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主人和太太决定到离家四十六英里的地方去看望几个朋友,詹姆斯赶车送他们去。第一天,我们走了三十二英里。路不好走,有许多长长的、陡峭的山路,可是詹姆斯把车子驾得很当心、很仔细,所以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累。下坡的时候,他总是不忘刹车,到了合适的地方,又能及时放开车闸。他总是让我们的蹄子踏在最光滑平整的路面上,如果山路很长,他就让车轮微微横在路上,不让轮子倒转,给我们一点儿喘息的时间。这些小小的细节对马都很有帮助,况且他还对我们说一些温和的话语。
路上停了一两次,太阳落山时,我们来到了准备过夜的小镇。我们停在镇上的大旅馆前,它就在市场上,非常气派。通过一道拱门进入一个长长的院子,院子那头是马厩和马车房。两个马夫过来帮我们卸车。马夫长是一个慈眉善目、动作敏捷的小老头儿,一条腿有点儿瘸,穿着一件黄色的条纹马甲。我从没见谁卸车的速度有他这么快。他拍拍我,温和地说了一句什么,牵我走进一个长长的马厩,里面有六到八个隔栏,有两三匹马。另一个人把生姜也带进来了。詹姆斯站在一旁,看着我们被擦洗干净,收拾利索。小老头儿动作那么轻快、敏捷,是我从没有见过的。他干完后,詹姆斯走上前来把我全身摸了一遍,似乎以为我不可能这么快就被彻底擦洗干净,但他发现我的皮毛像丝绸一样光滑、清洁。
“哎呀,”他说,“我本来以为我的动作就够快的,我们的约翰比我还快,但您干起活儿来又快又彻底,我见过的人谁都比不上。”
“熟能生巧嘛,”瘸腿的老马夫说,“不然可就太糟糕了。干了四十年,还不熟!哈哈!那就太糟糕了。要说做事快嘛,哎,上帝保佑!那只是一个习惯问题。如果你养成了做事快的习惯,就和慢慢地做一样容易,要我说,甚至还更容易呢。说实在的,像我这种身子骨,也没法儿慢吞吞地磨洋工。上帝保佑!我弯着身子干活儿的时候,可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哼着小曲儿!知道吗,我十二岁就开始跟马打交道了,先是照料狩猎的马,然后照料赛马。我个子矮小,你也看到了,就当了几年职业赛马骑师。可是在古德伍德赛马会上,草地滑得要命,我那可怜的翠雀花一下子滑倒了,我摔断了膝盖,当然就待不下去了。但我离开了马没法儿活,真的没法儿活,我就跑到旅店来找活儿干。说实在的,照料这样一匹牲口真叫人打心眼儿里快活,良种马,有教养,照料得仔细。上帝保佑!我能看出一匹马得到过什么样的照料。让我跟一匹马待上二十分钟,我就能告诉你他有个什么样的马夫。看看这匹马吧,性情温和,神态安静,叫他转身就转身,会自动抬起蹄子让人擦洗,简直挑不出毛病来。有的马怎么样呢,脾气暴躁,坐立不安,不听指挥,不肯进栏,你一走近,他就仰起脑袋,竖起耳朵,好像害怕你似的,或者甩开蹄子就给你来两下。可怜的家伙!我就知道他们平常得到什么样的照料。这种情况下,胆小的马就会变得容易受惊,胆大的马就会变得凶狠或暴躁。马的脾气多半在小时候就形成了。上帝保佑!他们就像小孩儿,就像《圣经》里说的,按照正确的方式调教他们,等他们大了也不会走到邪路上去。”
“我喜欢听您说话。”詹姆斯说,“在主人家里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
“谁是你们主人呀,年轻人?也许我不该这么问你。不过在我看来,他可是个好人呢。”
“他是贝肯山那边波特维庄园的戈登老爷。”詹姆斯说。
“啊!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我听说过他。他是个相马专家,对不?他是这一带最棒的骑手。”
“我相信是的。”詹姆斯说,“可是自从可怜的小少爷死了之后,他现在很少骑马了。”
“唉!可怜的先生。我在报纸上读到过这件事。还死了一匹好马,是不?”
“是啊,”詹姆斯说,“那可真是一匹很出色的牲口,跟这匹是兄弟俩,长得一模一样。”
“可惜了!可惜了!”老头儿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不该在那里跳马的。顶上是薄薄的栅栏,陡峭的河岸下面就是河水,对不?一匹马根本不可能看清前面的路。说起来,我骑马也算够大胆的,不比任何人差,但有的地方只有特别老到的猎人才有资格去跳。一条人命和一条马命可比一条狐狸尾巴值钱多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这时候,另一个马夫收拾好生姜,把我们的谷子端了进来,詹姆斯和老头儿就一起离开了马厩。