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成一”当然也有很多缺失,不得不一一列举,并且加以说明。一切依照规定,有一定途径可循,容易久而久之,失去应变力和创造力。由于习惯模式,当然抗拒创新,因为一旦有任何改变,都可能损及原有的权益。个人主义盛行,每个人只管自己,缺乏互动、互助,增加了沟通和协调的困难。坚持书面作业,口头约定的不算数,重视纸上作业,形成时间和纸张的浪费。有专业素养的人,最怕市场变动,一旦失去市场,专业人士很不容易调整自己。
既然是非的标准相当固定,大家相信Right is right,而Wrong is wrong,久而久之,就容易缺乏应变的能力。
例如,看见“此路不通”的标识,就相信此路一定不通,必须改走其他的道路。结果抵达目的地时,才发现有些人原本明明在自己的后面,却因为不相信此路不通,找到变通的方式,比自己早到达。
一切说明白,等于只有一条路可走,把自己捆绑得毫无变通的余地。处顺境固然很有信用,处逆境就十分可悲。因为动弹不得,根本无法权宜应变。
例如,答应出版社写书,若是明文规定交稿日期,并且逾期罚款,谁敢签署这样的合同?除非迫不得已。
规定总有例外,如果一切都要遵守规定,如何因应例外及两可事宜?难道能够避免例外吗?
例如,道路规划有问题,汽车想驶入停车场,向右行驶不知要绕到什么时候,一分钟不到的逆向行驶可行吗?
凡事依循游戏规则,久而久之,容易养成不动脑筋的习惯。若是对此习以为常,不善于深入思考,就会丧失创造力。
例如,兄弟分吃一块饼,谁都不愿意吃亏。哥哥可能会想:我是哥哥,年龄大,需要多,为什么和你平分?弟弟可能觉得:平日挨揍,幸亏哥哥出面,是不是应该让他多吃一点,下回更肯为我出力?
星期天休息是平常事。遇到市场不景气来袭,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让星期天也开店做生意呢?
例如,英国曾经辩论星期天可否工作,分成赞成和反对的两派,各有理由。他们就很少主张自由选择,爱开店的就让他开店,想休息的也让他自行决定。
周末、工作日划分清楚,各有所事。男主人周末要负责割草,再不情愿也要把草坪割好。
例如,美国人喜欢说,星期天早晨,当我正准备要割草时,忽然下起雨来,我真是悲哀极了。(心里十分高兴,老天爷放我的假,口头上故意这么说。)
生活过分规律化,一切程序制式化。创造与不创造的人严密分工,结果大多数人都失去了创造力。
例如,专业分工,使得大家分道扬镳。由于彼此沟通不易,所以尽量采取原有的配合,以免多费口舌。除了研究发展人员以外,其余的人大多固守原来的方式。
“二构成一”很容易形成固定的模式,习惯成自然,一直如此。遇到创新,大家反而不习惯,因而抗拒创新,不愿意接受新的方式来改变自己的习惯。具体如图4-1所示。
图4-1 创新有阻碍
例如,喜欢吃甜甜酸酸的味道,就一直保持下去。每次上餐馆都是吃甜酸肉,乐此不疲,不敢尝试新的菜色,换换花样。
梁漱溟先生形容这种文化为“客观呆定”,虽然相当科学,可以力求客观,但是依据科学原理而行,不易变动,显得十分呆板而缺乏变化。
例如,当科学实验证明婴孩最好俯卧时,大家都让婴儿俯卧。现在科学证实以侧卧为宜,大家都利用辅助工具,让婴儿侧睡。这不是创新,而是服从科学的固定模式。
整个社会客观呆定,气氛必然单调乏味而缺乏生气,于是突发奇想,巧立名目以求突破禁忌。这也不是创新,而是怪异。用奇形怪状来吸引大众,属于标新立异。
例如,英国这么保守的社会,却出现披头士这样的人物。美国校园,也曾经有过嬉皮士。
大家抗拒革新,却屡次出现标新立异的现象,使得整个社会很不和谐。
例如,纽约是现代化都市,建筑力求艺术化,但是涂鸦族群集,到处喷涂得一塌糊涂,令美国政府束手无策。
习惯于各人独自完成分内的工作,缺乏互助的观念,不关心他人,也不了解同人的工作,如图4-2所示。
图4-2 彼此不关心
例如,如果问一位美国人,邻座的同人主办哪些事务,答案大多是不清楚,没有什么概念。
既不习惯接受他人的帮忙,也没有帮助别人的习惯。大家各做各的,各管各的,彼此都很独立。
例如,西方人来到东方,对东方人给予的各种帮忙,觉得很不习惯,认为人家怀疑他的能力,才会不断帮助他。
因为各管各的,所以沟通、协调特别困难。大家都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处理,往往不容易取得密切的配合。
例如,西方人到餐厅用餐,各人点自己要吃的东西。有时候四个人喜欢吃同样的东西,结果每人面前都摆上一大盘牛排。若是四个人不喜欢吃一样的东西,就会四个人面前,各自拥有一大盘不一样的食物,而不知彼此交换、分享。这在中国人看来很不协调。
不能随便帮助别人,必须经常把“需要什么帮助吗”挂在口中。对方有所要求,才能伸以援手。缺乏体会的能力,也不能够主动帮助别人。
例如,除了一般的礼貌之外,西方人通常要征求对方的同意,才能给予帮忙,否则容易引起误会。
重视游戏规则,把权利和义务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一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善尽个人的责任;大家都以书面为凭,增加许多纸上作业,如图4-3所示。
例如,西方人重契约行为,把相关条件都记载在合同上面,各执一份,据以施行。人人斤斤计较,个个要把话先讲清楚,然后明确地订立合约。
在日常生活上,遵循口说无凭的习惯,说过的话可以否认,任何事必须经由书面作业来认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浪费。
例如,西方流行各种纸上文件,必经签名确认才能生效。未经对方签名的,不可信以为真。
图4-3 增加很多纸上作业
于是,有些专业人士会利用专业名词来愚弄一般大众,一方面提高自己的地位及权益,另一方面和利益团体相结合,欺骗一般大众。
例如,契约中文字的部分写得很好,维护顾客的权益,然后加上若干细小的字,严加限制,使得顾客空欢喜一场,无实际的利益。
玩弄文字,巧创名词,形成各种专业保护自己的有效途径。但是,这也会增加一些生活上的负担。
例如,工人必须加入工会,各类专业人士也需要加入各种专业组织,增加会费、活动的支出。经常收到一大堆书面文件,无论贮存、整理、废弃,都要花费金钱。
权利义务说清楚,一切书面化之后,很不容易适应内外环境的变迁而调整,造成绑手绑脚的后果,如图4-4所示。
图4-4 书面化缺乏弹性
例如,合同规定工作进行到某一阶段时,才能支付若干费用。如今厂商一时周转不灵,亟须提前提款应急。碍于合同规定,甲方也无法同意,否则即为图利他人。
有能力的人利用契约进行“弱肉强食”,却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形成依法欺侮能力较差者的行为。
例如,赌徒积欠赌债,立下借据。债主依法可以追索这一笔债款,却不必追问这一批债款是怎样产生的。
法律条文白纸写黑字,公布实施之后,在尚未修订以前,一律必须遵守,不能加以变更。
例如,大家都知道的“恶法”,在没有修订之前,执法人员仍然依法执行,而违反的人照样要受到处罚。
是非分明、规定得很清楚,在环境快速变迁的情况下,非常不容易调整,因此显得不能适应而毛病百出。
例如,创业时期,由于一切都刚刚开始,缺乏严密的典章制度,大家反而尽心尽力,全力配合以求达成目标。日子久了,一切典章制度陆续推出,大家依法办事,逐渐推卸责任而争取权力,而且不动脑筋创新,不喜欢调整自己的步伐,以免多做多错,对自己不利。组织衙门化、行事规律化之后,要加以调整,好像更为困难。
找出缺失的用意,并不是消极地贬低“二构成一”的价值,而是提醒大家,在接受“二构成一”时,必须把它的缺失看清楚,才能够避免或者减轻它的害处。例如,美国的一般民众都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缺少创新、应变的活力,因此美国政府的移民政策便尽力放宽对高级人才的限制,让外国人把创新和应变带进美国,以弥补原有缺陷,使美国社会得以日益更新。
过度的标新立异,不应该视同创新。像吸毒、嬉皮、高度刺激的活动,不可能成为一般大众的生活方式,只是少数人对长期沉闷的一种反抗。我们不把标新立异的行为当作正常的创新,是希望把创造力发挥到对生活具有正面作用的事情上。
我们没有否定法律、轻视制度的意思,只是指出一切依法,完全依照制度而行,事实上有许多缺失,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以免盲目地认为依法就好,被制度欺骗了还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