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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后宫,我的佳丽

首先得坦白,这是个比喻:“后宫”即我的书房,“佳丽”即我的藏书。尽管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但是这个,自被我想象出来后,一直觉得颇有意味和机趣。读书人是最能也最爱“自慰”(自我安慰)的族群,而“自慰”的前提,就是想象。

想象自己在书店行走,一定像当年的皇帝老倌儿,在秀女队伍里穿梭。书店里的书,各色各样,像待选的秀女,环肥燕瘦,极尽妍媸。百人百味,读书或选美,必会有各人各样的兴致爱好。我所看、所选的,必是自己所爱;不爱,或不对味的,再好,也难入法眼。

那挑选的过程,拿捏的程度,苛刻的取舍,恐也不亚于“选秀”:审视,抚摸,打开,翻读……甄选的指标,至少包括:血缘(作者)、身段(品相)、气质(装帧)、韵味(感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读书人说这话,既有专一持恒的表白,往往也有阮囊羞涩的无奈。

不知别人的景况,在我,真正爱书,几乎与性启蒙同步——高中时,情窦初开,便时常翘课,到县城图书馆“独自偷欢”。大学后,青春勃发,更是常常勒紧腰带,挤出有限的饭菜票、零花钱,亲到书店“选美”,真正“为伊消得人憔悴”。以至后来看到“只吃饭,不吃菜,省下钱来谈恋爱”的段子,不禁会心莞尔——只不过,我的恋爱对象,是书。

大学寝室狭窄,除在床下委屈着的几大纸箱外,狭窄的单人铁架床上,靠墙那边,也总是齐整整排着一长列“佳丽”。夜深人静,在室友的脚臭和鼾声里,秉烛夜读,随意翻阅,那感觉极像后来流行的歌词:“东边我的美人呐,西边黄河流……”恍惚间走神,曾多次望着蚊帐顶和天花板奢想,工作了,成家了,别的都可不要,但一定要有单独的书房,能安放我所有的书册卷页。

但是,书这东西,似乎擅和富贵为敌,而专与穷愁联姻。所谓“穷不习武,富不读书”,原因或正在此。张爱玲好像说过,书即是“输”的谐音。早年时,在一所中学任教,每天到办公室,听同事讲前夜“麻战”结果,总有人戏谑自己“手臭”:“孔夫子搬家——尽是书(输)!”不免悻悻想:莫非是因为书页会长霉,读书多了,人也会因此显得霉耸耸的,一副寒酸相?

工作后,一直教书,贫不可敌,那卑微的书房梦,一做多年,仍然是梦。直到前两年狠心买房,才以十年“房奴”为代价,勉强规划出书们的独立王国。那些“美人”们,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场馆别院”。积年累月的结果,居然有书三千,正如皇帝老倌儿的后宫,佳丽如云——大动干戈地搬家后,各归其位地整理完毕,再点检一番,小小的心眼里,不免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自豪、自得和自满。

老家人有话说:拈到碗里的都是菜。套用一下,买回家里的都是书——拈到碗里的菜,并非都能吃进肚里,买回家里的书,也不可能依次尽读。这就好比皇帝老倌儿精力再旺盛无穷,也难以将后宫众芳,一一幸览。菜,总有吃不下的,书,总有读不完的,万千佳丽,也总有“宠幸”不过来的。吾生有涯,而菜无涯,书无涯,美人更无涯,以“有涯”求“无涯”,按庄周先生的说法,是“殆已”——不知何故,前人和老师,总喜欢用“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前半句话,劝学子多读书、广读书,却独独忘了后半句这“危险”的警示。不加选择地阅读和不加选择地占有,其实都是危险的。

有的书,可能先是听说不错,买来一看,又不过如此;有的书,乍一看,将就,细品读,是“看走了眼”。但是书一出店,便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再好或再坏,也只有自己承忍。这便有些像自助餐:挟进碗里的菜,不可能再放回去,带回自家的书,也不可能再还回书店。又仿佛那些被选中的秀女,一入宫门,便为御用,岂有再回民间之理?读书人的贪占欲,固不如皇帝老倌儿,其心、其情、其理,却是一致的。而那些可怜(也有可爱之意)的“美人”,一旦被读书人“纳入毂中”,即便不能一一临幸,留着,收着,藏着,时不时巡视一次,检阅一番,触抚几下,或翻阅几回,也是蛮舒爽、蛮滋润的事。

白天要上班,“佳丽”们只好各自待着,在书架上,打发寂寞、暗漫的时光。下班回家,在夜色里,清灯下,做完该做的事、要做的事、爱做的事外,读书人总是要读读书的。有时出于急需,可能“按图索骥”,直奔主题;更多时候,则是无事找事,消磨时光——在书架前游移,漫不经心地打量,抽出一本,翻翻,插进去,再抽出一本……那过程,总让人想起后宫里的“翻牌”。

不过,读书人不需太监远程协助,都是自己张目“钦点”:看中了,确认了,直接拿下,握在手中,或挟在胁下,径直带进卧室,拥被上床。古人所谓“雪夜关门读禁书”,以我的猜想,当与欧阳公“三上”中的“枕上”相仿佛。而那个叫瓦尔特·本雅明的德国佬,更是直言不讳:“书籍和妓女都能被带上床。”倘觉得“妓女”不雅,换作“佳丽”便是。

这样说,书架上的书,其实仍是待选,或备用;不是“贵人”,也不是“常在”,最多算是“答应”。能“被带上床”的,才是将被宠幸的。一本或两本,顶多三四本,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此时的至爱,当夜的幸运儿。

正因如此,后宫佳丽三千,“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架上的书,总会有为数不少的失意者,在最初的邂逅与缱绻后,除开整理书架,便很难再得到主人的亲近和爱抚——这与人的美丑无关,也与书的新旧无关。最多,与某段时间的心境、情趣和口味有关。实在说,绝大多数读书人,都不是“薄情郎”,而是“喜新不厌旧”的“多妻主义者”。或者,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叫“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说到“家外”,其实是想说借书。“书非借不能读也”,袁枚这话能流传至今,自有道理。自己书房的,再美再好,也是自家媳妇,煮熟的鸭子,或掌心里的煎蛋,一直都在的,只要想,随时都能吃到嘴里,犯不着那么“猴急”。此其一。其二,自家“屋头的”,朝夕相处,耳鬓厮磨,总不免“审美疲劳”,以致“生理倦怠”。而借来的书,仿佛艳遇或情人,新鲜、陌生、别致,而且多半是心仪已久,或“一见倾心,再见倾城”的,更能让人有兴趣,有激情,有冲动,所以更愿意逮住机会,就亲近、温存、深入,非得先睹为快不可。

不过,艳遇也好,情人也罢,到底是借来的,是别人的,出来混,也迟早是要归还的。所以,那激情,不过是“干柴烈火”一般,燃得旺,也灭得快,多半只有短暂几天、几晚,甚或片刻的露水之欢。

鲁迅诗云:城头变幻大王旗。和平年代,“小王”都不多见,“大王”自不可能常有。每个夜晚,在读书人“床头变换”的,便是那一本本旗帜般的书——或厚或薄,或妍或媸,或丰满或单薄,或笨重或娇俏,或温馨香艳,或磅礴壮观。如“初唐四杰”之一的卢照邻所云“寂寂寥寥扬子居,岁岁年年一床书”。

而人的命运,一如书的命运;或者说,书的命运,亦如人的命运——有的,可能只是片刻欢情,一夕温存,即魂断枕侧,从此被永远打入冷宫;有的,则可能连续多次被驾临,被宠幸,废寝忘食,甚至通宵达旦,日夜欢歌,如《长恨歌》所说:“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好书如美人。最好的,应该是连续被宠幸后,还能让人茶饭不思,念念不忘,或长或短一段时间后,仍能让人不断想起,渴望再次、再再次鸳梦重温,心神交会的——这样的书,绝对是有魅力的,让人看了还想看,读了还想读,要了还想要,甚至相伴终生。

就像最被挚爱的那一个,因为曾经挚爱,时空隔得再远,也能让人魂牵梦萦:只要想起,便有柔情在,便有激情起。即便最终错失,或风流云散,也还能被对方牢牢挂牵、深深系念、久久回味——这样的人,或这样的书,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她们和它们,往往会有特别的美,特别的感觉,特别的品味和价值。

令读书人难堪的是,在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书越来越多,好书却越来越少。就好比,街头出没的美人越来越多,但真正天生丽质的,却越来越少——多的,是“人造美女”。就像书店里,大多是注水猪肉般粗制滥造、难以卒读的伪书和盗版。

我曾说:生命的美好,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更多、更美好的遇见和发现。如此,为着那些可能遇见的“好书”,或许所有读书人,都愿意像那皇帝老倌儿一样感叹,或祈望:“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2008年10月27日,有修改 s6Qu2ZgV9o7t/tcYhVbC6uDBqMwstHUO4Buqg3xzHhlcJ03qGpOgyXheiGhVs1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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