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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管理的新范式

为什么要重视假设——管理是企业管理——一种恰当的组织形式——一种管理人的恰当方式——技术和最终用户是一成不变的和已知的——管理的范围是由法律决定的——管理的范围是由政治决定的——管理是对内部的管理

导言 为什么要重视假设

有关事实的基本假设是管理学等社会科学业已盖棺定论的范式。它们通常存在于学者、作家、教师和社会科学实践者的潜意识中。而且,这些假设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这些学科的学者、作家、教师和其他社会科学的实践者对 事实 的认知。

这些学科研究的方向取决于它们对事实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确定了这些学科对“实际情况”的判定,同时实际上也影响了这些学科对其自身的研究课题的判定。这些基本假设多半也会判断出这些学科可以忽视的观点或者作为“恼人的例外”可以被放置在一边的情况。它们确定了特定学科关注的焦点以及可以忽略或忽视的内容。

早期的管理学学者中最颇有见地的是玛丽·帕克·福列特(Mary Parker Follett,1868—1933) ,她的遭遇很能说明问题。由于她提出的假设无法与20世纪三四十年代萌发的管理理论所认定的事实相吻合,因此她生前一直默默无闻,甚至在她去世后,她的著作始终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长达25年之久。然而,我们现在发现,她就社会、人和管理提出的基本假设远比当时的管理学学者提出的假设更接近事实,甚至今天的许多管理学专家提出的理论也望尘莫及。

然而,尽管基本假设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人们鲜有兴趣对这些假设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质疑——实际上也很少有机会对这些假设予以明确的解释。对于管理学这样的社会科学来说,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实际上比自然科学的范式的重要性大得多。范式,即主流的一般理论,对自然界毫无影响。无论范式声称太阳绕着地球转,还是地球绕着太阳转,太阳和地球都不会受到影响。自然科学研究的是 客体 的行为,而像管理学这样的社会科学,关注的是 人和社会机构 的行为。因此,社会科学的实践者往往将该学科的假设奉为行动的准绳。自然科学的现实,即物质世界及其规律都不会发生变化(或者如果发生变化,这种改变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无法在几十年或几个世纪内完成的),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科学不存在这种“自然规律”,它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这意味着昨天还站得住脚的假设,今天就不再有效,甚至瞬间就变成完全错误的理论。

最近,每个人都宣称团队是做好每项工作的“恰当的”组织形式(早在1954年我就开始提倡这个观点,在我1973年出版的《管理:使命、责任、实践》(Management:Tasks,Responsibilities,Practices) 一书中我特别提到了这个概念)。自法国的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和德国的沃尔特·拉特瑙(Walter Rathenau)于1900年前后刚刚开始提出组织这个概念起,所有管理理论专家和大多数管理实践者实际上都认同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企业应该具有 一种 恰当的组织形式,或者至少 必须 具有 一种 这样的组织形式。当前关于团队的正统学说就是在这种假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关于一种恰当的组织形式的基本假设不再站得住脚,这一点最重要,我们将在后面予以讨论,而团队是不是我们要找的真正的“答案”(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并不重要。

因此,在像管理学这样的社会学科中,最重要的是基本假设,其发生的 变化 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管理学研究真正始于20世纪30年代,自那时起,大多数学者、作家和管理实践者都认同两套关于管理 事实 的假设。

第一套假设构成管理原则的基础:

1.管理是企业管理。

2.企业应该具有,或必须具有 一种 恰当的组织形式。

3.企业应该采取,或必须采取 一种 管理人的恰当方式。

第二套假设奠定了管理 实践 的基础:

1.技术和最终用户是一成不变的和已知的。

2.管理的范围是由法律决定的。

3.管理是对内部的管理。

4.按国家边界划分的经济体是企业和管理依托的“生态环境”。

在大部分时间里(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初之前),除第一个假设外,其余假设,无论是在研究上,还是在著书方面,或是在教学上,或在管理实践方面,都与事实非常接近,具有可操作性。但如今,所有这些假设都已不再有效。它们几乎成为被讽刺的对象。它们现在与现实相差得太远,以至于成为阻碍管理理论发展的障碍,更有甚者,它们还严重地妨碍了管理实践。实际上,事实越发与这些假设提出的观点背道而驰。因此,现在正是重新审视这些假设、提出和向管理理论的研究与实践注入 全新假设 的最佳时机。

管理是企业管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论身处管理领域内外,这个假设都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管理文章的作者、管理实践者和外行人甚至从来就没有注意到“管理”这个词;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是“ 企业管理 ”。

这个关于管理范畴的假设是最近才提出的。1930年以前,屈指可数的几位关注管理学的作者和思想家(从20世纪初的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Frederick Winslow Taylor)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Barnard)),都认为企业管理只是一般管理理论的一个分支,基本上与管理任何其他组织一样没有什么分别,就像两个不同品种的狗同样是狗一样。

首先在实践中应用管理理论的不是企业,而是非营利机构和政府机构。发明“科学管理”的泰勒(1856—1915)十有八九还创造了“管理学”和“顾问”等术语,当时的含义仍然沿用至今。在他的名片上他称自己为“管理学顾问”,他解释说,他有意选择这些新奇的词汇,目的就是让潜在的客户注意到他提供的是全新的服务。但是,1912年,当他在国会作证时,为了“恰当地举例说明”“科学管理”,泰勒没有提到一家企业,他提到的却是一家非营利机构——梅奥诊所,这时美国才第一次了解了管理。泰勒的“科学管理”没有在企业中得到最引人注目的应用,相反却在国有和国营的美国陆军沃特敦兵工厂(Watertown)的应用产生了最大的轰动效应(虽然迫于工会压力而被迫放弃)。

当“经理人”(manager)一词首度成为职业时,企业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时称作城市经理人(city manager),是美国人在20世纪初发明的,当时的含义至今未变。第一次有意识地、系统地应用“管理原则”同样也不是出现在企业中,而是在1901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国防部长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改编美国陆军时,“管理原则”得到了第一次应用。

1922年在布拉格召开的第一次管理学大会的组织者不是企业界人士,而是时任美国商务部长的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和世界著名的历史学家及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第一任总统托马斯·马塞里克(Thomas Masaryk)。玛丽·帕克·福列特大概是在同一时期开始撰写管理学著作的,她也没有对企业管理和非营利性机构的管理加以区分。她认为所有这些原则都适用于对任何组织的管理。

自美国大萧条时期起,人们就认为管理是对企业的管理。当时人们对企业充满敌意,对企业主管充满蔑视。为了不与企业混为一谈,公共部门的管理开始自立门户,名称改为“公共管理”(public administration),属于一门单独的学科,他们在大学里设立科系,使用自己的术语,有自己的职业升迁体系。同时,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发展迅速的医院中开始进行的管理研究(如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阿尔弗雷德·斯隆(Alfred Sloan)的弟弟雷蒙德·斯隆(Raymond Sloan)从事的研究)从广义的管理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称为“医院管理”(hospital administration)。

换句话说,不使用“管理”这个词是在大萧条时期“在政治上做出的正确选择”(political correctness)。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风向开始转向了。到1950年,由于美国的企业管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企业成为一个“非常时髦的词汇”。随后不久,企业管理“在政治上成为一个正确的”研究课题。从那时起,普通大众和学术界就一直将管理视为“企业管理”。

然而,我们现在开始纠正这个犯了60年的错误,包括:许多“商学院”摇身一变变为“管理学院”,这些学院提供的“非营利管理课程”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以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招生对象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课程班”大量涌现。

尽管如此,认为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假设仍然没有被动摇。因此,提出和大声地喊出“管理 不等于 企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就像医学不等于产科学一样。

当然,不同组织有不同的管理方式,毕竟,使命决定战略,战略决定组织结构。管理连锁零售店和管理天主教教区的方式肯定是不同的(尽管存在这样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即这种差异比连锁店或主教认为的要小得多);空军基地、医院和软件公司也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但是,最大的差异体现在各类组织使用的术语上。然而,这些差异主要应该体现在应用上,而不应该体现在管理原则上。不同组织的任务和挑战也不存在巨大的差异。例如,所有这些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解决人事问题上花费的时间相差无几,而且他们总是面临几乎相同的人事问题。在这些组织关心的问题中,90%左右的问题都是普遍性问题。对于最后10%的问题,企业与非营利性机构之间的差异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如跨国银行与玩具制造企业)的差异并无太大差别。在所有组织中,无论是企业还是非营利性机构,只有这最后10%的管理问题才是这些组织所独有的使命、文化、历史和专业用语需要解答的问题。

在21世纪,由于发达国家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的部门多半不可能是企业,而且事实上,企业也不是20世纪发达国家保持增长势头的部门,因此关于管理不等于企业管理的提法变得尤其重要。现在在所有发达国家中从事经济活动,即在“企业”中就业的人口,在整个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与100年前比降低了许多。那时,所有参加工作的人都是通过参与经济活动(如务农)来谋生的。20世纪,发达国家保持增长势头的部门是“非营利性机构”,即政府、脑力劳动者、卫生保健和教育部门。100年来(或至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提供就业机会和生活来源的企业的数量逐步减少。据我们预测,21世纪,发达国家保持增长势头的部门将不是“企业”,即有组织的经济活动,而很可能是非营利性社会部门。同时,这些部门也是今天最需要管理的部门,通过实施有系统、有原则和以理论为指导的管理,这些部门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最大的能量。

因此,通过对 假设 的分析,我们总结出第一个结论,而管理学只有建立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对它的研究和实践才能结出丰硕的成果:

管理是所有组织所特有的和独具特色的工具。

一种恰当的组织形式

19世纪末期,凤毛麟角般的大型组织(如企业、政府的行政机构和庞大的现役部队)的突然出现促使人们开始重视管理和管理研究。

一个多世纪以前,对组织的研究就开始以下面一个假设为基础:

企业应该具有,或者必须具有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

这“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所指的内容发生了多次变化。但是,对这样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的探索一直延续到今天。

法国的亨利·法约尔(1841—1925)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第一次着手处理企业的组织结构问题。他管理的煤矿开采公司是当时欧洲最大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管理不善的企业之一(然而,他的著作直到1916年才问世)。大约在同一时期,在美国也出现了第一批研究组织形式的管理实践者,包括约翰J.洛克菲勒(John J.Rockefeller)、J.P.摩根(J.P.Morgan),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他的学说现在仍然值得研究,而且其影响力最持久。不久,如上所述,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将组织理论应用到美国陆军,而鲁特曾担任卡内基的法律顾问。同时,1870年创办了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的格奥尔格·西门子(Georg Siemens,1839—1901)采用其好友法约尔的组织概念,拯救了奄奄一息的西门子电气公司(大约在1895年),该公司是由其堂哥沃纳·西门子(Werner Siemens,1816—1892)一手创建的,但在他去世后却变得群龙无首。

然而那时,许多人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组织结构的必要性。

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根本没有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在他去世之前,他曾经撰文提出“业主及其帮手”的概念。亨利·福特(Henry Ford,1863—1947)就是根据这个概念,即没有结构的概念,尝试管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公司(在进入20年代末期前,这个称号保持了许多年),直至其去世。

自第一次世界大战起,人们才开始认识到正式的组织结构的必要性。但是,同样也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人们发现法约尔(和卡内基)的职能型组织结构(functional structure)不是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落幕,皮埃尔·杜邦(Pierre S.Du Pont,1870—1954)和阿尔弗雷德·斯隆(1875—1966)先后提出“分权化管理”(decentralization)的概念。因此,我们最近几年一直在宣传“团队”是一个适合做一切事情的恰当的组织形式。

然而,我们此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所谓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是不存在的,只有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每个组织形式都有独特的优势、局限性和特定的应用方式。我们认识到,组织不是绝对的,它是提高人们在一起工作的效率的工具。同样,一个特定的组织结构是与在特定的条件下、在特定的时间内执行特定的任务相匹配的。

现如今,关于“等级制度已经终结”的声音不绝于耳。这显而易见是不对的。任何机构都要有能拍板的负责人,即“老板”,他可以做出最终的决策,可以要求其他人遵守这些决策。当集体处于危难之际时(每个机构迟早都会遭遇这种情况),所有成员只有遵循明确的指令才能幸免于难。如果船要沉了,船长不会召集大家开会,他只能选择下命令。如果要挽救这艘船,每个人都必须服从命令,必须准确无误地知道向哪里撤退和采取什么行动,而且在服从命令的同时不得“参与”决策或提出任何异议。集体的所有成员摆脱困境的唯一希望就是“等级制度”和毫不犹豫地接受它。

有些情况下机构需要深思熟虑,有些情况下机构需要团队协作。

组织理论认为,所有机构都具有相似的性质,因此应该采用相同的方式组织整个企业。

法约尔提出了一个“典型的制造企业”的假设。20世纪20年代,阿尔弗雷德·斯隆采用完全相同的方法组建通用汽车公司的所有拥有自主权的部门。30年后,即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大规模重组的过程中,组建一个只有几十名研究人员,仅仅为美国空军执行开发任务的“麻雀型”科室,其组建方法必须与组建拥有几千名员工和制造标准产品(如在厨房使用的烤面包机)的庞大“队伍”的方法相同,否则仍旧会被视为“旁门左道”。“麻雀型”开发小组实际上五脏俱全,制造经理、人事经理、财务经理和公共关系经理各有一个人员配置。

但是在任何一个企业中,即使是在法约尔的“典型的制造公司”中都需要许多不同类型的组织结构并存。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外汇风险管理日趋成为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采取完全集权化的管理方式。企业中的任何一个部门无法单独处理本部门的外汇风险。但是,同一个企业,在向客户(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拥有几乎完全独立的自主权,独立的程度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分权化管理方式。每一个服务人员都需要成为“老板”,企业的其他部门围绕服务人员的指令开展工作。

某些形式的研究活动需要标准的职能型组织,各类专家“各司其职”,独立开展工作。然而,其他种类的研究活动,特别是前期需要决策的研究活动(如某些医药项目的研究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求团队协作。同时,这两种研究活动经常是同时进行的,而且是同一个研究机构的项目。

认为“企业必须具有一种恰当的组织形式”的观点与“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错误观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假如早期学习管理的学生没有被这个错误观点所蒙蔽,假如他们有机会考察一下企业以外的机构,他们就会发现,不同性质的任务使得不同的组织结构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

组织实际上也有一些“原则”需要遵守。

第一条原则:组织必须是透明的。员工需要知道和了解他们在什么样的组织结构中工作。这听起来非常合情合理,但是大多数机构(甚至在军队中)多半做不到。

如上所述,第二条原则:在某些方面,组织里必须有人拥有最后拍板的权力,在面临“危机”时必须有人站出来掌控全局。这条原则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时说明权力与责任应该是对等的。

在组织中,一个人只应有一个“领导”。这也是一条合情合理的原则,恰好与古罗马的一句谚语不谋而合:“有三个主人的奴隶就是自由人。”一条关于人际关系的古老原则也说:“不要陷入‘一女嫁二夫’的困境。”说明“领导”超过一个,就会陷入这种困境(顺便说一下,正是这个原因造成现在广泛采用的“小编制的爵士乐团”(4~7人,Jazz Combo)型团队在实行上困难重重,在这种团队中,每个人都有两个领导,一个是专业领域(如工程)的领导,一个是本部门的领导)。管理层次越少越合理、越有条理,即组织的结构要尽可能的“扁平”,与“每一次接收与发送,噪声增加一倍,信息减少一半”的信息理论有异曲同工之效。

但是这些原则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只告诉我们不应该做什么。它们没有告诉我们哪些原则行之有效,只告诉我们哪些原则不太可能有效。这些原则与建筑师遵守的工作原则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它们也没有告诉建筑师盖哪种建筑,只告诉建筑师要注意哪些限制因素。这差不多就是不同的组织结构原则要做的事情。

启示:每个人都可以同时在不同的组织结构中工作,可以在团队中执行一项任务,但同时也可以在领导的指挥与控制下执行另一项任务。在组织中以“老板”身份出现的人在企业联盟、少量参股的企业和合资企业等组织中又扮演“合作伙伴”的角色。换句话说,组织应是管理层使用的工具之一。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继续研究不同组织的优点与缺点。什么样的组织最适合执行什么样的任务?什么样的组织最不适合执行什么样的任务?在执行某项任务时,我们需要从一种组织形式转换到另一种组织形式吗?

这样的分析可能是目前“符合主流潮流的”组织形式(团队)最需要的。

现在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只有一种团队,即小编制的爵士乐团,适用于执行一切任务。实际上,我们发现了至少几种或十几种非常不同的团队,每种团队都有自己的应用领域、局限性和困难,都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有证据显示,现在广泛采用的“小编制的爵士乐团”型团队面临的困难最多,最难实行,缺点也最难克服。除非我们确定,并很快地确定什么样的团队适合执行什么样的任务,什么样的团队不适合执行什么样的任务,否则不出几年,团队的声誉就会一落千丈,成为“另一场昙花一现”。然而,团队还是非常重要的。在合适的地方,在能够发挥团队作用的场所,团队是最有效的组织形式。

当然,我们必须研究和采用“混合型”组织结构,不能只重视“纯粹的”“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而组织理论和大部分的组织方法仍旧将后者奉若神明。

举例:十几位训练有素的医护人员做心脏手术,如心脏搭桥手术。他们可以被视为纯粹的法约尔式职能型组织,实际上也最能代表这种组织。每个成员都各司其职,都只负责一项工作,绝不插手其他事情。这个组织中有主治医生,有两名助理医生,有麻醉师,有两名护士帮助患者做术前准备,有三名护士提供术中帮助,有两三名护士和住院医生负责特护病房,有操作心肺仪器的呼吸科技术人员,还有三四名负责电子仪器的技术人员。然而,这些医护人员被认为是一个“团队”。他们也的确是一个团队,没有人发号施令或说一个字,但每一个成员可以马上根据手术的节奏、进度和速度出现的最细微的变化,改变他们工作的 方式 ,以配合他人顺利完成手术。

最高管理层的组织形式是特别需要调查研究的一个方面。

美国宪法 开创了有意识地设计最高管理层职责的先河,实际上自那时起,人们开始关注组织。这样的设计确实第一次解决了政治社会中最古老的、此前的政治体制始终没有解决的组织问题,即继承问题。美国宪法明确规定,在这个职位上始终要有一位完全合法的、经过充分授权的和准备充分的首席执行官,然而,他不能像昔日的皇太子那样对现任者的权威虎视眈眈。至于最高管理层的结构,在非政治性组织中也是先有实践,后有正式的组织理论。我在前面已经提及的、创办德意志银行的西门子,提出了一种由地位相同的合作伙伴组成的团队,每个成员 在职务上 都是专家,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几乎拥有全部的自主权,而整个团队选出一名“发言人”,他不是“老板”,而是“负责人”。在德国,它至今仍旧是最高管理层的法定结构(在中欧和北欧,这种结构稍微有些变化)。西门子通过实施正式的组织结构,还挽救了他堂兄弟的电气公司(德意志银行和西门子电气公司在各自的行业内仍旧是德国最大的企业)。

然而,如果有人说我们真的很了解如何组织最高管理层的职责,无论是在企业中,还是在大学中,或是在医院中,我都会表示怀疑。

我们的言行越来越不一致,这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现象。我们喋喋不休地谈论“团队”,每一个研究项目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最高管理层的确需要一个“团队”去履行它的职责。然而,现在对超人般的首席执行官(CEO)的“个人崇拜”浪潮席卷了各个角落,不仅仅限于美国企业界。在我们对这些传奇般的CEO顶礼膜拜的同时,似乎丝毫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CEO及其接班人如何和通过什么程序完成交接工作,而接班人问题始终是任何最高管理层的最大挑战,是任何机构面临的最大考验。

换句话说,即使组织理论和组织实践是管理学中有组织的研究及有组织的实践历史最悠久的两个方面,但是在这些方面,我们仍旧需要做大量工作。一个世纪以前的管理学先驱们说的没错,企业需要组织结构。现代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无论是企业、行政机构、大学、医院,还是人员编制众多的军队,都需要组织,就像除变形虫之外的任何生物有机体都需要结构一样。但是,先驱们提出的假设(企业具有或应该具有一个恰当的组织形式)却是错误的。生物有机体的结构千变万化,而社会有机体(即现代机构)也有各种各样的组织。与其探寻恰当的组织形式,管理学界不如学会寻找、发展和检验:

适合有关任务的组织形式。

一种管理人的恰当方式

在人们心中,有关人和对人的管理的基本传统假设早已根深蒂固、深入人心(虽然大部分是潜意识上的),其他方面的假设无法望其项背。这些假设完全与事实不符,全然达不到预期的作用,其他方面的假设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企业采取或至少应采取一种管理人的方式。”这个假设几乎成为有关对人的管理的所有著作或论文的基石。

道格拉斯·麦格雷戈(Douglas McGregor)的著作《企业的人性层面》(The Human Side of Enterprise,1960年)引用这个假设的次数最多。在这部著作中,他认为管理人员在管理人的时候只能选择两种不同的方式:“X理论”和“Y理论”,随后他认为只有Y理论是合理的(我在我1954年出版的著作《管理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中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几年以后,亚伯拉罕H.马斯洛(Abraham H.Maslow,1908—1970)在他的著作《优心管理》(Eupsychian Management,1962年出版;1995年再版,书名为《马斯洛论管理》(Maslow on Management))中称,我和麦格雷戈都说错了。他不容反驳地说,企业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管理不同的人。

我立即改变了我的观点,马斯洛的证据简直无法抗拒,但是至今鲜有人重视。

这个基本假设,即企业有或至少应有一种和唯一一种管理人的方式,奠定了有关组织中的人和对人的管理的所有其他假设的基础。

在这些假设中,有一个假设认为,为组织工作的人是组织的雇员,全天工作,组织是他们生计和事业的依靠。另一个假设认为,为组织工作的人是组织的下属。实际上,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些人中大多数人要么什么技能也没有,要么只掌握初级的技能,组织要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这些假设第一次出现时,它们非常符合事实,因而被认为是正确的假设。今天,它们都不再站得住脚。大多数为组织工作的人可能仍旧是组织的雇员。然而少数人,虽然也为组织工作,但他们不再是组织的雇员,更不用说全天工作了。这些人的数量也不算少,而且还在稳步上升。他们为外包承包商工作,如在医院或制造企业中提供维护服务的外包公司,或帮助政府机构或企业管理数据处理系统的外包公司。他们是“临时雇员”或兼职人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赚取咨询费或在规定的合同期内工作的个人承包商;这尤其符合部分人的实际情况:他们为组织工作,知识最渊博,因而是最有价值的人。

即使成为组织的全职雇员,作为“下属”的人却越来越少——即使他们从事相当低层的工作。他们逐渐成为“知识工作者”(knowledge worker)。同时,知识工作者不是下属,他们是“合作者”。在实习期过后,知识工作者必须比老板更了解他们的工作,否则他们一文不值。事实上,在知识工作者的定义中也提到,“他们比组织中的任何其他人更了解他们的工作”。

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工程师没有工程经理更了解他们的产品,但工程师更了解客户,这可能比有关产品的知识更重要。空军基地的天气预报员在级别上远低于空军基地的指挥官。但是,在天气预报知识方面,除非他比空军基地的指挥官知道得多得多,否则他一无是处。维修客机的机械师比管理他的、航空公司的机场经理更了解飞机的技术状况。同样的例子不一枚举。

此外,今天的“上级”通常没有做过他们的“下属”做的工作,而几十年前的情况及现在许多人仍然持有的观点,正好与现实南辕北辙。

仅仅在几十年前,军队里的团长还曾经做过下属做的每一项工作:营长、连长和排长。从级别低下的排长到高贵的团长,这些岗位的唯一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指挥的人数;他们所做的具体工作完全相同。今天的团长在军旅生涯的早期就开始指挥部队,但持续的时间不会很长。他们也曾经由上校和少校晋升到现在的职务。但是在大部分军旅生涯中,他们曾经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做过参谋、参与过研究项目、教过书、在驻外使馆工作过,等等。他们只不过不再想当然地认为他们了解他们的“下属”(指挥一个连的上校)所做的工作或准备做的工作,当然他们也当过上校,但是他们可能从没有指挥过一个连。

同样,负责市场营销的副总裁或许也是在销售部门按部就班地晋升到这个职位。他们非常了解销售,但他们对市场调查、定价、包装、服务和销售预测等一无所知。因此,营销副总裁可能无法告诉营销部门的专家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但是这些专家却是营销副总裁的“下属”,而营销副总裁无疑要负责监督他们的工作绩效,督促他们为公司的营销工作做出他们的贡献。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医院的院长或医疗总监,他们要管理在临床实验室或理疗部门工作的、训练有素的知识工作者。

当然,这些合作者也是“下属”,因为他们的聘用、解雇、升迁和评级都取决于“老板”。但是在他们自己的工作上,只有这些所谓的“下属”承担起教育上级的责任,即帮助“上级”了解市场调查或物理治疗法的内容、具体的程序和各自的“效果”,上级才能发号施令。反过来,这些“下属”需要上级下达命令。他们希望上级告诉他们,他们能得多少“分”。

换句话说,他们的关系与其说属于传统的上下级关系,不如说就是交响乐团指挥与乐器演奏者之间的关系。组织中聘用知识工作者的上级,通常不会做所谓的下属做的工作,就像乐队的指挥不会演奏大号一样。反过来,知识工作者需要上级发号施令和给整个组织打“分”,即规定标准、价值、绩效和效果。正如交响乐团会影响到最才华横溢和最独断专行的指挥的指挥质量一样,知识型组织也可以轻而易举地降低最精明能干的上级的管理质量,最独裁的上级就更不用说了。

总而言之,企业需要采用管理志愿者的方式来管理越来越多的专职雇员。当然要支付他们的工资。但是知识工作者具有流动性,他们可以抬腿就走。他们拥有“生产资料”,即他们掌握的知识(请参阅第6章)。

自50年前起,我们就知道,金钱不足以激发人们产生工作的动力。人们显然会因对金钱的不满足感而产生消极情绪。然而,40年前,即1959年,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Frederick Herzberg)在他的著作《工作中的激励因素》(The Motivation to Work)中指出,对金钱的满足感主要是一个“保健因素”。激励人们工作的因素,特别是激励知识工作者工作的因素,就是激励志愿者工作的因素。我们知道,由于志愿者不领取工资,因此他们从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感必须比领取工资的雇员多。最重要的是,他们需要挑战;他们需要了解组织的使命和对使命深信不疑;他们需要不断的培训;他们需要看到结果。

上述论述暗指,企业要采取不同的方法管理不同类型的劳动者,而且相同类型的劳动者的管理方法需要因时制宜。企业越来越需要采取管理“合作者”的方法管理“雇员”,而合作关系(partnership)的定义也指出,在地位上,所有合作者都是平等的。合作关系的定义还指出,不能向合作者发号施令,他们需要被说服。因此,管理人的工作日益成为一项“销售工作”。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们不会首先问“我们想要什么”,而是会问“对方想要什么,他们有什么样的价值标准,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他们需要什么样的结果”。这些都不是“X理论”“Y理论”或任何其他管理人的理论可以解答的。

我们或许不得不完全推翻“对人的管理”的定义。它可能不是指“管理雇员的工作”。“以绩效为目标的管理”应是理论与实践的出发点。出发点应放在对结果的定义上,这与交响乐团的指挥和橄榄球教练的出发点是成绩一样,有异曲同工之效。

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很可能成为对人的管理的中心,正如100年前(即弗雷德里克W.泰勒那个年代)这个中心是围绕体力劳动者的生产率展开的一样。最重要的是,这要求人们对组织中的人及其工作提出截然不同的假设:

管理不是“管理”人。

管理是领导人。

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和利用每个人的优势和知识。

技术和最终用户是一成不变的和已知的

上述四条主要假设自始至终都是管理 实践 的基础,实际上比管理学的历史都长。

关于技术和最终用户的假设,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现代企业和现代经济崛起的基础。这些假设要追溯到工业革命的早期。

当纺织业首先从家庭手工业中脱离出来时,社会上普遍认为纺织业拥有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技术,而且这种观点绝对是正确的。同样的观点也适用于采煤业和18世纪末期19世纪上半叶出现的任何其他工业。德国人沃纳·西门子是认识到这一点,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宏伟事业的第一人,而且在第一批创办具有现代企业雏形的工业组织的先驱者中也有他的身影。在上述观点的指引下,他于1869年率先聘用在大学深造过的科学家创办了一个现代研究实验室,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即我们今天的电子学。他当时清楚地认识到电子学(当时称之为“低压”)与其他工业截然不同,拥有独特和独立的技术。

在这个远见卓识的基础上不仅诞生了西门子自己的公司和自己的研究实验室,而且还催生出德国的化学工业。由于德国的化学工业是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的,即化学,特别是有机化学,拥有其独特的技术,因此当时在全世界独占鳌头。随后,世界上的所有其他大公司也是在这个远见卓识的基础上纷纷涌现出来,包括美国的电气和化学公司、汽车制造公司和电话公司等。在此之后,19世纪最成功的发明(研究实验室)也因此产生,最近的一个是距西门子创办实验室后差不多一个世纪,即1950年IBM成立的实验室。与此同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成为跨国企业的各大医药公司也纷纷创办研究实验室。

如今,这些假设已经再也站不住脚了。当然医药行业最能说明问题,它们日益需要采用与医药研究实验室采用的技术根本不同的技术,如遗传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医疗电子学等。

但是,汽车制造行业面临同样的问题,即越来越多地采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钢铁工业也有相同的遭遇,即日益重视材料科学,而早期的钢铁公司对材料科学一无所知,即使现在,仍旧有很多公司忽视这门科学。造纸行业也是如此。同样的例子有很多,在这里不一一枚举。

19世纪及20世纪上半叶,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本行业以外的技术对本行业毫无影响,如果有,也是微乎其微的。现在,人们开始提出这样的假设,即对本公司和本行业影响最大的技术是本领域外的技术。

当然,人们最初提出的假设是,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在行业所需要的,自己的研究实验室都可以研制出来。反过来,研究实验室研制出来的,都可以应用到所在的行业。

举例来说,这个假设显而易见是贝尔实验室产生的基础,在最近100年来所有主要的研究实验室中,它是最成功的一个。自20世纪20年代成立起到60年代末,贝尔实验室创造和研制出的每一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确都是电话行业所需要的。同时,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研制的所有产品,都可以在电话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在晶体管(可能是贝尔实验室最伟大的科学成就)问世后,情况发生了根本转变。电话公司本身的确采用了大量晶体管。但是,晶体管的主要用途却是在电话系统外。当晶体管刚刚开发出来时,贝尔电话公司对这种情况简直始料不及,以至于几乎白白拱手相让,因为它发现晶体管在电话系统内没有多大用途。但是,它也没有认识到晶体管在电话系统外有什么用途。因此,任何人只需付区区的2.5万美元,就可以买走贝尔实验室研制出的、最具革命性的和最有价值的新技术。如果不是贝尔实验室在这个问题上完全打错了算盘,人们也不会认识到它的这项成就的重要性(电话公司以外的所有现代电子公司实际上都是以晶体管为基础的)。

反过来,有些彻底改变电话系统的东西(如数字交换机或玻璃纤维电缆)也不是来源于贝尔实验室。它们采用的技术与电话技术有着天壤之别。在过去三五十年里,这种事情屡见不鲜,而且在每一个行业都层出不穷。

与19世纪的技术不同,现在的技术不再互不相干。它们经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某种业内人士几乎没有听说过的技术(如医药行业的人从没有听说过遗传学,更不用说医疗电子学了)却给这个行业及其技术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通常,这种外来的技术会迫使整个行业学习、获取、适应和更新观念,更不用说本行业的技术知识了。关于遗传学的基本假设对于药理学家来说是陌生的,但是遗传学却给医药行业迅速带来了一场革命。同时,遗传学家的思路无法与医药公司的思路吻合,因此,各大医药公司都不能顺利地在各自的研究项目中加入遗传学。他们只能通过与外部企业联合的方式接触遗传学,如参股遗传学公司或与大学的遗传学系签订合作协议。

第二个假设:最终用户是一成不变的。对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崛起的行业和公司来说发挥了同样重要的作用。对于某种最终用途来说,例如将啤酒倒入容器中,各种各样的容器供应商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但是,直到不久前,玻璃容器企业才一统天下,而玻璃瓶几乎就是啤酒的唯一容器。

同样,自从有了钢材以后,即从19世纪最后几十年开始,钢材取代了其他材料成为制造铁路铁轨的材料。自从实现了远距离传输电力后,铜就成为制造电线的材料。而且,同样的假设也适用于服务业。企业的信贷需求只能通过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来满足。邮局在运输和递送书面和印刷的邮件方面具有“自然垄断”优势。要吃饭,只有两种办法:自己在家做饭或到饭馆吃饭。

不仅企业、各行各业和消费者都接受这个显而易见的假设,而且政府也对此表示认可。美国的企业法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的:每个行业有一种独特的技术与之相对应,每种最终用途有一种特定且独特的产品或服务与之相对应。这些假设是制定反托拉斯法的基础。迄今为止,反托拉斯法仍旧关心的是玻璃瓶对市场的垄断,但几乎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越来越多的啤酒是放在易拉罐里,而不是放在玻璃瓶里(或者,反之亦然,反托拉斯法只关注金属啤酒容器的集中供应问题,丝毫没有注意到存放啤酒的容器不仅仍旧有玻璃瓶,而且越来越多地使用塑料瓶盛放啤酒)。20世纪中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远程通信的方式有两种,而且只有两种,它们是通过电话传输语音和通过电报传输书面文字,它们互相排斥,互不竞争。十年以后,即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国会将投资银行业务从商业银行业务中分离出来,每种业务需要有独立的机构进行管理,有各不相同的最终用途。

但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起,最终用途不再只与某种产品或服务一一对应。塑料当然是第一个打破常规的产品。但是,我们如今清楚地认识到,这不只是一种材料要挤进另一种材料的“势力范围”。我们逐渐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满足同一种需求。只有独一无二的需求,而满足需求的方式不是唯一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新闻报道基本上被报纸所垄断,而报纸这项18世纪的发明在20世纪初期发展得最为迅猛。现在,新闻报道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且相互竞争,它们是:仍旧采用印刷方式发行的报纸,越来越多地采用互联网提供在线版本的报纸、广播、电视,只采用电子技术手段提供分类新闻的新闻机构(越来越多地提供经济和商业新闻),等等。

美国在大萧条时期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不仅试图阻止商业银行涉足投资市场,而且还希望防止投资银行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从而确保商业银行垄断贷款市场。这项法案原本打算确保涉足商业市场的银行的垄断地位,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将商业市场拱手让给投资银行。在美国法律界经历一次突发事件(最高法院在20世纪20年代做出的裁决)后,“商业票据”(相当于欧洲的汇票)被归为“有价证券”一类。这次事件使得投资银行在1960年后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主力军,即投资银行的“商业票据”逐渐取代银行的商业贷款。

然而,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增长势头最快的商业信贷机构既不是商业银行,也不是投资银行,而是各种各样的信用卡。信用卡客户虽然人数还很少,但增长势头迅猛,有些人持有许多张卡,有些甚至有25~30张卡。他们使用这些信用卡取得和保有的信贷额度远远超出他们的信誉度。他们似乎不在乎居高不下的利率,反正他们也不打算还清贷款。他们通过巧妙的处理,将未偿还的余额从一张卡转移到另一张卡,这样他们需要支付的利息少得不能再少。因此,信用卡成为过去所谓的“法定货币”。没有人知道这种新型货币有多大规模,但是它显然是一种新型货币。它的数额之大,使得衡量货币发行量的M1、M2和M3等指标都变得毫无意义,而这些指标都是中央银行和经济学家进行理论分析和预测的基础。

此外,信息成为最新的“基础资源”。它与所有其他商品有着天壤之别,它不符合资源稀缺性定理。相反,它符合资源充裕性定理。例如,如果我卖了一本书,我就不再拥有这本书。如果我透露信息,我仍旧拥有信息。实际上,拥有信息的人越多,信息就越有价值。虽然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信息将迫使我们从根本上修改基本经济理论,但是其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却远远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但对管理学而言,它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我们不得不逐渐修改基本假设。信息不是任何行业或任何企业的附属品。信息的最终用途不是单一的,任何最终用途也不要求某种特定的信息与之相对应或者依赖于某种特定的信息。

因此,管理学界现在必须从这样的假设入手,即没有一种技术是任何行业的附属品,反之,所有技术在任何行业中都能够实际上也很有可能发挥重大作用,并影响这些行业。同样,管理学界也必须以这样的假设为出发点,即任何产品或服务的最终用途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任何最终用途都不是任何产品或服务所特有的。

这个假设也暗示,无论是在企业、大学还是在医院中,非客户(noncustomer)或没有成为客户的人群尽管没有客户重要,但他们越来越显得与客户一样重要。

规模最大的企业(政府垄断企业除外)的非客户数量甚至超过了它的客户数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很少能够超过30%。因此,大多数企业的非客户数量至少占潜在市场的70%。然而,对非客户有一星半点了解的企业非常少。知道他们存在的企业就更少,更不用说知道他们是谁了。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为客户的企业少之又少。然而,非客户始终都是变革的原动力。

上述假设还包含另一个重要信息,即管理层的出发点不再是其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甚至也不是产品或服务的已知市场和最终用途。出发点应该落在客户认定有价值的方面。出发点应该是这样的假设,即供应商不卖的,就是客户需要的。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条假设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客户认为有价值的始终都与供应商认为有价值的或认为具有优质品质的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出入。这条假设不仅适用于企业,并且同样适用于大学或医院。

举例来说,自从1980年以来,乡村巨型教会(mega-church)在美国发展迅猛,成为过去30年中美国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现象。30年前,它几乎默默无闻,教会数量不超过1000个,总人数在2000人以上。而现在,巨型教会的数量大约有2万个。同时,虽然所有传统宗教派别已风光不再,但是只有巨型教会呈现蓬勃发展之态势。它们成功的原因在于它们重视不参加教会活动的人,它们会征询:“什么是最有价值的?”它们发现这些人的价值观与教会过去提供的服务大不相同。现在,数以千计的教徒在平日和星期日聚集到巨型教会,他们最看重的不是宗教仪式,而是精神上的体验,他们同样看重的是在教会里或经教会安排在社区里提供志愿服务,承担管理责任。

换句话说,管理学将越来越多地需要以这样的假设为基础,即技术和最终用途都不是管理政策赖以存在的基础。它们存在着局限性。在可支配收入的分配上,客户的价值观和决策应该才是管理政策的基础。因此,这些基础日益成为制定管理政策和战略的出发点。

管理的范围是由法律决定的

管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研究的对象都是法律上承认的实体,即单独的企业,包括营利法人、医院和大学等。因此,管理的范围是由法律决定的。它过去是,现在仍旧是一条几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假设。

基于命令与控制的传统管理概念,是提出这条假设的原因之一。命令与控制实际上是由法律决定的。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和医院的院长拥有的命令与控制权没有超出法律对这些机构的约束范围。

差不多100年前,人们才第一次清楚地认识到,法律定义在管理大企业的问题上还存在着不足。

人们通常认为日本人发明了“企业联盟”(Keiretsu)这个管理概念,即企业的供应商与他们的主要客户(如丰田公司)在规划、产品开发和成本控制等方面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实际上,企业联盟的历史更悠久,它其实是美国的发明创造。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0年左右,当时,威廉C.杜兰特(William C.Durant,1861—1947)是第一个认识到汽车制造业有潜力成为主流产业的人。杜兰特当时并购了别克(Buick)等汽车制造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虽小,但经营得很成功。他将这些企业合并成一个规模较大的汽车制造公司,即后来的通用汽车公司。几年后,他认识到他的公司里还需要有主要供应商的位置。他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兼并零部件制造企业。1920年通用汽车公司最后并购的费希博德公司(Fisher Body),当时是美国最大的汽车车身制造企业。此项并购案后,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中,有70%的零部件都是由其下属的制造企业生产的,该公司也因此成为当时世界上集成度最高的大企业。通用汽车公司正是得益于企业联盟的原型而在成本和生产速度上拥有绝对的优势,并在短短的几年内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和利润最高的制造企业,同时在美国竞争异常激烈的汽车市场上打遍天下无敌手。事实上,通用汽车的成本比其所有竞争对手低30%,包括福特(Ford)和克莱斯勒(Chrysler),这种状况维持了30多年。

但是,杜兰特的企业联盟概念仍旧认为管理就是命令与控制,杜兰特就是基于这个理念买入各种各样的零部件企业,构成通用汽车的企业联盟,而这种结构最后成为通用汽车的最大弱点。杜兰特制订了详细的计划,确保通用汽车下属的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每一个零部件供应商(除费希博德公司外)必须有50%的产品外销,即卖给与通用汽车竞争的汽车制造企业,从而保持它们在成本和质量上的竞争力。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竞争的汽车制造企业却销声匿迹了,而衡量通用汽车下属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竞争力的标准也不复存在了。此外,随着工会组织于1936年和1937年在汽车行业出现,通用汽车的零部件生产部门被迫承受汽车装配企业的高额劳动力成本,它们在成本上不再具有优势,而且直至今天,它们也无法克服这一顽疾。“管理就是命令与控制”的假设是杜兰特的企业联盟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揭示了通用汽车在过去25年逐渐走上下坡路和无法扭转颓势的症结所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通用汽车之后崛起的西尔斯·罗巴克(Sears Roebuck)企业联盟的缔造者,也清楚地认识到这个法律上的问题。当西尔斯成为美国最大的零售商(特别是在家用器具和五金器具方面)时,它也认识到有必要将主要供应商融入一个集团,在整个经济链中实现统一规划、统一产品开发和设计及成本控制。西尔斯没有采取买入这些供应商的做法,而是买入少数股权,从而以承诺代替投资,用合同维系关系。英国的马莎百货(Marks&Spencer)是在西尔斯之后涌现的企业联盟,它或许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企业联盟(甚至比日本的企业联盟更成功)。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几乎所有向其供货的企业都被纳入它自己的管理系统中,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维系它们之间关系的不是靠控股权或对所有权的控制,而只是一纸合同。

随后,日本人于20世纪60年代有意识地复制了马莎百货的模式。

实际上,即使是集成度最高的企业,它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个产供销流程的总成本和总效益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当小。全盛时期的通用汽车,虽然整车中70%的零部件都是自己生产的,但在最后卖给消费者的实际售价中,它只能得到15%,而流通环节要拿走总售价的50%,用以抵消整车出厂后产生的成本。还有10%~15%是各种上交的税金。在剩余的35%中,外部供应商还要拿走其中的一半,即17%。迄今为止,除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处于鼎盛时期的通用汽车外,历史上没有第二个制造企业能够在整个经济流程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一般的制造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在整个经济流程(即客户最终的付款金额)中所占的比例屈指可数,很少能够超过10%。然而,如果管理的范围是由法律决定的,那么企业所掌握的任何信息都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使用,而且企业的管理企图也只能在这个范围内实现。

在每一个案例中,从通用汽车开始,企业联盟(即许多企业构成一个有机的管理系统,与这些企业的关系是靠经济利益维系的,而不是靠法律上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维系的)获取的成本优势至少在25%左右,而且经常达到30%。在每一个案例中,企业联盟在本行业内和在市场上都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

但是,企业联盟还不够完美,它仍旧是以权力为基础的。无论是通用汽车以及杜兰特在1915年至1920年间并购的独立的小型零部件制造企业,还是西尔斯·罗巴克、马莎百货或丰田公司,它们的中心企业在经济上都拥有无法抗拒的权力。企业联盟的基础不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而是供应商的依附关系。

然而,经济链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真正的合作伙伴的身影,它们拥有平等的权力,真正具有独立性,比如医药公司与大学的生物系之间的合作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企业到日本开办的合资企业、今天的化学公司、医药公司与遗传学、分子生物学或医疗电子学公司结成的合作关系。这些拥有最新技术的公司规模非常小,而且大多资金匮乏,但它们拥有独立的技术。因此,在技术上,它们是拥有绝对谈判资本的合作伙伴,它们比规模较大的医药公司或化学公司更具有选择合作伙伴的自主权。同样的道理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信息技术和金融业。传统的企业联盟或命令与控制型企业,已不再有用武之地。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规定管理的范围。整个流程应纳入管理的范畴。对于企业而言,这基本上是指产供销的过程。但是,大学的生物系认为自己不是一个经济个体(economic unit),因此不按经济个体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我们也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规定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流程。在建立整个流程的管理体系方面,美国卫生保健领域走得最远。HMO(卫生保健组织)率先尝试采用合作伙伴管理体制,管理整个卫生保健服务体系,这项计划现在仍处于试验阶段,而且备受争议。

将来,管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日益需要以新的假设为存在的基础,即管理的范围不是由法律决定的。

新的假设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包含整个流程,应该关注整个经济链的效益和绩效。

管理的范围是由政治决定的

“按国家疆界划分的国内经济是企业和管理、非营利性机构与企业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不仅管理学界仍然普遍持有这种观点,而且在管理实践中,大部分人仍旧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这条假设奠定了传统意义上的“跨国公司”的基础。

众所周知,跨国公司生产的商品和提供的金融服务,在世界总的份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不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是如此,而且现在仍旧是如此。1913年,在任何行业(无论是制造业,还是金融服务业)居于主导地位的公司在国外的销售额与在国内的销售额一样多。但是,当这些公司的生产活动发生在自己国家的疆界外时,这些生产活动也可以说发生在另一个国家的疆界内。

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菲亚特公司(Fiat)是向意大利军队提供战争物资的最大供应商,企业的历史虽不长,但发展很快。意大利军队使用的所有汽车和卡车都是由它提供的。同时期向奥匈帝国(Austro-Hungarian)提供战争物资的最大供应商也是一家称作菲亚特的公司,但位于奥地利的维也纳。奥匈帝国使用的所有汽车和卡车都是由它提供的。由于奥地利和匈牙利的市场比意大利大,而且人口也多,经济更发达,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因此它的规模是母公司的两三倍。菲亚特奥地利公司是菲亚特意大利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除了由意大利提供设计外,菲亚特奥地利公司在其他方面可以说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它的一切用品要么是在奥地利生产的,要么是在奥地利购买的,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内销,包括CEO在内的所有雇员都是奥地利人。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奥地利和意大利化玉帛为干戈,因此奥地利人只能变更菲亚特奥地利公司的银行账户,但企业经营一切照旧。

即使汽车行业或金融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也不再采取上述组织方式。

不久前,通用汽车的两个欧洲分公司,即德国的欧宝(Opel)和英国的沃克斯豪尔(Vauxhall),还是各自独立的公司,一个在德国进行生产,产品销往欧洲大陆,另一个在英国进行生产和销售。如今,通用在欧洲只有一个公司,在整个欧洲进行设计、生产和销售,由一个欧洲总部进行管理。通用欧洲公司还在南美洲和亚洲设厂,产品还销往美国。通用欧洲公司越来越多地为通用汽车在全世界其他地方的分公司提供设计。反过来,通用汽车美国公司越来越多地为通用欧洲公司和通用巴西公司提供设计和生产产品。全世界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将主要业务交给中枢部门做,如理赔和投资,这些中枢部门为集团的所有企业服务,无论它们在哪里。在这些保险公司中,最杰出的代表是德国的安联保险公司(Allianz)。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虽然通用汽车和安联现在仍旧按“国内”和“国际”部门组织企业,但是医药或信息等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地放弃这种管理方式,而以整个世界为一个体系,按照“跨国”的原则组织各项经营活动,包括研究、设计、工程、开发、测试以及越来越多的制造和市场营销业务。

某大型制药公司在7个不同国家设有7个实验室,它们各有各的侧重点(如抗生素),但都属于一个“研究部门”,都受总部的同一个研究主管领导。该公司在11个国家设有制造工厂,每个工厂都是高度专业化的,都只生产一两类产品,都面向全世界销售。该公司设有1名医疗主管,负责从这11个国家中选择五六个国家测试新药。但是,外汇风险的控制完全集中在一个地方,并对整个系统负责。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医疗电子产品部门有3个“总部”,分别在美国、日本和法国,各自负责某个技术领域及其产品(如透视产品,包括传统的X光机或最新的超声波诊断治疗仪)在全世界的业务。各个总部都在十几个国家设有制造企业,每个企业都只向位于世界各地的所有其他工厂供应几个关键零部件。

在传统的跨国公司中,经济现实就是政治现实。按今天的话说,国家是“企业单位”。而在今天的跨国公司以及越来越多被迫转型的老牌跨国公司中,国家只是一个“成本中心”。它不是组织单位、企业单位、战略单位和生产单位,而是一个错综复杂的事物(有关随之而来的问题,请参阅第2章)。

管理和国家疆界不再重叠。管理的范围不再是由政治决定的。国家疆界仍旧是重要的。

因此,最新的假设应该是:

国家疆界主要作为约束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决定管理实践的不是政治,而是经营方式。

管理是对内部的管理

所有传统假设都得出一个结论:组织内部是管理的领域。

这条假设阐述了管理与创业精神之间的区别,而没有这条假设,这种区别是无法完全理解的。

在实际的管理实践中,这种区别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企业或非营利性机构,如果没有开拓创新精神,没有创业精神,很快就会被社会淘汰。

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管理和创业精神只是同一项工作的两个不同方面。不懂管理方法的企业家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前途。不善于创新的管理人员也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待得太久。事实上,如第3章所述,今天的企业和任何其他组织必须视变革为家常便饭,要主动创造变革,而不是被变革牵着鼻子走。

但是,创业活动是从企业外部开始的,而且以外部为主。因此,它们与关于管理领域的传统假设格格不入,而这种假设也诠释了人们普遍认为这些活动不是属于不同范畴的东西,就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的原因。然而,任何组织如果居然认为管理和创业属于不同范畴(更不用说水火不相容了),关门大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随着过去几十年信息技术的兴起,企业越发重视对内部的管理。迄今为止,与其说信息技术为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不如说对管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将在第4章中予以更深层次的讨论。

传统的假设认为组织的内部是管理的领域,即认为管理不仅要关注成本,而且要关注行动。因为行动是组织内部唯一存在的事物。同样,组织内部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一个成本中心。

但是,任何组织的绩效都只在外部反映出来。

管理的出发点是对组织内部的关注,这是可以理解的。当大型组织首次出现时,即1870年左右诞生的企业(也是第一个,而且是迄今为止最显而易见的组织形式),对内部的管理作为一项全新的挑战摆在管理者的面前。谁都没有管理的经历。然而,虽然“组织的内部是管理的领域”的假设最初是合理的假设,或至少是讲得通的假设,但是随后,它的继续存在就不再有任何意义。组织的功能和性质恰好是一对矛盾体。

管理必须侧重于组织的成效和绩效。实际上,管理的第一个任务是规定组织的成效和绩效,而任何有这方面经验的人都可以证明,这实质上是一项最艰巨、最有争议的任务,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因此,管理的责任是通过协调组织的资源,在组织外取得成效。

因此,以下最新假设是最新管理范式赖以存在的基础,而最新管理范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又奠定了管理的基础:

管理存在的目的是帮助组织取得成效。它的出发点应该是预期的成效,它的责任是协调组织的资源取得这些成效。它是帮助组织在组织外取得成效的工具,无论这个组织是企业还是大学或医院。

结论

本章的目的是提出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包含一个感悟,即现代社会、经济和社区的中心既不是技术,也不是信息,更不是生产力,而是管理完善的组织,这个组织是产生成效的社会工具。同时管理是帮助组织产生成效的特殊工具、特殊功能和特殊手段。

然而,我们需要一个 最终的 和全新的管理范式:

只要能影响组织的绩效和成效的,就是管理的中心和责任,无论是在组织内部还是在组织外部,无论是组织能控制的还是完全不能控制的。 XYk1HuL+qsW9z9ze5GZlzYx3z0peyjs4bEUnZ+pjy3ut1Sv/7zUIwLFzJNBXZo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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