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晴空骑着马儿,奔行不久,见到丛林不远处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旁边,绑缚着两匹骡子,赶忙回身去招呼伙伴们来看。
大家赶到现场,心中均有疑问:嗯,这是谁家的骡子?
茂斌咳嗽两声,道:“多想无益,大家也别在此处耽搁了,事急从权,先骑上去救李平大人要紧!”
秦晴空心里觉得这些人的运气,真是好到逆天,他和茂斌一个意思,就是先骑骡子赶到驿站再说。
李筱君、鞠倩还是善良得很,将身上携带的钱囊扔在了原地,假如失主丢了骡子,在原地上也可以寻得到一定的财物补偿。
秦晴空有乌云快马,滇人多曾在野外打猎,即使是李筱君、鞠倩这样娇滴滴的少女,自幼在父辈教导下,也懂得骑马。
她俩人骑术虽不算极其精湛,但比起秦晴空这样的现代人,也是只高不低,俩人可以很轻松地同骑一匹骡子。
茂斌一个大男人问题不大,也可以照料自己。
队伍中,正是因为多出这两匹骡子代步,人员舒服,而且在行进的速度上自然是快上很多。当然,骡子全速奔跑起来,怎么也不可能追赶得到乌云骏马,秦晴空放慢速度,让大家可以轻松地跟上。
瓦劳村口,算是滇地邺南郡中一个人口稠密的大型村落。
在当地无分男女,为了劳作方便,几乎每个路人都是用布绸绑着一头长发,甚少注意到仪容装扮,因为常年在野外劳作的缘故,他们皮肤黝黑,都泛出了透亮油光。
对比之下,秦晴空相貌俊美,简直就是白嫩的小鲜肉,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村口,真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当时李筱君被鞠倩搂在了怀抱中,后者低声地笑道:“表姐,你觉得咱们的秦义士怎么样?难道从中原来男子容貌都是如此俊俏的么?”
李筱君微是一愣,脸上升起了红霞,道:“既然表妹这么说,难道你喜欢上了晴空先生?”
鞠倩笑道:“呸,表姐可坏了,我问你,却是答非所问!”说着用手伸进了对方腋窝之中挠痒。
李筱君可是受不住这样强烈的动作挑逗,都格格地笑个不停,银铃般声音真是好听得不成,也引得不少人,尤其是男子的观望。
李筱君用力抵住了鞠倩的手,板着脸道:“表妹,你可先别这样不分场合地胡闹,咱们先顾会爹亲啊……”
鞠倩秀眉一蹙,嘟起粉嘴,道:“事实上,我见到表姐这么郁郁寡欢,想逗一下你而已。”
李筱君安慰道:“我自然明白表妹对我的好了……。”
……
黑漆透亮的招牌,便在立在东边一个大街的角头,其实上边有人用红油写上两个很特别的文字,那不是古时楷书、草字等,秦晴空这个现代人看了也不认识。
不过秦晴空心细如尘,可以猜测得出,这是“驿站”二字,而且因为年代久远,字体红油已经褪色了不少。
而在驿站口,有不少人认识过李筱君、鞠倩,知道她们的身份,都上前来招呼。
李平太守在葫芦谷下陷危之事,也是越传越多人知道,已是闹得沸扬。
秦晴空也曾听闻,不少受过太守恩惠的猎户,为了报答昔日的情谊,已是自告奋勇前往葫芦谷下,援助李平。
而此时,茂斌带秦晴空他们进入预先便订好的房间里头,他拿出早前已经准备好了食物、药品等行装。
但一转眼,茂斌捂住自己脑袋,表现出了昏昏欲倒的模样。
“先生,你怎么了?”
秦晴空、李筱君、鞠倩颇是担心茂斌的情况,将他先扶到了椅子边坐下。
茂斌急促喘息道:“我有消渴症,每当太过疲劳,或者心情烦躁之时,便有眩晕的感觉,没事……”
秦晴空心道:嗯,这个大叔五大三粗、身强体壮,居然也有糖尿病,这是人不可貌相啊。
他道:“先生,你还是在驿站好生休息好,容自己我去葫芦谷一探究竟!刚才不是有猎人说,他们也打算去相助太守大人么?在路上,我可以和其它猎人组队同行。”
两位少女也是和秦晴空持有同样的意见,毕竟茂斌身体有恙,一旦深入谷下险地,李平还未能救不出来,而茂斌也有可能永远地沉睡在那一片诡异的谷下呢!
茂斌叹息一声,眉心皱成了疙瘩,道:“常言道,人心隔肚皮,那一些在街上不熟悉的猎户说自己会去葫芦谷,很有可能只为标榜自己的形象,但未必就会尽心尽力地去救人。而且我始终担心秦义士会迷路,错过了救助大人的最佳时机。”
鞠倩沉吟半晌,拍着胸脯道:“那么,由我带路去葫芦谷啊!”
“你?”
众人心中一惊,倒是佩服妹子的大胆建议。
李筱君急道:“不成!作为女儿,下去葫芦谷救助父亲是我份内之事,表妹你也别争了。”
她知道表妹的脾性,如果鞠倩带秦晴空去深谷,必然也会亲身涉险,既然如此,还不如自己去。
鞠倩道:“我自幼可是舞刀弄棒,身体素质也比你强壮得多,表姐就别和我争了!茂斌大叔受伤,在驿站中需要有人照顾,暂时得劳烦你留下了。”
茂斌咳嗽数声,道:“两位小姐,请你们别再喋喋不休地争吵了!”
说着,他从位置上缓慢地站起身来,踱步到床边,打开一份厚重的包袱,又道,“我本就来就打算游说秦义士,和他俩人同去,所以只问得一位从军朋友处,借得两套护身的竹甲,恐怕整个村落,也找不到第三套像样的竹甲了。”
照茂斌这么说来,护身之物数量有限,也只能让秦晴空和鞠倩两人去冒险了,多一人也不妥。
秦晴空心道:什么护身甲,说得这么珍而重之?
他也凑过去取过来,仔细察看,他发现这是一件如同背心状短袖的护身竹甲,构成它材质普遍是只有约莫寻常男子三指宽大小,竹块肯定经过特殊药水浸泡过,坚硬异常,每一份竹块都由着小绳子链接上下,绑缚住固定不动,算是一件入门级别的简易甲胄了。
秦晴空知道滇地缺少铁矿,冶炼技术也不够发达,能锻造出像华夏明光铠,西欧锁子甲、全身板甲等,这是痴人说梦。
当然了,在他们的滇域军械库中,当然有胜过这两套竹甲的器物了。但在民间,它们简直就是可遇而不可求。
甲上竹块表面,泛起小许的起泡,而且还有点儿皱纹,泛出了金黄色的油光色泽。
若是常人将这一件护身甲穿在身上的话,那种黄金璨色,这是多么地辣人眼睛啊。
估计日本平安时代,早期的初始胴丸,样式也是这个简陋模样。
秦晴空急忙想了一个借口,道:“但我习惯轻身上阵,累赘太多,影响我武力的发挥。”
而鞠倩比较口直心快,直抒胸臆道:“大叔,你给的护甲太难看了,不符合我个人审美观,不穿咯……”
但李筱君却道:“表妹怎么可以如此胡闹?秦义士武功高强,即便身上没有防护衣甲,也能自保。但表妹你就不同了,身上没一件防身服怎成?”
秦晴空眉间一动,不觉问道:“这个……葫芦谷下的猛兽多嘛?”
李筱君点了一下头:“前些时日,乡中猎户时常在此捕获得到黑熊,而且在一周前,还有人曾经见到过一头大老虎,在山林中呼啸纵横。”
秦晴空倒吸一口凉气,琢磨道:葫芦谷下除了毒瘴弥漫,简直就是猛兽乐园,我这哪里是寻人啊,简直就为了玩命啊!
此时,他当然不能反悔下葫芦谷,问道:“这个……我可以收回刚才的话,要那一件竹甲穿上么?”
鞠倩问道:“为何?”
秦晴空再也没有高手风范,嚷道:“有虎熊猛兽出没,我怎么可以不小心注意?尤其它们利爪挥来,寻常人避挡不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便有性命之忧,我当然得小心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