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伊丝来办公室拿要带回家做的工作。她看起来糟透了。我对她说:“怎么样了?”她说:“他要我和他一起去美国。”我问:“不回来了?”她说:“不回来了。”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就是这样交流的:缩略表达法。她说:“我得赶紧走了。告诉约翰封面我弄好了。注释我也做好了。简娜,我明天再来。”然后她就走了。这就是说:有某个学校想聘她的丈夫为教授,他打算接受,他希望她放弃这里的工作和他走,她不想去,他们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孩子们不想去美国——而这个下午我感觉乔伊丝很可能会去美国。这就算是结束了。
回家时我顺道去看莫迪。门闩着但是没上锁。炉火很旺。猫在床上睡大觉。莫迪也在睡,椅子把手上放着只空茶杯。我把杯子放到安全的地方,给她留了张字条:明天见,然后就逃了,心里想着她千万不要在我走之前醒过来。
我现在穿着睡袍坐在电暖炉前。我应该好好整理整理这间公寓。我还真的应该洗个头。
我在想,莫迪·福勒一定是有一天忽然不想打扫前厅,因为那里垃圾太多,于是这事她就一拖再拖;后来再进屋,她有时心里就想,哎,也没那么糟嘛。而与此同时,后屋和厨房她打扫得纤尘不染。就现在她还每周自己清扫一次烟囱呢。然后清理壁炉,把煤灰、煤渣扫起来——不过做得越来越马虎。她身体不舒服,于是就又懒得打扫了,一次不做,两次不做——然后房间也不怎么打扫了,只偶尔扫扫房屋正中那块地,渐渐地不去看墙角旮旯和床下。最后放弃的是她的厨房。她擦洗屋子,清洗架子,但也慢慢地每次漏掉点什么。虽然逐渐忽略了房子的清扫,她还是坚持个人卫生,站在厨房桌边,用水壶烧热水。她也保持头发干净。她有的时候去公共浴室,她和我说过她喜欢去那里。然后她两次洗头之间的间隔越来越长……然后她不洗衣服了,捡脏衣服里最干净的穿,穿脏了又放回去,直到它们又成了最干净的,再拿出来穿,如此这般,周而复始。终于,她昂首挺胸,毫不惭愧地穿一身厚厚的黑壳,短衬裤不干不净,但也还说得过去。她的脖子不大干净,不过她根本不往心里去,头发也不洗。他们送她进了医院以后,从上到下把她洗了个干净,头发也洗了。她有时会饶有兴味地想,等他们再把我打包弄去医院的时候,我就又可以好好洗一次澡了!但是她,莫迪·福勒,神志是清楚的,十分精明,神志清楚得很,躲在那老巫婆的壳子里,小心戒备。她还在,神志还清楚,周围的一切却已经坍塌,一片狼藉,那太困难、太过分。
而我,简娜,正坐在这里,穿着我干净的、熏了香的睡袍,刚沐浴过。我应该再去做次指甲,还琢磨着要给我的公寓大扫除一次,或者雇一个人来做。今天我只在浴缸里待了几分钟。
明年这个时候,我的生活将完全不一样。这我知道,不过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
下周末我要去看乔姬,如果我敢把莫迪晾一边的话。荒唐。那么,“那个人”在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