧洲人接触,基于民族自尊,他不得不在这帮老外面前保持印度人的身份。他努力融合东西方的文化传统——也许太过努力了,以致他对印度艺术和手工艺品的赞助,在别人眼中,跟外国游客的品位实在没什么两样。他家客厅墙上悬挂着当代印度织锦和好几幅来自康格拉、巴索里和拉贾斯坦的古怪素描画。印度画家贾米尼·罗伊的一幅色彩鲜艳的充满东方市集风情的作品,竖立在毕加索的石版画和法国画家希斯里的复制作品旁边。邦迪家日常吃的食物,糅合印度和欧洲风味,但他平日只喝欧洲酒。
邦迪家中的这些糅合东西方风格的陈设,反映出来的是他更深层的自我,而这是他的朋友和敌人从不曾察觉到的。事实上,邦迪只是假装成一个殖民者。在他自己心目中,他跟每一个人都平等,但同时却又高出大多数人一等。在他心灵中,就像在每一个印度人心灵中,内在世界依旧保持完整,不曾遭受任何侵犯。邦迪也许会欣赏他妻子和儿女的一身白皙诱人的肌肤,甚至会为它感到自豪。他也许会努力装出一副轻率、不屑的态度和口吻,要求你仔细观察他子女的肤色。你会发觉,他们的白皙并不是欧洲人的那种白皙(在邦迪看来,欧洲人的白皙就像罹患白化症的印度人,显得很不健康)。事实上,尽管欧洲人备受荣宠和嫉妒,人人都以模仿欧洲人为荣,但在印度人心目中,欧洲人却是“不洁”的民族。邦迪和客居印度的欧洲人同属一个社会阶层,但内心深处,邦迪却隐藏着一股强烈的排他的古老雅利安人种的意识。出于这个缘故,英印混血儿皮肤再白皙,思想再英国化,也不可能打进邦迪的社交圈子,除非他们拥有显赫的家世。在印度,英印混血儿只能以外人的身份存活在社会的下层。(事实上,他们也不想永远待在印度。他们的最大梦想是移民到英国。果然,他们来到了英国——皮肤比较白皙的则移民到白色的澳洲。来到伦敦后,他们聚居在福里斯特希尔这类地方,形成一个个闭塞且哀伤的小聚居区。每个星期天,他们穿着很短的衣裳上教堂做礼拜——这身装扮在印度会被视为“反印度”,在英国则被看成“非英国”,充满殖民地风情。《女性杂志》和《每日镜报》一上市,他们就争相购阅。他们的浪漫梦想总算实现了。)邦迪对待欧洲的态度,就像一位好色的清教徒:他瞧不起被他诱奸的女人。
礼拜天早晨,邦迪总会邀请朋友到他的公寓喝酒。如果他住在孟买,这套公寓肯定坐落在马拉巴尔山,如果他住在加尔各答,他的寓所肯定远离为他的工厂提供劳力的贫民窟。
“昨天,我陪副局长打了几洞高尔夫球……”这是安迪说的。
“呃,局长告诉我……”
邦迪和安迪说的可不是生意。他们讨论的是中印边境战争 的事。在这种时候,他们竟然感到沾沾自喜,因为他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结识了一位权贵人物。他们的谈话让人感到不安,倒不只是这个原因。我们听到的是一种非常奇特、非常诡异的闲谈。我们应该怎样描述这种谈话呢?它不偏不倚,只陈述事实,不作任何结论。听到这种谈话,你会恨不得站起身来,走到邦迪和安迪面前,抓住他们的肩膀,使劲摇一摇,对他们说:“说出你自己的意见,告诉我们,你对这场战争的看法!至少你应该说:‘如果我是国防部长,我会怎样怎样。’告诉我们,你究竟站在谁那边。不要老是装出一副漠然的无动于衷的模样,仿佛在谈论跟你们无关的一些小灾祸似的。生气呀,激动呀,为印度的安全担忧呀,设法把你们那零零碎碎的闲聊串联起来,理出一个脉络,好让我们了解你的看法和立场,就算你的看法有偏颇,充满偏见,也没关系。瞧你们现在这副德行!就好像在谈论知名的历史事件似的。”
听了他们之间的闲谈,我们不免开始怀疑邦迪和安迪两人,表面装的是一套,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我们开始察觉,他们内心中有一个隐秘的世界,他们随时可以退缩进去,却很难真的进入。霎时间,这栋公寓仿佛悬浮在一个太虚幻境中。真实的印度就在大门外,近在咫尺,然而,住在这栋公寓的人却拒绝承认它的存在,眼不见心不烦:满街出没的乞丐,纵横交错的臭水沟,骨瘦如柴、面如菜色的成年人,肚腩鼓胀、身上爬满黑苍蝇、躺在垃圾堆中悲伤哭泣的小孩儿,市场中满街散布着的一堆堆牛粪和人屎,成群脏兮兮瘦巴巴怯生生、随时龇起牙来扑向同类的癞皮狗——就像它们周遭的人类。公寓里的装潢非常时髦,非常西方化,但里头许多装饰品却是印度式的。整个陈设给人的感觉是虚无缥缈,欠缺根基。书架上陈列的那些小说,跟其他国家书架上陈列的几乎一模一样——看来,通俗的品位是没有国界的,而且流行得很快。但小说讲的毕竟是人的故事,而住在这套公寓里的人,却一点都不关心人类遭遇的问题。瞧,那个受过高深教育的婆罗门,这会儿,手里不正捧着英国通俗作家丹妮丝·罗宾斯的言情小说,读得津津有味吗?(他把罗宾斯女士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同印度马德拉斯省政府出版的一卷卷厚重的古代占星学文献资料并列在一起。)瞧,那个目前在旁遮普大学就读的小伙子,手里不正捧着“女生文库”的平装书,读得如痴如醉吗?邦迪的太太每次到俱乐部,不是抢着阅读《每日镜报》和《女性杂志》吗?她不也常常去找占星家,央求他指点迷津吗?
显然,在某个环节上沟通出了问题,但大家都没察觉到,因为表面看来沟通的渠道早已经建立。成群年轻人聚集在咖啡馆,热诚急切地讨论如何将“剧场”引进“群众”中。乍看之下,你会误以为你在孟买撞见一群英国剧场工作人员,他们就像印度军官模仿英国军官,在装扮上、在举止谈吐上,印度戏剧工作者效法英国戏剧工作者。就像他们在英国的同行,印度戏剧工作者心目中的“剧场”,只不过是《怒目回顾》( Look Back in Anger ) 这出戏,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凭着专业知识把剧名减缩成《回顾》( Look Back )两个词。他们张开双臂接纳西方的东西,但内心深处却不自觉地排拒这些东西蕴含的价值观。于是,在邦迪的公寓里,闲谈继续进行着,没完没了,而就在这一刻,中国军队即将突破印度防线,长驱直入阿萨姆平原。这时,你不会再觉得这帮人的模仿滑稽可笑——不像刚抵达孟买时,身心交瘁,你在肮脏酷热的街道上看到一幅巨大的海报,错愕之余,只想捧腹大笑。原来,这幅海报告诉印度民众,牛津和剑桥剧团即将在孟买市公演英国经典名剧《不可儿戏》 。
退缩、排拒、价值观混乱——这些都是非常抽象含糊的字眼。我们需要更具体直接的证据。一九六三年伦敦哈米什·汉密尔顿出版社发行的一部印度小说——曼诺哈尔·马冈卡尔的《王侯》( The Princes ),在这方面倒能提供我们一些具体的例证。这出中古世纪式的悲剧,讲的是一个印度小王侯的故事:印度独立后,他骤然丧失权力,饱受屈辱,一时想不开,竟然赤手空拳跑去追捕一只受伤的老虎,结果惨死在畜生爪下。这是一本非常坦诚的小说,作者的写作技巧也颇有可观之处。马冈卡尔对当时印度贵族的户外生活,显然相当了解,描写起来头头是道,连对狩猎不感兴趣的读者,也能感受到它那魔幻般的迷魅气氛。
这位王侯的祖先是一群出没于印度南部德干高原、不属于任何种姓阶级的土匪。取得政治权力后,他们奉献十万卢比给印度教上师,以交换阶级特权。这帮强盗多年来积聚的财富,如今全都贮藏在国库中,变成了具有宗教神圣色彩的宝物,由一群精挑细选的家臣看守。对这个侯国的王室来说,这批财货是他们的祖传之宝,绝对不可用来改善人民的生活。王侯反对改革。在这方面,他的立场十分明确。英国人决定在邻近地区兴建水坝时,他鼓动当地的原住民投票反对。王侯每年颁发五份奖学金,每份价值七十英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童。他对自己倒是慷慨得多。他拥有两座宫殿和三十辆汽车,外加每年七万英镑的零用钱。花一千五百英镑从西姆拉 带回一个艺妓,对他来说只是小事一桩。王侯殿下平日无所事事,整天进行各种休闲活动。他是一个神射手,最擅长追捕受伤的老虎。“我出身高贵,家道殷实。”王侯殿下最爱引述《薄伽梵歌》的诗句。“谁敢跟我平起平坐?”他可是言行一致的人。一九四七年,一群爱国志士占据这个侯国的行政大楼时,王侯殿下单刀赴会,排闼直入,二话不说,一伸手就抓住刚升上去的印度国旗,硬生生给扯下来。他无法接受联邦政府内政部提供的优惠条件。当他发现大势已去,回天无力,他的心碎了。但他没发脾气,也没哭泣。他念诵着《薄伽梵歌》的诗句走出宫殿,赤手空拳追捕一只受伤的老虎,结果惨死在畜生爪下。这位出身高贵家道殷实的王侯,终于陨落了。
这是中古世纪的悲剧观。
人生的教训可归纳为一点:
我们崛起,亲爱的斯宾塞,所以我们活着。
斯宾塞,我们活着是为了死亡,崛起是为了陨落。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位王侯的故事竟然是透过他儿子(也就是这部小说的叙事者)的观点,呈现在读者眼前。王子诞生于一九二〇年,在英国人为王子们办的英国式公立学校受教育。二次大战期间,他加入英国陆军,担任军官。他说:“随着年岁增长,我发觉我越来越能认同我父亲的价值观。”在公立学校受过教育,体验过大侯国王子对小侯国王子的势利作风(英国人试图扫除这种势利作风),在陆军混过之后,他来到避暑胜地西姆拉,结识了一个英印混血女郎,两人坠入爱河:
英国人确实懂得如何抗拒改变。在喜马拉雅山区,春天已经来临了。西姆拉这座城镇看起来跟五十年前,甚至一百年前一模一样。霍克斯比太太也许就住在附近。转个弯,走几步路就到她的家。
“我喜欢你的香水,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
“香奈儿五号。我那瓶快用完了,只剩下一点点,我把它全部搽在身上——跟王子约会嘛!”
“哦,谢了!下回我买几瓶送你。”
在印度首都德里的几家俱乐部混过之后:
“辩论?”我大叫起来,“可以啊!我们当然可以来一场辩论。我们不是每天都当父亲,他妈的!你到底想跟我辩什么啊?”在新德里待了将近两年,我总算学会了交谈的艺术:鬼扯,言不由衷,但很轻松。做人莫太认真严肃,放轻松点儿,这是最要紧的。
这是王子长大后,离开他父亲那个破败的侯国和他就读的那间本地小学,周游印度各地的经历。小说开始时,叙述者(王子艾布海拉吉)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查鲁杜特还是小学生。在学堂里,兄弟俩跟出身贱民阶级、只能坐在教堂后面地板上听讲的同学保持距离,不相往来。一天早晨,孩子们趁着下课休息,在走廊上玩起一种“芒果籽足球”游戏。那群小贱民站在远处观看。其中一个跑上前来加入这场球赛,把查鲁杜特绊了一跤。出身高贵阶级的孩子们(包括艾布拉海吉)纷纷伸出手臂,指着小贱民们破口大骂:“剥牛皮、吃牛肉的浑蛋,满身臭烘烘!”他们把那个胆敢冒犯他们的小贱民抓住,连人带书包一股脑儿抛进池塘里。“私生子!”满身湿淋淋的男孩指着查鲁特叫嚷,“你根本不是王子。你娘是娼妓!”
“私生子”这个字眼引起艾布拉海吉的好奇。他跑去问英文老师莫尔顿先生,这个英文单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莫尔顿老师支支吾吾。艾布拉海吉后来回忆:“我能够理解他的尴尬。他这个人心思敏锐,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查鲁杜特和我们家那群庶子的出身来历,他早就探听得清清楚楚。”那天在学堂,师生俩从头到尾没有提起发生在走廊上的事。
小贱民卡纳克昌德丢了书包,第二天两手空空来学校上课。老师不让他进教室。那天下午,王子艾布海拉吉发现他“蹲在墙头,垂头丧气,一脸忧伤”。隔天早晨他依旧蹲在那儿。艾布海拉吉问他发生什么事。他说,他不敢待在家里,因为如果他父亲发现他丢了书本,肯定会把他痛打一顿,而他又没钱买新书,老师不准他进教室。艾布海拉吉把自己书包里的书全都送给卡纳克昌德,其中有一本小说叫《拦路大盗的宝藏》( Highroads Treasury ),是莫尔顿先生送给王子的礼物。那天,不知什么缘故,莫尔顿老师忽然问起这本书。王子据实回答,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隔天早晨,卡纳克昌德到学堂找艾布海拉吉,把《拦路大盗的宝藏》还给他。“这是别人送给你的礼物。我把它带回来还给你。”
这段插曲非常直率,却也十分感人。从吵架、遗忘到良心发现,整个过程描写得栩栩如生,颇为写实。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笔锋一转,作者突然冒出一句话,把这段插曲的感人效果全都抵消掉了。身为读者的我们乍然听到这句话,难免感到错愕。作者通过叙述者艾布拉海吉,评论卡纳克昌德这个人:“小时候他很可爱,就像一枚印度银币。长大后怎么会变得那样暴戾、那样难缠呢?”卡纳克昌德像印度银币一样可爱!这个吃牛肉、满身臭烘烘、蹲在教室后面地板上听老师讲课、丢了书本后一连两天坐在墙头上的小贱民,竟然跟印度银币一样可爱!因为他接受世袭阶级制度,所以他很可爱、很健全?他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不肯据为己有,在王子眼中这个小贱民就变得很可爱?
不管怎样,这对王子和贱民之间渐渐发展出一段友谊。一天,卡纳克昌德送给艾布海拉吉一个礼物:几颗巨大的豆子,没什么用途,只适合放在手掌中把玩观赏。“第一次碰触穷人从森林里捡来当玩物的豆子,我心里感到些微不安。”王子回忆他当时的心情。他接着说:“如今回想起来,我才领悟,通过卡纳克昌德,我生平第一次接触到印度那颤抖的贫穷。”这是很奇特的措辞—“颤抖的贫穷”。乍看之下,“颤抖”这个形容词似乎是多余的,但仔细玩味,它虽然显得有点夸张造作,却也让人觉得十分生动写实。也许这个词作者只是随手拈来,没什么特别的用意。
在作者笔下,卡纳克昌德的贫穷确实让人怵目惊心,颇具戏剧效果。他的午餐只是一小块烤焦了的面包、几根红辣椒和一颗洋葱。
对他来说,连洋葱都是难得尝到的珍贵食物。平日午餐只有一片粟米面包,蘸着辣椒粉和花生油吃。我坐在一旁,目瞪口呆,看他吃东西。看他那副狼吞虎咽的模样,仿佛饿了好几天……他一手抓着烤焦的粟米面包,一手捏着洋葱,轮流咬着,直到吃完最后一口,才伸出舌头把手指舔干净。
作者仿佛在描写一只稀有动物的进食习惯。他把贫穷当作一种奇观:这就是我们印度人的贫穷。王子艾布海拉吉请小贱民卡纳克昌德吃巧克力。卡纳克昌德接过来,连包装纸一块儿把巧克力一股脑儿塞进嘴巴。艾布海拉吉惊叫一声。卡纳克昌德赶紧把巧克力吐出来——莫忘了,这个小贱民十分可爱,就像一枚印度银币,然后说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哦,我不知道。我还以为殿下跟我开玩笑,要我吃绿色的纸。”
卡纳克昌德天资聪颖,但英文很差。王侯设置奖学金,每年资助五个本邦子弟进入中学就读,但申请者必须提交一篇英文作文。艾布海拉吉捉刀,帮卡纳克昌德写了一篇文章,果然获得奖学金。王侯殿下颁发奖学金那天,卡纳克昌德的父母亲莅临观礼,“高兴得快疯了”。殿下勖勉学子们:“真理、诚实、信仰,以及最重要的——忠义,是人生四大美德,其价值远远超过世俗的财富和报酬。”说着,他举起马鞭,嗖地挥向卡纳克昌德。小贱民摔倒在地上后,殿下又挥动马鞭狠狠抽了他两下,然后“掏出手绢,仔细地擦了擦手”。王子艾布海拉吉吓坏了。后来他说服他母亲拿出一笔钱来,资助卡纳克昌德进入中学就读。日后回忆起这件事,艾布海拉吉告诉读者,卡纳克昌德从不曾表示过“感恩”之意。这位王子备受折磨,不是因为卡纳克昌德曾经遭受他父亲当众羞辱,而是因为“他把这个善良、上进的男孩子送去中学读书,结果却使他变成一个狂热的革命分子,贻害邦国”。瞧,这部小说的作者在节骨眼上又冒出一句突兀且歪曲事实的评论,让身为读者的我们猝不及防,仿佛被人暗算了一下。
岁月递迁,光阴荏苒,我们再看到卡纳克昌德时,他已经变成一个民族主义者,积极参与印度的独立建国运动。他没忘记小时遭受的羞辱。印度独立了,报仇的时机来临了。如今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面目可憎、时而狂妄自大、时而卑躬屈膝的家伙。王侯统治的小侯国,一夕之间化为乌有。更令人不齿的是,卡纳克昌德竟然率众在街上游行,高呼:“王侯死了!”
卡纳克昌德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我永远不会饶恕他。他欺侮一个已经倒下却依旧不肯服输的男子汉。他羞辱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这个人是一只绵羊,他的报复是绵羊的报复——一如我父亲生前所说。
这般倨傲顽强的态度和口气突出的是过时的、中古世纪的阶级观念,公立学校式的公平竞赛观念激发了一种反抗的热情:这场骚乱的原因显而易见。尽管表面上,艾布海拉吉以公理为名,发誓要替父亲报仇。他决定仿照他父亲生前的做法,当众羞辱卡纳克昌德——如今回想起来,这个贱民当初实在应该被鞭打一顿,免得他忘记他的阶级身份。艾布海拉吉决定在公开场合,用马鞭狠狠鞭打卡纳克昌德。“这种人,一挨打就会扯起嗓门尖叫。这个可怜的家伙还没学会咬紧牙关,默默忍受惩罚。”小说就在这儿结束。作者显然希望我们赞许这样的结局。王侯惨死后,作者以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叙述者(王子艾布海拉吉)的内心恢复平静,也才能让读者感到欣慰和满意。
印度的贫穷在“颤抖”。艾布海拉吉为他父亲当众鞭打卡纳克昌德感到罪疚,归根究底,与公立学校的道德准则无关。他只是为自己的过失(把一个善良的男孩转变成一个革命分子)而自责。这部小说就像变魔术一样,印度社会的残酷现象全都消失在教科书式的空空洞洞的西方词汇里(诸如“颤抖的贫穷”):叙述者告诉我们,他父亲拒绝将“基本人权”赋予“人民”;他跟我们谈论“人民的共同愿望”。在这本书里,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我认识的那个印度:那一畦畦贫瘠不堪的田地;那一窝窝只有三只脚的狗儿;那一群群身穿红衣出没在火车站、汗流浃背、头顶上扛着笨重的马口铁衣箱的脚夫。书中写道:“雨过天晴,山峦苍翠欲滴,空气中弥漫着松脂和花香,四野寂沉沉静悄悄,只有偶尔响起人力车夫尖锐的呼叫声。”人力车夫,跟驮载货物的动物没什么两样,他们看起来不能再低贱卑微了。而他们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小说中:我们看不到他们的身影,只听到他们那宛如节日歌声般、为避暑胜地西姆拉镇增添几许浪漫气氛的呼叫。这就是印度式的逃避现实;这就是印度人的“盎格鲁-印度”乱象的一部分。
旅人也必须面对这样的印度。劳苦大众的面目变得模糊了。剩下来的印度人(模仿西方人在舞池中翩翩起舞的那些男女)也许就能成为温和的嘲讽对象。但首先,你必须漠视存在于那个背景中真正的、显而易见的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