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岁,对一个男人来说,应该要算是一生中最威猛、最风光、最能左右逢源上下周旋的时候。这时,老的不会因为你太嫩而不屑理你,小的也不会因为你太古板而远远地躲着你。老的会因为你比他们年轻而把他们已难以挑起来的担子交付给你,而小的却会因为你比他们成熟而把自己一般不肯赐人的信任赐予你。于是你就成了不可或缺的社会胶合剂,粘连着继承着创造着综合着开启着,你便众目睽睽,众望所归,又是众矢之的。四十二岁,它先天就具有最大热交换系数,最优价格性能比,最强的啮合力和最大扭矩。无论是咬别人或咬自己,都准能一口见血。除非有病。
生理上?心理上?人格上?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