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这样,万水千山行遍,我们仍在来处。
但我们总要上路。看过的都是风景,走过的都是沧桑。
万丈红尘,茫茫人海,要走很远的路,才能与那个真正的自己相见。不上路就不知道,我们可以穿越风雨;不上路就不明白,人生只如大梦无言。少年的稚拙,青春的激越,终会渐渐消散,成为路上温暖的灯盏,照亮未知的前方。所有失去的,定会以别的形式回归生命之途,让行囊饱满。
终于,李叔同带着母亲和妻子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天津。那是1898年秋,天高云淡的日子。不管前路如何,反正他已经出发。南方在他心里,是温润的,亦是多情的。他去那里,不为繁华里的车水马龙,只为幽雅处的诗情画意。
带着诗南下,他走得义无反顾。他知道,有诗的地方就有知己。当天津被远远地抛在身后,蓦然间想起,那里有个叫杨翠喜的女子,在戏台上演着欢喜,在人海中饮着悲伤。他不愿如此,却也没办法。
没过多久,李叔同就在上海了。行人络绎不绝,故事百转千回。如许多地方,这里的道路,也在静默中被踩成了沧桑。十里洋场灯火辉煌,醉意十足的人们,调笑着,也沉湎着,多的是肆意欢畅,少的是含蓄矜持。
于李叔同,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于这座城市,他是个异乡的来客。他与它两不相识,却也不算太陌生。当他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停下来,临风而坐,执笔蘸墨,写几行句子,画几幅丹青,便会被那城市识得。他是李叔同,无论在那里,都不会沉寂太久,除非他愿意沉寂。
应该说,对于上海,李叔同是喜欢的。只不过,有些事情他不喜欢却又无法避开。离开津门李家,看上去是天空海阔,但生活毕竟不是走马观花,也不是简单的临风对月。真实的生活,往往是琐碎而枯燥的。
李叔同是个性情简单并且有着唯美倾向的人,吟诗作画是他擅长也钟情的事情,但是处理生活俗务或者人际关系,他不仅不在行,也没有什么兴致。如果可以,他大概只愿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打扰别人,更不愿被打扰。
现在,陌生的上海,他做着最不擅长的事情。他已经成年,娶了妻子,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许多事必须由他出面处理。首先,他带着二哥文熙给他的地址和书信去申生裕钱庄接洽,因为文熙的信里已交代清楚,李家在申生裕钱庄设有柜房,理应分得相应财资收入以供他们日常开支。
然后,带着几分忐忑,他租到了几间旧屋。这样的屋子,自然无法与他们以前住的房子相比,但是经过仔细打扫,倒也算清静明亮。不管怎样,在那座繁华的城市里,他们总算安顿下来了。做完这些对他来说很是费神的事情,李叔同如释重负。他开始认真打量那座城市。
街巷是宽敞的,灯火是妖冶的。行人步履匆匆,或许是归人,或许只是过客。这样的城市,不拒绝谁,却也不会为谁喜笑颜开。它沉默着,不喜不悲,对所有人都如此。
李叔同在窗前坐定,几分悠然快意,几分气定神闲。
该以什么韵脚,为这座城市加冕,以诗的名义。他默想着。
也许,灯火即为诗;也许,繁华即为赋。生活如诗,处处有平平仄仄,只是韵脚难寻。正因如此,同样的柴米油盐,有人过得闲适,有人过得凌乱。应该是这样,以何种心境存在,生活就会呈现何种模样。
上海的秋天,不似北方那般凉。趁着夜色,吟几首诗词,写几篇文章,南方的日子就这样在文字中开始了。因为衣食无忧,李叔同有足够的闲情来遣词造句。他想着,以这些诗词文章作为敲门砖,定能敲开上海文坛的大门。他将其投给报刊文社,而且经常参加文士们的集会。
数月之后,李叔同加入了城南文社。那里,有他喜欢的风雅和写意。文人相聚,把酒言欢,品茗写诗,都是难得的乐事。入社的文题是《朱子之学出于延平,主静之旨与延平异又与濂溪异,试详其说》,诗题是《拟宋玉小言赋》,皆由儒生张孝廉出题。
李叔同写得极是认真。他有着与生俱来的骄傲,不允许自己落于人后。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告诉自己,必须以才华横溢的姿态出现。尽管他是为避祸而来,但他不允许自己显出丝毫的落魄。他是才子,风采风流,笑傲人群之中,在天津如此,在上海如此。于是,从容落笔,洋洋洒洒,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上海的文人雅士,对这个来自北方的才子,很快就另眼相看了。
城南文社设在华亭诗人许幻园的宅院里。流水小桥,水榭亭台,应有尽有。春有杨柳堆烟,夏有清风徐徐,秋有月光如水,冬有暗香疏梅。到底是江南,山水草木,都透着几分诗画韵味。李叔同喜欢这里,不仅因为那份清雅,更因为,那里有可以与之浅酌低吟的知己。
对他来说,繁华也好,名利也好,都比不上三五知己临风把酒。
他的性情,不适合追名逐利,不适合苦心孤诣。
只适合简单地生活,有诗有画,有风有月。
因为这样的性格,在城南文社,李叔同很受欢迎。他有惊世之才,又有颗清淡之心,对人无比真诚,从不虚与委蛇。与这样的人倾谈唱和,无疑是人生幸事。后来,应好友许幻园之邀,李叔同携妻眷搬到了城南草堂。那年春天,李叔同作《二十自述诗》:
蹉跎往事付东流,
弹指光阴二十秋。
青眼时邀名士赏,
赤心聊为故人酬。
胸中自命真千古,
世外浮沉只一鸥。
久愧蓬莱仙岛客,
簪花多在少年头。
城南草堂里有座玲珑楼,名叫天籁阁,幽雅而别致,是吟风弄月的好地方。许幻园被人戏称为许仙,是典型的江南文人,夫人宋贞宋梦仙亦是诗词书画样样皆能。驳杂的城市里,这夫妻二人常去天籁阁,摆弄丹青,唱和诗词,可谓是神仙眷侣。兴致来了,他们还会续写《红楼梦》,日积月累,竟续出了八种,如《复梦》《补梦》《后梦》《绮梦》等等,取名为《八红楼》。
这是李叔同喜欢的生活。但是现在,他的身边少了能为他捧砚添香的红颜。杨翠喜知他心事,却在遥远的北方。有时候,他想把她接到上海,却总觉得不妥,毕竟住的是别人的园子。至于妻子俞氏,从来都不会出现在他红袖添香的画面里。
与那些温婉多情的女子相比,妻子俞氏太过沉静。而且,他与她成亲,只是为了让母亲安心。他们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俞氏虽然贤惠,愿意毫无怨言地相夫教子,但她无法成全他花红柳绿的梦想。
在他的面前,她甚至有些卑微。后来,李叔同在南洋公学,住在学校里边。大雪纷飞的冬天,母亲和俞氏去学校给他送衣物,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宿舍。看到母亲出现在眼前,李叔同赶紧把她请进房间。母亲用手指了指门外,李叔同抬眼望去,看到俞氏远远地站在雪地里,怯怯地望着这边,雪花飘飘洒洒地落在她的头上。
母亲告诉李叔同,俞氏不愿意出现在丈夫同学的面前,生怕说错什么话给丈夫丢脸,所以只是远远地等着。那个瞬间,李叔同在感动中更有些愧疚。但也没办法,无论如何,她不是他的知己红颜。对于李叔同来说,俞氏虽然枕边之人,却又永远在他的世界之外。可以说,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是诗人与俗世之间的距离。
俞氏有了身孕,按理说,这是应当欢喜的事情。但是李叔同,却有着本能的抗拒。对于家庭,对于延续香火,对于承担生活的重量,他从来都是抗拒的。1900年,他的长子出生。城南草堂里,所有人都无比欢喜,他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甚至有些莫名的悲伤。他为儿子取名为李准。看着这个小生命,他很是迷惘。
世间俗事太多,他都无心面对。他喜欢的,是闲云野鹤的生活。自在地游走于人世,填词写诗,弹琴作画,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家室与事业等字眼,都让他避之唯恐不及。所以,儿子出生,他却写了下面这首《老少年曲》,几分自嘲,几分惆怅。
梧桐树,西风黄叶飘,夕日疏林杪。花事匆匆,零落凭谁吊。
朱颜镜里凋,白发愁边绕。一霎光阴,底是催人老。
有千金,也难买韶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