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公,又称圯上老人。战国末年人。传说,张良刺杀秦始皇失败后,在下邳(江苏睢宁北)一桥上遇到他,授以《太公兵法》。后代流传有兵书《黄石公三略》三卷。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则据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忧者;则享天下之乐;能救天下之祸者,则获天下之福。故泽及于民,则贤人归之;泽及昆虫,则圣人归之;贤人所归,则其国强;圣人所归,则六合同。求贤以德,致圣以道;贤去,则国微;圣去,则国乖;微者危之阶,乖者亡之征。
贤人之政,降人以体;圣人之政,降人以心。体降可以图始,心降可以保终。降体以礼,降心以乐。所谓乐者,非金石丝竹也;谓人乐其家,谓人乐其族,谓人乐其业,谓人乐其都邑,谓人乐其政令,谓人乐其道德。如此,君人者乃作乐以节之,使不失其和。故有德之君,以乐乐人;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乐人者,久而长;乐身者,不久而亡。
释近谋远者,劳而无功;释远谋近者,佚而有终。佚政多忠臣,劳政多怨民。故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
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
道、德、仁、义、礼,五者一体也。道者人之所蹈,德者人之所得,仁者人之所亲,义者人之所宜,礼者人之所体;不可无一焉。故夙兴夜寐,礼之制也;讨贼报仇,义之决也;恻隐之心,仁之发也;得己得人,德之路也;使人均平,不失其所,道之化也。
出君下臣,名曰命;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行;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
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
废一善,则众善衰。赏一恶,则众恶归。善者得其祐,恶者受其诛,则国安而众善至。
众疑,无定国;众惑,无治民。疑定惑还,国乃可安。
一令逆,则百令失;一恶施,则百恶结。故善施于顺民,恶加于凶民,则令行而无怨。使怨治怨,是谓逆天;使仇治仇,其祸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
犯上者尊,贪鄙者富,虽有圣王,不能致其治。犯上者诛,贪鄙者拘,则化行而众恶消。清白之士,不可以爵禄得;节义之士,不可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贤,必观其所以而致焉。致清白之士,修礼;致节义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
夫圣人君子,明盛衰之源,通成败之端,审治乱之机,知去就之节。虽穷,不处亡国之位;虽贫,不食乱邦之粟。潜名抱道者,时至而动,则极人臣之位;德合于己,则建殊绝之功。故其道高,而名扬于后世。
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堕,其克必矣。所以优游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畏惧而不敢失道。豪杰秉职,国威乃弱;杀生在豪杰,国势乃竭;豪杰低首,国乃可久。杀生在君,国乃可安;四民用虚,国乃无储;四民用足,国乃安乐。
贤臣内,则邪臣外;邪臣内,则贤臣毙。内外失宜,祸乱传世。
大臣疑主,众奸集聚;臣当君尊,上下乃昏;君当臣处,上下失序。
伤贤者,殃及三世;蔽贤者,身受其害;嫉贤者,其名不全。进贤者,福流子孙;故君子急于进贤,而美名彰焉。
利一害百,民去城郭;利一害万,国乃思散。去一利百,人乃慕泽;去一利万,政乃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