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世界第一城

百千家似围棋局,

十二街如种菜畦。

遥认微微入朝火,

一条星宿五门西。

——(唐)白居易《登观音台望城》

大兴城是隋文帝权倾天下的标志,是改朝换代的象征。大兴城,世界建筑史上的一座丰碑,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气势宏大的规模,将它送上了世界城堡之巅。隋朝初年,国家并不富裕,皇帝一向恪守勤俭朴素的生活态度。然而,这项工程是如何被敲定的呢?如此集文化、安全、大气于一身的庞大工程,又是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完工呢?接下来,就是伟大皇帝与天才工程师的表演。

自建国起,隋文帝一刻不敢停歇。从中央制度的改革、立法到颁布均田制,一通改革下来,百姓的生活很快有了改善。在隋文帝的心中,伟大的皇帝需要伟大的建筑来彰显君临天下的权威,他打算打造一座大隋的都城,就是享誉世界的大兴城。

国家此前有一座旧都——长安城,位居渭水河南岸的龙首原。这座古城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历史十分悠久。

这座具有历史文化的都城按说算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对于隋文帝来说,此城存在诸多缺陷。首先,隋文帝篡夺北周江山,不知有多少北周宗室的亡魂葬于此城之中,让这座城沾染了血腥之气。其次,都城临近渭水,每逢夏秋两季,渭水泛滥,皇城容易被淹。再次,古都建立时间过长,当地水质破坏越来越严重,不利于人们的健康。最后,长安城经数代皇帝陆续建造而成,城内布局杂乱无章,皇宫居长安城西南角,被各种衙门和民居包围,不仅皇宫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丝毫不能体现皇权的威仪。

介于诸多原因,隋文帝早就有心营建新都,只是他担心工程消耗过大,失了天意民心。隋文帝一时拿不定主意,于是叫来苏威、高颎这两位重臣,询问他们对于迁都的意见。二人早已看出皇帝的意思,经过斟酌之后,都同意兴建新都。

天意民心依然是隋文帝担心的问题。次日清晨,著名术士庾季才上奏:“我仰观星象,上天垂视,这是适宜迁都的征兆。”天象不知是真是假,但庾季才真是受人之托。原来这是高颎的意思,高颎希望利用庾季才的专业权威,给隋文帝打气。

此时,隋文帝还需要百官的支持,李牧居三公之首太师,他上疏说:“每个王朝都应该有自己的都城,自古以来都是这样,而曹魏、西晋等王朝,身处乱世没来得及迁都就灭了,不可效仿。”隋文帝见时机成熟,终于决定迁都。

“迁都”只是皇帝的一句话,而它所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首先是新都的选址问题,八百里秦川土壤肥沃,龙首原名字寓意深远,隋文帝都不想离开。因此,最终将位置定在渭水南岸。此外,建立都城一定要有详细的规划,为此隋文帝请来一位建筑专家担任总工程师,他就是宇文恺。

宇文恺好读各类书籍,不仅涉猎工程技术方面,还对文化艺术等方面颇有见解。在国库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宇文恺不仅要使新都体现高端的工程技术,还要彰显文化内涵。

在宇文恺的心中,新都要符合三个条件:气派、安全、有文化。气派需要庞大的规模来呈现,据说,新都大小是西汉长安城的两倍多。

为了解决安全问题,宇文恺将百姓区、办公区、皇宫区分离。皇城北面设置为皇帝的禁院,此地有专门的军队把守,如此一来,安全问题就解决了。

隋都大兴城

为了体现新城的文化内涵,宇文恺将全城分为三个区:宫城、皇城、城郭。城市正北侧正中的位置是宫城,皇宫坐北朝南,皇城位于宫城的南侧,如此排列好似众星围绕北极星,尽显皇家威仪。最外层为城郭,是平民百姓的生活居住区,城郭从东、西、南三面将皇城、宫城围在当中,象征着众星捧北斗。一条朱雀大街从皇城的正南门直通城郭南门。

新城坐落之处并非一马平川,平原之上从北到南耸立着六条高坡,而宇文恺将其定位易经中的六爻,其中第二、第三、第五寓意较好,宇文恺挑选出这些好位置,分别设为皇宫、官衙、寺院和道观。

隋文帝注重节俭,身上的衣服都是缝缝补补。对于兴建新都,他一向以节约成本为原则。为了以最低的成本筹集建筑材料,他把旧都木材拆了建新都,连太庙都是用旧城的材料建造的,如此为国家节约了一笔很大的开销。

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六月开始规划,到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三月,隋文帝已经搬进新都,前后不过十个月。隋文帝早年被封为大兴公,因此新都名为大兴城。

【知识点思考】

大兴城对隋朝有哪些意义?

第一,建造之初考虑到今后的发展问题,在规划时气魄足够宏大,预留了足够的拓展空间,以应付未来城市的发展。

第二,此工程以大胆规划、小心落实为战略方针,设计者先把主要工程建设完毕,之后再分期建设。这样就不会导致民怨沸腾,对于巩固统治非常有利。

第三,新都以宫城为中心,分层次向南扩展,离皇帝越近,地位就越高,这样可以让人们感受到皇权的威严。

第四,新都设计得非常整齐,但是缺乏个性,也从侧面显示了隋朝的整体精神风貌。 Pz0j1olbfWzmmLzZVhb6HBKbQmm4YlFts3wldDnBSlEMjGw88YI1UdOqaar3RWba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