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二十二回中写道:“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
通俗说,宋江是郓城县政府办公室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那他有无可能成为正式的公务员呢?答案是肯定的:不好办。
古代官和吏是严格分开的。官是国家选派的,吏是官员招募的。吏很少能够上升为官,因此一旦为吏终身为吏。在宋代官员和吏员更是界限分明。
宋代“入仕”(即做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
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
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
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需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尤其说明宋代允许商贩子弟参加科举。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宋朝对官吏子弟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
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
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宋代士人入仕,基本上都要经过“选人”阶段。宋代的选人已不是唐代所指的候补、候选官员。宋代的选人,也称“幕职、州县官”,原先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的属官,如判官、推官、掌书记、支使等,称为幕职官;京府、留守的属官如判官、推官,以及县级的如知县事、县令、主簿、县尉,州、府的属官如司理、司法参军等,称为“州县官”,统称为“幕职、州县官”,共分为七等二、三十级,都作为寄禄官称,用以定官品和俸禄等级,官品自从八品至从九品,与京官官品相近,是京官的“候选”官员,通常即称为“选人”。也就是宋代士人考中进士后,通常只有前三至五名的寄禄官称为低级“京官”,第六名(有时是第四名)以下极大多数进士的寄禄官称,都是“幕职、州县官”,都属“选人”。所有“七阶选人须三任六考,用奏荐及功赏,乃得升改”为京官。许多人甚至终身是“选人”,一直补不上官职。只有升改为京官,称为“改官”,才能得到升迁中高级官员的机会。
再说几种在京师服职的文武官员。
宋代在京服职的文官,按其官阶分为京官和升朝官二等。唐代从宰相以下在京师做官者,均称之为“京官”。其中常能朝见皇帝的称为“常参官”,此外称为“未常参官”。宋代的京官含义又有不同,仅指不常参的低级文官,实际类似唐代的“未常参官”。这类京官的寄禄官,宋初有秘书省的著作佐郎、大理寺丞以下到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等。
宋神宗改革官制,自下而上有承务郎、承奉郎、承事郎、宣义郎、宣德郎(徽宗政和间改称宣教郎)等五阶,其官品为从八品、正八品和正七品。
宋代初年,由吏部主管京官注授差遣事宜。太宗时设差遣院,与升朝官一起,由差遣院委派差遣。神宗改制后,废除京官之称,规定在法律上和一般公文中都称“承务郎”以上,不过时俗仍沿旧习称京官。
唐代的常参官在宋代称为“升朝官”。这是对可以朝见皇帝和参加宴坐的中、高级官员的总称。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内殿崇班以上均为升朝官。
神宗改革官制后,文臣自通直郎到开府仪同三司,武臣自修武郎到太尉,为升朝官。又改侍从官以上官员每天赴垂拱殿朝见,称为“常参(日参)官”;朝廷各司的朝官,每五天一次赴紫辰殿朝见,称为“六参(每月六次)官”;另一种是每逢朔(初一)、望(十五)赴紫辰殿朝见,称为“朔参官”。
另外,又有几种中央派出的外任官:宋代以节度使和观察使合称“两使”。自唐末以来,节度使之权虽重而除授极滥。宋代派文臣知军州事、代替节度使之职,于是节度使之权虽尽去,而官位反而提高。只有亲王、外戚及前任将相、大臣中有特殊资望者,方授以此官。但名为某某道或某某军节度使,实际并不履任。
例如元丰中,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韩绛为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其中镇江军节度使为虚衔,判大名府才是实际职务。凡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者谓之使相,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府州者,亦谓之使相。节度观察留后本是唐代藩镇以其亲信留充后务之称,作为次于节度使一级的官名,后改为承宣使。此外,观察、防御使、团练使以及刺史都作为虚衔,虽带某州之名,但并不履某州之任,名为“遥郡”。
宋代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实亡,但两使之下的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幕职却依然如故,就连防御、团练、军事州都仍有幕职。作为入官的初阶,这是一种奇特的制度。判官也有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签判。签判之下的幕职官,其实都是闲职。
宋江正因为处于小吏的地位,深知其中凶险,但又舍不得这份交易丰厚的工作。所以他出籍,挖地窨子;又广交江湖人物,冒着风险“私放晁天王”。同时,他又极具野心和权力欲。为了真正当一回“官”,他甚至不惜在多人的反对下托关系促成“招安”。
即便招安成功,踏着弟兄们的鲜血,小吏宋江并没当多大官。书中写道:先锋使宋江加授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
宋徽宗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以第二十七阶武功大夫,以代旧官皇城使,第二十八阶武德大夫代旧官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是个中等偏下的位置。
但安抚使是个实差遣,但楚州是不可能设置安抚使(安抚使之职不是以州来委任的,而是以路为单位进行任命),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是正确的。
若从安抚使这个官职来看,小吏宋江是做了大官。
诸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王,为正一品。(全为加官,不是常职。南宋末年的左右丞相,也为正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国公,光禄大夫,左右仆射为从一品。门下侍郞,中书侍郎,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诸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诸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诸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阁、直徽猷阁、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诸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诸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诸承事、承奉郎,理亲民资序者,从八品,承务郎准此。
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诸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宋朝的官员品级十分复杂,分别由差遣、本官阶、散官阶、勋官、爵位,贴职等组成。
差遣:实际上做事的岗位,多数为临时工。
本官阶:又称寄禄官,即享受怎么样的待遇,名称就是三公六部九卿等前代留下的官职。
散官阶:实际等级,又以文资和武阶对应文武大臣。
勋官:共十二转,荣誉头衔,并无实际作用。
爵位:荣誉头衔加额外补贴,封邑与实封往往不一样。
贴职:专为文人而设的荣誉称号,如某馆某阁大学士、学士等。
元丰改制时曾废掉差遣以本官实任,以散官阶定俸禄。
另附政和末年散官阶:
文官:开府仪同三司、特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议大夫、通奉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奉直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宣教郎(原宣德郎,政和避宣德门改)、宣义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务郎、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崇宁时通仕郎,政和再换)、修职郎(崇宁时登仕郎,政和再换)、迪功郎(崇宁时将仕郎,政和再换)。
武官:太尉(政和新置)、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协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卫大夫、翊卫大夫、亲卫大夫、拱卫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协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卫郎、翊卫郎、亲卫郎、拱卫郎、左武郎、右武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武显大夫、武节大夫、武略大夫、武经大夫、武义大夫、武翼大夫、武功郎、武德郎、武显郎、武节郎、武略郎、武经郎、武义郎、武翼郎、敦武郎、修武郎、从义郎、秉义郎、忠训郎、忠翊郎、成忠郎、保义郎、承节郎、承信郎、下班祗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