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可以自然发生,例如森林自燃引起的森林火灾;也可以人为发生。人为造成的火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粗心大意,安全意识差而引起火灾;另一种是人为纵火,这是一种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火灾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
(1)突发性强。火灾的发生往往很突然,难以被人预料,并且火灾发展来势凶猛,瞬息万变,影响区域广。
(2)破坏性大。火灾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还会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时会引起基础设施破坏(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交通和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生产系统紊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等。
(3)灾害复杂。由于火灾发生地的建筑、物质、火源的多样性,人员的复杂性及消防条件和气候条件不同,使得灾害的发生、发展过程极为复杂。
(4)易形成灾害链。对于城市或工业企业,其社会生产或生活的整体功能很强,一种灾害现象的发生,常会引发其他次生灾害,造成其他系统功能的失效,如火灾引发爆炸、爆炸又引发火灾,形成灾害链,破坏力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