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简单文字,魂魄渐渐抽离。周围草木一寸一尺地消失,
时间没有方向感,四处流淌。
对于我们七〇一辈人,纸书是最寻常不过的器物。尽管寻常,每每想起纸书,每每想起一个词:爱恨交加。
因为爱得太深,所以先说说恨。
第一,太沉、太占空间。上医学院的时候住宿舍,睡上下铺,人均不足五平方米。我一直睡上铺,书只能摆在床的一边,我睡另一边。宿舍在东单街口,离灯市口的中国书店以及王府井的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外文书店都近,总忍不住往回买书。床本来就不大,为了有足够空间堆书,一直不敢胖。我下铺睡眠质量差,他说,总担心我的书落下来砸坏他的下体。从美国上学回来,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房子,把散放在各处的纸书集中到一起,搬家时装了四十个大纸箱,累得搬家公司的兄弟就地罢工,要求加钱,说,以后接活儿,不能只问有几个冰箱,还要问有几十书箱。把书安顿好之后,我瘫在地中央,环顾四周,心想,妈的,空间还是不够,我还是不能胖。后来换工作,再搬家,往深圳和香港各搬了十个箱子,每个箱子只装一半书,另一半装衣服和被子,好了很多。即使搬了不少书去南方,剩下的书还是让我老哥担心楼板的承重能力。老哥话不多,在网上查了很多天资料,自学了好一阵工程力学,给我发短信,说,楼板会塌。
第二,太招蟑螂。东单协和医院又老又热,病人怕冷,医院常年保持二十好几摄氏度,日子久了,到处是蟑螂。医学院和医院物理相连,我上学那几年就生活在蟑螂中间。床垫子和床单之间,床单和书之间,书和书之间,书页之间,大大小小的空间,大的走大蟑螂,小的走小蟑螂,再小的停放蟑螂卵和蟑螂屎。听说,即使人类灭绝,蟑螂还在;即使地球毁灭,蟑螂也还在。不能战胜,就共处,想通这点之后,我没有杀过一只蟑螂。很多年以后,我下铺说,他胖,疑似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尽管当时我的书没砸伤他的下体,但是他睡觉时一定大口呼吸,一定无意识中吃过不少从书里掉下来的蟑螂卵、蟑螂屎、小蟑螂。我说,应该是,你医学院毕业之后,又进哈佛念博士又回北大当教授,顺风顺水,一定和你当时的饮食遭遇有关。协和的蟑螂跟着书去了我第一处房子,没多久,我老妈说,奇怪,楼里不少人都在打听如何消灭蟑螂,咱们左右邻居在楼下晾被子呢,咱们家似乎没见到。我说,这群蟑螂都习惯在书里活动,咱家书多。
第三,太耗草木。过去,写书是有庄严感的事儿,孔子想了想,选择了“述而不作”;现在,写书似乎类似唱卡拉OK,不会汉语的都可以用汉语写作。过去,写书的人多数饱读诗书,决定写了,写的也多数是过去没有的东西;现在,写书的人多数没好好看过几本书,以为写出了爱情和侠义的真谛,结果琼瑶和金庸多年前已经写过了,印好的千万册书已经不能再变回花草树木了。
第四,不能给作者高于15%的版税。纸书出版环节多:创作、编辑、装帧设计、印刷、宣传、物流、批发、零售等,成本必然高,再大牌的作者也很难拿到15%以上的版税。电子书省略了很多物理环节,基本能给到50%以上;亚马逊的自出版能给作者70%的版税,只是它们还没有推出中文出版服务。
第五,禁书不能出售。不能出售的原因很简单:犯法。成为禁书的原因很复杂,通常给出的是:经上级机关研究决定。
第六,检索困难,不自带字典。因为检索困难,实在找不到的时候,还得打开电脑上网搜。因为不自带字典,遇上生字和生词常常犯懒或者怕破坏阅读快感,囫囵吞枣,连蒙带猜。
至于爱,那是绵绵不绝,尽管电子书已经越来越先进,还是替代不了。挑主要的说:
第一,拥有感。骑了车,到了书店,掏了钱,买了,我的了!借问人生何所有,几床悍妇几墙书。沉沉的,紧紧的,在自己手上,我的、我的、我的、我的,一瞬间的我执爆棚,真好。放到书架上,不管有生之年会不会真有时间看,我想看的时候就有的看,不离不弃。这种阅读权带来一种奇怪的满足感,类似住处有个游泳池,尽管很少去,内心也清凉。
第二,简单的出离感。打开纸书,不插电,没有任何声光电和视觉设计,借着简单文字,魂魄渐渐抽离。周围草木一寸一尺地消失,时间没有方向感,四处流淌。读者和作者一起坐在屌丝时的夏天夜晚来临之前,怎么吃也不隆起的腹肌,怎么流汗也耗不尽的力气,怎么想念也绝不降临的你。
第三,触觉。双手摸着的不是工业塑料,不是玻璃,不是铝合金,而是纸。摸多了,书页会有滑腻的感觉,从指尖瞬间到心尖,心尖肿胀。我一般看纸书,手上会抓一支笔,随手画线,随手批注;书一般不会叫喊,微笑受着。
第四,礼物感。去一个遥远的书店,挑一本小众的纸书,买了,在扉页上写或不写几个字,下次见到,送给她或者他。这比随手发个电子版到电子邮箱,逼格高很多。
纸书应该最终会让位给电子书,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至少不会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有生之年发生,至少不会在我身上发生。
我总是遥想退休生活,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把第一个住处改做个人图书馆,在纸书里,在啤酒里,在阳光里,在暖气里,宅着,屌着,无所事事,随梦所之,嘴里牙缝里似乎有蟑螂屎。
开始目睹器物被电子取代的过程。
我1971年生于北京。对于这个时间生于这个地方的我来说,老天之外、父母之外,给予我最多的就是纸书了。
早在鸡鸡体会肿胀之前,心已经读到肿胀。早在第一次数百张纸钞之前,手已经翻过千万页纸书。早在第一次喝二锅头烂醉之前,脑子已经烂熟“天子呼来不上船”。早在第一次抱姑娘之前,双手已经捧厚书捧出了腱鞘炎。
1991年夏天,我第一次用电子邮件;1994年,我有了自己第一台电脑——开始目睹器物被电子取代的过程。
打麻将、“争上游”渐渐被“沙丘”“红警”取代,手写情书、小条渐渐被电子骚扰邮件取代。不再用钢笔写长篇小说了,改起来太麻烦;不再意淫女神自慰了,太耗真阳(电脑A片要简单明快得多)。说黑胶唱片多么性感、说精刻CD多么丰富的人,也开始用iPhone听贝多芬了;说胶片多么质感的人,也很快看到了乐凯和柯达的倒闭(Leica和Hasselblad也出数码相机了)。我开始担心我心爱的纸书的死亡。
我渐渐发现,纸书的死亡比其他被电子杀死的器物来得缓慢,特别是在中国。
第一,阅读习惯。阅读的主体似乎还是七〇后、八〇后。这两代人,还是读纸书长大的,喜欢纸书里草木的触感和气息。
第二,付费方式。购买电子书无法货到把人民币付给快递员。
第三,该千刀万剐的盗版现象。电子书盗版满世界都是,谁会努力买正版?
可是在Amazon出Kindle Paperwhite之后,在iPad用上Retina屏幕之后,我用二者读了几本电子书。我坚信,电子书会在十年内占据阅读相当的比重。
第一,清晰度已不输纸书。
第二,能放一辈子要读的书。
第三,有中英在线字典,不必总是瞎蒙。
第四,比纸版更能保证全本的原汁原味,特别是在中国。
如今,2013年寒冷异常的春天,我想起书架上五千册纸书,还是心满意足,觉得富过王侯,富有四海。我拎包杀向机场,继续平均每周三座城市的悲催生活,西装内侧口袋里有一片Kindle Paperwhite,硬硬的,一直在。
所有春天的所有早上,第一件幸福的事儿,是一朵野花告诉我它的名字。
聂鲁达之《一百首爱的十四行诗》:写诗的是大家,译诗的也是好手,但是读了一遍,摄人心魄的不多,印象最深的一句被出版社印到了封面上,“你的肌肤是我用吻建立起来的共和国”。或许最根本的诗意,就是在翻译中丢失的、我无法和你完美解释的、一个顶级诗人也不能在规定时间保证呈现的,或许最根本的诗意,就如同第一千零一种风的味道。
藤木TDC之《日本AV影像史》:解释清楚了一些长期困扰我的疑问,比如,为什么日本AV有的有马赛克、有的没有马赛克,有的马赛克粗大、有的马赛克细小?没有解释清楚另外一些长期困扰我的问题,比如,那些眉目姣好的日本AV女优都是因为什么投身于这个事业的?日本社会是否真的保持了初唐的混沌民风,看待性事如一箪食、一瓢饮?
在“文革”中,曾国藩被当成刽子手被误读;
改革后,被当成成功学典范被误读。
其实,曾国藩是中国社会里“书生成事”的样本。
冯先铭之《冯先铭谈宋元陶瓷》:宋元高古瓷和商周以前高古玉,是中国古器物审美无可争议的制高点,可以朴拙地优雅,可以不着一字占尽风流。冯先铭是这个领域的大家,尽管没凸显宋元陶瓷的雅拙之气,但是基本的知识要点不偏不失。
曾国藩之《曾国藩言录》:在众多的“曾国藩书籍”中,海南出版社九十年代的这个版本还是我最喜欢的。以《曾文正公嘉言钞》为底子,搜集、整理、归类了很多曾氏家书、奏折、日记中的精华。在“文革”中,曾国藩被当成刽子手被误读;改革后,被当成成功学典范被误读。其实,曾国藩是中国社会里“书生成事”的样本。建议有雄心做些大实事的书生猛读、精读、反复读,比读《论语》受益大很多。
刘立千之《印藏佛教史》:从释迦牟尼在印度创立佛教到小乘、大乘、密宗、藏传佛教,很少有人能用这么短的篇幅说明白。
这本书也没说明白到底不同流派有哪些差异、同一流派的各种仪轨都是什么作用,但是至少说明白了,这些差异的产生无外乎两个原因:
第一,时代的需要。经典式微,外教跋扈,不得不另立新说。第二,众生根器有别。随机设教,权巧立说,根器差的用事续、行续,根器好的用瑜伽续,根器奇佳的用无上瑜伽续。
张枣之《张枣的诗》:今年是第二次翻。好的还是那几首,最好的还是那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好到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觉得好。做个诗人是种生活态度。
作为一个诗人,如果有一句传世,也就够了,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比如冯唐的“春风十里不如你”,从这个意义上,张枣也够了。
司马光之《资治通鉴》:今年是复读,再次手工点赞。如果只能选择读一种古书,读《资治通鉴》好了。尽管史观和史识偶尔有傻逼之处,但是总体史实扎实,繁简得当,摇曳多姿。掩卷太息,狗改不了吃屎,这么多年来,中国人人性的独特之处其实丝毫没有改变。
博尔赫斯之《阿莱夫》:博尔赫斯的短篇都是长篇小说的梗概。我能想象,在他未来众多的来世中,他会慢慢一个个扩写这些梗概,成就众多长篇。尽管我读不到了,我未来众多的来世可以读到。
凯鲁亚克之《在路上》:一点故事都没有,场景经常重复,一点都不色情,但是读起来一点都不想停,看了一遍还想看第二遍。有极个别的小说家,就是能像一流摇滚乐手,在字里行间产生现场感,产生大麻味儿,白纸黑字地让你失魂落魄。
汪劲武之《常见野花》:汪劲武是我最怀念的北大教授。北大学的六门化学基本忘了,协和学的两门解剖基本忘了,课余为了泡湖南、湖北女生痛背的《离骚》基本忘了,但是还记得汪劲武指给我看的北大校园里的明开夜合、碧桃、玉簪。所有春天的所有早上,第一件幸福的事儿,是一朵野花告诉我它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