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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刘道真尝为徒 【1】 ,扶风王骏以五百匹布赎之 【2】 ,既而用为从事中郎 【3】 。当时以为美事。

【注释】

【1】 刘道真:刘宝,字道真,山阳郡高平人(今山东邹城西南)。性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弈棋,智勇兼达。刘宝曾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任从事中郎,后任职吏部郎。因善于骑射,又先后任职侍中、安北大将军、领护乌丸校尉、都督幽并州诸军事等职,后因戎卫北境有功,赐爵关内侯。徒:刑徒,服劳役的犯人。

【2】 扶风王骏:司马骏(约232—286),字子臧,司马懿第七子。晋武帝封其为汝阴王,都督豫州诸军事。后迁使持节、都督扬州诸军事,镇寿春。寻复都督豫州,还镇许昌。迁镇西大将军、使持节、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代汝南王司马亮镇关中,后徙封扶风王。宗室之中最为俊望。

【3】 既而:不久。从事中郎:官名。将帅的僚属。

【译文】

刘宝曾经是服劳役的犯人,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把他赎了出来,不久又任用他为从事中郎。当时人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9y3ZnHfeqA0k/YMhZjFtmvzf7CMmWzltpIG3C/vg5KpLlyS2Ie16v+/0oKMML8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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